赣州市加强市中心城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管理

2012-04-13 14:25赖学军
散装水泥 2012年3期
关键词:试验室施工单位混凝土

赖学军

近年来,随着赣州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中心城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发展较快,商品混凝土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了广泛推广应用,既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又减少了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对建筑节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目前,本市中心城区具备生产资质及能力的商品混凝土企业17 家,还有2 家在建,预计下半年投入生产,总的生产能力达到了800 万立方米以上,而市场需求量只有300 多万立方米。由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数量发展过快,使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企业规范性管理素质较差,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水平偏低等因素,致使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产品质量、粥少僧多、恶意抢单以及各方质量责任不清等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履履发生,已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商品混凝土质量,影响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给建设工程带来较大质量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督促行业有序竞争,以利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如何加强本市中心城区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管理、监督和规范行业市场行为,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中心城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确保混凝土质量

1、资质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批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省建设厅核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省技术监督局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的检测合格证,满一年后取得省质监局核发的计量认证书(CA);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取得上述条件的方可进行生产经营。

2、试验室管理。混凝土企业应当按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的要求,设立专项试验室,负责质量检验工作,并应符合以下规定:⑴试验室配备温度、湿度控制设备,使其环境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⑵标准养护室的面积和设备配备,应当与企业的生产能力相匹配。⑶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应当满足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检测的需要。⑷试验室负责人,具有2 年以上预拌混凝土试验室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⑸试验员,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并持有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工证书,专职试验员不少于4人。⑹试验室不得伪造检验、试验数据,出具虚假试验报告。⑺试验室检测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3、原材料质量管理。⑴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混凝土原材料的采购、使用管理制度。采购合同(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存档,同时建立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质量的可追溯。⑵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得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对质量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应加大进场检验频次。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应进行退场处理。所有的混凝土企业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砂石原材料含泥量指标检验合格。

4、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管理。预拌混凝土企业,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与合同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确保混凝土质量有可靠的保证性。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应当经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方可使用。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由试验室下发;企业的生产班组,应严格按照配合比通知单进行生产。实际生产的混凝土配合比,应与给使用单位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资料一致。在预拌混凝土生产时,混凝土原材料配比的调整,应由技术负责人或经其书面授权的质量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调整。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保留配合比设计计算书存档。

5、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有效运作,并且有完备的档案资料。保证出厂的商品混凝土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6、环境保护要求和管理。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场地,应严格按照标准封闭和硬化;完善废水、废渣的回收排放设施,搞好厂内绿化,做到清洁生产;日常生产和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要求;原材料和混凝土运输车,应保证安全运输和车容整洁,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严禁沿途撒漏及带泥上路。

二、规范商品混凝土市场行为

商品混凝土企业,应严格执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市场行为,引导企业公平公正、有序竞争,防止垄断,制止恶性竞争,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产品质量和市场诚信行为的管理体系,将产品质量和诚信经营行为,纳入企业的信用档案,作为企业年检和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定期在有关网络和媒体上公布。政府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对存在严重质量和违反行业有序竞争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及多方位督促监管,直至撤销资质。

1、加强预拌混凝土价格信息指导,引导市场理性竞争。科学合理地采集预拌混凝土的价格信息,定期发布信息指导价。根据混凝土的市场情况,适时发布市场信息价,引导市场有序竞争。同时,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探索实践混凝土供应招投标制度。

2、规范合同管理,建立合同备案制度。预拌混凝土企业供货前,必须与购货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必须规范、真实、有效。在预拌混凝土供应给建设工程项目之前,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将合同报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以便于项目跟踪监督。

合同备案情况,由市预拌混凝土协会每月统计。工程监理、质监人员,应当认真核查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对未经备案或合同价低于市场预警价的,要加大对混凝土企业的抽查力度,增加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抽检频次,防止在材料中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牟取利益。为此,要求:⑴施工单位在签订采购预拌混凝土合同前,应会同工程监理单位,对混凝土供应单位的生产条件、技术质量保障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考查。混凝土生产供应单位确定以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参照使用赣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协会统一监制的《赣州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⑵施工单位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混凝土企业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供应任务,未经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同意变更备案,转让给他人。施工单位支付的混凝土货款,不得偏离合同规定的价格,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预拌混凝土货款期限支付。⑶预拌混凝土受时间运输半径限制,注册地、生产地不在本市中心城区的混凝土企业,不得向中心城区任何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施工企业不得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非本市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签订采购预拌混凝土合同。

3、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现场验收检验制度。⑴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工程技术标准、合同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检验塌落度等程序,必要时在施工现场,对混凝土塌落度检验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⑵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建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混凝土试块成型养护室。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混凝土试块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不得留置未按规定标识的混凝土试块;不得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代替制作、养护混凝土试件,不得抽撤标准养护28d 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⑶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必须对试块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⑷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混凝土强度预控工作,可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或留置7d 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养护试块的方式,推定混凝土标准养护28d 抗压强度,预防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⑸为确保单位工程结构安全及各次浇捣混凝土合格,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必须凭混凝土企业出具的并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预拌混凝土协会监制的《预拌混凝土合格证》,才能进行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

三、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并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审批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单位应按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协会编制的《预拌混凝土施工指南》,加强对施工一线操作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操作人员操作过程的检查。

在混凝土进场检验和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指导,项目监理必须在施工现场旁站,并对混凝土浇筑过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向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养护。

四、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站作用,加强对商品混凝土质量日常监管

1、加强日常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本市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布局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应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混凝土生产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对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动态监督检查。

2、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监督纳入质量监督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商品混凝土使用过程的监督抽查。可根据商品混凝土质量存在的问题,随时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抽查。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整改决定和处理意见。

3、强化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和质量监督抽查。对停产半年以上以及在生产设备、试验室管理、技术人员配备、产品质量等方面有不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条件的,应对该混凝土企业作出限期改正通知。整改期间不得供应预拌混凝土,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期满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回其资质。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偷工减料、恶意降价扰乱有序竞争、未按规定检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及通报。

4、依法查处违规操作。对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按规定留置混凝土试块,以及向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的施工单位,责令改正,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

5、加强混凝土检验过程的监管。混凝土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在混凝土检验过程中,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未按要求实施旁站见证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市规划建设局、市工信委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6、预拌商品混凝土协会,将认真检查监督《混凝土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高度重视商品混凝土质量,确保建筑结构安全性和永久性,会同政府主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作为工程质量大检查内容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质量检查。定期公布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将检查情况与资质管理挂钩,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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