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华
(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畜牧兽医站,江苏南通 226361)
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养殖数量、规模的逐渐扩增,畜禽及其产品的流通日趋频繁,由于流通环节管理不力而导致畜禽传染病发生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给养殖业造成损失,所以应该加强流通环节的管理,促进今后养殖业健康发展。
首先加强畜禽流通的管理,可以切断畜禽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养殖经济效益。如2006年猪高热病初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收购病死猪,而一些养殖户为了降低损失,也总将病死猪出售给收购人员,这些人成天在养殖户之间跑,这造成了疫病的传播,通州区在猪高热病中期、后期,由政府出面,安排每村有专人负责检查、统计病死猪,让兽医人员对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一定的补贴,在此以后发病猪明显减少,这就说明对病死畜禽处理缺少有效监管,已成为病原扩散的主因。在防疫政策上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免疫,将建立坚强的免疫屏障作为防制根本,无名高热的大范围扩散凸现出我国病原控制环节的薄弱。而事实上成年畜禽发病后养殖户往往立即采取急宰手段,致使病原难以有效控制。在屠宰场外农业主管部门没有管理权限,需交管、公安、工商联合执法。由于各类执法部门较多,且之间有法律空隙,只有政府出面协调,各部门联动管理才是高效避害的举措。政府安排每村有专人负责检查、处理、统计病死猪,对病原控制甚有成效。此举措非常值得各地借鉴,因为只有地方政府有力量协调管理,有效维护和保证地方的养殖产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在重大疫病控制中,病原有效控制为根本大计,具有更重要的“釜底抽薪”策略性的意义。
其次,是加强种畜禽流通的管理,可以保证和提高养殖区内畜禽的质量,最大程度上发挥畜禽的生产性能,在通州区,畜禽交易经纪人有四五人,有少数不法经营户,为了牟取暴利,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种畜禽,有的以次充好,导致畜禽品种混杂,生产性能低下,使广大养殖者的经济效益和养殖积极性大大降低。本人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强化畜禽流通环节管理工作。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动物、动物产品在进入流通和消费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可实际上,在畜禽流通过程中,检疫工作有时尚不到位,尤其家禽的产地检疫、流通检疫,给家禽疾病的控制增加了难度,造成一个新的疾病在某个地区发生,往往就有可能传播到其他地区,尤其是养殖密集区严重影响养殖业经济效益,有时会给一个地区的养殖业造成致命的打击。因此对危害畜禽健康的主要传染病进行严格实验室检疫,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将重大疫病控制在养殖区之外。
在畜禽养殖地区,有不法分子,也总是有人收购病死畜禽,这些人员成为畜禽疫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严重危害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的身体健康,所以要加大对这些人员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应该从严从重给予处罚,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养殖户也要树立自觉维护养殖环境的正确观念,拒绝出售病死畜禽,将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16条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布局要求,所用种禽合格、优良,来源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一定数量,要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相应的防疫措施,有相应的育种资料和记录。因此各级畜牧业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只有严格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管理,才能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种畜禽来源、品系情况。从而保证种畜禽品种质量,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本人认为做到时以上几点,才能保持养殖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