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军
(上海金融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上海 201209)
在创业学研究中,创业(Entrepreneurship)是“一个以既定目标为方向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之中,个体或群体将富有创造性的思维与市场潜在的需求或机遇相结合,运用管理和组织的能力、获取和整合资源的能力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各种不同类型的风险,以达到所希冀的目标”。[1]创新精神可以基本定义为:致力于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方法的实验以及应用等所有创新活动的态度与倾向。创业者(Entrepreneur)是富有创新精神并从事创业活动的个体。因此,具有上述动态过程特征的活动都可以认为是创业活动。在广义的创业活动中,以实现社会责任为目标的那部分创业活动统称为公益创业,(即Social Entrepreneurship,也可译为“社会创新”、“社会创业”、“公益创新”或“社会企业家精神”等)。因此,概括而言,公益创业在本质上可以定义为:实现既定社会性或公益性目标的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或群体在社会使命的激励下,将富有创造性的思维与实现社会性或公益性目标所带来的潜在需求或机遇相结合,运用管理和组织的能力、获取和整合资源的能力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各种不同类型的风险,以达到所希冀的目标。
与广义的创业活动相同,公益创业同样需要三种能力:第一,不断发现与挖掘新机遇,致力于不断运用新手段的创新精神(Innovativeness)。公益创业是指在社会性或公益性事业领域,致力于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方法的实验以及应用等所有创新活动。第二,追求管理效率的专业精神(Management Professionalism)。公益创业要在社会性或公益性事业领域运用经济与管理的专业知识、管理技能以及效率手段,实现创业活动的最大效率和最佳社会效果。第三,挑战并接受各种风险的冒险精神以及妥善处理各种风险的主动性能力(Risk Taking and Proactive Risk Handling),能够承受因公益创业可能带来的失败而产生各种损失的进取精神,以及有效解决各种风险与不确定性问题的能力。这三种能力缺一不可,必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在进行公益创业活动的组织或企业内部形成竞争力,进而达到公益创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不同于单纯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商业创业,公益创业是个人或社会组织在创业与经营过程中,将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进行创造性融合的一个过程。实施公益创业可以由个人,也可以由被称之为群体的各种社会组织或企业加以实施。因此,政府在实施公益创业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随着现代工业化发展以及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公益创业已经是一个内容丰富、内涵广泛的概念,它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慈善公益事业,而是包括涉及社会责任以及环境保护的一切创业活动。公益创业的出现标志着一个社会朝着公民社会方向的重要演变,说明社会在再分配和公民在社会改进中的角色方面出现了体制性的变革。[2]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益创业发展水平反映了其社会文化素质与文明的水准、社会进步的程度,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的必然产物。
由于公益创业活动内容宏大、种类复杂,为了有效地对公益创业活动进行计量统计,2009年全球创业观察①全球创业观察(GEM)始于1999年,是一家提供全球创业信息的非营利联合研究体。作为全球最大的创业活动的独立研究机构,其研究开始于伦敦商学院和巴布森学院所进行的合作,2009年全球创业观察研究了49个国家的创业活动。把公益创业所涉及的范围划分为实现社会责任与实施环境保护两个方面。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主要包括解决诸如民众福祉、民生问题、弱势群体生活质量、发挥残疾人作用以及福利等方面的社会问题。环境保护方面的活动主要包括促进低碳环保、利用清洁能源、保护全球自然环境与资源等内容。
2009年“全球创业观察”首次在世界范围内对公益创业进行了调查与研究。与2008年的研究方法相同,2009年的全球创业观察把参加调查的49个国家分为三个类型:生产要素型国家(Factor-driven Economy),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Efficiency-driven Economy)和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Innovation-driven Economy)。①按照《2008—200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Porter and Schwab,2008)划分标准,全球国家分属于三个类型:生产要素型国家、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和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2008年全球创业观察也采取与之一致的标准,也将参加调查的国家分为三个类型。生产要素型国家:安哥拉、中国、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埃及、印度、伊朗。其中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哥伦比亚、厄瓜多尔、伊朗为生产要素型向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转型国家。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阿根廷、巴西、智利、克罗地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匈牙利、牙买加、拉脱维亚、马其顿、墨西哥、秘鲁、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南非、土耳其、乌拉圭。其中克罗地亚、匈牙利为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向高科技与创新型转型国家。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荷兰、挪威、斯洛文尼亚、英国、美国。
通过综合世界各国的情况可以发现:全球范围内,创业群体的社会责任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都有待提高;公益创业与商业创业相比在整体上发展缓慢,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开展公益创业活动是各国都要面临的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公益创业与经济发展程度有一定关系。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在发达国家,有更多的人参与公益创业;全球范围内,男性参与公益创业的数量要比女性多;与从事商业性创业的群体相比,进行公益创业群体的年龄普遍偏低;与没有接受教育的创业群体相比,有一定教育背景的创业群体更有可能从事公益创业。从事公益创业的领域主要包括教育、保健、文化、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主要以社会责任为目标的社会创业企业在数量上要多于主要以经济利益或商业回报为目标的社会创业企业。此外,在全球范围内,社会责任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都有待提高。如何在进一步实现社会责任与实施环境保护方面进行更多的创业活动是各国都要面临的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一)世界各国公益创业的表现较为滞后,情况不尽如人意;因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所不同。
2009年全球创业观察从全球49个国家中获得的调查数据表明,目前全球创业人口总数中只有平均1.8%从事公益创业活动,参与公益创业的人数有限。在世界范围内的公益创业活动总体趋势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或富裕程度越高,其从事公益创业的人口数量就越多。也就是说,经济发展与富裕水平和从事公益创业的人口数量呈现正相关关系。这可能是由于发达国家创业群体的自身生活需求较为容易得到满足,更加有可能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进而从事以社会责任为目标的创业活动。从公益创业发生率在早期创业发生率中所占比率这项指标来看,创新型、效率型以及资源型这三类国家的表现有所不同。例如,在创新型国家中,美国、冰岛以及阿联酋的这项比率达到或超过了4%;效率型国家中只有阿根廷达到4%,中国在此项指标上仅达到2.6%左右,在同属于效率型的21个国家中排名第五,与克罗地亚、匈牙利两国相当,尚不及秘鲁(3.5%)与哥伦比亚(3.4%)。在资源型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达到4%,在此项得分最高的牙买加和委内瑞拉也分别仅在3.5%与3.6%之间。由此可见,因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所不同。此外,进一步分析数据可以发现:目前,在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方面,效率型国家已经具备与创新型国家进行比较的基础,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与相似性。此外,在这两类国家中发展公益创业,要比资源型国家有更好的基础与更为成熟的条件。对属于效率型国家的中国而言,其公益创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需要充分利用与完善现有条件,进一步发展公益创业。
如果进一步对照下列数据,可以更好地了解世界范围内的公益创业现状。在资源型国家中,厄瓜多尔的创业发生率(Total Entrepreneurial Activities,TEA)①对创业活动过程的周期进行研究是一种描述与测量创业活动的方法。国际上通常将创业活动周期划分为两个阶段:早期创业活动阶段 (Early stage entrepreneurial activities)和现存企业的所有权阶段(Established business ownership)。通过对这两个阶段创业活动的测量与研究,可以了解一个国家所发生的创业活动的总体情况。因此,对一个国家中从事不同阶段创业活动的人群数量与整体人口之比率进行研究,是了解该国整体创业活动的有效方法。按照创业者所从事的创业活动的不同周期,创业者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三类:(1)创业者投入了资源或建立了新公司。此类创业者被认为是初生创业者(Nascent Entrepreneurs)。(2)创业者拥有并管理新公司,而且该公司为员工发放了不少于3个月且不多于42个月的薪金。此类创业者被认为是新公司所有者(New Business Owner)。(3)创业者拥有并管理公司,而且该公司已运营了不少于42个月的时间。此类创业者被认为是现存企业所有者(Established Business Owner)。初生创业者(Nascent Entrepreneurs)和新企业主(New Business Owners)统称为早期创业的创业者(Early-stage Entrepreneurs)。现存企业所有者(Established Business Owner)亦可称为现存企业主(Established Business Entrepreneurs)。最高,达到了35%;在效率型国家中,哥伦比亚的创业发生率最高,达到了23%,中国的创业发生率达到了21%,排名第6;创新型国家中,阿联酋的创业发生率最高,达到16%。因此,与这些创业发生率数字相比,世界范围内的公益创业的表现十分滞后。从公益创业发生率在创业发生率中所占比率这项指标来看,世界各国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指标普遍不高,公益创业发生率远远低于创业发生率。这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创业群体的社会责任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都有待提高;此外,就全球发展现状而言,公益创业与商业创业相比在整体上发展缓慢,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同时存在着对公益创业的关注度不高、积极性不够、参与度不足等问题;在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进行富有创造性与有效性的融合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在实现社会责任与实施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开展创业活动是各国都要面临的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中国也同样需要提高全民的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意识,要解决在公益创业活动中如何实现社会与经济两方面价值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以提高公益创业发生率在创业发生率中所占比率,鼓励与促进公益创业,发挥公益创业应有的作用。
(二)在世界范围内,与女性相比,男性从事公益创业的更多,存在着性别差异。
总体而言,进行早期创业的男性在数量上比女性多。由于文化差异,各国的女性参与创业的表现有所不同。例如,资源型国家,如委内瑞拉、乌干达,进行早期创业的男性在数量上比女性多;效率型国家,特别是巴西、厄瓜多尔等拉丁美洲国家男女参与创业的区别不大。中国在参与创业方面有一定的性别差异,进行早期创业的男女比例分别是20%和17%;在创新型国家,进行早期创业的男性在数量上比女性多两倍。
如果从早期公益创业率(Early-Stage Social Entrepreneurial Activity,SEA)①早期公益创业率(Early-Stage Social Entrepreneurial Activity,SEA):在某个国家或地区,从事以社会责任与自然保护为主要目标的那些初生企业或新生企业活动的人员数量,与该国家或地区年龄在18—64岁之间的人口总数之比例。这项指标来衡量整个创业群体中在公益创业方面的性别差异,可以发现:在世界范围内,尽管在这项指标上所体现的性别差异并没有在早期创业率(Early-Stage Entrepreneurial Activity,TEA)②早期创业率(Early-stage entrepreneurial activity,TEA):在某个国家或地区,从事初生企业或新生企业活动的人数在该国家或地区年龄在18—64岁之间的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这项指标上所体现的性别差异那么大,但是,总体而言,与女性相比,更多的男性从事公益创业。此外,进一步分析早期公益创业活动这项指标可以发现:在生产要素型国家、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和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这三类国家中,女性从事公益创业差别不大,这三类国家女性在这项指标上的表现较为恒定,都保持在1.4%左右的水平。然而,这三类国家男性的表现则体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早期公益创业活动指标从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的2.3%,到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的2.2%,到生产要素型国家的1.75%,呈现出递减趋势。由此可见,在早期公益创业方面,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的男性表现最为出色,生产要素型国家的男性表现最差。
数据分析表明:在生产要素型国家,早期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的性别平均差异不大,分别为 0.7%(男)、0.6%(女);在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早期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的性别平均差异为 1.1%(男)、0.7%(女);在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早期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性别差异为1.2%(男)、0.7%(女)。由此可以认为,在后两类国家中,早期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的性别平均差异并不显著。
中国的早期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没有体现性别差异,男性与女性在此项指标的表现均达到了1.3%,但是在乌拉圭,差异显著,男性与女性在此项指标的表现分别为1.8%与 0.8%,哥伦比亚为 2.1%(男),1.3%(女),南非为 1.3%(男),0.5%(女)。然而,例外的情况同样存在,例如,在拉脱维亚与俄罗斯,女性的早期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比男性高。
(三)教育对公益创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创业群体教育程度与公益创业发生率呈现较为复杂的正相关关系。
在全球范围内的18—64岁年龄阶段的整个创业群体中,总体情况应该是: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其公益创业的发生率就会相对较高,创业群体教育程度与公益创业发生率呈现一定的正相关关系。然而,创业群体教育程度与公益创业发生率方面的关系比较复杂,三个类型国家在此方面的情况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分析。如果将早期公益创业率在不同教育程度的创业群体中的发生率加以分析,可以发现:在全球三个类型国家的整个创业群体中,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群体在公益创业中的发生率平均只有0.63%;受过中等教育以上高等教育以下的群体在公益创业中的发生率平均达到了2.26%。例如,在生产要素型国家中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群体的公益创业发生率比例最低,只有0.4%,尽管在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中这个比率最高,但也仅为0.9%,在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中该比率只有0.6%。此外,尽管在生产要素型国家中受过中等以上教育的群体在公益创业中的发生率最低,但也达到了1.7%。在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中该比率最高,达到了2.7%,在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中这个比率为 2.3%。[3]18-20因此可以认为,不同教育程度的创业群体在公益创业中的发生率方面呈现了一定的差异性,创业群体教育程度与公益创业发生率存在着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但是创业群体教育程度与公益创业发生率的关系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例如,在全球范围的早期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方面,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的表现不如受过中等教育以上高等教育以下的群体。其次,如果说生产要素型国家与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在此方面的差异不大,但是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在此方面的表现则不尽相同。例如,在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的公益创业发生率只有0.8%左右,在此项比率与该类型国家受过中等教育以上高等教育以下的群体2.3%的公益创业发生率相比,相差 1.5%,差距明显。[3]18-20同时与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群体相比,仅仅相差0.2%,差异并不显著。这说明,在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受过高等教育的创业群体的公益创业发生率不高,创业群体教育程度与公益创业发生率正相关关系不明显。
由此可见,教育对包括公益创业在内的创业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是通过较为复杂的机理加以实现的,不能用简单的因果关系加以解释。尽管发展教育事业、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创业教育服务,具有不容置疑的合理性,但是,如何有效利用教育,解决各不相同、千差万别的实际问题,促进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公益创业,是各国政府与学界需要认真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四)由于社会环境、生活环境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不同国家,公益创业活动的组织形式不尽相同,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为了对世界范围内的公益创业进行全面的研究,2009年全球创业观察将公益创业活动的组织形式划分为四种类型,并对每个类型在整个公益创业组织总数中所占比例进行了调查:第一,传统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Traditional NGOs),这类组织以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标,这类组织在所有公益创业活动组织中的比率为8%。第二,非营利组织(Not-for-Profit SEs),这类组织以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标,以创新为主要特点,其所占比率为24%。第三,混合型组织(Hybrid SEs),这类组织一方面以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同时要获得财务收益与经济效益,其所占比率为23%。第四,营利性组织(For-profit SEs),这类组织通过解决社会责任问题与环境保护问题,获得财务收益与经济效益,其所占比率为 12% 。[3]24-26
数据分析表明:非营利组织与混合型组织是公益创业活动现阶段主要的组织形式,几乎占到了总数的一半。传统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在公益创业方面所占比率不高;营利性组织在促进公益创业方面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利用营利性组织将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加以有效的统一与融合,对于实现公益创业的最终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值得各国政府努力探索。
不同的国家由于社会环境、生活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公益创业活动的组织形式不尽相同,体现了差异性与多样性的特点。在许多高科技与创新型国家,公益创业已经是创业活动中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组成部分;在发展中国家,公益创业更多体现出以获取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特点。分析数据发现:芬兰、冰岛、比利时、法国、荷兰、瑞士、拉脱维亚等欧洲国家,公益创业活动的组织形式多为混合型组织。营利性组织大多为阿联酋、委内瑞拉、罗马尼亚等国所采用。数据表明:在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公益创业都体现了显著的营利性特点。由此可见,公益创业活动的组织形式是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相联系的,公益创业的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反映了社会与经济的发达程度,没有固定的样本模式。
(五)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的不同,在不同国家,公益创业活动的侧重面有所不同,体现了差异性与务实性的特点。
创业者所从事的公益创业活动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从事的公益创业活动兼顾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以实现社会目标或社会责任为主。第二,以获取经济收入为主,扩大营业额并为组织获取利润。第三,以创新为目标的公益创业活动。目前公益创业活动旨在解决与社会和环境有关的问题,其涉及的领域包括教育、保健、文化、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等行业。尽管三个类型国家的公益创业活动在涉及领域方面差异不大,但是公益创业活动的侧重面有所不同。例如,资源型国家的公益创业体现了生活必需性的特点(Necessity-driven),主要针对解决民生基本问题以及满足生活紧要需求。这些国家的公益创业活动主要集中在提供基本保健、获得合格水源、保障基本卫生条件,或者在边远地区进行的与农业有关的活动。创新性国家的公益创业体现了机会开发性的特点(Opportunity-driven),其公益创业活动主要集中在与文化有关的各种活动、废物处理与再利用、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从事自然保护以及在互联网提供各种开放性资源等方面。由此可见,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的不同,在不同国家,公益创业活动的侧重面有所不同,体现了差异性特点。
进一步分析这些数据可以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公益创业所体现的侧重面有相当的联系。可以说,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其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与社会进步的具体情况决定了其公益创业的侧重面和着重点。公益创业脱离不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阶段性特征,它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服务于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旨在解决那些体现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阶段性特点的各种实际问题。因此,世界范围内各国的公益创业活动具有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阶段性特征,同时也体现了注重效果、不拘于形式的务实性特点。
21世纪的今天,创业正在成为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作为创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公益创业是促进生产力、提高就业率,解决与社会责任及环境保护有关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创业学研究已经证实: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以及文化等环境因素会直接影响这个国家的创业活动,进而影响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金融稳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是政府应该不断完成的基本任务。此外,增加信息透明度、提供资金保障、提高市场开放与准入程度也是政府需要继续开展的主要工作。[4]此外,作为一项全社会系统工程,公益创业不仅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需要动用与协调全社会的资源。
中国社会已经到了必须正视与解决因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阶段。借鉴国外在公益创业方面所取得的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创业道路,势在必行。通过公益创业来缓解或解决国内各种社会问题,应该是可以选择的途径之一,值得政府认真考虑。
第一,加大公益资金投入数量,同时要考虑改革社会再分配制度,借鉴新自由主义的某些可取之处,采用市场运作模式,将公益事业向民间开放。
中国在30年内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200年走过的市场化道路,同时,中国在30年里也面临着西方国家在200年市场化历程中所经历过的所有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在近期频发不断,有些问题尤为突出,一些矛盾不断激化,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波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不仅影响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其中一些问题已经超出了经济范畴,关乎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发展,影响到国家政治稳定以及社会安定,必须在改革下一阶段的攻坚期内加以解决。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实施下一步经济改革与社会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首先,要在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体现出真正改变“唯GDP观念”的行动,参照相应国际标准,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公益事业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视程度和投入总量,提高民众福利水平,缓解或解决国内存在的社会问题。其次,政府要借鉴公益创业较为成功的那些国家所取得的经验,为国内公益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使社会有充足而且自由的公益资金;使公民有成立非营利组织的自由;为从事公益事业的营利或非营利组织建立监督和评测体系,同时让那些具备一定管理技能的专业人士进入该领域进行经营管理。例如,政府可以开始着手考虑对社会再分配制度进行变革,改变政府一统包办的现行做法,尝试借鉴新自由主义的某些可取之处,向市场运作模式靠拢。例如,可以考虑改变以往计划经济色彩浓郁的做法,将政府提供的各种专项资金由国家统筹转变为按照市场模式运作,或者将一部分用于公益福利事业的资金由政府掌控改变为放归民间按市场规律运作,并且通过制定相应的监管机制以及优惠税收政策,为发展公益创业提供政策指导以及资金支持,为民众提供参与社会改进的空间和机会。此外,在加大公益资金数量的同时,政府要借鉴国外可行经验,完善国内有关公益创业的法律法规,提高公益创业活动的发生率,降低成立公益创业组织的成本,进而达到扩大公益创业组织数量的目的。在此基础上,一定要在公益事业中引入竞争机制,使那些公益创业组织不得不依靠商界专业化操作和市场运作的专业技术来提高自身的效率,更好地进行公益服务,在获得长期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
第二,在目前国内外形势下,中国公益创业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政府要创造积极的环境条件,引导公益创业的发生与发展。
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受到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美国模式的资本主义受到了重创。2011年8月6日上午,国际三大评级公司之一的标准普尔宣布下调美国主权信用评级,由AAA调降到AA+,这在近百年来尚属首次。此举将再次引发世界对美债危机的担忧,增加全球市场的不确定性,投资者信心将面临巨大考验。与此同时,欧洲也发生了主权债务危机,世界经济持续震荡,前途未卜。由此引发的问题不仅是美国债台高筑和大量工厂关门停业以及欧洲经济进一步持续低迷,而且也影响了中国经济发展以及政策的走向:另一方面,作为美国主要外债持有国,中国拥有3.2万亿美元的官方外汇储备,其中三分之二属于美元资产,中国极易因美国国债收益不稳而受到美国出现债务违约或美元贬值的影响;一方面,作为世界最大的出口国,中国希望通过对外贸易满足美国大规模消费来维持国内高GDP增长与高就业率并确保社会稳定的可能性变得愈加难以确定。
在这种国际经济背景下,中国经济转型的必要性越加突出,紧迫性更加明显。中国经济发展必须从重视发展的速度转向注重发展的质量;政府要认识到中国必须要进行由“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的转变。具体而言,就是要从重视GDP增长转向重视民生问题;由重外销转向重内需;由培育重点地区转向区域平衡发展;从重城市转向重农村。可以预见,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在许多领域和行业会出现大量新机遇与新商机:国家扶持性产业、城市化工程、农村商业、民生工程、老龄化商机、低碳经济与环保等等。不言而喻,这些新的机遇有很多可以通过公益创业活动转化为造福民众、服务社会的市场化产品,在获得相应的商业回报与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将实现社会责任与完成环境保护两个主要方面的目标。因此,我国公益创业发展空间巨大,机遇良多,同时任务艰巨,困难很多。可以说,公益创业面临着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
在那些涉及经济转型的行业领域,政府要扩大创业,特别是要鼓励和扶助那些既能带来经济价值又能产生社会价值的公益创业活动。然而,不同于传统的商业性创业,公益创业不是单纯地要获取经济利益或商业回报,更重要的是实现社会责任,有时候实现社会责任在先,获得经济利益在后,甚至有时候为了获得社会效益,要牺牲经济利益。因此,仅仅靠个体与组织自发的社会责任感,将公益创业作为一种义务来实施,对一个国家的公益创业发展而言是远远不够的。政府要在资源分配、准入许可、政策扶助、信息透明、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方面为公益创业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与机会。
首先,政府要认识到提高早期创业率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重要关系,采取以往有效的鼓励措施继续保持国内较为旺盛的创业精神。要利用目前经济转型所带来的巨大商机,引导创业精神去不断开拓这些潜在的机遇和发展空间,同时要特别鼓励和扶持公益创业活动。还要在行业准入方面制定有利政策,把那些以前从未开放,但目前条件允许的行业领域向创业、特别向公益创业活动开放,允许民间个人与民营企业参与那些同时具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公益项目,并且按照市场规律进行项目运作,以此来提高早期创业率,特别是提高早期公益创业率,并保证公益创业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与机会。
其次,政府要通过优化创业环境,提高早期创业转化率,尤其是要提高早期公益创业转化率。如果说早期创业活动发生率是决定创业发生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前提条件,那么,早期创业转化率的高低决定着现存企业数量的多少。由于创业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影响是借助现存企业①现存企业阶段创业者是指拥有企业产权并从事该企业管理活动的创业者。具体而言,目前由企业所有者经营着产权属于自己的企业,并且已经从自己的企业获得了薪水、工资或者其他形式的报酬,且获得收入的时间超过了42个月。这类创业群体被认为是现存企业阶段创业者,也称为现存企业所有者。来实现的,因此早期创业转化率的高低十分重要。政府要在资源分配、法律法规保障、政策扶助、信息透明、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方面对公益创业加以必要的政策倾斜,保障公益创业有足够的支持与帮助;同时保证对各类从事公益创业活动的个人或组织——无论民间个人、民营企业或者是国有企业,在各项支持与帮助方面做到一视同仁;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最终改善创业环境,提高早期公益创业转化率,产生更多的现存公益创业企业,使创业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驱动力。
第三,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决定了中国的公益创业要体现侧重目标与进入领域多样化的特点。
国际经验表明:公益创业活动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与这个国家民生方面的需求紧密相连,世界各国公益创业活动的侧重点体现了多样化特点。中国属于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型国家,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其公益创业应该具有生活必需性这一特点,同时也应该具有机会开发性的特点。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不仅幅员辽阔,而且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区域性差异,社会环境条件成熟程度也不相同,各个地区的社会问题以及社会需求既有共同性,同时也有一定的差别性。因此,中国的公益创业要体现目标多样化、进入行业领域多样化的特点。例如,在边远落后地区,公益创业可以侧重解决边远地区民生基本问题以及满足落后地区民众基本生活的紧要需求;在城市,公益创业可以侧重解决目前因城市化而凸显的医疗卫生、老年化、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城市民生问题。此外,除了在环境保护和维护公众利益的公益事业领域,我国的公益创业可以进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文化娱乐、交通运输以及保健服务等公共服务行业;可以进入直接影响民众生活的工业领域和制造行业,同时公益创业也可以进入清洁能源、新型材料以及废物回收与再利用为代表的高科技领域。中国的公益创业可以进入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所有行业,将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建设工程。
因此,政府要认识到中国公益创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对公益创业内容的广泛性与任务的艰巨性要有认真的准备和长远的规划。同时,中国的公益创业不能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一定要符合不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和条件,政府要依据轻重缓急原则,总体计划要与阶段目标相结合,首先着眼于解决各地区那些当务之急的社会问题,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切实可行的方法与途径,以分步骤分阶段的方式,缓解与解决那些与社会和环境有关的各种问题。
第四,提高民众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创业意识,调动他们进行公益创业的积极性,采取措施扩大在公益事业领域的创业活动。
广义的创业主要集中在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而公益创业不是简单地要获取经济利益,同时还要实现社会责任,因此,仅仅靠个体与组织自发的社会责任感,将公益创业作为一种义务来实施,对一个国家的公益创业发展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借助追逐利益这只无形之手,来推动公益创业,在国际上对各国而言都是一个普遍的命题。分析目前的数据可以发现,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着社会责任与商业活动结合度不高,公益创业在创业群体中的意识较低,从事公益创业的动力不足等诸多问题。同时意味着营利性组织在促进公益创业方面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首先,政府在文化导向以及社会价值观方面要起到引领作用,要对服务社会的创业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强调公益创业在目前经济转型形势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提高民众和企业的公益创业意识与社会使命感,调动他们进行公益创业的积极性,鼓励在公益事业领域进行更多的创业活动。通过分析世界各国以往的创业经验,不难看出,创业倾向是一个国家宝贵的创业资源,这是因为一切创业活动都源于创业倾向,因而它是一切创业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可以说,没有公益创业倾向,公益创业活动就无从谈起。[5]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社会责任与公益创业倾向的形成是一个文化积淀与形成的过程。具体而言,它是一个将一种价值观念根植于民众头脑之中、进而使之形成相应的思想意识与行为准则的过程,而且形成这种文化的过程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政府首先要把社会责任提升到主流思想意识形态的高度,把公益创业倾向作为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源加以重视。其次还要避免短期行为,一定要做好进行长期与持久宣传的准备,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社会责任与公益创业作为一种普世价值观念加以弘扬,并融入到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社会群体的各个层面,提高创业群体的公益创业意识,加大从事公益创业的动力。同时,争取在国内涌现出数量更多的从事公益创业活动的企业家,他们应该肩负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时拥有创业所必须的人格魅力。
其次,除了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公益与福利事业的投入总量,政府还要借助追逐经济利益这只无形的市场之手,来推动国内的公益创业。尽管公益创业内容丰富、内涵广泛,但其本质是将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进行创造性融合的一个过程,公益创业具有实现社会价值与获得经济利益的双重性特点。单纯强调公益创业实现社会价值的功能属性,忽视或否认公益创业的营利性属性,事实上是割裂了公益创业的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的统一性,违反了公益创业的基本属性,不利于公益创业可持续性发展。所以,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将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公益创业的探索力度,解决社会责任与商业活动结合度不高以及公益创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例如,政府不仅要允许在公益创业的组织形式上体现多样化特点,形成传统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混合型组织以及营利性组织并存的格局,而且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各类公益创业组织的作用,特别要加大营利性组织在促进公益创业方面的作用。此外,为了适应新形势要求,政府要有务实与积极的态度,一方面不回避营利性组织在公益创业过程中追求经济利益与商业回报的要求,把一部分资源、商业机会以及发展空间留给这些营利组织,允许它们获得必要的利润;另一方面更要注重这些营利性组织解决社会问题的最终效果。因此,针对目前新形势下国内公益创业活动的新特点、新要求与新目标,政府在制定公益创业“游戏规则”方面应该有所突破,建立与新形势要求相适应并且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明确从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考评企业绩效,并且建立与实施必要的监督机制,保证我国公益创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要充分利用教育对创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高创业群体的教育水平与创业能力,广泛培养民众的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益创业的发展。
2008年的全球创业调查首次通过实证数据证实了教育对创业发展的积极作用。2009年全球创业调查也同样发现了创业群体教育程度与公益创业发生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正相关关系:教育在促进公益创业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此外还发现,与从事商业性创业的群体相比,进行公益创业群体的年龄普遍偏低。因此,政府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改革现行教育体制与办学模式,有效利用国内教育资源,发挥教育的公益性特点,提高国内整个创业群体的教育水平与创业能力。此外,在以国民教育为主的各类教育中加大创新与创业、社会责任与公民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在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体中,一方面要实施符合年龄阶段特点的素质教育,树立公益观念,培养全民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以提高创业的三个要素能力为核心,向社会提供必要的创业教育和培训。同时,对全社会民众进行的创业教育、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公益概念的培养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早实施。
国际创业研究已经证实:相同的创业教育方法在不同的国家会对创业产生出不同的效果和作用。[6]因此,政府和学界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国内包括公益创业在内的创业现象,在借鉴国外创业教育经验与模式的同时,还要探索在国内实施有效创业教育的各种方法,找到真正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创业教育途径。政府要针对创业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来源渠道非单一化的特点,不仅要发挥政府自身的作用,还要发挥学界、商界以及社会力量的作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为创业提供形式多样、组织灵活、来源广泛、内容丰富的教育服务和智力支持。为了保证创业教育促进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自身的健康发展,政府可以考虑把创业教育当作现代服务业的一项内容,在制定相关政策的同时,还要对创业教育投入与创业产出做出全面的分析,并对创业教育的效果进行跟踪调查,不断调整创业教育的组合方式,达到提供最佳服务的目的。中国的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要扩大为社会服务的范围,要为包括公益创业在内的创业提供必要的教育扶助和智力支持。在充分考虑中国创业环境因素、创业群体人口特点以及创业群体需求等许多方面情况的前提下,高等教育要在创业学的课程体系设置、专业师资配备、课程框架范围、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等方面展开研究,为在校大学生以及社会上各种类型的创业群体提供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帮助。
由于我国创业研究,特别是公益创业研究起步较晚,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对创业群体所进行的大样本实证研究数量有限,历史数据积累不足,加上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不仅在地域文化、创业态度、从业观念上存在着差异,而且在社会发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也有较大的不同,造成对国内创业现状和真正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缺乏科学的论证,政府在此方面决策的随意性较大。因此,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对中国创业现象加大研究力度,为我国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全面的参考,更好地发展包括公益创业在内的国内创业事业。
第六,提高国内女性包括公益创业在内的创业自信与参与积极性不容忽视。
目前,女性缺乏创业自信仍然是一个全球普遍性的问题,它存在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中。[7]因此,无论在中低收入国家,还是在高收入国家,政府都要通过可行的政策手段,加强女性创业自信意识,鼓励女性接受风险的勇气,改变女性在创业活动中的心理弱势现状。为此,政府要宣传妇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贡献与成就,强调女性在改变自身传统角色和参与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使社会更为支持女性创业,从而为妇女创业建立起有利的社会氛围和鼓励机制。提高女性创业自信意识是一个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教育的庞大工程,它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与协作,政府要善于发挥调控功能去完成这项工作。面对全球创业表现在性别方面的差距,世界各国,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中低收入国家,仍然要做大量的工作以缩小这方面的差距。
公益创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其发展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化素质、文明水准以及社会进步的程度。公益创业内涵丰富,它包括涉及社会责任以及环境保护在内的一切创业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现阶段的公益创业呈现出以下特点:公益创业与商业创业相比,在整体上发展缓慢,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因此,开展公益创业活动是各国都要面临的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因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公益创业活动发生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所不同,教育对公益创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创业群体教育程度与公益创业发生率呈现较为复杂的正相关关系。在不同国家,公益创业活动体现出差异性与务实性特点。在目前国内外形势下,中国公益创业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政府要创造积极的环境条件,引导公益创业的发生与发展,提高民众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创业意识,调动他们进行公益创业的积极性,采取措施扩大在公益事业领域的创业活动;加大公益资金投入数量,考虑改革社会再分配制度,采用市场运作模式,将公益事业向民间开放;要充分利用教育对创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高创业群体的教育水平与创业能力,广泛培养民众的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益创业的发展,同时还要提高女性公益创业的发生率。
[1]湛军.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创业与科技创新发展对策建议——基于最新全球创业现状分析的结论[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1):27-29.
[2]胡馨.什么是“Social Entrepreneurship”(公益创业)[J].社会经济体制比较,2006,(2):23-27.
[3]Niels Bosma,Jonathan Levie.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GEM)2009 Executive Report[C].London:London Business School,2010:24-26.
[4]高建,等.中国城市创业观察报告[R].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89-91.
[5]D Niels,B José.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2010 Global Report[C].MA:Babson College,2011:13-15.
[6]湛军,张璐.后金融危机时期全球创业教育与中国创业发展——基于全球创业观察最新数据分析的结论[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0,(2):23-27.
[7]Donna J Kelley,Candida G Brush,Patricia G Greene,Yana Litovsky.2010 Report:Women Entrepreneurs Worldwide Executive Report[C].MA:Babson College,2011: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