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科荣,倪奕旋
(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广州510006)
同义句差异的语言学阐释
张科荣,倪奕旋
(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广州510006)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中同义句的广泛存在不是毫无理据的文字游戏,是人类体验、认知客观世界的结果。人类要反映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就有必要创造出相应的表达形式才能与之互动。
英语同义句;句法成因;同义句差异;语言学阐释
关于同义句的界定问题一直是语言学界关注的中心。俄国著名学者阿·阿·科卡曾提出一个确认句法同义现象的标准,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结构,如果在意义上能吻合或者只是该意义的个别色彩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区别、语法上具有明显差别的话,那么它们就属于句法同义现象的研究之列[1]。中国学者王铭玉对“同义句”进行了界定:“所谓同义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反映共同的基本类型意义,具有题元相符、词汇组成同轴、句法结构不重复等性质的句子序列。”[2]王希杰教授从修辞的角度阐释了同义手段:“同义手段其实就是同一个零度形式同它的一切偏离形式的总和,这些全部的形式所构成的是一个关系的网络,一个逻辑的矩阵。”[3]
语言学家对同义结构的研究由来已久。传统语言学对同义现象的研究多集中在同义词上面,而对同义句的研究则比较少。比如,结构主义语义学主要研究词汇的意义和结构,如义素分析、语义场、词义之间的结构关系以及词与词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人们开始走出传统语言学对词汇研究的窠臼,对同义句的研究渐渐热络起来。转换生成语法认为,每个句子都具有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深层结构表现句子的意义,表层结构是通过转换规则由深层结构转换而成并表现句子的形式。如果表层结构不同的两个句子具有相同的深层结构,那么它们的意义就相同。系统功能语法是以语义和功能为基础来研究语言结构的。韩礼德认为,语言形式不是任意的,而是受意义的支配,并反映意义。人们在交际中对语言形式的选择由所要实现的社会语义功能决定。从以上两个语言学派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转换生成语法的眼中,不同形式的同义句来源于同一个深层结构,即由同一深层结构转换而来。而在系统功能语法看来,同义句的存在与否是由所要实现的社会语义功能决定的。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认知语言学打破传统语言学的研究范式,独树一帜地提出在现实与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介,即现实—认知—语言,认为人类语言的句法结构是体验和认知的结果,这对句法成因具有强大的解释力。
事实上,我们若要了解同义句产生的根源,就应该先了解句法的成因。可以说,就目前研究来看,唯有认知语言学对句法的成因的解释最具说服力。认知语言学认为,认知和语义是语言形成其句法构造的内在动因,句法构造的外在形式是由认知和语义因素所促动的[4]。首先,人类在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种种意象图式,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抽象思维、复杂推理的能力,并逐步形成认知模式、语义结构和句法结构。认知语言学家为了弄清概念结构和句法构造的成因构想出许多模型。比如Langacker的典型事件模型Talmy的事件框架分析、Lakeoff的“形式空间化假设”、Schank&Abelson的脚本理论及事件域认知模型(ECM)等。
认知语言学家认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从范畴中的典型成员不断向外扩展,形成了一个辐射性范畴。语言中句式的形成也是如此。
以上我们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对句法的成因进行了解释,那么,语言中如此丰富的同义句产生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其实从认知语言学对句法成因的解释中不难找出答案,它来源于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知策略。认知策略也称为认知方式或认知工具,主要包括:体验、范畴化、概念化、意象图式、认知模式、隐喻、识解、激活、关联等。对同一事体如从不同角度去体验,就会凸显事物的不同特征,出现同一事物不同名称的现象。同理,对同一事件若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的识解方式,就会凸显事件的不同成分,从而形成表现同一命题内容的不同句式,即同义句。
综上所述,同义句式的产生不是逻辑问题,也不是语法问题,而是主体识解的认知问题。人们为了了解事物的多面性,就会采取不同的识解方式择用不同的成分做射体、界标和背景,这就产生了不同的语言表述。
信息指的是发话人传递给受话人的信息内容。自香农等人创立了信息理论之后,布拉格学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将该理论引入到语言学领域。然而,直到韩礼德把信息理论在语言学中的应用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才引起人们的重视。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语言表达的信息不是杂乱无章的,它有自己的内在结构。信息结构是指把语言组织成为信息单位的结构,它是语篇功能的三大结构(主位结构、信息结构和衔接系统)之一。韩礼德认为,已知信息+新信息(已知信息在前,新信息在后)是最常见的信息单位结构,人们往往把新信息排在信息结构的末尾[5]。这与夸克等学者的末端焦点原则相一致:“自然而正常的信息焦点一般置于信息单元的末尾。”但是有时候为了强调某个成分或者为了其他目的也可能出现“新信息+已知信息”的情况。至于到底使用哪种信息结构,要根据说话人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而定。下面我们采用实例来谈谈同义句式之间的信息差异。
[1]Ted hit Christina.
[2]Christina was hit by Ted.
[3]It was Ted who hit Christina.
[4]Who Ted hit was Christina.
我们可以看出,上面4个句子都表达同一个命题内容(句义相同)。但由于观察者的注意焦点不同,也就是射体与界标的变更,导致各句所含信息发生了变化。在句[1]中,根据“已知信息+新信息”的结构,“Ted”是已知信息,“hit Christina”是新信息,“Christina”是信息中心(即新信息的最高点或最为重要的新信息),由此可见,本句是用来回答“Whom did Ted hit?”这一问题的。句[2]由于信息中心变成了“Ted”,因此本句用来回答“By whom was Christina hit?”。在句[3]中,说话人为了“强调”的目的,打破了无标记“已知信息+新信息”结构,而采用了有标记的“新信息+已知信息”结构,将信息中心“Ted”提前,因此本句含有“已知道有人打了Christina,确认打人者就是Ted”的信息。句[4]含有“已知道Ted打了某人,确认被打者是Christina”的信息。以此类推,按照信息结构和句末信息中心原则,我们就不难找出下面例句中的信息差异:
[5]He gave his brother a book.
[6]He gave a book to his brother.
句[5]的信息焦点(即新信息)是“a book”,用来回答“What did he give his brother他把什么给弟弟了”这一问题,而句[6]的信息焦点是“his brother”,用来回答“To whom did he give his book.他把书给了谁?”。
可见,我们说话或写文章时,择用哪一种句式并不是随随便便的,我们会将其间蕴含的信息看做一种判断的标准。这样才显得得体、顺畅。否则,就会给人一种奇怪、突兀、别扭的感觉。
韩礼德的语域理论为我们了解语体的特征指明了方向。语域理论告诉我们语言的使用随着情景的变化而变化,研究语域的目的是要了解什么语境因素决定什么语言特征。韩礼德认为,语体的特征取决于它的语境因素,包括语场、语旨和语式。语场指正在进行的社会活动及语言发生的环境(如学术报告、演讲、布道、朋友间聊天等);语旨指参与者之间的亲疏关系,包括他们的社会地位、说话态度等;语式指语言交际的渠道或媒介,如书面语体或口语语体、正式语体或非正式语体等。语境三要素中任何一项的改变都会引起语言的变异,也就是影响到参与者对句式的选择。
[7]Thank you for your help,Honey!
[8]Your help is greatly appreciated,Honey!
从语旨来看,句[7]比[8]要得体,因为称对方为“Honey”,表示关系比较亲密,因此,适合用随便体。句[8]由于使用了正式体,就显得生疏了。
我们再来看一个有欠得体的例子:在一次正式宴会上,某译员在中方领导郑重发言之后建议大家举杯时,翻译出这样一句话:Now allow me to propose a toast to our successful cooperation and to our long-standing friendship,bottom up!表面看来,bottom up与汉语的“干杯”相对应,但二者在语体方面差异很大。“干杯”在汉语里用得极为广泛,可用于各种场合。而bottom up在英语中是俗语,只能用于非正式场合。况且bottom还有“屁股”之义,bottom up不禁令人有不雅联想(该句为笔者添加)。在正式场合我们可以用To your health或To your success等客套语祝酒,在一般场合也可用 cheers[6]。
我们知道,语言学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对语言本身的研究,另一个是对语言使用的研究。语用学与社会语言学、文化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等学科一样,属于对语言使用的研究。我们前面说过,使用语言的人每次都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进行交际。这就是说,语言的使用离不开语境,语言一旦进入语境,其意义往往就会增加,这增加的部分就是语用学研究的对象。换句话说,如果说语义学研究的重点在于语言本身(即词汇、句子、语篇等)表达的意义,不涉及具体应用时的语言环境,那么语用学研究更多着眼于语言在具体语境中的意义,言语行为、预设、会话含义等等。下面我们以语法书上经常引用的两个例句来对同义句式的语用差异进行分析。
[9]Take me home.
[10]I want you to take me home.
[11]Will you take me home?
[12]]Would you take me home?
上面的例句涉及语用学中的礼貌原则问题。礼貌原则是Leech、Rrown&Levinson等人对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的“合作原则”进行的修正和补充。礼貌原则要求人们为了取得良好的交际效果,达到交际成功,就应该在社交活动中遵守一些特定的原则,如宽宏、谦虚、同情、得体等。总的来说就是说话人应尽量让听话人得益,自己吃亏。根据礼貌原则,我们可以看出,上例中的4个同义句子,从句[9]到句[12],其礼貌程度依次渐强。[9]为祈使句,有要求、命令之意,礼貌度最差。[10]虽比[11]礼貌一些,但说话者只考虑自己的愿望,不考虑对方的意愿,可能令人难以接受。[11]询问对方愿意与否,但还是带有希望对方同意的味道,较有礼貌。句[12]使用will的过去式,一种假设的、非现实的请求,以婉转、商量语气询问,让对方没有丝毫的压力,客气程度最高。
综上所述,同义句可谓“义”同“意”不同。正如没有完全相同的同义词一样,也没有完全等同的同义句。在交际过程中不可不加区别地滥用,做到不仅要明其“意”,还要知“得体”。
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语言都存在着大量的同义句式供人们在交际过程中进行选择。正是这丰富的同义句才使得我们的语言如此精彩,我们的思维如此精妙。同义句不是人类臆想的产物,是人类在体验的基础上认知客观世界的结果。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千差万别,有同有异;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人类要反映这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就有必要创造出相应的表达形式来与之互动。复杂微妙的客观世界通过人类的认知造就了复杂微妙的同义句。体验认知的差异给不同语言间的相互学习带来了不小的困难。我们的学生之所以对英语同义句不加区别地混用,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认清英语同义句中所包含的英民族特有的体验认知。以己之认知套他人之认知,犯错当然在所难免。笔者在文章中对英语同义句的探索自知有蜻蜓点水之嫌,远没做到全面与透彻。目的在于希望能纠正学生对英语同义句的认识偏差,消除运用英语同义句的盲目性,让学生能站在理论的高度把握英语同义句。
[1]刘颖,谷平.俄语句法同义现象的界定[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90.
[2]王铭玉.现代俄语同义句的界定标准[J].中国俄语教学,1996,(1):6.
[3]王希杰.修辞学通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191.
[4]王寅.认知语法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364.
[5]HALLIDAY.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Edward Arnold,1994:297.
[6]赵军峰.商务英语口译[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3.
H1
A
1007-4937(2012)01-0152-03
2011-10-21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外语教师话语行为的语用研究”(11YJA740064)的阶段性成果
张科荣(1964-),男,湖北江陵人,副教授,从事语言学与翻译研究;倪奕旋(1965-),女,广东揭阳人,副教授,从事应用语言学研究。
〔责任编辑:王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