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自杀动因分析及心理干预

2012-04-12 04:14皮华英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支持系统民警心理

皮华英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警察自杀动因分析及心理干预

皮华英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警察自杀是一个容易引起社会民众关注的敏感话题。沉重的工作压力是导致警察自杀的外因;职业生涯重创、婚恋矛盾激化、战友伤亡影响、身体病痛折磨等重大生活事件的刺激是导致警察自杀的重要诱因;性格缺陷、认知偏差、情绪障碍等主体因素是导致警察自杀最关键、最直接的原因;社会支持系统脆弱或对支持的低利用度是警察自杀不能忽视的因素。健全社会支持系统,为警察提供强有力的情感、归属、自尊和实务支持,是预防警察自杀的心理基础;建立预警系统,及时识别警察自杀的信号,是化解警察自杀危机的重要前提;挖掘积极元素,唤醒警察自身强大的内心力量,是避免警察自杀的根本保障。

警察;自杀;动因;心理干预

由于高应激、高对抗、高风险的职业特点,警察比普通人更容易出现挫折感、情绪困扰或心理危机。警察因不能及时缓解自己的心理危机而采取过激行为,进而导致激情犯罪或自杀的事件也时有所闻。尽管警察自杀是极个别的事件,但警察的特殊身份使其自杀特别容易牵动社会众多的敏感神经,除了对其家庭、亲人、周围同事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外,还会对社会舆论造成严重的、持久的负面效应,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09年12月12日,湖南衡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段某某举枪自杀后,外界议论纷纷,百度搜索上有近100万条报道和评论。事件过去几年了,该局部分民警仍没有完全走出段自杀事件的阴影。

一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对警察自杀讳莫如深,这方面的统计很少,研究人员也很少有机会接触这类资料。其实,积极开展对警察自杀问题的研究,分析警察自杀的主要原因,探讨警察自杀预防的具体措施,能增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政工干部的心理危机意识,帮助其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准确地识别民警的心理危机信号,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避免悲剧的重演。正如美国QPR(询问说服转化)预防自杀机构在它的宣言所宣称的那样:“一旦我们有所了解,我们就会关注和处理;而我们一旦开始关注和处理,我们就能改变”。

一、警察自杀现象概述

自杀是故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据统计,全球每年大约有100万至120万人死于自杀,平均每40秒就有一个人自杀身亡。

国外研究认为,警察终日处于精神压力、暴力和危险之中,又常接触武器,因此,警察的自杀风险会增大。有专家在考察了26个国家130个职业的自杀情况后发现,警察的自杀比率是一般人的1.8倍,在130种职业中居第三位。1990年至2000年的10年中,美国纽约警察局有66人自杀;1993年和1994年两年,美国共有700余名警察自寻短见,是履行公务时牺牲人数的4.2倍①详见中国发展门户网www.chinagate.com.cn 2007年08月19日.;在1998年至2009年的12年间,法国共有559名警察自杀身亡②http://www.cnfrance.com/info/boke/20101102/3587.html.[EB/OL].2012-7-20.;国际在线——世界新闻报则撰文说“日本警察自杀成风”。

大公网2012年9月12日报道称,香港大学赛马会防止自杀研究中心研究发现,2003年至2010年间,二十岁至五十九岁的在职人士群组中,亦有2000多人自杀身亡,自杀率为十万分之七点八三,其中警察及护士的自杀率比其他专业人士高,警察自杀率在其职业群组内则达十万分之九点三九③http://tieba.baidu.com/p/1902849067[EB/OL].2012-10-7.。

在我国内地尚没有警察自杀的专门统计,但屡有警察自杀的报道或情况通报。2008年广州市公安局发生5起警察自杀身亡事件,仅4月24日至28日,五天之内就发生2起民警自杀事件;2009年和2010年湖南省分别发生3起和4起民警自杀身亡事件,其中2009年衡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段俊义开枪自杀事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

二、警察自杀心理分析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无缘无故地去自杀,但自杀的原因往往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结合警务工作的特点,我们从刺激事件、主体因素、支持系统三个方面来分析一下警察自杀的原因。

(一)警务工作特点导致的长期高应激压力是警察自杀的外因

工作方面压力过大,容易造成警察职业心理危机。2003年11月10曰,54岁的香港誓队水警总区指挥官张之琛,从寓所10楼天台跳下,自杀身亡。他在住所留下一纸遗言:“我爱家人、爱大家,对不起各位。”其家人分析张即将升职,需面对削减警界经费的压力,加上正推行的水警总区大改革遇到阻力,怀疑他不堪沉重的工作压力而死①http://lyh.wlnw.gov.cn/html/main/nydtView/1408.html[EB/OL].2012-10-7.。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与群众矛盾激发,警察在接到命令后必须立刻出警,对事件的由来及处置,普通民警几乎没有话语权,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容易导致内心冲突和较强烈的被控制感;同时,警察代表政府执法很容易成为政府工作失误的替罪羊,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和攻击,遭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同时,一些群众对警察存在很深的偏见,在工作中公开辱骂、挑衅民警,甚至一些人公然利用恶意投诉来发泄内心的仇警情绪,容易使警察心理上产生挫败感,影响其职业的认同和自尊。

(二)警察工作生活中容易遭遇的重大事件刺激是警察自杀的重要诱因

个体的许多心理压力来自社会生活的困境与利益冲突。现实生活中的重大变故、重大事件往往引起人们强烈的内心冲突,带来紧张、恐惧、无助等急剧情绪变化,容易引发冲动性的逃避行为。对于警察来说,因为职业特点导致的工作生活重大事件的刺激是导致其自杀的重要原因。

1.职业生涯重创。为加强队伍建设,公安机关铁腕治警,内部自设的高压线很多,警察一旦不小心触碰禁令,就面临开除、辞退、停职等处分的危险,这是职业创伤中最突出的一类伤害。对一个警察而言,多年的从警经历,无论是从情感承诺、工作习惯还是从谋生需要的角度,都会产生对警察职业的高度依赖,一旦这种依赖面临被打破的危险,其内心的动荡就非常强烈,绝望或者报复的念头就可能萌生。美国国家警察自杀基金会调查发现,那些被中止工作的警察和处于被调查中的警察的自杀率是普通警察的6-7倍。2008年2月5日春节前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公安局长关某因职务被撤,心怀不满,枪杀呼市市委副书记后吞枪自尽。

2.婚恋矛盾激化。亲密关系的缺乏是人类情感痛苦的主要原因,特别是与配偶、恋人的情感破裂,会导致严重的心理创伤。警察工作的不规律性,导致他们少有与家人相处和沟通的机会,容易遭受父母、妻儿的埋怨、误解;特别是部分警察在处理家庭问题方面的简单、粗暴,更加剧了家庭的矛盾和不睦。有数据显示,在公务员队伍中,警察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而研究表明,那些有婚姻问题的人自杀率是婚姻幸福者的4.8倍。刘连忠的研究证明,半数自杀未遂者在自杀当日有人际冲突,冲突的对象多为配偶或恋人。自杀未遂者自己对自杀原因的归因也以夫妻矛盾为最多(36%),其次是恋爱矛盾(26%),再次为与家庭其他成员的矛盾(10%)[1]。由于警察工作繁忙,没办法尽心尽力照顾家人和承担家务;不规律的工作时间,导致他们和家人的生活步调不一致,离多聚少,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家庭矛盾,加之部分警察在处理家庭问题时不注重沟通,往往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冷淡,很容易激化矛盾,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繁重的工作之余,还要面对焦头烂额的家庭大战,警察的情绪会更加焦虑紧张、烦躁不安,极易做出出格失控的行为。

3.战友伤亡影响。对个体而言,重要他人的丧失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打击。警察是和平年代伤亡最大的职业之一,尤其是一线民警,工作中遭遇危险甚至牺牲性命是不可避免的事。经常要面对战友的流血或牺牲,面对朝夕相处战友的伤亡,很多民警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感到忧虑。对死亡的恐惧感和对自己所承担责任的使命感容易导致内心的冲突,导致对职业价值与自身价值的怀疑。尤其是身边熟悉的战友出现自伤自杀等极端行为,会给自杀事件的目击者造成严重的、持久的负面心理影响。据专家估计,1例自杀死亡可使6个人受到严重影响,1例自杀未遂可使2个人受到严重影响,自杀死亡给他人造成的心理伤害持续10年,自杀未遂持续6个月;同时,自杀会使亲友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降低20%。某派出所一民警在值班室吞枪自杀后,外界议论纷纷,全所上下沉浸在悲伤、惶恐之中,谁都忌讳再走进那间办公室,事件过去几年后,该所民警仍没有完全走出自杀事件的阴影。

4.身体病痛折磨。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警政署”统计,2007年至2009年,全台共有26名警察自杀,自杀原因以健康因素最高,其次为债务问题与工作适应问题①详见http://news.cqnews.net/sh/shzh/201001/t20100115_3982567.htm[EB/OL].2012-7-20.;警察生活不规律,长期超负荷工作,易患各种疾病。当一个人突然得知自己身患严重疾病(特别是绝症),都是晴天霹雳,无法接受,内心冲击非常大。患者在对生命的留恋、躯体的病痛中煎熬,精神十分痛苦,容易产生绝望情绪甚至因此选择自杀以求解脱。

5.经济状况恶劣。香港大学赛马会防止自杀研究中心2012年的研究表明,采取自杀行为的警察中,有44%的人有债务问题②详见http://tieba.baidu.com/p/1902849067[EB/OL].2012-10-7.。警察因家境极度贫困而自杀的人非常少见,大多是因为染上赌博或吸毒等恶习,致使债台高筑,无力偿还,进而绝望、厌世,最终走向自杀。

(三)警察主体心理缺陷是导致警察自杀的最关键、最直接的原因

警察的气质、性格、能力等个性特征决定了个体对事物的认知方式和应对方式,警察的需要及动机强度的不同也导致个体受挫折程度有所差异,因而绝望等消极情绪的体验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某些个性特点可能会通过影响个体对工作环境的反应而使个体对绝望的易感性增强,导致警察选择自杀这种方式来逃避现实。

1.人格缺陷。不同性格特征的人对压力的感受不同,具有焦虑倾向、过强责任感的人,较容易感受到压力;过于内向、孤僻、敏感多疑、自卑的人,容易产生无助感;有完美主义倾向的人,当结果不如意时容易产生严重挫败感和对自己的强烈不满甚至自我攻击。对大学生自杀的个案研究发现,抑郁、悲观、自卑、焦虑、孤僻等不良人格是造成自杀的主要原因。对抑郁症的研究也表明,患有抑郁症或情绪长期处于抑郁状态的人,发生自杀的可能性非常大。近年来民警自杀案例中,抑郁症患者的比率也非常高,2010年湖南4起民警自杀事件中,有3起与抑郁有关。

2.认知偏差。心理学原理告诉我们,人不是被动地体验事件和环境,所有的生活事件都是“认知过程”。不同的认知带来不同的体验,导致不同的行为。塞缪尔·理查森曾经说过:“如果人类的心灵一直忙于把每件不如意的事情往悲观的方向想,则不需要敌人的出现,自己就先溃败了[2]。”2001年5月15日,陕西某派出所34岁的教导员张某某,在租住房后院开枪自尽。事后的许多分析都显示,其个人身体疾病及糟糕至极的非理性认知引发较多的负性情绪是导致其自杀的主因。

3.挫折承受能力差。每个人的生活都会有许多不如意,深陷伤害事件中不能自拔,就容易丧失生活的信心,所谓“你希望这个事件对你伤害有多深,它就可以有多深[3]。”2008年4月,某市民警竞争上岗落选后,情绪比较低落,需吃安眠药才能入睡。随后,又遭遇婚姻和经济问题上的挫折和失败,因而产生厌世情绪,最终走向自杀。该民警自身的挫折容忍力较差,自我调控能力不强是导致其自杀的重要原因。

4.情绪调控能力差。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会产生一些消极情绪,如果不善于调节,消极情绪不断累加、发酵,就可能在遭受外界较强烈的刺激时产生意想不到的破坏力,出现疯狂的报复或自杀行为。在处置社会矛盾的过程中,警察往往处在矛盾的最前沿,容易导致群众的误解、不满甚至对立、辱骂。如果民警不善于自我调节,必然导致内心安全感缺乏、焦虑、恐慌等心病。另外,很多警察喜欢通过喝酒来减压,跟朋友一起喝酒的确可以适当舒缓工作生活中的部分压力,但很多人会越喝越多,甚至出现酒精依赖等酗酒问题。靠酒精麻醉来逃避现实,既是调控能力差、无力应对的表现,也更增加了情绪失控的危险。急性酒精中毒时人的行为会失控,增加发生意外的机会,如发生家庭暴力、在工作中使用暴力、冲动伤人杀人、自杀等。研究发现,一般自杀个案中,约有20%的自杀者为酗酒人士。

(四)警察组织社会支持系统脆弱或警察个体对支持的低利用度是警察自杀不能忽视的因素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迫于工作的压力,领导的精力都放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上,对民警遭遇的家庭变故、生活困难等很少过问,而且对警务工作的安排也往往只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很少考虑到民警家庭和人性因素,使警察觉得组织不能理解其为工作付出的额外努力,造成民警组织支持感的缺失。同时,有些基层公安机关组织凝聚力不强、考核机制不完善、领导偏见和不公、升迁机会缺乏等都会导致组织支持系统脆弱无力。

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构成人可持续发展总能力的五大系统——生存支持系统、发展支持系统、环境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智力支持系统中,社会支持系统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的认知、情绪、情感、意志和心理健康。若个体的社会支持系统不完善,或个体对社会支持系统的利用度太低,不能从自己的社会支持系统中获得足够的支持,则容易产生无助和绝望感,从而增加自杀的危险性。刘连忠等人对自杀未遂者的研究表明,自杀未遂者经历较多的生活事件,其社会支持及对支持的利用度较差[1]103。

三、警察自杀危机的干预

警察的自杀让我们看到了警察的压力,听到了警察内心深处需要帮助的呼唤。警察自杀危机干预,可以从健全支持系统、建立预警机制、发掘个人潜能等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健全支持系统,为民警提供强有力的情感、归属、自尊和实务支持,是预防警察自杀的心理基础

相关研究证实,人们的成就感、自尊感与社会支持密切相关[4]。亲密和信任的关系,可以帮助人们缓解压力,提高其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一个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应该包括组织的关怀、同事的鼓励、家人的关心、朋友的理解、社会的认同。健全民警的社会支持系统,提高其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可以给民警提供情感支持、归属支持、实务支持和自尊方面的支持。

1.及时给予组织支持。警务管理部门要更多关注和满足警察的心理需要,努力营造和谐愉快的工作氛围,提高警察在政治上和物质上的待遇,多从欣赏、信任的角度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加强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沟通与交流。特别在警察遭遇职业创伤或目睹战友伤亡的时候,各级领导和政工部门单位同志一定要及时伸出援手,让民警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如果发生民警自伤自杀类极端事件,应针对本单位的全体民警,在第一时间开展及时有效的团体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对可能的重点对象予以重点控制和帮助,以消除隐患。

2.充分发挥家庭等社会支持系统的调节作用。各级组织应帮助警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建设和睦的家庭,努力发挥家庭、朋友的支持作用。警察工作的不规律性,导致他们少有与家人相处和沟通的机会。因此,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要让警察能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相处,要争取家属对警务工作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最后,要提高社会对于警察群体的认同,建立社会对警察的合理期望。

(二)建立预警系统,及时识别和处理民警自杀的征兆与信号,是化解警察自杀危机的重要前提

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正视警察自杀问题,承认警察是自杀的高危人群,在民警培训中设置预防自杀的相关课程,明确地告知警察:寻求帮助不会遭受停职或受到处罚;所有资料会受尊重而保密;无论情况有多严重,都会有其他方法来处理;有专人可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同时,可以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辅导、生命教育等方式,使民警了解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学会排除心理困扰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民警的生命意识,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也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训练活动,如自信心训练、情绪调控训练、人际交往训练、潜能扩展训练,引导民警正确处理各种问题,有效预防自杀。

及时发现危机信号是自杀干预的第一步。自杀者在自杀前处于想死同时又渴望被救助的矛盾心态时,从其行为与态度变化中可以看出蛛丝马迹。有研究报告说,大约2/3的人都会在自杀前向家人、朋友、同事流露出求救的信号,这些信号可以从企图自杀者的言语、身体、行为三方面反应出来。现实生活中,这些细微的举动往往被忽视,滋长了企图自杀者实施自杀行为的决心。

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大城市建立有自杀预防中心或称危机干预中心,24小时为需要帮助的民众提供服务,每年接待数以万计的自杀潜在危险者,挽救了许多生命。目前国内此类机构数量还很少,许多省会城市都没有,社区介入自杀预防才刚刚开始。公安机关内部应建立民警自杀预防组织,有专业人员关注自杀高危人群,建立畅通的自杀信息报告渠道,实行心理异常周报制度,及早发现自杀相关信息,这对于及时挽救自杀警察生命具有重大意义。如通过一些测试量表如SCI—90、EPQ、UPI、MMPI等对在职民警进行心理测试,并建立心理档案,对筛选出的心理异常指数过高的警察,进行个别咨询,进一步了解原因,定期跟踪,对确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警察要及时送往专业心理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三)挖掘积极元素,唤醒民警自身强大的内心力量,是避免或减少警察自杀的根本保障

积极的人类力量与美德是对抗心理疾病发生的缓冲器[5]。个体内心力量的强大与否是最关键、最具决定意义的自杀因素。改变民警的消极认知、激发民警的积极情感、培养民警的积极个性是预防民警自杀的根本保障。

1.建立积极认知。积极心理学的研究已经证实,那些具有积极观念的人具有更良好的社会道德和更佳的社会适应能力,他们能更轻松地面对压力、逆境和损失,即使面临最不利的社会环境,他们也能应付自如。因此,引导警察积极认知事件和环境,积极认知自己的职业价值和意义,可以给民警带来积极的体验,减少倦怠和无助感,减少内心的紧张和恐惧,避免自杀自残等自我伤害行为。

2.激发积极情感。一般来说,积极情感高的个体,社会活动能力也较强,他们有更多的朋友,参与更多的社会组织,能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弗雷德里克森的拓展——建立理论(broaden-and-build theory)认为,只要给定合适的情境,积极情绪就会产生。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可以通过变换MP3或iPod里的音乐来调整情绪[2]33。在警务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系列措施来激发民警的积极情感。例如,帮助民警发现并发挥自己的优势、特长,通过一个个生活工作中的小开心、小成功来建立和巩固自己的自信;帮助民警多用自己的主观幸福感来度量工作和生活的价值,用心发现生活工作中的美好,体验发自内心的快乐;帮助民警摆脱完美主义倾向,承认缺陷和不完美是一种常态,工作生活中不能过于苛求;鼓励民警通过倾诉、宣泄、放松、注意转移、理智消解、专业求助等方式对情绪进行自我控制和自我疏导;领导者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积极情绪表达来感染民警,使他们也产生积极的情绪。

3.培养积极个性。具有积极个性的个体往往拥有积极思维,倾向于从积极的角度来认知和解释事物,更容易产生积极情感,较少出现自我伤害的消极行为。积极心理学研究了包括好奇、乐观等在内的24种积极人格特质,认为培养个体具有这些积极人格特质的一条最佳途径是增强个体的积极情绪体验。我国对警察自杀的系统研究还很缺乏,有待于更多的人们、社会团体和政府决策机构的参与和重视,以降低警察自杀率,促进社会健康、稳定、和谐地发展。

参考资料:

[1]刘连忠、肖水源.生活事件、社会支持与自杀未遂[J].临床医学杂志,2000,(12):103.

[2][美]克里斯托弗.彼得堡著,侯玉波、王菲等译.打开积极心理学之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3]曾奇峰.幻想即现实[M].太原:希望出版社.2010.141.

[4]唐芳贵.工作满意度和社会支持与高校教师职业倦怠[J].中国学校卫生,2007,(11).

[5]AspinwallLG,Staudinger UM.APsychologyofHuman Strengths[M].WashingtanD.C.AmericanPsychologicalAssociation,2002:305.

Motive Analysis of Police Suicide and Psychological Intervention

PI Hua-ying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Hunan 410138)

Police suicide is a sensitive topic that can easily arouse the attention of the social public.The heavy work pressure is the external cause of police suicide.And such stimulations as career hurt,marriage conflicts becoming acute,influence of comradein-arms casualties as well as torment of body aches and pains are essential incentives of police suicide.While the weak system of providing police with support and the low availability of support are causes that cannot be neglected.Perfecting social supporting system to provide police with strong support of emotion,affiliation,self-esteem and practice is the psychological basis of preventing police suicide.Establishing pre-warning system and timely distinguish the signals of police suicide are important premise of resolving crisis of police suicide.However,the fundamental guarantee to avoid police suicide is to seek positive factors and awaken the strong inner strength of the police itself.

police;suicide;motive;psychological intervention

D631.19

A

2095-1140(2012)06-0099-05

(责任编辑:王道春)

2012-10-27

皮华英(1968-),女,湖南长沙人,湖南警察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警察心理和犯罪心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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