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徐志平
(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上海200063)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社会动员工作探讨
王震,徐志平
(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上海200063)
以上海市为例,分析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社会动员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了提高社会宣传、评价、激励工作有效性的具体对策。
社会动员;绿色账户;志愿者组织;责任主体;可辨识性
主要有:采取海报、宣传单等方式宣传生活垃圾社会动员工作的意义、重要性、要求等;利用新闻、公益广告等媒体向公众告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吸引市民参加,对参加活动的人群直接宣传相关知识,并通过活动报道间接向社会各界宣传。
上海市自2008年起,陆续在一些居住区定期开展绿色帐户活动,主要形式是引导居民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按照一定规则兑换礼品,在刺激居民垃圾回收积极性的同时,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及工作开展要求。
2011年,上海市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过程中,为提高居民分类投放意识和准确率,借鉴北京分类工作开展经验,各区县、各试点街镇组织招募了1批社区志愿者,在垃圾投放点向居民进行分类投放宣传和指导。闸北区杨波小区采取委托社会志愿者组织以项目化形式策划该居住区整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工作的方式,志愿者组织协助业主委员会根据全市试点的统一要求,结合居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个性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志愿者宣传引导方案,进行了阶段性、渐进性的宣传引导,使得该小区居民自发分类投放积极性高,分类投放参与率超过90%。
源头分类投放的实施主体包括上海市全体居民,根据身份可以分为居住区业主、保姆、外来租户、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保洁员、外来旅游人口等;投放主体的年龄、文化程度、经济收入、身份等都对宣传工作的有效性有一定影响,因此宣传方式的选择、宣传内容的策划等都应根据不同的人群选择针对性的方式。
目前,常用的宣传手段普遍存在受众面较窄、受众人群单一、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无个性化设计等问题,如绿色帐户活动在开展过程中较看重经济利益的老年居民参与较多,而对年轻居民的影响程度较低;媒体宣传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较多,而对分类意义、具体分类要求和知识讲解较少;宣传海报、告知单等形式的宣传较适合对政府相关信息具有主动掌握需求的人群,而对于较为被动的人群往往达不到理想的宣传告知效果。
要达到社会动员工作有实效必须有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激励机制。垃圾分类投放是对全体市民行为的变革,仅靠宣传,无强制性制约措施或激励措施很难改变市民长期以来的行为习惯,目前上海市的整体社会发展情况暂不具备实行制约性措施,因此激励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各场所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主体的确定和责任主体投放行为的评价标准及其可辨识性是激励机制设计的关键。2011年试点期间,一些区县、试点街镇尝试对居民户、居住区保洁员等进行分类减量工作评价,并给予一定奖励。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责任主体还不明确,定量评价工作实效较为困难,使有效的激励机制设计遇到瓶颈。2012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对各类场所源头分类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通过2012年的试点开展,为下一步在相关法规中进一步确定责任主体奠定了基础。
社会动员工作是一项工作周期长、实效显现滞后、经费投入大的工作。如宣传材料的制作、媒体宣传、大型活动组织、志愿者补贴、激励机制运行等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撑,并且由于激励机制的运用涉及各责任主体,经费投入的多少取决于责任主体的实际工作情况,经费预算准确性较难把握。
目前,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会动员经费主要由各区县安排,基本以试点项目经费划拨,投入标准较随意,并未明确稳定的经费来源;绿色帐户中兑换的礼品经费主要依靠企业赞助,难以适应扩大受众面、将日常分类投放行为纳入评价范围的需求;志愿者服务的补贴、志愿者组织委托的相应经费无明确的参照依据。
社会宣传工作开展应针对所有市民,使市民知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意义、所在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具体要求,从而能对生活垃圾按照要求主动进行分类投放。
评价、激励机制的制定应明确源头分类责任主体,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计量等实际情况分析,居住区源头分类的实施主体是居民户,但每户居民的分类实效难以考核评价,针对性的激励机制较难制定,可通过绿色帐户、表彰奖励等手段对积极参与分类投放的居民户进行鼓励。将居住区源头分类责任主体界定为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即将1个居住区作为1个整体来考核评价源头分类工作,并根据评价等级制定激励政策,具有一定可行性。企事业单位的源头分类责任主体较容易界定,应由单位管理者对整个单位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情况负责。
应建立市、区县、街道、源头分类场所等多层面相结合,各种宣传手段综合运用,根据受众类型选择宣传手段和制定个性化宣传内容的社会宣传模式。
市级层面的宣传针对人群较广,主要应采取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大型活动、学校教育等方式,宣传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意义、全市性的工作要求、全市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政府相关规划等;区县、街镇宣传工作应有属地化特点,向辖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宣传具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辖区分类收运企业信息,辖区各类垃圾分类处理去向,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政策、监督管理办法、机构等;源头分类场所宣传应侧重告知作用,告知每个实施主体各类分类投放设施的具体位置、收集频率、各类垃圾的具体品种等。
上述3个层面的宣传中,源头分类场所宣传应最具个性化。闸北杨波小区采取社区自治的形式以业主委员会为主导,将个性化的宣传告知工作从分类工作决策阶段开始,贯穿整个分类组织工作中,起到良好效果。
在保证政府资金投入的同时,利用社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社会动员工作,既是一种社会动员的具体方式,也是弥补政府资金投入不足、资金调配难以达到市场化资金的灵敏性等问题的重要方式。并且,越来越多的社会企业有参与环保事业的意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的规范性需求也日益显现,因此,应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社会公益基金平台。该平台应具有以下功能:按照一定规则筹集社会有志于参与环保事业的企业的公益性资金;建立1整套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则及制度,把筹集的资金用于支持源头分类责任人生活垃圾的分类宣传、对居民源头分类工作开展的奖励、绿色帐户活动兑换礼品支持等激励机制运行等工作中。
环保志愿者组织具有经验丰富,专业性强,志愿者招募、培训系统性、长期性等特点,如能参与源头分类场所的整体宣传策划、组织等工作,可为源头分类责任人提供非常有利的帮助。但是环保志愿者组织的运作需要一定经费,必须保证组织核心成员的可持续性,因此环保志愿者组织参与源头分类宣传工作可以项目化形式进行,市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1整套包括项目确定程序、购买服务程序、服务成效判定依据、服务费用测算标准等环保志愿者组织参与源头分类社会动员工作机制,指导有条件、有意向的源头分类责任人寻找适合的环保志愿者组织,帮助策划一系列的分类宣传、引导、激励机制设计及实施等工作。
根据不同源头分类责任主体的特点,结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定量、定性评价的可行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反映源头分类责任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的考核评价指标和办法,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标准。
如通过建立居住区、企事业单位源头计量系统或生活垃圾收运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抽查制度等评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并按照一定规则给予奖励,根据减量效果核算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基数,并可对分类垃圾、混合垃圾指定差额收费标准,促进源头分类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分类投放各类垃圾。
Social Mobilization of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and Reduction
Wang Zhen,Xu Zhiping
(Shanghai Waste Management Office,Shanghai200063)
Taking Shanghai as an example,the status and problems of social mobilization for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and reduction were analyzed.Some measures for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social propaganda,evaluation and incentive were put forward.
social mobilization;green account;volunteer organization;subject of responsibility;identifiability
X705
B
1005-8206(2012)05-0057-03
王震(1975—),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的管理和研究。
(责任编辑:苏媛)
201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