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农田水利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012-04-10 16:05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徐明华
湖南水利水电 2012年2期
关键词:农田水利水利设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徐明华

2012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12年“世界水日”宣传主题是“水与粮食安全”,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在今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到来之际,我们开展纪念活动,目的就是唤醒全社会的水资源意识、水忧患意识,大兴农田水利建设,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可靠的水利保障。

一、充分认识农田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完善农田水利灌溉体系,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2011年的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都强调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省政府、水利部批准的《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也把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加快水利改革的重点目标。2011年12月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省政协主席胡彪等10多位省领导带头,在长沙县参加农田水利建设劳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视和关心。

农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农业生产仍然没有摆脱主要“靠天吃饭”的局面。近年来,我省频繁发生水旱灾害,每年都有数百万亩农田受灾,给包括粮食生产在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说明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既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我省粮食产量要稳定在300亿公斤以上,旱涝保收面积就必须维持在3700万亩以上。但目前农田水利设施滞后,加之农业用水方式粗放,用水效率较低,农村水资源和水环境压力不断加剧。2010年我省农业灌溉用水量达188.5亿立方米,接近全社会用水总量的6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还低于0.5。同时,近年来气候变化对我省的影响加大,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可预见性日显突出。实践证明,面对同样灾情,农田水利设施好的地方,因灾损失就小,生产恢复就快;而农田水利设施薄弱的地方,因灾损失就重,生产恢复也慢。

二、突出抓好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环节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们必须坚定目标,突出重点环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态度,尽快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尽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

省委、省政府已经就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作出明确部署。总的目标是,从2011年起,通过5~10年的努力,显著提高抗旱防灾减灾能力,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5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1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从根本上扭转农田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

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为重点,着力提高农田灌溉效益。一是完善农田灌排设施体系。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着力抓好57个国家和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力争所有粮食主产县全部纳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对粮食主产县的农田水利设施进行集中配套改造。完成洞庭湖区千万亩基本农田田间水利设施配套改造。二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积极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

以重点水源工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粮食生产的供水保障能力。一是加快涔天河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为粮食生产提供水资源保障。二是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山平塘清淤和沟渠疏浚工程,积极兴修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有计划增打一批抗旱机电井。加强田间工程、末级渠系以及涵闸泵站建设,因地制宜兴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

以洞庭湖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及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着力提高粮食生产的抗灾减灾能力。一是加快洞庭湖治理,加快完成《洞庭湖区治理近期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二是加快推进中小河流和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搞好山洪灾害防治。今年完成1272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三是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继续推进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综合治理,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步伐,加快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三、切实强化农田水利建设的保障措施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们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改革创新,以扎实的措施、实干的行动抓好农田水利这一重大的民生工程。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事业,按照《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规定的职责,建立和落实农田水利建设责任制,统筹各方力量,确保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小型农田水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水利部门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工作,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农田水利的有关工作。同时,加强乡镇水利管理机构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发挥其在小型农田水利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完善投入机制。各地要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平台,加快建立完善稳定多元和持续增长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一是加快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保持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持续稳定增加,土地出让收益中足额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严格执行水利建设基金筹集政策,充实、完善水利规费征收政策。省政府已经明确,自2011年开始,以年度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数据为依据,各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水利建设投入的增幅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同步。各级财政设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投入规模。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专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一是要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投入。二是加大整合涉农资金力度。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协调集中使用涉水资金,搭建农村水利资金整合平台。三是用好民办公助和财政奖补政策。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充分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创新建管机制。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为着力点,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建立“规划引领、政策引导、村民自建、民主管理、政府验收”的建设管理新机制,引导群众筹资投劳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受益农户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建设责任主体从政府到受益农户的转换。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模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对村组集体、农民个人以及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筹资投劳为主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归筹资投劳主体所有,维护农民筹资投劳建设水利工程的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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