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姣
2011年5月24日,深圳市宝安区一户人家婆媳素来不和,又一次争吵后,51岁的奶奶怀抱仅十一个月大的孙子,从自家所住楼上跳下,祖孙当场死亡。
2012年2月27日,郑州市金水区一位50多岁的女士,抱着孙女从15楼的自家阳台跳下,祖孙当场死亡。据邻居说,事发前婆媳曾发生较大争执……
悲剧的发生让争论焦点放在了“婆媳关系”上,其实,孰对孰错的讨论并不能说透这个问题,本文将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揭露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
“未完成事件”的诅咒
上述两个悲剧中,奶奶均为50来岁。这个年纪的女性,在改革开放前后,刚好是做母亲的年龄。因为倡导男女平等,女性为表现工作积极,不得不早早把孩子交给婆婆或妈妈带。这种母子间的分离焦虑会形成“未完成事件”。
“未完成事件”是指人生中,过去没有获得圆满解决或彻底整合的事件。格式塔心理学认为,未完成事件如同一个魔咒,人们会费尽心血,付出种种努力,试图去完成它,以填补人生缺口。因此,未完成事件会形成一种情结,在未完成情结中,压抑越深,积压越重,天长日久,最终形成一个巨大的心理黑洞。
当这些母亲成为奶奶或姥姥时,她们会遵循上一代的育婴方式,将孙儿看作自己的孩子,以完成年轻时没有做妈妈的遗憾,反而把儿媳排除在孙儿抚育之外,剥夺了儿媳做妈妈的权利,儿媳由此也受到了“未完成事件”的诅咒。
但是,当下年轻的母亲更注重亲子教育,很少愿意把孩子完全交给奶奶(姥姥)抚养,这就形成了基本矛盾。
3岁以前与妈妈有严重分离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更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甚至是心理障碍。与父母建立安全依恋非常重要。有研究发现,儿时与母亲之间形成的依恋风格,会影响成人之后的人际关系。
因此,奶奶(姥姥)们在孙儿的抚育过程中,应认清自己的角色,作为一个辅助者而不是主导者,把孩子的抚养权还给妈妈。
家庭权力之争中没有赢家
在家庭生活中,每一件琐碎小事都是争夺权力的战斗。
婆媳间的矛盾、夫妻间的争吵、亲子间的争执,实际都在试图证明——“你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做不好,家里任何事都要听我的!”于是,争吵最终都变成了占据控制权的斗争。
从心理学上分析,越想在关系中占据权力制高点的人,通常由于他在以前的家庭关系中被伤害过,被其他亲人的强权控制过。“权力控制”便形成了“未完成事件”,对他有强烈的吸引力。
借用心理专家武志红的说法:赤裸裸的支配者,是直接表达支配欲望,“你必须听我的,否则我会让你付出代价”;温情的支配者,在表达支配欲望时,会用“我是为了你好”这一借口。
但是,没有人愿意被控制,争吵成了关系磨合期最常见的事。遗憾的是,上述两起悲剧中,婆媳双方在权力之争中都不肯让步,双方都没看到对方的真实存在。
观察很多家庭,都会发现:有宝宝之前,婆媳能够融洽相处,有了宝宝后,各种矛盾逐渐尖锐,不可遏制地爆发。也许双方目的都是好的,只是方式不对。
首先,我们要承认,任何关系都避免不了问题,不能对婆媳关系太过理想化期待。较好的方式是通过沟通解决问题。但实际生活中,我们往往没耐心交流,而通过争吵、要挟、故意破坏等更简单的方式,迫使对方接受意见。
这样的情况下,赤裸裸的支配者比较容易被发现,当然激起的反抗也更强烈。奶奶抱着孙儿跳楼,就是用行动表达“你不听我的,我就让你付出代价”。
也许,悲剧发生之前,婆婆已经以很多形式表达了愤怒。遗憾的是,双方都没静下来,用合理方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而是忽略对方的愤怒,使矛盾在积累中升级。
温情的支配者更常见,又容易被忽视。举例来说,婆婆帮儿媳照顾宝宝,是出于对后代的关心爱护,但这种照顾如果扩大,成为对一切家庭事务都要做主时,儿媳会产生反抗心理,婆婆就会以“爱”的名义强迫儿媳接受。在爱的名义下,儿媳会产生极大愤怒,但这种愤怒似乎又没有发泄的理由。可以推测,很大程度上,许多产后抑郁都是由无法发泄的愤怒引起的。
这种温情支配也会以相反方式发生。如,儿子儿媳尽力照顾父母,为了父母健康,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让他们坐在家里吃吃喝喝,看看电视就成,往往这样的老年人生活并不幸福,容易产生身心疾病。
权力斗争失败后,最大的伤害不是某个人被剥夺了家庭事务的决定权,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真实存在感被抹杀了。
在这场家庭权力斗争之中没有赢家。
家庭中夫妻关系居第一位
絕大多数人都想做好人,且与人为善,特别是对亲人,会用自己认为最好的方式去对待。
但所谓的最好的方式,在人际关系中隐含着这种意思:“我都做得这么好了,如果我们之间出现问题,那一定是你的错”,或者“我对你这么好,你还不满意,一定是你有问题”。在权力斗争中,首先就占据了道德制高点。
亲密关系中,我们越爱对方,越害怕承担责任。并且,中国式吵架一定要分出谁对谁错,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对的,这样就可以指责对方。
家庭琐事本没有对错之分,发生冲突时,如果遇到父母把道德作为挡箭牌,将过错归咎于子女,父母的愤怒得到释放,但子女站在道德对立面,满含内疚,会承受双重愤怒。
婆媳关系也如此。传统家庭观念认为儿媳是外来者,儿媳对婆婆言听计从理所当然。但在当前核心家庭模式中,儿媳与儿子共同承担经济压力,在家庭里享有同等资源、地位,对小家庭来说,婆婆反而是外来者。
传统与现代观念分歧,是引发婆媳矛盾的主要原因。但婆婆更易占据道德制高点:孝顺长辈是传统美德,一旦争执,周围人会首先指责做儿媳的不懂事。抱着孩子跳楼的婆婆很明白,事后儿媳一定会成为众矢之的。儿媳除了要承受丧子之痛,还要忍受周围人的道德批判。
家庭中居第一位的,不应是亲子关系,而是夫妻关系。婆媳关系产生矛盾的心理原因,通常是因儿子建立新家庭后,婆婆会失落,试图通过参与儿子的家庭事务,来加强与儿子的亲密关系。
这种情况下,丈夫需要承担协调三角关系的责任。他应明白:在原生家庭中,他的父母最重要,他们最有发言权,但在他的新家庭里,他和妻子才是最重要的。
保证配偶在家庭中的地位、发言权是维持家庭和睦的基本原则。因为,不管你多么敬爱父母,你终究要离开他们去过自己的生活;不管你多么爱儿女,他们也终究要离开你去过自己的生活;而配偶,才是真正陪伴你一生的人。
(编辑赵莹zhaoyingno.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