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绍兴
(凤山人民医院骨外科,广西 河池 547600)
两种内固定材料治疗肱骨近端骨折20例
梁绍兴
(凤山人民医院骨外科,广西 河池 547600)
目的探讨两种内固定材料治疗肱骨近端骨折的疗效。方法20例肱骨近端骨折经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其中A组10例采用传统的三叶草钢板内固定。B组l0例采用AO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结果全部患者经随访15个月,A组7例全部愈合,平均时间5个月,3列退钉致骨折移位。B组l0例全部愈合,平均时间3.5个月,无退钉、无骨折移位现象发生。结论肱骨近端锁定钢板治疗具有固定牢固,骨折愈合快,功能恢复好的优点。
肱骨;骨折/治疗;三叶草钢板/治疗应用;AO锁定钢板/治疗应用
肱骨近端骨折占全身骨折的4%~5%,占肩胛部骨折的26%,是老年人骨质疏松骨折常见的部位之一[1]。我院于2010年1月~10月收治肱骨近端骨折20例,采用三叶草钢板与AO锁定钢板治疗,疗效满意,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肱骨骨折20例,随机分为两组,A组10例,其中男2例,女8例,平均年龄67岁,按Neer分型二部分骨折4例,三部分骨折6例。B组10例,其中男3例,女7例,平均年龄70.2岁,按Neer分型二部分骨折4例,三部分骨折5例,四部分骨折l例。
1.2 手术方法 患者取仰卧位,肩部垫高,采用全麻,以三角肌胸大肌间隙为入路。保护好头静脉,显露骨折端,辨认大小结节及结节间沟,整复骨折部,克氏针临时整复固定。A组将三叶草钢板塑形,置于大节结下5 mm,结节间沟后缘10 mm左右。术中根据骨折类型调整螺钉进钉方向及长度。B组利用AO锁定钢板的导向装置准确地用锁定螺钉进行锁定。根据骨折的类型,可将一些细小的碎骨片缝合于钢板近端的缝合孔中。对于肩袖损伤者,可通过钢板缝合孔进行修补缝合。两组术后患肢取肘90°悬吊固定于胸前,A组1周后开始被动锻炼,4~6周后开始主动锻炼。B组1周后开始肩关节主动锻炼。
20例均得到随访,平均15个月。其中A组骨折愈合7例,3例退钉致骨折移位,经再次以AO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随访5个月骨折愈合,无l例肱骨头缺血坏死。B组10例骨折全部愈合,平均愈合时间3.5个月,无1例肱骨头缺血坏死。
功能评定采用Neer评分标准[2],总分100分,疼痛35分,功能30分,运动限制25分,解剖复位10分,总评分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可,70分以下为差。根据以上评分标准,A组优4例占40%,良2例占20%,可4例占40%),优良占60%;B组优6占60%,良4例占40%,优良率占100%。
3.1 肱骨近端骨折的特点 肱骨近端骨折多发于老年,尤其是绝经后的老年女性,其发生与骨质疏松有关,随着年龄的增大,肱骨近端大量骨量丢失,结果出现骨皮质变薄,骨小梁稀疏,甚至空洞化。肱骨近端骨折常按Neer分型。近年来很多学者[3]认为二部分骨折移位大于l cm,成角移位大于45°,肱骨干向内移位经闭合复位无效则以手术治疗为佳。
3.2 选择常规内固定材料治疗肱骨近端骨折的弊端 肱骨近端骨折以往较多采用克氏针、张力带、“T”型钢板及三叶草钢板。老年人肱骨骨折大多是伴有骨质疏松,单纯以普通钢板螺钉固定不能有效的保证骨折的稳定性。A组资料显示三叶草钢板内固定稳定性较差。常规内固定材料内固定术后,肩关节早期需制动,必要时需外展架保护,达不到骨折复位后早期有效进行功能锻炼的目的,增加了肩关节僵硬、疼痛的发生率。荣国威等[4]指出,常规内固定材料虽然手术简单,但并发症多,断钉、退钉、肱骨头切割及肩峰撞击发生率高。
3.3 锁定钢板所具有的特点 1)锁定钢板是专门针对肱骨近端骨折而设计的,故它具有解剖设计,无需预弯,有利于术中骨折复位。钢板较薄,体积小,减少了软组织刺激,降低了肩峰下撞击的危险。2)锁定钢板的导向装置能使带螺纹的锁定螺钉与钢板准确吻合,并且各锁定螺钉之间既能交叉走向,又能不碰在一起。这就保证了对肱骨头松质骨处骨折的牢固固定。3)锁定钢板与螺钉连接成一个整体,犹如内固定支架放置于骨折端,避免了肱骨头螺钉退钉。而且,锁定螺钉与钢板肱骨头近端不产生压力,降低了对骨膜的损伤,最大限度保留了肱骨头的血供。锁定钢板远端采用锁定孔道和加压孔道相结合,使术者既可以采用标准螺钉进行动力加压固定,也可以使用锁定螺钉达到稳定成角固定。4)锁定钢板近端有缝合孔设计,术中可以利用缝合孔进行克氏针临时固定及行钢板内固定术后利用缝合孔对粉碎性骨折块缝合固定,或对肩关节囊及肩袖的损伤修复。
[1] 王亦璁.骨与关节损伤[M].第四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756.
[2] 刘志雄,刘涛.骨科常用诊断分类方法和功能结果评定标准[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63-166.
[3] 牛连生,王东,徐鸿,等.锁定钢板治疗肱骨近端骨折26列疗效分析[J].重庆医学,2008 37(19):2166-2170.
[4] 荣国威,王承武.骨折[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566.
R687.13
A
1008-4118(2012)01-0027-02
10.3969/j.issn.1008-4118.2012.01.14
201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