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渊》中的芝加哥意象*

2012-04-07 16:27
关键词:斯芬克斯劳拉深渊

曾 绛

(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株洲412007)

弗兰克·诺里斯(1870-1902)的成名作《麦克梯格》(McTeague 1899)为他赢得了“美国自然主义文学鼓吹手”称号。[1]然而,诺里斯没有停留在运用自然主义创作手法对遗传、性欲等感官反应的描写和对人类动物特性复苏前后身心病态的揭示,而是转向现实主义创作手法,秉持小说应反映人对自然力量、社会矛盾和种族冲突的主观态度。在致美国文学评论家威廉·迪安·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的信中,诺里斯提到了写作“小麦史诗”的构想,声言要以“研究人性”和“书写真实”来描绘正在改变社会基础(乡镇扩展为都市和城市经济主宰一切)的经济运行规律,展现垄断资本主义如何创造出一个个“世界城市”(world city)的过程。[2]“小麦史诗”是诺里斯在题材选取、主题挖掘和创作手法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小麦史诗”系列小说围绕小麦生产、运输和交易而展开,第一部《章鱼》(The Octopus 1901)描写小麦运输中铁路公司提高运价迫使小麦农庄主破产的事件,揭示了铁路托拉斯像只八爪章鱼将触须延伸至美国乡镇的各个角落,给以农业为基石的乡村经济所带来的灾难性打击。第二部《深渊》(The Pit 1903)描绘了男女主人公为梦想从乡镇来到芝加哥并在这个现代都市中追求自我实现的历程,凸现了以小麦交易所为中心的所有商业机构对民众经济生活实施控制而导致种种悲剧的事实。小说中,芝加哥被描绘成光影相映扑朔迷离的不夜城,就像一座使人感到恐怖但极具诱惑的“黑洞”,又像矗立在阴霾雨雾中的“斯芬克斯”,使人迷惑而向往,让人遐想而恐惧,两种意象交相重叠,作者将芝加哥的双重意象贯穿于整部小说。

一 芝加哥:黑洞意象

黑洞是物理学的术语,用以指一封闭的视界面,外来的物质能够进入视界,而视界内的任何物质不能逃出视界,因此,远处的观测者无法看到来自黑洞内部的辐射。但黑洞对外界仍有引力。[3]《深渊》有如黑洞,它在表层上描写芝加哥的光怪游离五光十色千姿百态,而实际上在深层揭示都市夜幕下罪恶的经济运作和丑陋的各色人性。小说旨在强调:经济具巨大控制力,主宰着城市的一切,人们为满足物欲而彻夜不眠忙于奔命,为各自利益互为联手但又相互算计。

小说开篇描述了芝加哥的迷人夜色:整座城市的高楼林立,建筑物连同一体与环绕其间的清澈河水中的倒影交相辉映,所有建筑的轮廓在成千上万盏霓虹灯光怪幻影的烘托下显得格外迷离、壮观,构成了一幅幅美仑美奂的迷人镜像。座落其中的大会堂剧院内外灯火通明光影交错,大小出入口吞吐来此观看演出的人群。剧院大厅内的男女穿着考究,男士一律着时髦大衣,围绣着金丝线的缎子围巾,戴皮革礼帽,女士则毫无例外地罩着做工精致的晚礼服、斗篷和披肩,个个内穿乳白色、浅蓝色、尼罗绿和粉红色的礼裙,个个发髻上别着白鹭羽毛。近眼望去,浅色的高档呢绒色彩鲜明且质地细软,泡沫般白软的丝绸花边飘逸闪亮,光滑泛亮的缎子和白色的珍禽羽毛在霓虹灯下显得分外耀眼,将着装者衬托得异常华贵。然而,《深渊》开篇所呈现的城市繁华夜景和人们的社交生活预示着夜幕中已发生的、在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故事,身处其中的男人不会仅为满足视觉感官而聚此而交。舞台上的戏剧是人生舞台的浓缩片段,而真正的演出同样在人与人之间发生,人人都在人生舞台上扮演着各自的角色,演绎不同的人生,带出不同的表演结果,身处其中,令人迷惑而充满好奇。

小说第二章中则将芝加哥描绘成一部“庞大机器”——一个不分昼夜地在运转着的庞然大物:横穿芝加哥市区的伊利诺伊密歇根运河河道上,来回穿梭着运载各类农产品或煤、铁矿石的拖轮、汽船、驳船和帆船;在运河的两岸,矗立的一座座庞大的起重机,它们硕长的吊臂往返转动,盘旋于空,遮没了太阳和地平线;在离运河的不远处,一条条灰色铁轨纵横交错,从车站向四方延伸;在车站站内的条条铁轨上,停放着待命发车的列列货、客车;在车站站台上,车站当值人正挥动着信号旗,指挥着吊车往卡车和马车上依次吊装刚刚到站的货物,货物中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原材料,有运往全美各地的工业产品和生活用品。这一幅幅生机勃勃的景象从一个侧面展现了经济正在飞速发展的芝加哥城市。[4]54-56这一欣欣向荣的场景如同一块巨大磁石,吸引着外来者源源不断地涌入这座城市的任一空间并到此定居来此发展。小说女主人公劳拉是被吸引从乡镇而茫然进入芝加哥人流中的一员。她为成为城市人的梦想而来,也准备为实现过上与城市人一样生活的梦想而奋斗。然而,等待她的是所爱艺术的不断发展还是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还是迷茫中精神家园的失落,取决于她是否能成为这座城市炼狱中一员做好了准备。

由于其父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劳拉有着走向城市成为演员的强烈愿望。她从小就热爱艺术,熟读了丁尼生等维多利亚时期诗人的作品,反复阅读了莎士比亚和拉辛的剧本,更喜欢观看戏剧表演,一直梦想能有朝一日成为“扮演莎士比亚剧中女主角的悲剧演员”。[4]41她曾独自一人前往波士顿观看《玛丽·斯图亚特》和《马克白斯》。在崇尚质朴,视戏剧表演为伤风败俗,推崇每日参入宗教仪式的巴林顿镇,她立志成为演员的愿望受到具有“新英格兰精神”镇民的扼制。在一次为此与长老会教士发生正面冲突后,她毅然选择了离开故土,孑然一身前往芝加哥,试图在城市中拼搏去实现自己的抱负。定居城市后,她在慈善活动义演中展现出潜在的表演天赋,她急切想在这座城市中寻得一个平台来实现她的艺术梦想。然而,光怪游离的城市生活让劳拉在逐渐迷失自我,终日沉浸在被众多爱情追求者竞相追逐的享乐中,逐渐淡忘了她逃离乡村而投身城市的初衷。她的理想被五光十色的城市霓虹灯灯光和色彩斑斓的名媛衣着逐渐磨灭,最终放弃了为之奋斗的理想,选择附庸男性而嫁给有钱人。婚后,她的艺术热情演变成了病态的艺术品购买欲。劳拉的丈夫杰德温白手起家,凭其在商场中摸爬滚打所历练出来的精明强干,一次投机赚得百万资产,并获得芝加哥商界的认可,在交易界赢得一席之地,得到芝加哥上流社会的接纳和赏识。获巨利之初,杰德温曾凭着充沛的精力、为善的心理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将一个个濒临破产的教会学校进行改造从而拯救了这些教会学校及学生。由于认定劳拉能带给他祥和平静的生活,杰德温苦苦追求击败对手使劳拉成为了自己的妻子。婚后不久,不安于现状的杰德温开始铤而走险进行空头交易,为不断攀升的小麦价格筹划对策而弄得彻夜难眠。他不顾好友兼前合伙人克雷斯勒的劝阻,在并无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妄想控制当年小麦市场,无视市场经济规律肆意收购小麦,盲目屯集而身陷交易黑洞,导致一夜之间破产而掉进了黑暗的深渊。

文学评论界对《深渊》中劳拉的描写颇有微词。评论家皮泽尔(1966)认为:小说中对与劳拉相关的情节叙述与以小麦交易为主题的主要线索大相径庭,批判诺里斯花费了过多笔墨在劳拉的形象刻画上,而指出这是《深渊》的败笔。[5]其他评论家则分析了诺里斯设置劳拉这一角色及其相关情节的真正动因,给出以下两种推断:一、劳拉的形象取自诺里斯母亲,杰德温的原型为诺里斯父亲,劳拉和杰德温两位主人公的塑造体现了诺里斯“小说源于生活”的创作理念;二、诺里斯早年学习绘画的经历让他对小说人物、场景所呈现出来的明暗对比以及在不同光源中的色彩变化极其敏感。[6]除以上两种,我们还可作出第三种推断:德莱塞的《嘉莉妹妹》(1900)是诺里斯极为赞赏并极力推荐的作品。在这部小说中,德莱塞对嘉莉离开家乡前往大都市谋生的结局予以了预测,并对大都市的无尽诱惑给予了哲性评述。德莱塞的这部小说给诺里斯在塑造城市中人物形象上提供了灵感。此外,诺里斯将自身对光线和色彩的敏锐也运用到了人物形象的塑造中。诺里斯在《深渊》的开篇将劳拉塑造成“黑暗城市中的发光体”,她周身所焕发的“青春光芒”,双眸折射出的“柔和和热情的光线”,像黑夜中一道亮光,像黑暗中一盏明灯,与城市中灰暗的街道灰色的建筑和黑黢黢的众多个体区别开来。[4]7按此推断可用以解释杰德温初见劳拉时为什么誉她为天使的情节。杰德温对劳拉的追求与第一章节中城市贫民顶着瑟瑟寒风立于大会堂剧院外观望其光影交映的景象相互映衬,反映出现代人在表面光亮实则黑暗的城市空间中对光的渴求和向往。德莱塞在《嘉莉妹妹》开篇运用插叙言明“城市使人堕落”的观点,诺里斯则创造性地将这一观念揉入芝加哥城市意象的塑造中。

诺里斯以《深渊》的前两章引导读者将关注的焦点投向城市繁荣表象背后利欲熏心的个体和为利益而出卖他人或自己的数个个案,以社会的真实记录向读者展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城市的市民生活和生存理念。或因受到“小麦史诗”整体写作计划的影响,或来自自身青少年期经历的感受,或由于个体已有知识结构的原因,或出于自身情感表达的需要,或在观察城市中拥有的独到见解,每位作家都会有所倾向地关注城市的某一特定场所或社会阶层,并使它们的个性特征在文学作品中得以强化。所以,不同的文学创作中的城市以不同的形象出现:狄更斯、奥登笔下的伦敦在“都市之熵”的理念下象征一座工业废墟;艾略特的伦敦印象则显现出一派混乱无序、满目荒芜的孤岛状况;《尤利西斯》中迷宫般的都柏林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场梦魇;《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纽约被作者尼克描绘为“用无气无味的金钱所堆砌而成的城市”。诺里斯则将其高度的关注投向因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而呈现出的繁荣景象和为实现各自“美国梦”而来到这座城市的不同社会群体。诺里斯试图使人们生产出一种意识:随着人口激增和规模膨胀,城市不再是人们感安全、稳定的乐园。在他的小说创作中,诺里斯将这一主观意识渗进了城市形象的塑造中。诺里斯小说中的城市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一种流动、不稳定甚至动荡的局面。《深渊》描写的城市流动性和不稳定以及城市人的不安情绪则折射出了作家的矛盾心态。里翰在《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中总结出“城市既是诱饵又是陷阱”的断言,进而指出:“如同德莱塞一样,诺里斯遣送他笔下的人物前往大城市以实现他们的潜能。然而,他们的旅程并不都指向顺利,而其中的绝大多数往往被黑洞吸入,走向毁灭甚至死亡。[7]

二 芝加哥:斯芬克斯意象

古埃及文明在演化中塑造了兽首人身或人首兽身众神,其中有狮身人面的斯芬克斯(Sphinx)。斯芬克斯象征人的人性与兽性的两个方面。在古希腊神话中,狮身人面带翼的斯芬克斯则喻指“迷惑恐惧”,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性格凶残,一旦路人猜不出她的隐谜即被她吞食。[8-9]斯芬克斯在西方文明的演变中,又象征不可抗拒的力量,一种神秘而必然的命运。斯芬克斯始终是一西方神话形象,也已成为具有广泛意义的欧美文学形象。[10]斯芬克斯的“隐谜”就在斯芬克斯本身——人面狮身鸟翼。它似人似兽似禽,女人头部代表人或女人的特征,狮身鸟翼喻指人的动物性一面,代表人类生物进化的因子,象征原欲。人性与兽性的结合说明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人发展到高级阶段仍然保留着动物的特征。哲学思考和文学创作实际上是讨论怎样将人和动物区分开来,以宏扬人的人性和抑制人的动物本性,完善人类自身。斯芬克斯意象在《深渊》中指涉“贪欲者”在欲望中的自我迷失;“懦弱者”在感觉到其动物本性存在时的恐惧。千百年来,西方哲学家和文学家将这一隐谜作出了各自的阐释。《深渊》所创造的“斯芬克斯意象”则是“人对城市空间的迷惑”和“人对生活在城市中自己命运的恐惧”。

劳拉出生并成长在马萨诸塞州伍斯特县的巴林顿镇上,母亲早逝,父亲在她中学毕业五年后撒手人世。作为一家之长的她独撑门户,送妹妹进入为年轻女性进入都市社交圈所开设的精修学校学习。她为接触城市曾多次到芝加哥探访已熟悉芝加哥社交圈的姑妈,还单独到波士顿观看戏剧演出,那都市光与夜的朦胧和勃勃生机的工业气象令她迷恋不已,所见所闻都使她激动万分,思绪万千。每次都市之行都会增强她对城市的向往程度,与光影游离的城市生活相比较,乡镇生活越感无味且无聊,主导乡镇生活的“新英格兰精神”(清教主义的质朴生活)使她愈感“压抑”,且“厌恶感”愈演愈烈,姑妈一旦发出邀请,劳拉立即踏上行程并打算定居芝加哥谋求发展。诺里斯通过描写劳拉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强化了城市空间的磁铁属性,强调了城市对人的诱惑力。

城市对劳拉来说完全是一隐谜,她刚进入芝加哥所遭遇到的是一个严冬。即使在暖气盈盈且灯火通明的剧院,在人们“热闹的”嘘寒和“热情的”问候中,劳拉隐隐感觉到人们相互间隐藏的冷漠和心底的傲气。[4]19那寒气逼人的冬日象征着平静生活背后潜在的为利益而尔虞我诈互相倾碾的黑幕。劳拉定居芝加哥不久,就发现都市的生活并非她所想象的美好。她看不惯那被工业烟尘所覆盖的肮脏街道和邋遢混乱的贫民窟,跟不上芝加哥繁杂混乱夜生活的节奏,感到都市有钱人的“可怕”,对待贫民的“残忍”,以不同态度对待不同阶层人的“不人道”。劳拉想起所见黑幕而感“毛骨悚然”,久而久之,正义感变成了恐惧感,且愈演愈烈。[4]58-59得知丈夫投机失败,劳拉的城市之恋即刻破灭,此刻的城市在劳拉的心目中已是一部“庞大而残酷的杀人机器”,小麦交易所已吞噬了无数投机商和冒险者,杰德温不过是其中之一。[4]72-3小麦交易所的处所——商会大厦是一巨大的“隐谜”,大宗买卖在电话间电报台成交、资本在各种货物工作坊流动,生死博弈在报价板的数字间发生,小麦交易所同其它商品交易所一起撩拔着城市中每个人的欲望,淹没了身处其中的失败者,吞食了投机者的良心,将那些迷茫而未完全准备好的人们卷进这无尽的深渊。

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象征人类的本质力量,带有不同时期的特点。乡镇作为早期城市的雏形,建立的目的是用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拜神祭祖、安居乐业、互颂慰藉、以物易物、货币交换等。[11]城市往往围绕一个中心而建,早期城市的中心一般是埋葬逝者并进行祭拜活动的修道院或教堂。中古以来,修道院或教堂除传授基督教义外还有着传播人类文明和历史文化的功用,并充当人类心灵和肉体的救治所。然而,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时期,社会意识形态发生一次次突变,宗教的和精神的城市已转变为金融和商业为主导的世俗城市。在主要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城市人群中,拜物思潮泛滥,贪欲膨胀,利益至上,人的本性受到抑制而动物本性得以张扬,芝加哥成了人为利为财而聚合的“拥挤城市”(Great Wen)和可以吞食一切的“庞然大物”(monster)。诺里斯通过小说男女主人公的塑造成功地表述了自我心中的芝加哥城市意象。他通过记实体小说建构的城市意象与《圣经》以及奥古斯丁、班扬笔下的毁灭之城(City of Destruction)相吻合,而与来到美国的先行者试图建造“上帝之城”(City of God)的宏愿相背离。在诺里斯心中城市永远是斯芬克斯的隐谜,芝加哥就是一难解的谜。

三 芝加哥意象的启示

在美国城市化进程中,稳定的乡土社会结构逐步走向解体,随着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扩张,城乡格局必然发生剧变,人人心中拥有创造城市的强烈愿望即将付诸行动,小城镇几乎可在短期内建起,数年内即可扩充为都市,大量的农村人口被吸引涌向经济发达的城市,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数量以几何比例增长。此种景象正如社会批评家彼得·布鲁克曾经所说:“19至20世纪之交的城市勃兴是美国现代化最重要的表现符号”。[12]城市历史学家史勒辛格在谈及19、20世纪之交的美国文学时指出:“激发作家想象力的对象是城市,绝不是那荒无人烟的西部边疆。”[13]诺里斯敏锐地捕捉到城市现代化这一符号表征,在小说创作中率先展示了美国城市生活的原生态,以文献记录般的文学文字创造了垄断资本主义初期美国城市的黑洞意象和斯芬克斯意象,成为继德莱塞以后20世纪美国城市小说的又一开拓者。

诺里斯对城市主题的关注来源于他早期的生活体验(生在芝加哥的一个富商家庭,1884年随父母从芝加哥迁居旧金山)和他对当时美国社会的了解(创作《麦克梯格》中长时间深入贫民窟调查)。在关注城市,观察城市到思考城市中,诺里斯经历了模仿中世纪骑士传奇,学习左拉自然主义文学创作和秉持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创造了独特的城市意象。在《深渊》中,诺里斯通过剧院、港口、街道和商厦等多物体情景的描绘中创构了城市意象,小说中多次使用斯芬克斯意象的目的则是用以喻人喻物。在《深渊》第一章结尾处和最后一章的结尾部分,小说中对劳拉初居城市和离开城市前夕的芝加哥印象进行了如此强调:“朦胧光线中的高大商会大厦,黑沉沉的、巨石般的,象一尊可怕的瞎眼狮身人面像,默默地、严峻地趴在基石上”。[4]38,384斯芬克斯意象在小说中的反复应证说明:由城市经历形成的斯芬克斯意象在作者的心目中已深深扎下了根,以此向读者提示,斯芬克斯意象是解读美国早期现代城市的一把钥匙,藉此可揭示蕴藏在那一时期小说家对现代城市中人的生活糜烂、精神贫瘠和信仰危机的忧虑。斯芬克斯意象与小说书名“深渊”(The Pit)的多重含义相对应。在诺里斯的小说言说中,城市如同一个美丽诱人的光环,吸引着来自各地不同人群的到来,引诱他们为能成为百万富翁而不能自己,最后因破产跌入深渊而感恐惧。

《深渊》通过情景描写对城市黑洞现象进行了理性揭示,以心理分析对斯芬克斯意象予以了深度阐释,作者旨在以此表明:黑洞现象和斯芬克斯之谜的所指是对人的本质的探寻,是对人的原始欲望的批评,是指引人以理性审视人生的航标。《深渊》还告诉我,劳拉及其丈夫杰德温之所以会陷于厄运,绝不是由于他们贪婪懒惰,更不是为非作歹,究其深层则是他们对自己和对城市的“无知”和“误读”。劳拉在城市空间中的不幸源自于她心理(理智或理性)的不成熟。她试图在城市中实现自我,却一直为五光十色的都市生活所迷惑,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中迷失了自我,最后只能是带着对城市的仍然迷茫和未能实现的梦想而无奈地离开了芝加哥。《深渊》描绘的空间及空间发生的事件是一种告诫:人只有不断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真实一面,估量自己的实际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生存环境,才能避免命运的捉弄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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