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华(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江苏南京,210000)
城市地下管线担负着城市的信息传递、能源输送、排涝减灾、废物排弃等功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城建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城市建设的重要信息资源。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发展迅猛,但随之而来的地下管线管理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马路拉链”、“城市内涝”、“停水断电”甚至“气体爆炸”等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控城市地下管线现状,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愈显的重要。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城市地下管线档案是一个城市建设档案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它是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维修、改建、扩建的唯一凭证,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城市防灾、减灾、抗灾的重要依据。
城市地下管线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过程中利用最频繁、效益最大的档案材料,与其它建设档案相比,它具有专业性、准确性、整体性、综合性、及时性、动态性的特点。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迅速增长,地下管线也由原来仅有的给排水管线增加到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电视、工业管道等多达十几种。地下管线纵横交错,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社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源成为城市建设和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不管好、用好地下管线档案,带来的经济损失往往是巨大的,难以弥补的,甚至是无法弥补的,这是城建档案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惨痛教训所证明了的。
南京地下已经埋设各类管线上万公里,种类达20多种,包括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管线,还有输送燃油、蒸汽及各类化学品的工业管道。由于各类管线建设年代时间较长,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管线资料不准确、不完整,经常发生挖断管道的事件,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老百姓造成工作、生活不便,故而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非常必要。
建设单位普遍存在重建设、轻档案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建设单位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形成重视不够,造成档案的质量不高,有不完整、不准确现象;二是建设单位归档意识不强,经常推延档案的移交时间,未能按要求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已竣工的工程档案。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质量不高,移交又不及时,导致档案的利用工作不能正常有序开展,因此很容易造成新开工的市政工程挖坏地下管线的情况发生。
城建档案来源于社会,除建设系统外,还涉及许多单位和部门,大部分管线档案来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讯、军事、人防等非建设系统的部门和单位。从总体上看,建设系统的档案收集难度较小,但分散保存现象严重,基本上分散在各管线产权单位。非建设系统的城建档案收集相当困难,如供电、供气、电讯、军事、人防等部门的档案都不愿向城建档案馆移交,都说自己的档案具有保密性,在困难面前,城建档案工作者,往往主动不足被动有余,得过且过,不愿负责或不敢负责。
由于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知道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有哪些地下管线档案,缺乏必要的制度制约,一些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图省事怕麻烦,有地下管线档案也不查,心存侥幸地盲目施工,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另外,目前我国大部门城市的管线档案的利用方式,还停留在手工调档查阅的阶段,没有实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给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利用工作开展带来不便。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措施:一是法规,就是国家、部门和地方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的行为,确保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科技,就是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化、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实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建设单位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执行地下管线覆土前竣工测量制度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准确、完整、系统和移交的及时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理应执行本条规定。
考虑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隐藏性、综合性和实时性的特点,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制度,就是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的规定,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城市地下管线档案预验收制度,就是要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整理立卷质量、签字盖章等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方可组织管线工程的全面竣工验收。根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36号)规定,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地下管线档案的时限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同时还要执行告知制度,就是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者规划许可手续)时,将工程竣工后需要移交的地下管线档案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告知建设单位。其目的是让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就对需要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的档案内容和要求一清二楚,并据此对工程档案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保证工程竣工后向城建档案馆(室)及时移交地下管线档案,也促使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确保档案真实、准确、系统。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加强档案业务培训,除《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应培训《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等技术规范,让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明确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立卷归档与整理要求,提高城市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从而提升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质量。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与专业管线单位建立联系人制度,从而全面、及时地开展城市地下工程管线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指导专业管线单位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收集、归档规章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工作程序和考核内容中。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保管制度。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本市全部的城市地下工程管线档案,并负责向社会提供利用;专业管线单位应当自行保管本专业管线工程档案,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应用。
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需要同步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信息数据库。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是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求,对城市一定范围内的各类地下管线现状进行全面的探查和测量,查清地下管线的基本地理信息和属性信息,编绘管线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信息数据库。
2.基于GIS技术,开发城市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平台。面向应用需求,基于GIS技术,开发城市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的总体结构包括基本地形图数据库、地下管线基本地理信息数据库、地下管线属性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管理子系统和管线信息分析处理子系统。其地形图库管理,管线数据输入编辑与检查,管线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管线维护更新和输出等多种功能,能有效满足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管理的需要。以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部门为信息中心,通过专线联结地下管线的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维护单位及有关单位,实现地下管线工程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造科学、合理的地下管线管理体系。
3.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和服务机制。城市地下管线工程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和服务机制的建立应与普查工作同时进行,保证普查工作结束后,管线动态管理机制能有效运行,以后无论管线是新增、废弃还是变更,其最新数据都能及时入库,纳入系统统一管理,保证管线数据信息的现势性,从而安全、准确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