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易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研究述评
王易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一直是社会各界学习、研究和宣传的理论热点。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与时俱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建设与落实,学术界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在全面综述的基础上,总结了当前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的显著特点,并为进一步把握理论的生长点、增强研究的持续性指出了努力的方向。
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础;述评
从2006年3月胡锦涛发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社会主义荣辱观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社会主义荣辱观一直是社会各界学习、研究和宣传的理论热点。据不完全统计,到2012年上半年为止,国内已出版宣传和研究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著作百余部,发表文章万余篇。这些成果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实践。这里对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的研究进行综述并给予评析。
“荣”、“辱”是一对基本道德范畴,“荣”即荣誉,“辱”即耻辱,两者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荣誉是指社会对个人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褒扬与赞许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肯定性心理体验;耻辱是指社会对个人不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贬斥与谴责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否定性心理体验。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辱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一定社会思想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体现和表达。荣辱观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不同时代、不同阶级、不同利益集团都有自己的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在已有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是从以下两个角度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了阐发:条分缕析具体内容,全面梳理逻辑结构。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内容
二分法。有学者从内容上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分为两部分,认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这四条是对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集中概括。具体来说,在当今中国,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热爱祖国就是要热爱社会主义新中国,彻底的爱国主义者也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宗旨,这也是我们党和国家提倡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念。“以崇尚科学为荣”里所讲的科学,是指包括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团结互助作为集体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基本要求。另外四条是针对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道德失范而提出的,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具体来说,“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突出体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其中也蕴涵着中华民族优秀伦理文化的基本内容。“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则是对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文化的直接传承,并成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基本内容。[1]
三分法。有学者认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这“四荣四耻”体现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的“五爱”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三荣三耻”体现的是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中公民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一荣一耻”体现的是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根本要求。由此可见,“八荣八耻”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的高度概括,也是从总体上对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生动表述。[2]还有的学者从法律、道德、信念的角度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进行了概括,认为在法律层面,“八荣八耻”其中的一些重要部分是对于宪法精神的阐述;在道德层面,“八荣八耻”所说的“荣耻”就是在召唤人们的良心,并让良心看守自己的言行,知荣明耻;在信念层面,“八荣八耻”的所有内容其实都涉及人的信念和理想,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假、丑、恶的反对。“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包括的法律、道德和信念三个层面是紧密相连的。我们不仅要考虑它作为道德规范的约束力,而且要考虑它作为外在法律的强制性和作为内在信念的指导性。[3]
八分法。有学者把“八荣八耻”的内涵理解为八个关系,即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国家、民族的关系,个人与人民的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义与利的关系,科学与迷信的关系,劳动与享乐的关系,守法与违法的关系,勤俭与奢侈的关系。[4]还有学者把“八荣八耻”概括为“八观”,即国家观、人民观、科学观、劳动观、人际观、义利观、法纪观和生活观。[5]另外,还有学者就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每条内容都进行了具体分析和概括。“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是对爱国主义传统美德与民族精神的本质概括。“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思想——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精辟总结。“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是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和时代要求相适应的对待科学问题的基本要求。“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概括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关于人的本质活动——社会劳动的看法,揭示了社会主义劳动观的核心精神和根本要求。“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对社会主义社会人们所应当具备的集体主义思想的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人际关系的概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对社会主义诚信道德的主体内容和基本原则的概括与发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公民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的要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概括了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是对近代以来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艰苦奋斗精神的发扬和光大。[6]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逻辑结构
体系论。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个层次相互关联又层层推进的逻辑体系。每一层次都是承上启下的范畴,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环环相扣,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互为前提,缺一不可,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结构可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的价值形态。热爱祖国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高形态——价值形态,它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前提、基础和灵魂;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艰苦奋斗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中间形态——规范形态,它们是热爱祖国这一最高价值形态的具体表现;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侧重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形态——道德秩序,它是社会有序化层次的范畴,是维护社会存在的基本道德规范,是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这一道德秩序是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保证,为人们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以及个人与自然的关系设定了具体的伦理路径。[7]还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个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特征的理论逻辑体系。“八荣八耻”可分为两部分,前四条概括了对于国家、人民、科学、劳动的正确价值观,是第一部分;后四条概括了团结、诚信、守法、俭朴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第二部分。两个部分相互贯通,有共性有个性,共同构成了一个缜密的逻辑体系。[8]
主线论。有学者认为,“八荣八耻”有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即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集体、他人的关系。围绕这一主线,八条构成了一个体系。其中,“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和“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主要说的是怎样正确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旨在提倡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第一、第二条讲了服务对象乃祖国和人民;第三、第四两条讲了服务的条件是爱科学、爱劳动。而“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和“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主要说的是怎样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和集体的关系,旨在提倡集体主义道德规范,强调了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和艰苦奋斗。[9]还有学者把握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从始至终都贯穿着一条主线,那就是“以人为本”、“以德立人”。[10]还有学者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进行了分层,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突出了“爱国主义”这一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要义,牢牢把握了“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出发点,继承了中华民族勤劳勇敢、团结互助、诚实守信、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体现了以改革创新、民主法治为鲜明特色的时代精神。[11]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融合,是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与时俱进,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继承性与发展性、时代性与创新性,理论界学术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研究。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国传统荣辱思想的继承和超越
学者们普遍认为,传统荣辱观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文化根源,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则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精髓,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中国传统道德观、价值观的传承、发展和超越。
有学者指出,在我国悠久的文明发展史上,历代先哲谈人生、讲道德、论荣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有价值的人生观、道德观、荣辱观思想资源。有价值的传统荣辱观思想是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的文化滋养。诸如以德义为判定荣辱的标准,重义利公私理欲之辨,重名节、荣辱由己、重视耻教,以及淡泊名利、反对华而不实和沽名钓誉等,经过批判地继承和新的诠释,对于我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借鉴启示意义。[12]
也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注入了时代特点和实践的要求,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民族性、感染力和吸引力。在表现形式上,它突破了我国传统道德中主要以“耻”来阐述荣辱观的局限,把“荣”与“耻”这两个古老的传统道德概念切实对应了起来;在具体内涵上,它突破了我国传统文化中把荣辱观仅仅作为道德范畴的局限,从社会主义价值观总体要求的高度,丰富、拓展了荣辱观的内涵和外延。[13]
还有学者具体分析了“八荣八耻”在传统文化中的理论来源,认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继承于传统文化追求的“大一统”的国家观,“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发展于传统文化推崇的“为群乐群”的民本观,“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彰显于传统文化提倡的“尊崇智慧”的科学观,“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推崇于传统文化强调的“自强不息”的劳动观,“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拓展于传统文化教化的“人伦和谐”的友爱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倡导于传统文化崇尚的“以利从义”的义利观,“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创新于传统文化倡导的“行己有耻”的法纪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推崇于传统文化倡扬的“生荣死哀”的生活观。[14]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和无产阶级荣辱观的继承和发展
学者们普遍认为,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华民族之荣、雪洗中华民族之辱为己任,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奋斗历程中,形成了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前仆后继、不怕牺牲、英勇奋斗等宝贵的革命道德传统。这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思想来源。[15]
有学者指出,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确立的无产阶级荣辱观的基本要求及内容,以及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理论基础。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曾经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论述过共产党员应当确立的无产阶级荣辱观的基本要求。他说:“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16]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根据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多次阐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内容。他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17]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针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的影响,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树立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荣辱观。他指出:“要在全党和全社会大力提倡高尚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18]可以说,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荣辱问题的思想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19]
还有学者专门对三代领导核心的荣辱观进行了研究,如有学者探讨了毛泽东同志的荣辱思想,认为毛泽东的荣辱观是中国共产党人荣辱观的代表和体现。爱国主义是毛泽东荣辱观的思想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荣辱观的核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毛泽东荣辱观的集中体现;热爱劳动、崇尚科学、诚实守信是毛泽东荣辱观的重要组成部分。[20]还有学者认为毛泽东的荣辱思想实现了从等级认同到平等认同、从家族本位到集体本位、从自利型人格到奉献型人格的转变,这其中体现了毛泽东倡导以服务人民为荣的观念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奉献精神。[21]还有学者研究了邓小平同志的荣辱观,认为知荣明耻是邓小平构建起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逻辑起点。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把处理义利关系作为荣辱观的基础,关注人格和尊严,并由此生发出重视国格和民族尊严这个基本点,邓小平在新时期赋予了社会主义荣辱观鲜明的时代特色。[22]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丰富和发展
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建立在我国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实践的基础之上的,是与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相适应的。
有学者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后思想道德建设的发展脉络,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史上第一次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做出了概括;到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五爱”调整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到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把“五爱”提升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落脚点,并对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作了系统论述,比较清晰地勾画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整体结构;再到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概括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丰富和拓展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内容,认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继承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上述认识成果,又创造性地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要求相结合,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基本要求和规范相结合,赋予其鲜明的时代内涵,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15]
(四)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立足中国的现实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着眼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有学者指出,同历史上任何时代的荣辱观不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进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它标志着我们在国际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背景下,面对思想纷杂、道德多元的文化发展态势,更加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强调道德价值观导向,更加注重引导人们增强文化自觉和道德自律。[23]
有学者从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的现实针对性的角度分析了其时代性。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首先是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是克服发展中的不足、解决前进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然需要。其次,社会主义荣辱观还直接关涉国家软实力的强弱。评价一个国家,不能光看其经济总量、军事力量等硬实力,还要看这个国家的思想文化、民族精神、道德情操等软实力因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将进一步提升全民族的精神状态和道德情操的境界,进一步增强我们党和国家的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战斗力。第三,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国家现行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是相辅相成的。[24]
还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适应了时代的要求,突出了时代特色,赋予了崭新内容,创新了表现形式。具体表现为:其一,表述新。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容用“八荣八耻”概括出来,用精炼、对称的语句来展现其丰富的内容,让人们易学、易记、易懂、易行。其二,内容新。“八荣八耻”虽然只有八句话,但是基本涵盖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整体内容,全方位体现了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完整体系。其三,方法新。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为“八个为荣”和“八个为耻”,每个“荣”相对一个“耻”,这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八荣八耻”把立与破、褒与贬、正面倡导与反面抵制有机结合在一起,促使人们用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的观点来审视荣辱问题、分析荣辱问题、解决荣辱问题,在方法论上为我们辩证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一种有益启示。其四,功能新。由于概括精炼,表述新颖,所以人们对“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很容易通过图画、歌曲、漫画、演讲、论辩等多种形式,使其化作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变为亿万人的具体行动。[25]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做出道德选择提供了价值标准,应当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已经成为并将继续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提高个人素质、培养良好社会风气、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多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学术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了人们行为的价值尺度
学者们普遍认为,荣辱观对人的思想行为具有鲜明的动力、导向和调节作用。正确的荣辱观,可以引导人们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产生正确的价值激励,推进自身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体现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首先,它有助于人们做出趋荣避耻的正确价值选择;其次,它为人们知荣明耻提供了重要的价值标准;再次,它有助于培养人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荣与辱是一对重要的道德范畴,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提高每个公民道德修养水平和道德价值判断能力的重要内容。[26]
有学者认为,社会荣辱观建设有助于公民个体道德感的培养。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社会群体的评价是形成个体名誉的直接媒介。人的社会归属感使人需要得到社会群体的接受肯定而不是贬斥否定,社会形成的荣辱观共识会让个体感受到来自社会群体的强烈的褒扬或贬斥,并从中形成强烈的荣誉感或耻辱感。荣辱感在本质上是主体对荣誉的一种追求及对耻辱的一种厌弃。荣辱感培养是公民形成自尊自爱道德素质的必要环节。一个人如果缺乏这种道德感或道德良知,荣辱感淡漠,不以耻为耻,不以荣为荣,甚至以耻为荣,那么任何道德律令对他来讲都不可能发生任何效力。[27]
也有学者认为,荣辱观对个体的道德信念、道德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起着关键性的重大作用。首先,荣誉和耻辱是激发个体践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在道德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动力。其次,荣誉和耻辱也是人们道德行为的调节器。一个有了明确的荣辱观念的人,他的行为就能知荣避耻,他为得到社会对自己行为的肯定,实现和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就会按照社会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去经常不断地衡量和测定自己的行为,或坚持、或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向,力图同社会的价值目标保持一致。总之,人的荣辱观念一旦建立,不仅表明他把履行相应的道德义务变成了自己的自觉要求,并且表明他将把这种自觉要求转化为相应的道德行为。而当正确的荣辱观在社会成为了人们的普遍共识和信念时,那么社会的道德风尚、文明水平也就会由此得到提升。[28]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一个社会里,有什么样的荣辱观,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风尚。只有人人都树立了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针对一些社会风气提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既需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又需要确立起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高尚精神纽带和良好道德风尚。热爱祖国、与时俱进、科学文明、团结友善,是当今中国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这是无可置疑的客观事实。然而,社会上的一些人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把腐朽当神奇,把谬误当真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相背离。正是针对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切中时弊,寓意深刻。[29]
有学者从构建社会共同道德的角度指出,社会道德力量的发生通常建立在自律和他律的引导约束机制中,但无论哪种机制发生作用,其前提是个人和社会必须有善恶荣辱分明的道德价值共识和道德感。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有助于公民个体道德感的培养,有助于社会道德调控机制的营造。全社会只有在荣辱观上达成共识,形成共同价值观,建构起相应道德舆论机制环境,人人都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为耻,以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无耻之徒才会减少,社会才可能形成憎恶假、丑、恶,追求真、善、美的良好风气。[30]
也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指向在于匡正社会风气。荣辱观的核心,是一种道德导向、价值导向和文化心理导向。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解决社会风气中的“模糊地带”问题、促进解决社会风气中的“知行转化”问题、正确解决匡正社会风气过程中的文化选择问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文明、健康、生气勃勃地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价值。[31]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
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承接,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
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改革开放的道德实践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道德建设的客观规律,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旗帜鲜明地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社会意识形态主旋律,使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的概括达到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新高度。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承接,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32]
也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深刻总结人类文明的进步成果为基础,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表现形式、具体内容以及建设途径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突破。“八荣八耻”思想重新定义了新时期的理想人格、集体主义价值观、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标准,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以青少年的荣辱观建设为突破口,确立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33]
还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高屋建瓴、振聋发聩,抓住了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中突出的善恶是非问题,明确了什么是“荣”、什么是“耻”,使是非善恶泾渭分明,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抓住了治理社会风气的要害,抓住了新时期思想道德建设的关键问题,对全社会普遍确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营造有利于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环境,促进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4]
(四)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学者们普遍认为,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实现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需要人们具备符合上述特征所要求的道德素质和伦理精神,也需要用正确的荣辱观来引导人们认识和把握这些特征,从而养成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品质。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助于人们明辨是非真假、善恶美丑,也有助于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条件。[35]
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道德标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共同遵守的价值尺度。和谐社会需要一种内在秩序,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是不可能成为和谐社会的。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不文明、不和谐、不尽如人意的情况还随处可见。荣辱颠倒、道德失衡是一个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它会带来人民群众的迷茫和社会意志的涣散。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行为道德和思想品格问题,而且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36]
也有学者指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具体表现为社会规范的调节作用、社会价值的导向作用、社会文明素质的提升作用以及巨大的精神动力作用。[4]此外,还有观点表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关键在于人的内心的和谐,在于人与人的关系的和谐。和谐并不是一团和气,而是以先进、正确、公正的思想代替落后、错误和偏私的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弃耻,自觉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达到真正的和谐。[37]还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防治不同利益群体矛盾上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防治不同利益群体矛盾的观念基石,能够有效防治不同利益群体矛盾,体现在不仅党群干部矛盾的防治需要社会主义荣辱观,贫富矛盾以及其他各种群体矛盾的防治同样需要社会主义荣辱观。[38]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之后,社会主义荣辱观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意蕴深厚、有机统一的整体,而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概括了当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围绕如何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理论界、学术界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由一系列基本概念和命题构成的逻辑体系,在这个逻辑体系中,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整个思想体系的起点和终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逻辑基础。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都必须转化为个体的和社会群体的思想和行动才具有真正的意义和价值,而其中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则承载着其他三个方面具体化为个体实践的使命,否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从而失去应有的作用和功能。[39]
也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现实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所极力倡导的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所阐扬的主要道德规范,是评价和判断我国公民道德行为的普遍标准,也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倡导的重要价值规范;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则是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所要张扬的优秀美德与行为规范;而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等正是我们所要极力反对和贬斥的不良思想行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八荣八耻”的具体形式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所倡导的主导价值观念明确、系统、通俗地展现出来,不仅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也使之同人们的现实道德生活紧密相关,成为人们趋善避恶的现实指导原则。[26]
还有学者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个主题分析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性地位。观点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层次清晰、结构严谨的有机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基本内容,又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都是与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紧密相联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它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角度,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我们讲的荣辱观,是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就无法实现社会和谐,也不可能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相一致,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保证。[40]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深刻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推动人们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认同的内在动力,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连成一个有机整体的道德精神纽带,并以其特有的实践性品格最直接、最具体、最集中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广泛性和包容性、整合力和引领力,成为推动人们学习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理性基础。[41]
也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功能和作用就是要为整个社会构建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价值认同,而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道德价值认同。只有明德知耻、自觉守法、自律尊德,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有序的发展。如果整个社会缺乏共同的价值理念,价值是非不明,善恶荣辱不辨,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出现动荡和混乱。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了一系列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提供了社会群体衡量荣辱的价值标准,构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道德价值认同的基础。[39]
还有学者认为,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它体现在社会成员的各种具体行为中,同人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说,荣辱观就是日常生活道德,是人们需要天天面对、事事相关的人生课题。“八荣八耻”涵盖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个人与自身的各种社会关系,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覆盖各个利益群体,是人们正确处理名誉、地位、金钱、财富、权力、爱情等问题的普遍价值准则。借助于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可以落实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实践活动的目标与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人们共同遵循的现实价值原则与行为规范。[26]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面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根本价值标准、根本价值追求、基本价值原则和基本价值规范最终都必须落实到每个人的行为方式上。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创新精神等都需要体现在每个人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行动中。离开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会失去支撑。
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它要解决的是实际的行为规范的问题,处于基础性层次。它不仅以行为规范的方式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他三个方面的内容并使之具体化,由价值理性转化为实践理性,而且正是和这三个方面内容的统一,它才获得了全面的价值提升,因而才能更有效地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道德素质,形成知荣明耻的良好的社会风尚。这就是说,正是由于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造就着价值主体,营造着社会氛围,因而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到实处。[42]
也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在我国,要实社会主义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共同的道德基础、统一的价值准则与行为规范;反过来,要树立和践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相配合。荣辱观作为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的一个基点,作为我国精神文化的基石,作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旗帜,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它,可以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础。在全社会广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家喻户晓、自觉接受、主动践行,可以建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与和谐人际关系;在全社会广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面临的人与自然、社会、他人、集体等之间的各种矛盾,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在全社会广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们的家庭生活、职业生活、公共生活等社会生活领域提供明荣知耻、尚荣贱耻的道德规范,也将有助于提高社会生活的文明水准,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空间。[26]
还有学者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具有的实践倾向本身进行分析,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目的就是提供价值规范,价值规范主要体现为由不同层次核心价值观所构成的价值系统。从价值层次进行分析,由于与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伦理价值观,因此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社会主义荣辱观包含了对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其他内容则属于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其他价值层次在道德观上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但提出了应该提倡和弘扬的美德,而且设定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体现了一个社会对其成员的最基本的要求。从操作层面来看,只有全体公民首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他部分才有可能得以实现。离开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他部分将成为空中楼阁。我们难以想象一个连起码的道德都缺失的人,会信仰马克思主义,会树立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会将人民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应当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只有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指针和规范,才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奠定坚实的基础。[43]
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建设和落实。2006年5月24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指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对围绕着建设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学者们做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思路。
(一)建设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思路
坚持“一个根本方向”,即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观点指出,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的立场、方向和根本出发点,坚持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根本标准。[35]
纳入“两个全过程”。观点指出,应当把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公民教育和社会管理的全过程。[35]
注重“三个下功夫”。《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指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在深入人心上下工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工夫,在弘扬正气上下工夫,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44]刘云山指出,要在营造舆论氛围上下工夫,在深入普及上下工夫,在进教材、进课堂上下工夫,大力宣传、广泛普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45]
坚持“四个统一”。观点指出,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褒荣贬辱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人人自觉参与、长期坚持不懈的过程,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的统一、坚持知与行的统一、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坚持典型示范与群众实践的统一。[13]
着手“五个方面”。有观点认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应该从五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把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学习贯彻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和重大战略思想结合起来;二是要深化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研究,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其科学内涵及其重大意义;三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四是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为群众做出表率;五是领导决策部门要拿出具体的措施办法,营造好践行荣辱观的氛围。[24]
坚持“六个相结合”。观点指出,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结合,与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先进文化建设和弘扬培育民族精神相结合,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相结合。[35]
处理好“八个辩证关系”。观点指出,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需要注意处理好八个辩证关系:第一,“荣”与“耻”的关系。要明荣知耻,分清是非,筑起最起码的道德防线。第二,高与低的关系。“八荣八耻”的每一个“荣耻”的标准,既可以说是很低的,又可以说是很高的。高与低之间有很大的伸缩空间。共产党员在实践“八荣八耻”的要求方面,不仅要符合最低的标准,而且还应该做得更好,向更高的标准看齐,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第三,大与小的关系。要把“八荣八耻”的要求落到实处,既要着眼于全局,采取一些大的举措,努力解决一些大的带普遍性的问题,也必须注意从一件件具体的小事做起,从细节上培养公民的习惯。第四,老与新的关系。也就是要处理好传统与现实、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引领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风尚,推动中华文明不断前进升华。第五,知与行的关系。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讲清道理,更要付诸实践,真正在行动上体现出来。第六,硬与软的关系。要处理好法律的硬约束和道德的软约束的关系,充分发挥道德和法律两种手段和方式的作用。第七,教与管的关系。加强荣辱观建设,既要加强教育,也要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制度建设。第八,奖与惩的关系。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把奖与惩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分明。[46]
(二)建设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途径
在建设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途径上,学者们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三个角度,一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依据角度,二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外部保障角度,三是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各具特色的实践方法的角度。
第一,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依据角度,学者们主要研究了荣辱观的作用机制,如道德机制、情感机制,以及耻感教育的作用机制等。
在道德机制方面,有学者认为,荣辱观并非是与生俱来的,应着力强化人们的内心体认和道德自觉,使之在正确认知中增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坚定性。荣辱观只有实现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即内化为公民的道德意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47]也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的内因在于修养机制。道德修养是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并逐步完善人格的必经之路。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倡导的“八荣八耻”,实际上是崇高的道德境界。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角度分析,道德修养包括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动态上的“下工夫”,即依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进行学习、体验、对照、反省等心理和实践活动;另一层含义是指静态的“已经达到的工夫”,即经过长期的努力之后所达到的道德境界。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否充分发挥其巨大的社会效应,关键即在于广大公民能否通过道德修养,升华到较高的道德境界。[48]有学者认为,荣辱观作为一种道德精神,它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机制,往往要通过公民主体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其内在的调节人的行为的作用,因此在进行荣辱观教育时,要注重道德的调节作用。[49]
在情感机制方面,有学者认为,荣辱情感是荣辱观形成的基础,情感在荣辱观教育中的作用机制包括情感激发——动力机制、情感记忆——预测机制、情感评价——选择机制、情感享用——升华机制,提出要充分认识情感教育对于荣辱观建设的基础意义,以情感体验作为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方式,并以未成年人的荣辱情感教育作为荣辱观教育的着力点,大力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50]
在耻感教育方面,有学者指出,在价值观的范畴内,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关键在于“知耻”、“有耻”,在于要有“耻感”。耻感作为对善的否定性把握,是对恶的抑止力和伪善的激发力,是为善祛恶的内驱力,耻感或羞耻心是人之为人的底线,是人格的基本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的是要保护和激发人们的羞耻感,在人们的内心中树立耻感或羞耻心,从而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条必要路径。[51]同时,还有学者认为,耻感教育是中国道德教育的传统,耻感是道德自省品质养成的心理基础,是道德自律品质形成的心理保证,也是道德行为产生的心理动力。因此,要把耻感教育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道德评价作用,适应我国公民的实际道德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耻感教育的评价机制、监控机制和奖惩机制,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提供制度保证。[52]
第二,从荣辱观产生发展的外部保障的角度,学者们主要从宣传教育、舆论氛围、制度保障、践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在宣传教育方面,有学者认为,教育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的外部机制的基础。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在深入普及上下工夫,要大力开展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活动,将荣辱观教育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各类学校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社会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时,要通过各种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渗透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渗透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通过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和精神文化产品,广泛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通过社会公民具体的道德实践,深化对道德品质、价值判断标准的内省式认识和全面理解,使其道德品质在不断自我体悟中发展,确立道德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从而形成符合社会主义价值标准的荣辱意识。[53]袁贵仁同志指出,正确荣辱观的形成和发展,教育是基础。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大力发展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寓于群众文化活动之中,使人们在先进文化的浸染中提升道德境界,最终使每个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54]还有学者提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应该从荣辱观的特点和规律入手,从感性的荣辱感入手,提升到理性的荣辱观的高度。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应该与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导向结合起来,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结合起来,与分析当前社会主要道德行为、解析社会道德领域的难题结合起来,使得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不断深入。[55]
在舆论氛围方面,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离不开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学者指出,要注重营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舆论氛围,要注意在全社会形成荣辱观的舆论合力,不能产生主渠道价值导向和其他渠道价值导向相互解构消解的现象。[27]也有学者指出,社会舆论对人们荣辱观的形成具有无形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各种腐朽错误的荣辱观大都是通过社会舆论传播的。因此,必须注重发挥党和国家主流媒体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凡属党、政府和军队开办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站,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批判各种错误的荣辱观念;必须依法加强对各种小报小刊和互联网站的监督管理,决不能容许腐朽错误的荣辱观念利用这类媒体自由传播泛滥;必须净化各种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舆论环境,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各种聚会和私人交往中自觉地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抵制错误的荣辱观念,决不能随波逐流,传播那些不好的“段子”或“顺口溜”。[56]
在制度建设方面,有学者指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形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长效机制,在制度建设上,要明确奋斗目标、完善行为准则、建立奖励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真正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务求实效。[57]还有学者指出,正确的荣辱观的形成和发展,法律制度是保障。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有法律制度,采取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的措施,把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规定为制度,进行制度创新。[54]还有学者认为要加强社会赏善罚恶、扬荣贬耻的制度建设,为道德选择和道德行为提供应有的制度保障。[27]
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方面,有学者认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建立四个方面的践行机制,即教育机制、修养机制、示范机制和评价机制。[48]还有学者指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道德评价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耻感教育的评价机制、监控机制和奖惩机制,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提供制度保证。[52]还有学者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示范机制[53],建立立体全方位的社会荣辱导向机制。[27]
第三,针对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单位部门的层次差异,不少研究者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方法,为各阶层、各人群、各行业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很多思路。
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有学者指出,要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主体层次性划分,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时候,应充分考虑道德主体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宜针对不同主体采取不同的方法。例如,对于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强化道德意识;对于广大青少年,应着重加强其在个人社会化进程中的健康道德人格的培养;对于个体户、私营业主,应对他们进行重奉献而轻索取、讲究诚信、珍视信誉的教育;对于广大农民和工人,应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引导他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继续拼搏,为社会作贡献。[58]也有学者指出,领导干部和各级公务员担负着代表人民和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重任,在荣辱观建设中,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非常重要;青少年群体关系祖国未来,关系我们民族、国家能否永久兴旺发达,因而对青少年要特别加强荣辱观等道德教育;公众明星的言行对社会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众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因而要注重加强公众明星群体的荣辱观教育;此外,在理论工作者中进行荣辱观教育也是一个重点,应该促使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30]对于哲学社会工作者,有学者认为,哲学社会科学界有义务、有责任为党和国家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59]
针对不同单位部门,对于党政部门,有学者指出,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各级领导干部活动的全过程,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塑造共同愿景、指导科学决策、确定用人导向、保障有效执行、增强示范效应,切实规范领导行为,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60]对于企业单位,有学者指出,要着力解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建设优秀团队、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并且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持知与行的统一,充分发挥企业先进典型的感召作用,不断创新和改进教育的方法与手段。[61]
此外,学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尤其是针对大学生和青少年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学者们关注的重点。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价值标尺与精神导引。教育系统采取了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制定了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青少年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62]围绕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地位、确立教育原则、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模式、拓宽教育途径、建立教育机制、营造教育氛围等方面,教育系统的研究成果颇为丰硕。
自2006年初胡锦涛发表关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以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和研究已经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学者们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富有价值的成果和相当广泛的共识,促进了人们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解和践行,为人们明荣辨耻、践荣拒耻,改善社会风气、形成良好风尚、巩固社会和谐奠定了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纵观这几年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研究,存在着这样几个显著的特点,这也为我们进一步把握理论的生长点、增强研究的持续性指出了努力的方向。
第一,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方面,学者们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具体内容的阐述较多,而对荣辱观(包括荣辱本身)基本概念的界定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荣辱观的定位比较模糊。如前所述,很多学者对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了不同角度的阐发,或者条分缕析具体内容,或者全面梳理逻辑结构。但是,学者们对荣辱观的基本概念却缺少深入的研究,也没有达成太多共识。有的学者从认知论的角度界定荣辱观,认为荣辱观包括荣誉观和羞耻观,是一定社会对荣誉、羞耻的认知;有的学者从情感论的角度界定荣辱观,认为所谓荣辱就是对自我或同类的观念和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后产生的褒贬情感体验,荣辱观是一种与道德义务紧密联系的由道德内化而形成的道德情感;有的学者从动机论的角度界定荣辱观,认为“荣”和“辱”本身是指道德行动主体内心的一种心理状态,荣辱观是主体内在的道德信念,是主体自觉地践行道德规范的心理机制和内驱力,是道德行为主体内心的某种道德动机或影响实际动机的动机;还有学者从评价论的角度界定荣辱观,认为荣或辱不仅是指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产生的自尊或自愧的心理体验,而且是指社会在对人们的思想行为进行评价时形成的褒奖或贬斥。荣辱观就是人们在依据一定的思想道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关于荣辱观念的总和。可以说,这些对于荣辱观的界定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都存在一定的偏颇。概念清晰准确是任何理论思考的第一前提。荣、辱、荣辱、荣辱观这些概念,可能在生活中已经为人们所熟知并习以为常,但是恰恰是由于它们自身内容的丰富性和理解角度的多样性,所以在理论上、学术上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朦胧模糊,需要我们加大研究力度,做进一步的深入思考和准确界定。
第二,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基础方面,学者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荣辱思想研究较多,而对西方荣辱思想研究较少;对中国共产党人尤其是对三代领导核心的荣辱观的研究较多,而对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尤其是马、恩、列、斯等经典作家的荣辱观的研究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荣辱观的历史发展研究缺少立体感,缺少横向与纵向的全方位比较。如前所述,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传统文化渊源上,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国传统荣辱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很多学者深入挖掘了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的荣辱思想、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耻思想等等,指出有价值的中国传统荣辱思想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理论来源和文化滋养。相对而言,学术界对西方荣辱思想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的文章就较少。应该说,中西方都有悠久的荣辱观传统,西方的荣辱观念也表现为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从发源于《荷马史诗》的战争荣辱观、古希腊与身份相适应的荣辱标准,到近代情感主义伦理学对荣辱观念的道德心理学探索,再到现代在生存论层次上对荣辱观念与人的生存价值、荣辱观念与基本的社会正义原则之间关系的深刻分析,都对当前西方的荣辱观念和基本道德意识的培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同样的,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理论基础方面,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和无产阶级荣辱观的继承发展,很多学者对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确立的无产阶级荣辱观的基本要求及内容,以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的荣辱思想多有论述。但是相对而言,学术界对马、恩、列、斯等人的荣辱思想研究不足,对无产阶级荣辱观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研究不足,对无产阶级荣辱观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系研究不足,这就直接影响到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继承性、发展性和创造性的整体性把握。因此,加强对中西方荣辱观传统和无产阶级荣辱观的系统梳理,加强对中西方荣辱观异同的比较,加强对人类思想史上各种优秀文明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借鉴,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对马克思主义荣辱观创新发展的探索,可以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思想资源,这也是我们进一步拓宽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视野的重要内容。
第三,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贯彻落实上,学者们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研究较多,而实证研究较少,研究方法相对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理论的科学性与实践的操作性对接不足。如前所述,围绕着建设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学者们做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思路。但是,目前的研究很多都是抽象的逻辑推演,更多侧重于理论说明和观念叙述,而建立在实地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翔实可靠的实证分析和数据说明却相对不足。这样的研究成果固然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其弊端也非常明显,那就是针对性不突出,科学性和指导性也相对较弱。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仅是个理论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实践层面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推动和落实的问题。因此,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贯彻落实,应当增强问题意识,把人民群众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知与认同结合起来,立足于人民群众在现实社会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存在的与荣辱观有关的具体的思想问题和行为表现,加强对荣辱观中“真问题”、“实问题”的调查分析和深入挖掘,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践研究,并通过实践研究进一步推动理论研究。例如,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接受程度如何;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机关、军队、校园、社区、农村的落实情况如何;在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中取得了哪些阶段性的成就,存在着哪些问题,有没有可操作、可重复、可论证的经验值得推广和借鉴,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运用定量、采集、统计和矢量分析研究、规律性研究等方法,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以弥补当前研究中存在的理论分析多而实证研究少的不足。可以说,借鉴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不论是对于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研究的创新,还是对于现实中开展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际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方面,学者们围绕学校尤其是高校中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相关问题研究较多,而对更大层面和更深层次上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研究不足,并且存在一定的研究空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如前所述,学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尤其是针对大学生和青少年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学者们关注的重点,围绕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地位、确立教育原则、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模式、拓宽教育途径、建立教育机制、营造教育氛围等方面,成果颇丰。但是深入分析,会发现目前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研究存在较多薄弱之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对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形成规律的把握不足,对大中小学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缺少整体规划,没有兼顾到不同阶段学生的知识结构、情感特征和思维特点,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染力不足。此外,对于学校之外的社会各行各业各单位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研究不足,缺少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思想实际的有效措施。另外,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历史经验和基本规律问题,关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创新和借鉴问题等,尚属空白,急需进行开拓性研究。
第五,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地位和作用方面,学者们从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人们行为的价值尺度和引领社会风尚的角度研究较多,而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他三方面内容的关系研究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性地位分析不够。如前所述,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解决的是人们行为规范的问题。它以基本行为规范的方式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他三个方面的内容并使之具体化,从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到实处有了依托,人们践行有了遵循。学者们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基础、认同基础和实践基础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取得了较多共识性的成果。但是,目前的研究相对来讲较为笼统,也存在一定的研究空白。例如,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其他三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之间的关系缺少必要的研究。再如,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身的逻辑关系缺少必要的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严密的逻辑体系,在理论上集社会主义价值理念之大成,引领着社会的价值取向。但是,从理论引领转化为实践引领并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在实践中实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实践的基础,这其中蕴含的逻辑关系以及发生作用的机制如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功能、价值和意义如何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和落实,都缺少更为深入的理论研究。
综上所述,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振兴的现实要求中凸显出来,在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研究上,我们需要不断加大研究力度、拓宽研究领域、改善研究思路和方法,通过不断把握理论的生长点,积极增强研究的持续性,长期保持研究的热度。
[1]李慎明,等.荣辱观:不可或缺的社会价值导向[N].中国青年报,2006-04-02.
[2]吴潜涛.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和意义[J].政策,2006,(6).
[3]彭富春.“八荣八耻”新时代的公民生活准则[J].发展,2006,(8).
[4]吴灿新,陈业林.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构建和谐社会[J].岭南学刊,2006,(3).
[5]阮银甫.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基本内涵的解读[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8).
[6]赵存生,宇文利.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内涵与时代要求[J].高校理论战线,2006,(4).
[7]曾建萍,欧阳青.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内涵及其层次结构[J].求实,2007,(4).
[8]韩小雁.对杜会主义荣辱观的哲学思考[J].攀登,2006,(4).
[9]马来平.社会主义荣辱观:核心思想与践行关键[J].理论学习,2006,(5).
[10]荣开明.社会主义荣辱观三论[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1).
[11]符惠明,罗志勇.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民族精神的培育[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6,(4).
[12]温克勤.传统荣辱观述析[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13]吴潜涛.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N].人民日报,2006-04-03.
[14]余学新.试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传统文化渊源[J].社会主义研究,2006,(4).
[15]荣开明.社会主义荣辱观三论[J].社会主义论丛,2007,(6).
[16]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53.
[1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
[18]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245.
[19]韩振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新荣辱观论[J].理论视野,2006,(5).
[20]陈红英.毛泽东荣辱观探析[J].求实,2006,(7).
[21]李学林,谭祖雪.毛泽东荣辱观与新中国道德信仰的转型[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7,(2).
[22]于伟峰,商植桐,马喜春.试论邓小平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的理论贡献[J].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2007,(2).
[23]温克勤.对于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内涵的一些理解[J].道德与文明,2006,(3).
[24]权威专家解读社会主义荣辱观[J].半月谈,2006,(7).
[25]韩振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体现[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2006,(4).
[26]涂可国.论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J].理论学刊,2009,(7).
[27]葛晨虹.荣辱观建设是道德力量的基本保证[J].道德与文明,2006,(3).
[28]唐凯麟.社会主义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 [N].光明日报,2006-06-05.
[29]李春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N].光明日报,2006-05-23.
[30]葛晨虹.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J].高校理论战线,2007,(6).
[31]张澍军.“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根本指向在于匡正社会风气[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
[32]吴潜涛.社会主义荣辱观: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要求的精辟概括[J].河北学刊,2006,(5) .
[33]王小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新时期道德建设之本[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34]李建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定位[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35]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J].求是,2006,(7).
[36]梁衡.明确荣辱 凝聚民族正气[N].光明日报,2006-03-18.
[37]袁振国.深刻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J].教育研究,2006,(4).
[38]龚云虹.论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防治不同利益群体矛盾中的作用[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39]李道湘.论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心价值体系中的基础地位[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6).
[40]袁贵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J].中国社会科学,2008,(1).
[41]唐凯麟.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N].光明日报,2007-08-14.
[42]唐凯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科学体系[N].光明日报,2008-09-23.
[43]张进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J].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3).
[44]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N].光明日报,2006-05-24.
[45]刘云山.让荣辱观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Z].新华每日电讯,2006-03-18.
[46]李忠杰.正确处理荣辱观建设中几个辩证关系[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6-07-06.
[47]欧阳恩良,孙树文.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N].光明日报,2006-12-04.
[48]王伟,鄯爱红.论社会主义荣辱观[N].光明日报,2006-04-11.
[49]肖群忠.荣辱观的道德实质与作用机制[J].道德与文明,2006,(3).
[50]冯秀军.荣辱观教育中的情感机制[J].河北学刊,2006,(5).
[51]朱贻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知耻、有耻——论羞耻感与荣辱观[J].探索与争鸣,2006,(6).
[52]吴潜涛,杨峻岭.社会公德建设与公民耻感涵育[J].道德与文明,2008,(1).
[53]秦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途径[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54]袁贵仁.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重在以人为本[J].求是,2006,(22).
[55]刘书林.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特点和规律[J].思想教育研究,2006,(6).
[56]王长存.全面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的条件[J].求是,2007,(1).
[57]张立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建设[J].求是,2006,(12).
[58]李建华,易想和.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题层次性[J].伦理学研究,2006,(8).
[59]李慎明.深刻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价值[N].光明日报,2006-03-18.
[60]何事忠.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领导活动全过程[J].领导科学,2006,(2).
[61]欧阳坚.大力推进企业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6,(2).
[62]周济.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学校教育的全过程[N].光明日报,2006-03-18.
Research Review on“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 Is the Basis of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
WANG Yi
As the basis of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 has always been a hot theory topic in the study,research and publicity for all sectors of the community.The academic circles have made extensive and thorough analyses on the following topics:namely,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of 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 reflecting the modern characteristics of socialist morality,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 representing the value orientation and code of conduct for the social morals,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 being the basis of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as well as the building and practice of the socialistconceptof honorand disgrace.Based on the comprehensivereview,thispapersummarizesthe outstanding characteristics of current research on 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and it shows the direction fo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ory and maintaining the sustainability of its research.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basis;review
D610
A
1673-8616(2012)04-0005-16
2012-05-15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传统文化与中国文化软实力》(12JJD710008);2012年度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当代主要社会思潮对大学生思想道德的影响及对策研究》(12JDSZK001)
王易,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北京,100872)。
[责任编辑:潘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