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强区域特色发展现代蚕业

2012-04-01 08:58孙树勇
蚕桑茶叶通讯 2012年1期
关键词:蚕农蚕业养蚕

孙树勇

(江苏省射阳县新坍镇农技中心 224323)

射阳县蚕业生产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稳定提高在21世纪初,生产总量现列江苏省第四位。2010年全县有桑园6万亩,全年实发蚕种16万张,蚕桑产值2.5亿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31%和66%,亩平产值达4 951元。“十一五”期间被列为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县。

1 夯实三项基础,培强特色产业

1.1 把健全推广网络体系作为蚕业发展支撑

该县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县、镇、村三级蚕桑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形成了以县蚕桑站为龙头、镇农技中心为主体,村蚕桑员为基础、科技示范户为典型的蚕桑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在生产的关键季节,组织科技人员驻点指导、集中开展培训。

1.2 把推广新型种养模式作为蚕业发展的基础

先后推广了蚕种催青现代化、桑园管理规范化、小蚕共育电器化、大蚕饲养标准化等饲养栽培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新蚕药和疫病防控技术,实现了全县不发生大规模的蚕桑病虫害。建立国家级优质桑苗繁育基地,年繁育优质苗1亿株左右,外销嫁接体0.5亿株以上。五年来,桑园面积每年以5 000亩左右速度递增。蚕桑业成为该县东南片五个镇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1.3 把规模生产作为蚕业发展的基石

自1995年以来,蚕桑业历经市场起伏跌宕,经验证明:蚕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规模化、集约化之路。围绕这一思路,该县调优生产布局,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全县形成了以特庸、盘湾、洋马、兴桥、新坍五个重点镇为主的区域化蚕茧生产基地,规模效益凸显。目前,全县拥有桑园达千亩以上的村16个,养蚕农户1.3万户,桑园面积4.8万亩,分别占全县的82%和86%;桑园面积3亩以上的农户7 896户,桑园面积3.3万亩,分别占全县的54%和66%,初步形成了蚕业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2 坚持四措并举,推动产业升级

“十一五”期间,该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蚕业发展,将蚕桑业列为县级农业区域特色产业之一,并作为该县“十二五”十个10亿元产业加以培植。

2.1 统筹协调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以特色镇、专业村为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激励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考核奖惩措施,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生产一线调研,协调解决蚕桑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2.2 发展龙头流通

培植了江苏省农业龙头企业华宏丝绸集团,全县现有缫丝加工企业4个,年加工鲜茧750万kg,年产白厂丝800t,从蚕种生产、蚕茧收烘到缫丝织绸,一整套运转体系已基本形成,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成立了蚕业合作社,有了专门从事蚕业的农民经纪人达160人,有效带动了农民发展蚕桑生产。

2.3 硬化设施投入

以创建小蚕电气化共育、大蚕标准蚕房育的示范园区为着力点,致力改善蚕区生产环境,重点对规模区域内的道路、涵闸进行修缮,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带动蚕桑生产的提档升级。

2.4 转变饲养方式

小蚕共育以规范的电器化设备取代煤炉加温,大蚕饲养主推简易蚕房育,从室外饲养逐步向室内转移。全县现有标准化蚕房6 500多个,大蚕蚕房育的比例达60%以上,专业村普遍实行大蚕蚕房育。

3 客观审视不足,破解发展瓶颈

3.1 蚕业的扶持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

近年来,许多优势农产品的发展都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相比而言,用于蚕桑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寥寥无几,特别是从1995年停止征收蚕桑事业改进费后,大部分地区蚕桑业就再也没有了经费投入,导致蚕业科技创新能力弱化,基础工作开展力度不够,阻碍了蚕业的快步发展。

3.2 蚕作安全隐患,增加了生产风险

由于种植业用药频繁,加之部分蚕农桑田治虫不规范,导致近年来家蚕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农民养蚕的风险。

3.3 产业化程度低,带动能力不强

尽管该县现有四家茧丝加工企业,但产销衔接力度不够,生产带动能力不强。

4 致力五化联动,发展现代蚕业

“十二五”期间,射阳蚕业发展将围绕“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产业化和信息化”目标,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集约经营”的发展原则,全面实施科技兴蚕战略,积极推广桑蚕新品种,普及运用省力化养蚕技术,培植科教示范户,大力发展专业村组,增强行业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蚕桑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4.1 目标定位

到2015年,桑园面积发展到10万亩,年饲养蚕种30万张,实现蚕桑总产值3.2亿元;建成年产250万kg茧以上的镇2个,年产150万kg茧以上的镇1个;建成桑园面积2 000亩,年产蚕茧20万kg以上的专业村18个。

4.2 推进措施

4.2.1 规模化发展

新拓桑园起点要高,全面推广应用强桑1号、育71-1等优良新品种;设施要配套,做到宜桑植桑,集中连片,沟系配套,旱涝保收,保障蚕业的安全生产。同时要抓好老桑园更新改造和桑田土地流转工作,重点向养蚕能手集中,培植规模大户,促进蚕桑生产向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方面转变,逐步实现养蚕大户化、专业化。

4.2.2 科技化服务

围绕蚕桑产业化、规模化、区域化发展方向,着力抓好两个服务环节:一是抓服务组织建立。以重点镇牵头,将分散经营的蚕农和规模养蚕户有机组织起来,与蚕农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蚕桑生产良性发展。二是抓科技队伍稳定。要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稳定公益性科技队伍,并加大科技投入,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使他们安心为蚕农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4.2.3 标准化生产

大力推广科技含量较高、可操作性较强的蚕桑适用新技术。一是普及推广小蚕电器化共育新技术。二是普及推广标准化、省力化养蚕新技术,包括省力化少回育、大蚕简易蚕房育和室外大棚育饲养技术等。三是普及推广综合防病治虫新技术。规范养蚕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确保无重大疫病暴发流行,实现优质高产。加强病虫防控,抓住害虫的关键代进行防治,把病虫害防治措施贯彻到桑田管理的各个环节,为增养增收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4.2.4 突出“多元化”利用

开展蚕桑副产品综合利用,如桑椹加工桑椹酒,蚕蛹提取蛋白、蚕蛹油,蚕沙制作动物饲料等,不断提高茧丝绸产业综合经济效益;充分利用桑园休闲期,进行夹种套种,既抑制杂草,培肥地力,又提高复种指数,增加桑园产出率。

4.2.5 突出产业化经营

坚持走产业化之路,增强全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要积极动员广大蚕农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同交售、阶段考核、利益共享、规避风险”的原则,加入蚕业合作社。通过严格考核,实行二次分配,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5 政策建议

5.1 对蚕农实施养蚕良种补贴

建议参照大农业的有关补贴政策,对养蚕农民给予养蚕良种补贴,激发农民饲养优良蚕品种的积极性,拓宽增收渠道,扩大经济收入,壮大产业规模。

5.2 加大对桑园资源的保护

桑园属经济林,国家林业局林函策字【1994】41号函中,明确了经济林地也属于林地,出台明确的意见,将桑园纳入林地管理保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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