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希龄与“裸捐”

2012-03-31 05:29龙儒文
文史春秋 2012年3期
关键词:熊希龄芷江香山

龙儒文

2010年9月,被国内媒体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在其公司网站上刊出了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一封公开信,称死后将把50亿财产全部捐出,作为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两人“中国慈善之旅”的见面礼。陈光标的善行,使“裸捐”成为人们交谈和网络媒体的热门话题和词语,很多媒体将陈光标称为“中国裸捐第一人”。其实此说并不确切。早在1932年,曾任民国第一任总理的熊希龄就将自己的家产,全部捐给社会慈善教育事业,他应该称得上近代“中国裸捐第一人”。

熊希龄(1870—1937),字秉三,别号双清居士、双愚居士、明志阁主人,晚年学佛,佛号妙通,是我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慈善家和实业家,是民国时期真正的慈善大亨,也是一名杰出的爱国主义者。他一生赤诚爱国,盼中华振兴,半世慈善办学,为民族育才,直到今天,仍然受到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刚创办北京香山慈幼院的时候,熊希龄和夫人朱其慧就产生了要将自己的家产捐办慈善教育事业的想法。朱其慧逝世不久,“九·一八”事变就爆发了,湖南、安徽、河北、甘肃等16省此时也相继发生罕见的特大水灾,其灾情之重、灾区之广、灾民之多,不知比1917年的京畿水灾还要严重多少倍。

看到国难方殷,水患又起,难民四处颠沛流离,熊希龄决定毁家纾难,将自己积攒多年的家产悉数捐充儿童幸福基金,然后以孑然之身奔赴国难。

1932年10月15日,熊希龄邀请周作民、陈汉第、江庸、王在湘、童自强、景维贤、张雪门、肖世钦、吴言钦、杨梦游、卓君卫、卓君庸、陈祝三以及熊芷、熊鼎、朱霖等50多名亲友到北平石驸马大街家中集会,当场宣布要全捐家产以办慈善教育事业。有的人当场就对熊希龄说:“秉老积十数年之功,不殚劳苦,创办香山慈幼院,收养孤贫儿童数千人,功莫大焉,您自己积攒的这点家产还是留给子女吧!”

熊希龄听后当即正色道:“淞沪之役,我十九路军将士奋勇杀敌,捐躯赴死,不少人连命都丢了,我捐点家产又何足惜?!”

众人见熊希龄决心已定,遂转惊为喜,纷纷鼓掌表示赞成。看到众人都支持他捐出家产,熊希龄当众宣布对自己家产的处置办法:一是他夫人朱其慧经手债务及他本人亏欠的130000多元,将出售其在上海南洋路的私房以还债;二是他的两个女儿熊芷、熊鼎赴美留学时,他曾购置善后公债作为学费,今仍以此项予之各分一半,留为二女所生外孙将来之教育费用;三是设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董事会,延请亲友为董事,将所有一切动产、不动产,全数交于董事会保管经理;四是他以后的生活费,每月规定250元,亦向董事会领用;五是儿子熊泉的生活费,每月规定150元,亦由董事会交他经管,他死后,即交女儿熊芷代为经管,若有嗣续,永久支给,若无嗣续,即以二女所生之男甥或女甥各命一名为其嗣续,此费即归其承继;六是他的胞侄女熊瑜、堂侄女熊焕弟、远族孙女熊秀琴,皆能勤勉求学,其所有之学费,仍按年照给,待其毕业而止;七是他的胞侄熊潕,能谋自立,给予北平房屋一所,俾其兄妹居住,其不肖之同父弟尚未改过自新以前,不予资助;八是他的芷江同族,有不能自给的,从芷江产业内每年规定补助数目,以为养赡,但能工作的,仍令其耕织,其所有幼小儿童,则送到他所设立的学校为之教养;九是将北京石驸马大街22号房屋全行出售,由售款内交熊芷15000元,交熊鼎15000元,为他与儿子熊泉另购新屋之需,其余均充作公益基金;十是上项房屋变卖后,提出10000元交董事会经理,为他的亲族优秀子弟补助升学之费,又提出5000元交董事会经理存放积存基金,作为他家历代忠诚仆人补助教养之费。

将家产做了如上处置以后,熊希龄遂把余下的全部巨额家产,包括公债股票340200元,银两62000两,房地契原价或领价132077.14元,以及41张房地契、1张矿产股票和1张地契银行存证等多项未计价或无法计价财产,悉数捐充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公益基金。

特别值得称颂的是,对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北京香山慈幼院,熊希龄并没有将其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而进行处置。他解释说:“香山慈幼院虽为余所创办,但此中经费出于国家补助、社会捐助,应为全国公共事业,非余一人所得而私也。”

熊希龄拟将自己捐出的家产,在北平和湖南办如下13项公益事业:一、北平昭慧第一幼稚园;二、北平昭慧托儿所;三、北平昭慧民众学校;四、天津昭慧第二幼稚园;五、香山昭慧第三幼稚园;六、香山昭慧老废院;七、湖南长沙南效彝公小学校;八、湖南芷江彝公图书馆;九、湖南芷江青云街双陵第一小学校;十、湖南芷江明山村双陵第二小学校;十一、湖南芷江两路村双陵第三小学校;十二、湖南芷江罗旧村双陵第四小学校;十三、湖南凤凰慈善村双陵第五小学校。

当天,熊希龄就组成董事会,聘任54位董事,公推周作民为会长,陈汉第、江庸为副会长,同时还推举了陈振先、叶景萃、卓君庸3人为监察董事;推举张雪门、邱昌渭、何季寿3人为执行常务董事;推举景维贤、卓君卫、罗振芳3人为保管常务董事;推举朱庆澜、寿朋飞、危道丰、查勉仲、顾丽江、晏阳初等6人为董事会常务董事。担任董事的还有郑晟成、张君劢、刘揆一、熊佛西、许兴州等36人。董事会以熊朱所捐财产指定办理儿童幸福事业定名为“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基金社总社设在北平石驸马大街,分社设在湖南芷江青云街。

董事会随即制定《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章程》,同时接收熊希龄捐献的全部家产,然后即以这些捐助基金存储于国立银行,用息金(包括股息、租金)次第在北平、天津、湖南开办12项慈善教育事业(征得熊希龄同意,基金社暂不办“香山昭慧老废院”),并明确规定,不再另行募捐,“本社及所办事业经费,每年由董事会量入为出,核定预算,不得稍有亏损”,“基金非有全体常务董事署名盖章,不得动用”,“变动章程财产事项,须有全体董事过半数之出席,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表决”。

将自己的家产“裸捐”后,熊希龄十分高兴地对众人说:“余之一生心愿亦了矣。此后之切实进行,垂诸久远,则所望于董事会矣。敢以恳挚诚笃之心,百拜以谢于董事会之诸君子也。”

熊希龄与毛彦文1935年结婚后不久,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董事会拟将熊希龄捐出的家产退回一半,交由毛彦文经营。

毛彦文当即毫不犹豫地说:“我是学生出身,不是阔小姐,秉三先生能过的日子,我也能过,不要把已经捐出去的产业,因为我的缘故而有所改变,董事会诸公的建议,我心领好意,但不敢赞同。”

熊希龄听后高兴地说:“我没有看错人,你没有给我丢脸。”

于是董事会仍按月付给他们生活费。1937年12月25日,熊希龄因奔赴国难积劳成疾,在香港突然逝世,其丧葬费用都是毛彦文临时向亲友借的,他至死都没再动用自己捐出的家产。

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董事会根据熊希龄的意愿,次第开办了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直到1952年8月,该社事业及全部财产交由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北京市分会接管,基金社才解散。

熊希龄的“裸捐”义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称颂。1949年10月,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董事会专门立下一块石碑赞扬熊希龄:

公元1932年,湘人熊希龄先生以其祖遗及生平服务所得俸给暨朱其慧夫人节约购置之动产、不动产,完全捐助成立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捐助财产详见说明书),次第举办儿童教育事业。今社址北京石驸马大街即先生故宅也。先生于举世财产私有制度时代独倡此举,实为社会主义之先进者。勒诸贞石,用志勿谖。

直到今天,这块石碑还完好地嵌在北京新文化大街实验二小熊希龄故宅正厅的东墙上。

家财不为子孙谋,常留余德到儿孙。熊希龄不把巨额家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不让他们成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二代”,而是让他们自食其力,把家产全部“裸捐”办慈善教育事业,非常值得我们今天的富豪们学习、借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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