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供电服务国家级标准10月1日起实施

2012-03-29 11:54
电力安全技术 2012年10期
关键词:城区用电供电

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获悉,我国供电服务领域首个国家级标准——《供电服务规范》于2012-10-01起实施。该标准对供电质量等进行明确规范,尤其对供电故障到达现场抢修时间作出规定,城区范围不超过60 min,农村地区不超过120 min。

我国各地供电服务水平差别明显。为保障用户用电权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了《供电服务规范》,对供电质量、用电业务办理、抄表及收费、用电安全服务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规范》对供电故障处理进一步明确,规定发生供电故障时,供电企业应当迅速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电。自接到报修之时起,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抢修现场的时限为城区范围不超过60 min,农村地区不超过120 min,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240 min。

此外,《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将于2012-11-01起实施,加上已经实施的《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目前已有4项电监标准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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