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菊萍
1.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相关题目。
一个消逝了的山村
冯 至
在人口稀少的地带,我们走入任何一座森林,或是一片草原,总觉得他们在洪荒时代大半就是这样。人类的历史演变了几千年,它们却在人类以外,不起一些变化,千百年如一日,默默地对着永恒。其中可能发生的事迹,不外乎空中的风雨,草里的虫蛇,林中出没的走兽和树间的鸣鸟。我们刚到这里来时,对于这座山林,也是那样感想,绝不会问:这里也曾有过人烟吗?但是一条窄窄的石路的残迹泄露了一些秘密。
我们走入山谷,沿着小溪,走两三里到了水源,转上山坡,便是我们居住的地方。我们住的房屋,建筑起来不过二三十年,我们走的路,是二三十年来经营山林的人们一步步踏出来的。处处表露出新开辟的样子,眼前的浓绿浅绿,没有一点历史的重担。但是我们从城内向这里来的中途,忽然觉得踏上了一条旧路。那条路是用石块砌成,从距谷口还有四五里远的一个村庄里伸出,向山谷这边引来,先是断断续续,随后就隐隐约约地消失了。它无人修理,无日不在继续着埋没下去。我在那条路上走时,好像是走着两条道路,一条路引我走近山居,另一条路是引我走到过去。因为我想,这条石路一定有一个时期宛宛转转地一直伸入谷口,在谷内溪水的两旁,现在只有树木的地带,曾经有过房屋,只有草的山坡上,曾经有过田园。
过了许久,我才知道,这里实际上有过村落。在七十年前,云南省的大部分,经过一场浩劫,回、汉互相仇杀,有多少村庄城镇在这时衰落了。当时短短的二十年内,仅就昆明一个地方说,人口就从一百四十余万降落到二十五万。这里原有的山村,是回民的,可是汉人的,是一次便毁灭了呢,还是渐渐地凋零下去,我们都无从知道,只知它们是在回人几度围攻省城时成了牺牲。现在就是一间房屋的地基都寻不到了,只剩下树林、草原、溪水,除却我们的住房外,周围四五里内没有人家,但是每座山,每个幽隐的地方还都留有一个名称。这些名称现在只生存在从四邻村里走来的,砍柴、背松毛、放牛牧羊的人们的口里。此外它们却没有什么意义;若有,就是使我们想到有些地方曾经和人发生过关系,都隐藏着一小段兴衰的历史吧。
我不能研究这个山村的历史,也不愿用想象来装饰它。它像是一个民族在世界里消亡了,随着它一起消亡的是它所孕育的传说和故事。我们没有方法去追寻它们,只有在草木之间感到一些它们的余韵。
最可爱的是那条小溪的水源,从我们对面山的山脚下涌出的泉水;它不分昼夜地在那儿流,几棵树环绕着它,形成一个阴凉的所在。我们感谢它,若是没有它,我们就不能在这里居住,那山村也不会曾经在这里滋长。这清冽的泉水,养育我们,同时也养育过往日那村里的人们。人和人,只要是共同吃过一棵树上的果实,共同饮过一条河里的水,或是共同担受过一个地方的风雨,不管是时间或空间把它们隔离得有多么远,彼此都会感到几分亲切,彼此的生命都有些声息相通的地方。我深深理解了古人一首情诗里的句子:“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其次就是鼠曲草。这种在欧洲非登上阿尔卑斯山的高处不容易采撷得到的名贵的小草。在这里每逢暮春和初秋却一年两季地开遍了山坡。我爱它那从叶子演变成的、有白色茸毛的花朵,谦虚地掺杂在乱草的中间。但是在这谦虚里没有卑躬,只有纯洁,没有矜持,只有坚强。有谁要认识这小草的意义吗?我愿意指给他看:在夕阳里一座山丘的顶上,坐着一个村女,她聚精会神地在那里缝什么,一任她的羊在远远近近的山坡上吃草,四面是山,四面是树,她从不抬起头来张望一下,陪伴着她的是一丛一丛的鼠曲从杂草中露出头来。这时我正从城里来,我看见这幅图像,觉得我随身带来的纷扰都变成深秋的黄叶,自然而然地凋落了。这使我知道,一个小生命是怎样鄙弃了一切浮夸,孑然一身担当着一个大宇宙。那消逝了的村庄必定也曾经像是这个少女,抱着自己的朴质,春秋佳日,被这些白色的小草围绕着,在山腰里一言不语地负担着一切。后来一个横来的运命使它骤然死去,不留下一些夸耀后人的事迹。
雨季是山上最热闹的时代,天天早晨我们都醒在一片山歌里。那是些从五六里外趁早上山来采菌子的人。下了一夜的雨,第二天太阳出来一蒸发,草间的菌子,俯拾皆是:有的红如胭脂,青如青苔,褐如牛肝,白如蛋白,还有一种赭色的,放在水里立即变成靛蓝的颜色。我们望着对面的山上,人人踏着潮湿,在草丛里,树根处,低头寻找新鲜的菌子。这是一种热闹,人们在其中并不忘却自己,各人盯着各人眼前的世界。这景象,在七十年前也不会两样。这些彩菌,不知点缀过多少民族童话,它们一定也滋养过那山村里的人们的身体和儿童的幻想吧。
这中间,高高耸立起来的那植物界里最高的树木,有加利树。有时在月夜里,月光把被微风摇摆的叶子镀成银色,我们望着它每个瞬间都在生长,仿佛把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周围,甚至全山都带着生长起来。望久了,自己的灵魂有些担当不起,感到悚然,好像对着一个崇高的严峻的圣者,你若不随着他走,就得和他离开,中间不容有妥协。但是,这种树本来是异乡的,移植到这里来并不久,那个山村恐怕不会梦想到它,正如一个人不会想到他死后的坟旁要栽什么树木。
秋后,树林显出萧疏。刚过黄昏,野狗便四出寻食,有时远远在山沟里,有时近到墙外,作出种种求群求食的嗥叫的声音。更加上夜夜常起的狂风,好像要把一切都给刮走。这时有如身在荒原,所有精神方面所体验的,物质方面所获得的,都失却了功用,使人想到海上的飓风,寒带的雪潮,自己一点也不能作主。风声稍息,是野狗的嗥声,野狗声音刚过去,松林里又起了涛浪。这风夜中的嗥声对于当时的那个村落,一定也是一种威胁,尤其是对于无眠的老人,夜半惊醒的儿童和抚慰病儿的寡妇。
在比较平静的夜里,野狗的野性似乎也被夜的温柔驯服了不少。代替野狗的是麂子的嘶声。这温良而机警的兽,自然要时时躲避野狗,但是逃不开人的诡计。月色豫胧的夜半,有一二猎夫,会效仿麂子的嘶声,往往登高一呼,麂子便成群地走来。……据说,前些年,在人迹罕到的树丛里还往往有一只鹿出现。不知是这里曾经有过一个繁盛的鹿群,最后只剩下了一只,还是根本是从外边偶然走来而迷失在这里不能回去呢?反正这是近乎传说了。这美丽的兽,如果我们在庄严的松林里散步,它不期然地在我们对面出现,我们真会像是SaintEustache一般,在它的两角之间看见了幻境。
两三年来,这一切,给我的生命许多滋养。但我相信它们也曾以同样的坦白和恩惠对待那消逝了的村庄。这些风物,好像至今还在述说它的运命。在风雨如晦的时刻,我踏着那村里的人们也踏过的土地,觉得彼此相隔虽然将及一世纪,但在生命的深处,却和他们有着意味不尽的关连。
1942年,写于昆明
1. 第一段中“但是一条窄窄的石路的残迹泄露了一些秘密”中的“秘密”在文中指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请阅读文中画线的句子,结合全文,分条阐释作者是通过怎样的事物感受到“余韵”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文章结尾,作者说“但在生命的深处,却和他们有着意味不尽的关联”,如何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请就下面两段文字中运用的修辞手法进行赏析。
(1) 我爱它那从叶子演变成的,有白色茸毛的花朵,谦虚地掺杂在乱草的中间。
(2) 第二天太阳出来一蒸发,草间的菌子,俯拾皆是:有的红如胭脂,青如青苔,褐如牛肝,白如蛋白,还有一种赭色的,放在水里立即变成靛蓝的颜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 本题考查的是对文章重要词语丰富内涵的理解,能力层级为D。
答案:山路的尽头曾经有过人类生活的村庄,有过房屋,有过田园。
2. 本题考查的是分析作品结构,注意作品的整体构思,以及各个部分和各个方面之间的关联和安排,能力层级为C。
答案:(1) 养育过山村人的泉水(或溪水);
(2) 围绕过村庄的鼠曲草;
(3) 滋养过山村人的彩菌。
3. 本题考查的是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意,学会多角度挖掘作品的意蕴,能力层级属于D和E。
答案:(1) 作者认为人与人,只要有相联系的事物,不管时空的间隔有多远,彼此的生命都有声息相通的地方。
(2) 如今土地上的一切曾经以坦白和恩惠对待那消逝了的村庄。
(3) 现今居住的村庄同样给了我的生命许多滋养。
4. 本题考查的是分析作品的主要表现手法,鉴赏文章语文的表达艺术,能力层级属于C和D。
答案:(1) 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形象地突出了花朵身上具有的纯洁和坚强。
(2) 运用了比喻和排比的修辞手法。形象地描绘了太阳出来后,草间的菌子色彩斑斓和旺盛的生命力。
2.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相关题目。
论 快 乐
钱钟书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Vigny)的《诗人日记》(Journald'unpote),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bonheur)一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Silebon heurn'taitqu'unebonnedenie!)。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慨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langweile)一词,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下界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天上比人间舒服欢乐,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间一年在天上只当一日过。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西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并不值得,在凡间已经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还是个未满月的小孩。但是这种“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广异记》载崔参军捉狐妖,“以桃枝决五下”,长孙无忌说罚得太轻,崔答:“五下是人间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见卖老祝寿等等,在地上最为相宜,而刑罚呢,应该到天上去受。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像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渡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天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电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来,吃饱了奶就乖乖地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虽然它身体感觉舒服。缘故是小孩子时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彷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Mallarmé),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王丹麓《今世说》也记毛稚黄善病,人以为忧,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为燥热人道耳!”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罗登巴煦(Rodenbach)的诗集《禁锢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里有专咏病味的一卷,说病是“灵魂的洗涤(puration)”。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B.H.Brockes) 第一次害病,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EinebewunderungswrdigeErfindung)”。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1. 《论快乐》中的“快乐”含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下列比喻有何含义?作者借此分别表明了什么观点?
① “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文中引用穆勒的话,将苏格拉底和猪进行比较,这样写有哪些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作者认为,“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 本题考查的是文章中重要词语含义的理解,能力层级属于D。
答案:文中对“快乐”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诠释。首先说它是易逝的,“欢娱嫌夜短”;再说“永远快乐不但是渺茫地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地不能成立”;接下来又向读者阐明快乐是人生存下来的催化剂;然后又说明快乐其实是精神层次上的感受;最后作者坚定地认为“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这里前面的“快乐”意味着物质上的享受,而后面的“乐观”这个精神意义上的涵义才是作者所认为的真正的快乐。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主旨。
2. 本题考查的是稳中主要表现手法的赏析,能力层级属于C。
答案:① 比喻“快乐是忍受痛苦的希望”,作者借此表明的观点是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
② 比喻“心情不快乐时难以体会美好的东西”,作者借此表明的观点是快乐属于精神。
3. 本题考查的是分析鉴赏能够表达文章主旨和作者写作意图的语句,能力层级属于C。
答案:① 为了阐发“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观点;
② 寓庄于谐,以幽默启发读者深思。
4. 本题考查的是“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意”,语句的丰富含意重在思想性,能力层级属于D。
答案:① 没有精神上的愉悦,再好的物质刺激也不会发生作用;
② 如果精神愉悦,痛苦也可以成为快乐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