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蔡越
重读斯蒂芬·金:第六周
——《末日逼近》
译/蔡越
斯蒂芬·金的粉丝詹姆斯·史密斯认为,《末日逼近》是恐怖小说的巅峰,这部小说不仅仅是关于正邪间的较量,还关于宿命。
《末日逼近》——最早的版本出版于1978年。我是16年之后读的这本小说。我仍然记得,当时我和家人在土耳其度假。我的书都散开了,因为太大了,而且装订也不结实。我一边读,胶水一边化掉,一页一页的都散了。在这个假期之前,我知道我爱斯蒂芬·金,但读完他的小说后,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我都愿跟随他。因为《末日逼近》,我把他的作品都读了一遍。因为他,我才成为了一名作家。也正因如此,我不知该如何下笔。
就从“船长的旅行”开始说起吧。早在1978年之前,斯蒂芬·金就以他的名字出版了3部小说,主要是关于普通人被超自然力量毁灭的故事。《末日逼近》看着那些普通人——这本书的读者,说:“让我们把你们都消灭吧。”书里的邪恶力量不是鬼,也不是吸血鬼,而是一种疾病,外号叫“船长的旅行”。这种疾病是一种流感病毒,杀死了世界上99.4%的人口。这种病毒很吓人,因为我们全都感染了它。即使你在读这本小说,你也能感到一股寒流袭来。(相信我,我在早上通勤的时候读这本书,我身边的一个人在咳嗽,那感觉就像死亡一样,太恐怖了)因为它看似合理,所以一直在使人类感染这种病毒。当2009年爆发了猪流感后,数不清的推特都称其为“船长的旅行”。我们害怕时就开玩笑,我们开玩笑是因为黑死病,因为西班牙流感,因为病毒太有可能毁灭这个世界了。“船长的旅行”是在实验室研究出来的,就像我们都害怕的生化武器一样。《末日逼近》里的坏人是我们创造出来的,然后它杀死了我们。我们有多傲慢!我把它称为坏人,但“船长的旅行”不是坏人。坏人应该是Randall Flagg.我之前在“重读《卡莉》”和“重读《夜班工人》”里提过他,但这里才是他大显身手的地方。他有很多名字:步行老兄,无龄陌生人,走在队伍后面的人,黑衣人,黑暗人等。在《末日逼近》中,有一个角色叫他“敌手”,模糊,现实,不可言说。他比小说重要,比崩塌的世界重要,他在小说末尾凭空出现,模模糊糊记得他以前是谁(但他杀死了警察,为三K党卖命,帮助绑架了Patty Hearst).
斯蒂文·金以前的敌手是无足轻重的人物,而Randall Flagg是十足的坏蛋。就像所有的恶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克星,Mother Abigail, 108岁,能与上帝谈心。他们都有能力鼓舞身边的人,但Flagg 有一个优势使他魔高一尺。他很容易就能召集那些懦夫,流浪汉来组成一支邪恶的队伍,他能发现我们所有人心中黑暗的那一面,并加以利用。他把容易受他影响的人身上最邪恶的部分都激发出来了,他的男仆Lloyd, 垃圾桶人,孩子,还有Harold.
Harold是懦夫里最懦弱的人。他就比当时读这本小说的我大不几岁。他跟我一样,什么都不想要,就想成为一名作家。他跟我知道的事情也差不多,爱上根本就不认识他的女孩子,无助地想要成为某个邪恶的人,感到孤独,无依。他对我来说是个关键人物,是他让我思考为什么这本小说能影响那么多人。如果我突然变得孤苦无依,如果我可以不计后果地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我会怎么做,我还会保持我的美德吗?还是像Harold一样,很自然地走向邪恶,因为人类的低贱的欲望?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是否都有这样的潜质呢?
随着故事的发展,幸存者被迫选择阵营,黑暗或是光明,Randall Flagg 或 Mother Abigail,Harold原形毕露。在小说的前面,他是一个迷茫的,气愤的,好色的青少年,被Flagg影响后,他失去了自己。他变成了一个杀手,冷血无情,Flagg 说服了他炸死自己的朋友。在成功之后,他逃走了,自尽而亡。他的手放在枪上,这是小说里唯一一次他表现出了自制。这是多么悲伤啊,小说一开始时他还只是个孩子,但很容易就被人忘却了。Stu Redman 也为他感到伤心,如果我跟Harold有点像的话,那么Stu就是我想成为的人。
为什么呢?他很高尚,很安静,又很热情。他鼓励那伙好人继续前进,不顾Randall Flagg的诱惑。他是Mother Abigail信任的人,他可以面对Randall Flagg并反击。他是权威的代表,受人尊敬,聪明,他愿意为了世界的美好和友谊而死。在小说的结尾,他弄断了自己的腿,世界将要重建。他有能力成为Franny孩子的父亲。
这不是意外,《末日逼近》里没有意外,除了正邪间的较量,还有命运的捉弄。在这场疾病中存活下来的世界0.6%的人口中,美国人通过梦把世界各地的人召集起来,在拉斯维加斯会合,是他们选择找到彼此,还是命运使然?上帝出现在Mother Abigail的梦中,她是上帝的预言者,也是上帝的忠实追随者的代表,Franny怀孕了,她的孩子能断言人类的存亡,宽宏大量但体弱多病的Glen;聋哑的Nick;智障的Tom Cullen,但会是Stu Redman的救星;Larry Underwood,在小说的开始梦见了Flagg,开始时作恶多端,后来突然洗心革面。所有的人物都在接受命运的挑战,成为命运的牺牲品。
有人说《末日逼近》本质上来说就是《约伯记》,幸存者跟约伯境况相同,同时接受正义和邪恶的考验,被迫忍耐这一切,就好像这场苦难是场游戏,比起《圣经》,这本书更具史诗般的奇幻色彩,不是以战争结尾,却以一场意外作结,以Trashcan Man找到了一件武器导致的混乱作结,以Flagg炫耀着要去打仗作结。正义可以通过违约取得胜利,但邪恶不能。这是《旧约》里的规矩,也是当今社会的规矩。
这本书我已经读过不止5遍了。我知道有些人愿意把一本书读好多遍,但我不是那种人。我把书读完后就会放在架子上,除非那本书很吸引我,否则我不会读第二遍。《末日逼近》是我重读次数最多的书,也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书。它令我恐惧,也令我兴奋,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它使我第一次开始关注小说的结构。《末日逼近》结构紧凑,内容翔实,人物鲜活生动,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作用,他们涵盖了人性中的每一面。这令我很吃惊,斯蒂芬·金手法高超,他的笔下没有相似的人物,因为有很多人要死,有英雄,有恶棍,他把死亡描写的绘声绘色。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是无法避免的,每件事情都有它的含义,没有偶然。我仍然能够看到叙事的线索,和字里行间的暗示。我觉得我真的无法客观地来评述。
我从不轻易用这个词,但《末日逼近》真的是一部杰作。斯蒂芬·金在小说的前言中说到“我想写一部奇幻的史诗,就像《指环王》那种,只不过地点是在美国”,他做到了。在我小的时候我没读过托尔金,我读的是这个。我写的是关于我重读斯蒂芬•金的作品,包括《末日逼近》,有些片段我记忆犹新,好像还能背出来一样。我认为是我之所以是现在的我,都是受他的作品影响。它让我决定要写小说,而不仅仅是写故事。它使我开始练习写作,然后写草稿,经过数年的折磨,终于得以发行一本小说,叫做《证词》。在《证词》里,世人听到了上帝之声,然后人们开始生病,一些类似于流感的症状杀死了他们。有很小一部分的人,对上帝之声或是说这场疾病,有免疫,活了下来。这本小说站在不同人物的角度来叙述,每个人都展现了人性和道德中的不同面。当你真正读它的时候你会发现它和《末日逼近》完全不同,但是当我重读《末日逼近》时,我才意识到我多么感激这本书。我若不想展现《末日逼近》对我造成的影响的话,我不会写出《证词》;我若没有读过《末日逼近》,我就不会是现在的我。我不认为这是斯蒂芬·金最棒的小说,他的小说有很多衬得起这个名头,但于我而言,这是他最重要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