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学永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关于美学的研究对象,在中国当前的美学研究领域有一个流传很广,并为很多研究者所接受的说法,那就是:普通人对“美学”的理解是错误的,是一种“望文生义”,美学并不只是研究“美”的学问。更有人说,如果有一位美学家因为热爱自己的专业说:“美学是多么美啊!”那么,这话不是在美学门内说的,而是在其门外说的。
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面对着礼崩乐坏的社会局面,说:“必也正名乎!”认为名与实的相符是治世的关键。因为日常经验,因为他的影响,我们有了循名定实的常识。学术研究,作为专家的事业,是否也应该遵循起码的常识,要求名称与内容相符呢?具体到美学,别的不说,仅就审美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来说,作为一个国家高度重视,社会极度关心,民众十分欢迎,有着巨大社会实践意义和应用前景的重要研究领域,如何切实展开对它的研究,从而真正实现其指导现实审美实践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欣赏美、鉴赏美、创造美能力的功能?研究者一方面大讲金苹果和特洛伊的故事,讲希腊美女海伦的绝世风姿,讲千百年来人们对美的追求和向往;另一方面又说美学不仅仅是研究“美”的学问。既然美学不只是研究美的学问,那又何谈审美研究?何谈审美教育?向来以追求严谨的学术、科学和真理而著称的学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显而易见的自相矛盾却还振振有辞呢?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也不能把这个理论研究和常识严重背离的责任,完全归结在一些研究者身上。而要说清楚它,还得从“美学”的西学背景谈起。按照当前研究界的一个说法,作为美学学科而言,“美学”对等于欧洲等西方国家的“aesthetics”研究。而“aesthetics”是伴随着西方传统知识学,即今天所谓的哲学学科的分化、成熟和完善而出现的一个学科,是为了填补传统知识学研究的空白,完善传统知识学体系而建立起来的,并被界定为感性学、艺术哲学。因而,“aesthetics”带有很强的哲学胎记。就学科而言,“aesthetics”在哲学的知识分野中获得定位。像其它很多学科一样,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建设过程中,因为要与国际接轨,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学者们照葫芦画瓢,一直在做着拿来和照搬的所谓“批判继承”工作。而由“aesthetics”(感性学)演变为美学,就是其中的重要成果之一。了解了这一点,我们也就知道了一些研究者之所以如此坚持“美学不是研究美”的原因了。
而从实际来看,中国学界对“aesthetics”的学科定位,似乎一开始就错了。因为,我们给它起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美学”。那到底什么是美学?先是指美术、书法,后又定位于文艺,并最终发展到今天的复杂内涵。在西方,“aesthetics”被界定为感性学、艺术哲学。而“aesthetics”一词本身就有感觉、感性的意味。艺术又与感性密切相关,因此,对西方人来说,aesthetics研究艺术,研究感性,研究美,就像艺术学研究“fine arts”而不研究“music”一样,不存在任何问题。而对于中国人,就不同了。受日本这个美丽译词“美学”的影响,国内学界不加任何分辨地将之引入中国(实事求是地说,当时文化语境下由艺术作品的稀缺性所导致的“光晕”效应,对此也起到了重要影响)。这虽很容易切合东方人的经验,唤起国人的注意(比如“美育代宗教说”的巨大影响,以及建国后的“美学热”),对于“美学”这个学科的成长和发展来说作用巨大,但问题是,在一种一边倒的接轨意识影响下,出现了一大批缺乏任何批判意识的研究成果,并强有力地影响着当前的美学研究。一些基本概念和术语,如“感性经验”与“审美经验”、“艺术”与“美”、“艺术学”与“美学”等不加分辨地混同,造成了学理表述上的混乱,并最终导致了学术研究的不严谨。这不仅表现在对国外相关著作的题目和内容的随意翻译上,更表现在时下很多研究者所写的论文和著作的行文里。相应地,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美学研究也最终背离了中国人的基本审美经验,成了学者们天马行空般学术创新和思想神游的绝佳领地。各式各样的“美学”书籍的确蔚为大观,但其中为数众多的只是看上去愉悦满目,而读起来却极其考验人的意志。
其实,就西方人而言,早在20世纪初,呼吁建立独立的艺术学科的德国学者德索,就非常明确地区分了“美”与“艺术”,认为美学和艺术学有别,并较早探究了艺术学的研究方法。曾受业于他的国内学者宗白华先生,随后在国内最早开设了艺术学课程。国内学者马采,则较为深入地研究了关于艺术学的学科问题。在这些先驱的影响下,加上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社会发展中艺术重要性的日益凸显。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内的一批有识之士,重提艺术学建设,并最终在东南大学建立了第一个旨在打通各个艺术门类,研究艺术普遍规律的艺术学学科。目前,在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以及在相关学者的共同努力下,这个学科正在蓬勃发展。当然,实现打通的目标,要走的路还很长。而在美学研究领域,1998年,国内学者刘士林在《江苏社会科学》上撰文,对中国语境中的“美”的本源也作了开创性考辨[1],并致力于这一问题的深入考察和研究。随后其出版的《澄明美学·非主流之观察》(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一书,以思辨的方式,诗意的论说,全面阐释了他的以“美”为中心的审美教育理论。2009年,陈良运的《美的考索》(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则以一种更加明确的方式,试图建立以美为中心的系统理论。“美”学随之而呼之欲出。在国外,同样值得关注的是,2000年,舒斯特曼的《实用主义美学》一书出版,在书中,他试图以身体和生命为中心来重构美学,也在尝试改变以往以艺术为中心的美学研究取向。2004年,阿瑟·克莱门特·丹托的《美的滥用》出版,在书中,他更是旗帜鲜明地批评了以艺术为美的思想和研究[2]。在他看来,今天的人们在谈论和评价艺术时,滥用了“美”这个概念。因为“美”对于艺术家以及对于艺术已经不重要了。但对于生活而言,“美”的意义重大。这就从而呼应了审美日常生活化这一当代主题。但是,国内一些研究者,虽大讲美学,却依然认为美学研究的不是“美”和“漂亮”。美学究竟该研究什么,他们要么说话自相矛盾,要么言之不详,而丝毫没有顾及到有学者发出的“无美之学”[3]的批判性呼声。
问题是,有那么多人对美抱有崇高的热望,现实生活中有那么多美的现象,艺术中有那么多美的存在,“美”为何就不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当代文化艺术空前繁荣,印刷出版、影像艺术,特别是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网络传媒迅速发展,让今天的人接触到多得让人不可想象的美的存在。而越来越多可以很容易地得到的审美制品,和受现代技术发展影响而不断出现的新艺术门类,为当代人的审美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和可能,同时,也为我们重新思考审美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特别是随着影像资料保存技术的不断进步,更增加了人们,特别是研究者对各种过去曾经是稀缺的,也许只能一次性欣赏的东西,进行重新审视的可能。这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充足的研究资料,也破除了传统欣赏资源因稀缺而带来的一次性和不可再现的“审美”光晕效应。让我们真正有机会“面对事物本身”,从而为近距离的审美反思提供切实的材料和语境保证。当然,这也给传统的“膜拜”式审美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大众传媒及文化产业的繁荣,让所谓的“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学成了时代新宠。我们可以目之为消费文化而鄙薄之,但不得不承认,正是它们让美成了随时随地可以感受的存在,让审美真正日常生活化了。而当代所谓“美的艺术”更是集中在商品生产以及为之服务的广告制作和播放中。因此,我们有什么理由忽视这些鲜活的审美现象,而只注重典籍的阅读和整理?我们有什么理由否定这些鲜活的审美现象,而认为美只存在于哲思和艺术中?
当然,我们也无意于一味指责那些近现代的学者。由于所处时代不同,他们所面对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我们不一样(他们要创造一个理想的世界,美的世界;他们关注最多的是西方的古典艺术)。而且其处于学科草创时期,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术语借用中的混乱。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回归,整个社会群体艺术审美素养的提高,以及由于社会安定,经济繁荣,专业化要求所带来的学者们学科意识的增强,今天的学人,如果依然让这种名实不符的情况存在且说起来还振振有辞,那就难免有些自欺欺人的意味了。
事实上,在中国学者比照西方建立自己的学科体系过程中,像这类问题,存在于很多学科之中。就拿与美学相近的一个学科——中文专业的文艺学来说,就也有相似的问题。这个学科的得名据说来自俄文的翻译,因为文学学有重复之嫌,所以翻译者采用了文艺学这个说法。可问题是,作为传统和现实,“文艺”一词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应该指文学和艺术,甚至仅指绘画、音乐等艺术门类。前几年,有个学文艺学的研究生去招聘会找工作,一个高校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竟问他:“你是学唱歌的,还是学跳舞的?”高校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尚且如此,何况普通人?
到底是常识错了,还是学科有问题?学术,是要以历史为准还是要更顾及当前人们的认识?比如,就像对文学的认识。历史上,文学曾主要被看作一种能够直接服务于社会生活的文化现象,而今天,人们更多地是把它看作是一门独特的艺术。那我们在讲文学时,是该把文学主要看成文化现象呢,还是主要看作一门艺术?以笔者看来,如果采用韦勒克的观点,所有以文字样态存在的东西都是文学,估计没有几个当代人会接受。因而,作为历史,我们也应该知道美学的曾经形态,可我们更关心美学在今天的存在及其所具有的价值。
令人欣喜的是,近几年,随着学者们学科意识的增强,在国家学科体制下的艺术学、文艺学(也就是文学理论)研究领域,出现了对这些问题的深刻反思。关于文学的基本理论研究,越来越多的人采用了文学原理、文学理论的说法。而艺术学也在尝试着建立自己的学科。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在文学研究领域,作为二级学科的文艺学最终会定名为文学理论,以回归它的本位。当然,文学也是一门艺术,作为文学研究者,也可以研究属于艺术的一般问题。或者,在文学研究中,也会触及到艺术的一般问题。而此时,才是文艺学的领域。只有把文学理论作为文学的理论学科,放在文艺学这个大的艺术学科归属之下,才是解决文艺学、艺术学名实不符问题的最简单办法。而这就是当前文学、艺术学工作者致力于要解决的问题。
按说这是很清楚的事情,人人也都明白,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混乱?最直接的原因,恐怕是因为当前学科研究过于条块分割以及各自为政的专业分工体系所致。在很多学校的学科设置中,文学、绘画、音乐,包括电影,都是设置成专门的院系。各个院系在学科建制、资源、人员配备方面都各自独立。以至于在很多人的观念中,文学不属于艺术。说一个人是搞艺术的,更多地是指音乐和绘画。2011年,在教育部最新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里,艺术学最终从文学学科门类中脱离,成为与文学等学科并列的一级学科点。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视为此种观念的一种集体表达。美学的情况,虽与此有很大不同,但也相差无几。比如,哲学系有自己的美学专业,以哲学研究为基础,建立了影响较大,也相对齐整的研究队伍。艺术的各门专业都开有美学课,大多都有自己的授课老师,也形成了一定的研究团队。而作为现实,由于美学学科的西学背景和已有传统,在国家学科目录上,美学却从属于哲学学科。受此影响,在中文等学科专业又出现了所谓文艺美学、艺术美学的研究。因而,哲学系里的美学研究者理所当然地自认为是老大,以为美学是哲学的分支,是哲学的固有研究领地。其主要理由如下:其一,在西方,“美学”(感性学)就开在哲学系,而且很多哲学家对“美学”(感性学)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其二,“美学”研究需要思辨,而思辨是哲学的最重要特征。可是,他们忘了一个前提,大多数哲学家之所以研究“美学”,并不是因为他们对美有多大的兴趣,只不过是因为美的巨大肯定性价值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他们的哲学体系建构,达到他们对世界本源或本质的论证而已。如果我们的研究者坚持以此为基础进行定位,那美学便永远是一个可以任人摆布的二流角色。我们以为,这或许正是当前美学研究领域虽然热热闹闹地对美学原理进行反思,却总是成果有限的原因所在。与此同时,更让人疑惑的是,既然西方人的“Aesthetics”是指感性学(当然,其中也包括美),那么,从知情意及感性和理性研究的哲学完整性出发,那我们为什么不恢复其“感性学”的本来名号呢?这样名实相副,不就没有了诸多争议了。以此,对于当前这个领域过于混乱的研究局面,将起到根本性的拨乱反正作用。而且由于明确了研究方向,其对于进一步深化这一领域的研究,也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总之,为什么不索性让美学独立出来,让美学成为“美”学,使它既不属于哲学、文学,也不属于艺术学,而只集中于与美有关的问题的研究呢?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所谓的哲学、文学、艺术的视角问题。对此,我思索了很久。哲学系的人,大多以高深的思想为美;搞文学艺术的,大多以文学艺术为美;至于普通人所认为的美,那一般是不能登学术研究这个大雅之堂的。正如卡西尔所说:“美应当是最明明白白的人类现象之一。它没有沾染任何秘密和神秘的气息,它的品格和本性根本不需要任何复杂而难以捉摸的形而上学理论来揭示。美就是人类经验的组成部分;它是明显可知而不会弄错的。然而,在哲学思想的历史上,美的现象却一直被弄成最莫名其妙的事。”[4]于是,美学繁荣依旧,美却遥不可及。
[1] 刘士林.俗语“漂亮”与美的本源[J].江苏社会科学,1998(3):107-112.
[2] 丹托.美的滥用[M].王春辰,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3] 叶知秋.无美之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 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