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红 李 鹏
“十一五”时期泰安市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连续两次荣获 “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跻身 “中国城市综合创新力50强”,成为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相比,与兄弟城市相比,泰安市的科技创新能力还较低,从而制约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因此,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对于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创新型泰安、幸福泰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泰安市通过不断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推进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深化科技服务,完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使科技创新能力取得重大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一是研发投入稳定增长。全社会科学研发 (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从2005年的1.1%提高至2010年的1.5%,全市累计财政科技投入6.41亿元,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46个,获得无偿资金1.23亿元。
二是企业已成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R&D经费支出累计达到77.28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比例达到87%以上。市域内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了26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7家山东省院士工作站。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泰安华鲁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宁联机械等21家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累计拥有授权专利355件,专利产品产值达到34.4亿元,实现利税4.2亿元。拥有 “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37家。
三是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0年底,全市人才总量61万人,占总人口的10.9%,其中,高层次科技人才1067人,企业研发人才1.2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31.69万人,高技能人才8.2万人,农村实用科技人才12.02万人。辖区内现有两院院士18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0名,泰山学者17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0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0名。基本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规模较大、专业化水平较强的科技人才队伍。
四是科技成果和专利取得新突破。“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取得重要科技成果1503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2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省、市科技奖励726项。全市五年专利申请量累计20865件,比 “十五”期间增长了近7.5倍,年均增幅达53%,发明专利申请量所占比例达到29.3%,超过山东省平均水平。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8件,是山东省平均水平的2倍。专利授权量5826件,比 “十五”期间增长了3.5倍,年均增幅48.5%。国外专利申请实现了新的突破,3家企业4件PCT申请获得国家资助。
(二)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显著
一是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由 “十五”末的245.65亿元增长到1397.04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1.81%增长到34.19%,涌现出一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潜力好、市场竞争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输变电设备、非金属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主导产业集群。
二是农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时期,实施市级以上农业科技项目247项,投入经费4150万元,累计引进、选育农业新品种 (系)1275个,主要农产品的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示范推广先进农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731项,培训农民216万余人次。农业科技进步支撑了以优质粮食、蔬菜、干鲜果、畜禽、苗木花卉、桑蚕等为主导的6大区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家,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13家,建立特色产业示范基地62个,示范带动面积57.8万亩。健全完善了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农村科技信息覆盖率达90%。
三是节能减排卓有成效。实施市级以上节能减排科技项目136项,投入经费3465万元,推广转化节能减排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158项,万元GDP能耗和取水量分别降低到1.2吨标准煤和81.5立方米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7%,节水灌溉率达到6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8.5%,工业废气二氧化硫达标率9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6%。
尽管泰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城市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对科技工作的要求相比,泰安市的科技创新能力还较差。2010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达到6738件,在山东省各城市中第五位;但授权量只有2129件,居第九位。2010年,山东省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达到35家,泰安市还没有1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少,目前泰安市有54家,占山东省3.77%,与临沂并列山东省第八位。高层次创新平台比较缺乏。2010年山东省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家,而泰安市仅拥有1家依托山东农大建设的国家苹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744家,泰安市仅有26家,占山东省的3.5%。目前,泰安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经济开发区整体规模、辐射带动作用都不是很突出。
分析泰安市科技创新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企业经营理念保守陈旧
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创新意识还不强。重当前轻长远,重生产轻开发;重视厂房、设备、利润等有形的财富,而忽视技术专利、信誉、品牌等无形资源。由于技术创新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在能够获得现实利益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只追求短、平、快项目,不敢冒险开发市场发展潜力大、风险大的高新技术项目,最终结果就是创新能力不断衰退,核心竞争力无法形成。
(二)创新资源不足
资源是创新的基础,创新资源的丰歉决定创新绩效的高低。创新资源包括人才、资金、知识、信息、技术、专利等。其中,资金与人才是两大关键。从泰安市情况来看,一是研发投入还比较低。泰安市2010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仅为1.5%,不及2009年全省1.53%和全国1.7%的水平。研发投入低主要是政府财力有限、企业资金短缺和金融机构支持不足。二是创新人才缺乏。尤其是严重缺乏原创型技术研发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而且人才分布不合理,大学、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人才较多,企业、产业集群及特色产业的专业人才短缺现象突出。
(三)产学研合作欠缺
科技创新是若干创新主体开放合作、交流互动的结果。其中,产学研合作是主要形式。从泰安市看,科技创新缺乏长期、深层次、战略性合作的产学研结合利益共同体。首先,高校与科研机构分立,难以形成合力。泰安市有21所科研机构和5所高校,但高校与研究机构之间缺乏联系机制,没有形成强大的研发合力。由于大部分研究机构规模较小、缺乏学科支撑,导致研究课题小型化、研究力量分散、单科独进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现象既制约了高校、研究机构的规模效应和科技生产力,也在整体上严重削弱了泰安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其次,缺乏有效机制保障,产学研结合不紧。泰安市的产学研之间尚未建立起市场机制下的资本、成果转化纽带关系,技术市场发育不完善,中介机构不成熟。政府在审批各类科技项目时,也没有附设必要的产学研合作约束条件,产学研之间依然缺乏实质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科研、开发、生产一体化的成果转化良性环境尚未建立,加大了成果转化成本,削弱了科技创新能力。
(四)科技创新的环境有待于优化
科技创新离不开区域创新环境的支撑。区域创新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层次:硬环境就是创新基础设施,软环境包括创新政策和创新文化。 “十一五”以来,泰安市科技创新的硬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但相比之下软环境建设较落后。一是支持、激励和约束创新主体方面的体制政策还需完善。比如,市场环境的监管远远不够,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到处泛滥,创新企业利益严重受损;技术市场发育不健全,功能不完善,使得供需双方信息渠道不畅,科技成果从研发到实施缺少必要的中间环节;科技合作仍没有形成稳定增长的专项经费制度,还不能够很好地对县市区开展科技合作工作,起到督促、引导作用,产学研合作协调新机制不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二是尚未形成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泰安深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形成了 “以义取利、诚信忠实、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区域文化特征,但也具有“守成有余、创新不足”的文化弊端。
从泰安市的自身优势和实际情况出发,应以泰安市 “十二五”科技规划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以人为本与创新环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来推进科技创新。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
进一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紧迫感和集聚创新要素、吸纳创新成果的主动意识。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措施,增加研发投入,实施名牌战略,围绕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研发任务,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集成与应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决策和投资主体、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承担风险和获得利益的主体。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组织,完善激励创新机制,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本人知识产权的氛围和环境。
(二)加大科技投入
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长效机制和投融资体系。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投入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导作用,确保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实现法定增长。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贷款担保、贷款贴息、风险投资补助等形式,解决科技投融资的瓶颈问题。完善政策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和引导金融、保险机构或上市公司牵头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吸引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积极引进外地风险投资进入,推动泰安市风险投资业上规模、上水平。引导金融部门加大科技发展的信贷投入,促进金融资本、知识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推动资产重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低成本扩张。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省和市鼓励技术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实施 “人才强市”战略,坚持“用好现有的、培养自己的、引进急需的、留住关键的”原则,不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积极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进行关键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开发,形成新的产业或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培养和用好本地优秀科技人才,实施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工程,带动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深入挖掘、整合各类人才资源,构建开放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推动各类创新要素的整合和集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智力支持。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创新型教育。因为创新型教育是创新型人才的摇篮。为此,要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基础教育,倡导素质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速发展职业教育。
(四)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继续深化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等知名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在泰安市建立分支机构,以项目实施为纽带,带动人才的培养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强与驻泰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发挥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的作用,继续开展校地双向挂职,建设完善技术交易平台,定期进行难题征集、项目发布和成果洽谈,提高驻泰高校科技成果与泰安主导产业的关联度和转化率,使之全面融入泰安市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创新型泰安建设的生力军。
(五)推进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
就是不断突破和解决制约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全面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把握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着力推进支撑和引领泰安市加快发展、和谐发展关键领域的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用高新技术引领产业发展,构建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大力促进输变电设备、精细化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等产业技术创新力度;用高新技术进行嫁接改造煤炭、化工、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加大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生物育种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形成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和产业集群;围绕泰安市具有比较优势的粮食、蔬菜、干鲜果品、畜禽、苗木花卉、桑蚕等农业产业,研究推广动植物优质、高效、安全种植和养殖技术,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围绕 “两型”社会建设,开展资源节约和高效循环利用替代技术、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培养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和园区。
(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就是切实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服务,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一是重视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强与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强高技术项目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快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完善各类平台和载体建设,提高科技服务发展能力。二是加强支持创新的政府引导,完善推动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措施,提供优质、完备、高效的公共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功能,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载体建设。四是大力发展各类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发挥其在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五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保护与打击体系,切实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评价和管理机制,完善科技奖励制度,重奖重大科技成果。七是弘扬 “创业、创新、创优”的精神,广泛宣传科技创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形成一个人人敢于创新、关心创新、保护创新、支持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