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灿等
“派饭”的故事
周明灿
上世纪70年代初。我在县城一所中学任教。当时我家住农村,由于交通不便,要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
有一次我回家,吃完晚饭去家门口祠堂里的茶馆走走。刚走到祠堂门口,就见门口摆了一桌茶客,大队会计正忙碌着准备招待公社来的干部。他看到我来了连忙打招呼说:“先生。你来得正好,喝杯茶……”我说:“谢谢!我刚吃完饭、喝完茶,出来散散步……”会计也不勉强我,稍停了下又说:“先生,那么明天4位公社干部到你家吃1天派饭,好不好?”当时公社干部下到大队、生产队检查、指导工作,大都由大队或生产队干部安排轮流到群众家里吃“派饭”,每人每天交1斤粮票、两毛钱给户主。但当时粮食相当紧张,许多社员家都是瓜菜代,更不要说能拿出什么好菜来招待客人了,村里的干部常为安排“派饭”发愁。那天,会计看到我假日回家,大概心里以为我一个月回家一次,家里没有鱼肉吃,鸡蛋、豆腐类的菜肴总有吧。听完会计的话,碍于面子,我不好辞掉。只好说:“让我回去同老婆商量一下……”
回到家里,我把“派饭”这件事告诉了爱人。她反问一句:“你答应了吗?”我说:“没直接答应……”她说:“吃‘派饭,我们家哪里有米呢?”我说:“没米,就去人家借嘛!”她说:“向哪家借啊?XX家借遍了整个村子,也只借到一升米。”我反问道:“那怎么办呢?”她说:“去辞掉!……”
我呆呆地站了几分钟之后,还是硬着头皮返回了茶馆。会计见我返回来了,以为我家愿意承担第二天的“派饭”,还没等我开口,就高兴地说:“先生,原来说4个人,现在又来了一个人……”我只好向他招一招手,意思是请他走过来商量一下。他离席走到我身边,我轻轻说:“会计同志,我家没米了……”会计脑子灵,没等我把话说完,就说:“算了,算了,我们另想办法……”我终于放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可又背起了愧疚的包袱……
当年我掮过枕木
王昭煜
1968年11月,我当时所在单位被宣布撤销。我的母亲那时是县机关保育院的教师,因为他哥哥的社会关系问题在接受审查。于是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下放”对象。在一个阴雨霏霏的下午,我找来一辆拖拉机,载着我的母亲、妻子和仅3个月大的小女儿,携带着坛坛罐罐回到距離县城60华里的“老家”——吉水县尚贤公社桥头生产大队。
那个年代,农村的生活十分艰苦。我又从小跟随父母在县城长大,对农活不熟悉,不懂犁、耙田,劳动一天只能记7分;妻子虽然来自农村,一天也只记5分。到年终一算,我和妻子一年赚的工分,还不够支付生产队的口粮款。老家的人大都懂手艺,不懂手艺的人也能凭着力气“搞副业”,用赚来的钱弥补生产队的口粮欠款。但是我一不懂手艺、二没搞过副业,怎么能赚到钱呢?思前想后,我凭着自己年轻力壮的身躯,咬咬牙也加入了“搞副业”的行列。
我这次搞副业的地点是距离老家60多里的吉安县油田山区,任务就是将一根根重约200来斤的枕木掮下山去。我的同伴原来大都掮过枕木,每人都有一块垫肩搁在肩上,减轻枕木对肩膀的压力,并防止枕木锋利的边沿划破皮肤。我原来没有干过这活,也没有这样的垫肩。但既然来了。没有垫肩也得上!一趟,一趟,又一趟,我竭尽全力支撑着。枕木锋利的边沿早已划破我肩上的衣衫,鲜血和汗水与衣衫碎片粘结在一起,又很快被下一轮掮起的枕木重新划破。我就这样忍受着疼痛,在陡峭的山路上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走着……渐渐地,我仿佛什么也看不见了,一个趔趄摔倒在地,粗大的枕木当头压下来。幸好我一条腿跪着支撑住了身体,才没有被枕木砸下山去。几分钟后,后面的同伴赶来将我扶起,我的眼泪也夺眶而出……
1975年7月,因为落实政策,我被分配到螺滩水电工地参加建站工作。如今几十年过去,许多往事已被淡忘,但下放“老家”7年的经历,尤其那次“搞副业”被枕木砸倒,命悬一线的惊险一幕,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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