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相鲁①
公仪休相鲁而嗜②鱼,一国人献鱼而不受③。其弟谏曰:“嗜鱼不受,何也?”公仪休曰:“夫唯④嗜鱼,故⑤不受也。受鱼而免于相⑥,则不能自给鱼;无鱼而不免于相,长自给于鱼。” 此明于鱼为己者也。故《老子》⑦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乎,故能成其私。”《诗》⑧曰:“思无邪⑨。”此之谓也。
(选自《韩诗外传》)
【注释】
①公仪休:鲁国穆公时候的人,历史上说他是一个奉公守法的人。相鲁:指作鲁国的国相。②嗜:爱好,喜爱。③受:接受。④唯:因为。⑤故:所以。⑥免于相:免去国相的职位。⑦《老子》:道家经典著作,又名《道德经》。⑧《诗》:《诗经》的简称。《诗经》在古代通常称为《诗》或《诗三百》。⑨思无邪:思想纯正,没有邪念。
【译文】
公仪休做鲁国的国相,特别喜欢吃鱼,但是国内有人送给他鱼,他却从不接受。他的弟弟规劝他说:“你既然这么喜欢吃鱼,为什么不要他们送的鱼呢?”公仪休说:“正是因为喜欢吃鱼,所以我才不接受他们送来的鱼啊。接受别人的鱼,贪污受贿,导致我自己国相的职位被罢免,那么我就再也不能给自己买鱼吃了;不接受别人的鱼,廉洁奉公,我的职位就不会被罢免,那么我就能长久地吃到鱼。”这是真正明白怎样才能长期有鱼吃的人啊。所以《老子》中说:“(圣人)要先置身于人后,然后才能自己领先;先置身事外,然后才能保存自己。不是因为他没有私心,只是这样能成就他的私心。”《诗经》中所说的“思无邪”,大概就是说的公仪休这样的人吧。
【实用解说】
第一则故事,讲的是荀巨伯的故事。荀巨伯的朋友生病了,他千里迢迢地赶去探望,这本身已经是不容易了。当面对战乱、面对生死的危急关头,他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朋友的生命,不愿意自己苟且偷生,这更是难能可贵的品质。荀巨伯说:“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很明显,这种对于友谊的坚守,对于道德的认可,已经超越了生命存在的意义。这就是古人所坚持的“道义”。他们认为,道义的存在是值得用生命去坚守的。正是这种坚守,使得胡人也发自内心地赞同,因感动退兵,让一个郡的百姓都得以保全。
第二則故事中的公仪休,则带有一些官场的智慧,坚守的是职业道德。公仪休喜欢吃鱼,但是却不接受别人的馈赠。因为他知道,一旦接受了别人送来的鱼,接下来便难免接受送来的金银财宝,自己免不了要贪赃枉法,导致连相位都坐不住,犯罪进监狱,甚至掉脑袋,那时候连自己买的鱼都吃不到了。正因为自己知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患于未然。《老子》说:“这不是因为他没有私心,而是因为这样能够成全他的私心。”原来,坚守住自己的职业道德,也是能够满足自己的私心的啊!
这两则故事其实从两方面表现出道德在社会中存在的意义。首先,道德的存在给每个人都设置一个最高标准,就是舍己为人、急公好义,为了道义而舍弃自己的利益。每个人都可以向这个标准看齐,即使做不到舍弃自己的生命,方便的时候乐于助人总是可以做到的吧。其次,道德给人一个最基本的底线的保障,也就是,只有你坚守住了道德的底线,才能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一旦你超越了道德的底线,就会受到惩罚,连最基本的私心都保障不了。
说到底,道德不过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一套行为的规范。同学之间要相互友爱,朋友之间要讲情义,对老师要讲礼貌,对弱者要尊重……道德并不是抽象的说教,而是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