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从本质因素和非本质因素的方面来反映事物间不同类型联系的一对哲学。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本文拟以犬戎灭西周对秦的影响为例试析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整个西周时期,秦人生活于西方边陲,以游牧渔猎为生,发展远远落后于东方诸国,被视为“蛮夷之帮”,难以融入“中国文化圈”,但是公元前771年犬戎灭西周,就使得衰微的周王室不得不求助于秦人的帮助,这样,秦人参与护送平王东迁,成为“勤王之师”,地位提高,同时也揭开了秦人发展的序章,为秦人政治地位的提高、军事能力的增强、经济发展、文化的进步提供了机会。
关键词:西周;犬戎;秦人
收稿日期:2011-12-11
作者简介:葛明岩(1982-),女,山东烟台人,山东工商学院社科部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现实世界中的任何事物、任何关系、任何过程都具有必然和偶然的双重属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从特定层次、特定关系上来看是由非本质的因素产生的偶然联系,从另一种层次、另一种关系上看可能是由本质因素所决定的必然联系。反之亦然。在一定条件下,非本质的因素由于自身的积累和条件的改变会转化为本质的因素,由这种因素所决定的不确定的、偶然的联系就转变为必然的联系;本质的因素也会因自身的演化和条件的改变不再有根本性的意义,由这种因素所决定的确定的、必然的联系就转变为偶然的东西。正确认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对于科学研究和人们的实践活动都有重要的意义。在秦的发展统一历程过程中,既有秦人自身的努力这一必然性因素,同时也有诸如犬戎灭西周这一外部因素的影响。
秦在西周时被视为“蛮夷之帮”,春秋初期建国,但是经过短短百年的发展,到战国末叶,便以秋风扫落叶之势,一举荡平东方六国,统一天下。其间缘由固然众多,但中国历史历来讲求“天人合一”以及“天时、地利、人和”,笔者认为,公元前781年犬戎灭西周,就为秦人提供了“天时”,使秦人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得到提高,为秦的强大打下了基础,在秦的发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秦人政治环境得到改善,政治地位提高
西周时,秦人地位低下。当西周建国后,秦人作为战败者被放逐,不久又因参与武庚叛乱,而被赶到了更为偏远的西方边陲,与戎狄为伍,几乎完全割断了与东方诸国的关系。直到周孝王时,秦人首领非子才因“好马及畜”、“马大蕃息”[1](P.267),而被封为“附庸”,地位有了稍微的提高,不过仍然受到诸国轻视。而要实现政权的强大无非有两张方式,一是通过自身改革,一是通过武力抢夺外部资源。不过这对于当时的秦来说都不现实。一方面,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秦人难于发展农业,也不具备吸引东方人才的环境,因而要通过内部自觉的改革来增强实力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此外,秦人参与武庚叛乱失败后,非常服从西周王室的统治,因此就不能像戎狄那样通过不断骚扰中原地区而抢取大量物资、劳动力,以及占领东方肥沃的土地,从而扩张势力。可见当时的秦人难以有实力和机遇走出西方边陲。但是,公元前781年,犬戎进犯西周王室则为秦提供了这样的机会。西周末叶,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已经名存实亡,烽火戏诸侯事件发生以后,周幽王更变成了孤家寡人,失去了诸侯的扶持。因此,平王东迁时除了得到晋国护送外,其他大诸侯国均未参与。在此情况下,周平王不得不求助于秦与郑。这样秦即可以名正言顺的挥师东进,开始渗入政权的高层,秦人对于周而言也不再是与戎狄杂居的“蛮夷之帮”,而是有作战能力且可为己所用的一支军事力量了,秦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为了进一步笼络秦人,周平王正式封秦襄公为诸侯,这样秦由“附庸”一跃成为周王钦定的诸侯国,政治地位明显提高。且周王的许诺,即为秦占据岐以西之地提供了合理的理由与保证,使秦可以“尊王攘夷”为旗号,拓展地盘而不必担心违背礼乐制度或引起其他诸侯国的不满而背负受敌,因此在得到封赐后不久,秦襄公便率领族人全力与戎狄作战,成为“勤王”的一支中坚力量。可见,对西周来说的一场浩劫却为秦势力东进、参与王室事务提供了机会,使秦的政治地位得到提高,成为与齐、晋地位平等的诸侯,其实力亦让东方诸国侧目。《国语•郑语》记载,司徒郑桓公问史伯说:“姜,赢其孰兴?”史伯对曰:“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赢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 史伯将秦与齐并论便是很好的例证。
二、检验、锻炼了秦的军事力量,提高了秦兵的作战能力
秦襄公虽然封为诸侯,但要真正获得岐以西的土地,就必须首先驱逐戎狄的势力,才有可能建国。西周时期,秦人与戎族杂居,生存环境严峻,因此“休习战备,高上力气,以射猎为先”,形成了尚武的传统。且由于长期生活于草原,以游牧为生,故而秦人多牛马和车。秦人既有尚武传统,又有马车等战斗装备,具备了与戎狄作战的条件。但是,要将这些优势条件转变成现实的战斗力则需要实战地磨练,且当时戎狄的作战能力非常强,因此开始在对戎狄的战争中,秦兵很难占到先机,一直到秦襄公去世(公元前766年),才“伐戎而至岐”,不久,秦文公即位,据史书记载,文公“居西垂宫”,可知秦的势力又退回到西垂故地,即,终秦襄公一代,秦对戎狄的战争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所获甚微。但是敌人的强大、长期惨烈的战斗,也极力刺激和促进着秦国战斗力的增强,并使秦人形成了上下同心,齐心作战的精神,形成了敢于作战、不畏艰险的英勇气概。朱熹在《集传》评论道:“西戎者,秦之臣子与不共戴天之仇也。襄公上承天子之命,率其国人往而征之,故其从役者之家人先夸车甲之盛如此,而后及其私情。盖以义兴师,则虽妇人亦知勇于赴敌而无怨矣”,可谓一语见地。秦与戎战争之激烈、秦人斗志之顽强,秦人上下同仇其忾之士气,正可从中得见一斑。而正是凭借着此种精神,秦兵终于在秦文公的带领下,战胜了戎族的首领“丰王”,并真正控制了岐以西的地区,取得了对戎狄战争的初步胜利。秦人用了20年的时间与戎狄作战,终于控制了岐以西地区,其过程虽然惨烈,但是秦人逐渐将其善于游猎的传统淋漓尽致的发挥到作战中,极大的锻炼了秦兵的战斗力,形成了不畏苦战的作战风格。
三、秦人生活的地理环境得到改善,农业获得巨大发展,综合实力增强
所谓“地理环境”,不是指一般的地理面貌,而是指人类社会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土壤、地形地貌、植被、水文以及自然灾害等等,它自身的这些特性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对此列宁在《普列汉诺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一书批注》中进行了准确的表述。他指出:“在马克思看来,地理环境是通过在一定地方、在一定生产力的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关系来影响人的,而生产力的发展的首要条件就是这种地理环境的特性”,“地理环境的特征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决定着经济关系的以及随在经济关系后面的所有其他社会关系的发展”。特别在古代社会,由于技术、交通工具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人们对自然的依赖和被动适应程度,更远远高于今日,几乎人类的所有生产生活活动都深深的印上了它的痕迹,所以地理环境更具重要性。因此,农业要快速发展就需要具备两个重要条件,即优越的地理环境与高水准的劳动力。秦自参与武庚叛乱失败后,就被赶到黄土高原,以后随着周边境的不断扩展,秦人的活动范围亦渐行渐西,直至到了今甘肃天水附近,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写道:“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可知这些地区在历史时期山岭连绵,平原甚少,布满了森林与草原。加之生活于此的多为西北游牧民族,没有开垦林地,种植农业的传统,秦人生活于此,受其影响,亦是长于游牧、渔猎,在农作物的种植技术方面则非常欠缺,与西周那种“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亩”的先进耕作水平相比更是相差甚远。但是当秦国通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控制了岐一带地区后,其农业的发展环境则发生了巨大变化。周原土地肥沃,易于耕作,是关中最富庶地区之一。它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的西部,东西延袤70余公里,南北宽达20余公里,地势大体平衍,土壤肥沃,不似现在沟壑众多,分离破碎。原上河流已基本形成,但尚未受到过多侵蚀,谷地尚浅,原上河流如渭河、千河、漆水河则自成体系,纵横交错,各河谷中也有淙淙泉水,易于生产生活使用。[2](P.167)竺可桢先生则指出,那个时代的岐周至丰京间的广大地区,不像现在这样干旱,而是湿润暖和,降水量充足。这都说明此地区适宜农业经营,而农业上的发展则有利于积蓄更多的物质财富,从而增强综合实力。且周原一带是西周兴旺的故地,古公覃父带领周人定居于此便“乃慰乃止,乃左乃右,乃疆乃理,乃宣乃亩”[3](P.89),划定疆界,开垦田地,使此地得到开发,直到西周灭亡,周原也一直都受到王室重视,故而农业尤为发达,仅《诗经》中就记载了黍,稷,稻,禾,桑等农作物,以及杏,梅等果树。因此,秦国得到此地后,其农业发展平台就得到了巨大提高;除此之外,秦国劳动力的水平也大大提高,因为秦国吸收了众多具有“先王遗风,好稼穑,殖五谷”的“周余民”。所以,秦人控制岐以西地区后,不仅具备了充实的粮食储备,而且车马等军事装备也有了充足的保障,秦的整。
综上可以看出,在戎狄灭亡西周之际,秦人抓住机会,开始其东进步伐,其间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方面都得到了提高,为秦以后的强大奠定了基础。诚如汤恩比在《历史研究》中提到的:“文明透过某种‘生力而趋于成长,‘生力使文明自一个挑战走向另一个更高层的挑战,而这种成长必须兼顾内外两个层面。外在层面的成长是借由不断克服外在环境而呈现出来的;在内在层面,成长则是一种不断的‘自决与‘自明,以及不断的自我提升……挑战经常不完全是自外冲入,有时候是自内发生的。胜利也常不是表现在克服外在的障碍或征服逆境上,而是表现在内在的自明及自决。”西周末叶的秦人正是抓住时机,通过不断克服外在挑战,以及自觉的自我提升而逐渐强大,一步步地走出西方边陲,开始踏入东方舞台。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秦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史念海.河山集[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81.
[3]程俊英.诗经注译•小雅•采芑[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责任编辑:杜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