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操
流行于浙北的海盐、余杭、湖州和江苏无锡、苏州等地的滚灯艺术,经过历代民间滚灯艺人的传承、流播、精炼、提高,已成为中国民间舞蹈库中的一朵奇葩。改革开放以来,滚灯项目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经文化部门的挖掘、整理,使这一古老的民间艺术得到了发展,逐渐成为群众健身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项目。滚灯项目于2008年被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本文将着重对滚灯的现实价值进行挖掘,并从其历史传承中寻找适合滚灯艺术发展的路径。
滚灯是一项民间艺术,目前历史上没有完整的记载,只能从古代文献的零星记载中对其产生的年代有个粗略的了解。滚灯的形式最早见于南宋著名诗人范成大在苏州时的一首诗作《上无纪吴下节物徘谐体三十韵》。诗中这样写道:“掷烛腾空稳(小球滚灯),推球滚地轻(大球滚灯)”。范成大祖籍在江苏吴江海盐近邻,从诗意和范翁写诗的地点来分析,诗中写的场景应该就是早期流行于江浙沪一带的滚灯。从范成大的生活年代(公元1126—1193年)我们可以推断,滚灯至少已有800多年的历史了。根据浙江海盐的地方文献记载,海盐文人彭孙贻(1615—1673年)有诗记述:“儿童缚竹为轮,展转相环,悬灯环中,旋转翻覆而灯不倾灭。壮士运之,衢中腾掷不休,曰滚灯。”诗云:“初惊丰隆呼阿香,火轮旋爇天中央。更讶地灵戏击鞠,赤球蹴起扶桑谷。规里星桥闪不停,寰中银瓮流何速。蹋灯壮士誇身手,腾掷纵横无不有”[1]。诗中生动描绘了古时滚灯的盛况。人们呼朋唤友,热闹非凡,滚灯上下翻飞,如流星飞舞,舞滚灯者的高超技艺跃然纸上,而且诗序中还详细描绘了滚灯的制作工艺。这也是古代对滚灯详细的文字记载。
关于滚灯的起源民间有多种说法,但经得起推敲的还是修筑海塘起源说。江浙濒海,百姓备受海潮和台风侵袭,为求平安,在五代时期,沿海居民就开始修筑海塘。据《海盐县志》载:“吴越钱鏐天宝三年(910),始创用竹笼装石筑塘,并用木桩护滩,称竹笼木桩塘”。[2]一切艺术都是起源于生活,起源于劳动。这种竹笼的形制和滚灯类似,应该就是滚灯的雏形。人们以竹笼装石抵御大潮,以竹笼装灯祭祀海神。这种滚灯在宋代开始繁盛起来,成为人们社火祭祀活动中的主角,也是古代沿海村民显示武力、自娱自乐的一种方式。相传滚灯在历史上就是一种比武的形式。滚灯分为黑心灯和红心灯两种。黑心灯为武灯,持有黑心灯的村子就要接受别人的比武挑战,胜者才能保有黑心灯,并同时拥有了威望,外人不敢欺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滚灯是劳动人民从生活中提炼出的一种文艺和体育形式。
滚灯把舞蹈和体育融入一体,极具观赏性,受到江浙沪等地群众的喜爱。据浙江海盐滚灯传承人万文观介绍,滚灯过去是以村为单位的。每年正月十五到农历的三四月份,村里的滚灯队经常在周边县乡巡回演出。特别是每年的元宵灯会,各村的滚灯汇聚在一起,各展绝技。这种风俗一直持续到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解放后,因为乡间社火和祭祀活动越来越少,滚灯失去了表演的舞台,逐渐衰落。在建国后的三十年间,只在1957年,海盐滚灯参加过一次海盐县民间文艺调演。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人们开始关注并重视民间艺术。海盐文化部门开始寻找海盐滚灯的传承人,海盐秦山镇的万文观老人拿出一本失传已久的海盐滚灯的完整资料,上面保存记载了全部9套27个动作[3],从而使流传了几百年的海盐滚灯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并开始慢慢流传。经过30年的传承与发展,现在的海盐滚灯表演从服装道具、动作编排、灯光音乐都有了巨大的变化。海盐滚灯充满乡土气息的民间艺术,多次参加了国内外重大演出活动,也出现在了奥运会和世博会这样的世界级大舞台上。
滚灯是一项融技巧、力量于一体,集武术、舞蹈、杂技于一身的古老民间舞蹈,具有多样性、综合性、竞技性等特征。滚灯是用半公分厚的毛竹片编成,分大、中、小三种,大的直径有一米左右。球的中心装一竹编球型小灯,内燃蜡烛,有红、黑之分,红心球称“文灯”,黑心球称“武灯”,最重六十余斤。传统的滚灯有一支香、刘海耍金钱、王祥卧冰、仙鹤生蛋、张飞跨马、鰟鮍戤滩、燕子飞、人字开等9套27个动作。表演时按一定程序进行,结尾必是“开荷花”[4];表演时,人随灯转,并伴以锣鼓,晚上舞动,十分出彩。
在古代,滚灯除了表演娱乐之外,还有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炫耀武力。那个村子里的人武功高,或青壮年多,那个村子就会“抢”到“武灯”并获得荣耀。也因此,旧时滚灯还可能引发械斗,这是滚灯的糟粕之处。解放以后,滚灯主要是一种广场表演形式,更加注重表演,因此,当地艺人和文化部门对滚灯进行了不断创新。综合来说,海盐滚灯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首先,剔除了旧时滚灯崇尚个人英雄主义的成份,打造成为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舞蹈新样式。这种新的样式,特别适用于行街及广场文艺演出,成为大型庆典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次,改变了旧时滚灯同舞一个大灯的单调形式,让场上每个演员表演一个至两个滚灯。展示出集体主义精神,体现了团结互助的新风尚,同时也活跃了舞台表演、烘托出热闹欢庆的气氛;其三,打破了滚灯由男人一统天下的局面,变成了男女老少都可上场,在显示个人力量技巧之中,除了男子汉的阳刚之美外,还融入了女子的柔美,老年的苍健美,少年儿童的活泼美,武警战士的威武美。同时加进了群舞、双人舞、独舞、杂技及情景表演,丰富了滚灯艺术的表演形式,增强了观赏性;其四,在道具制作上进行了创新,增加了表演内容,使男女老少都能参加滚灯表演。如特大滚灯表演(人可站在灯球上面表演)、少儿表演的超小滚灯(魔幻滚灯、小推车灯、宝宝橄榄灯、流星托盘灯、健身踢脚灯、鼓型灯、断节灯)等等,增加了观赏性。
传统的滚灯都具有竞技的性质,虽然现在经过很多的改变,但滚灯中的体育元素依然完整。滚灯起源于武术,再加上它吸收了很多杂技、杂耍和技巧的表演技法,所以是融武术和技巧为一体的舞蹈艺术表演形式,从它的表演程式上可以看出,滚灯具有很多体育的元素,对这些体育元素的再挖掘,正是我们把滚灯作为一种民间体育项目推广的根据。
自古以来,滚灯就是以武术见长,而且过去的表演里,许多的动作都是根据舞灯者的个人武术特长来设计动作的,所以滚灯的动作里,就有了许多各具特色的武术动作,比如弓步、虎跳、侧翻等。而滚灯里的动作名称,许多就是武术套路的名称,比如苏秦背剑、霸王举鼎、纯阳拔剑、金鸡独立、乌龙扫地等[5],这些动作都是由纯粹的武术动作演变而来的,而更多的动作则是以动作的形式命名的,但仍然具有武术的元素,像张飞双跨马、大雁伸腰、燕子飞、仙鹤生蛋、老和尚托钵等,里面包含了托举、腾跃、拧腕、旋转、旋子、滚翻、金钩扫地、燕式跳、倒立等基本武术动作[6]。所以习练滚灯对强身健体极有帮助。
解放前,滚灯是年轻人的运动,套路动作难度较大,需要有一定武术基础的人才能练好。解放后,滚灯更加注重表演性,创编了许多低难度动作,比较适合孩子和老年人锻炼。从健身角度来说,滚灯的动作比较全面,可以使人的腿、脚、腰、臂、手、腕、眼等身体各部位得到充分锻炼,加快胃肠蠕动和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增加肺活量、改善内脏机能,还能锻炼关节的柔韧性和灵活性,使骨骼、身躯都能得到很好的锻炼。经常从事这项运动,可以有效地提高弹跳力、协调力、灵活性和耐久力等身体素质,对增强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机能可以产生良好作用。
滚灯还有着良好的推广前景。首先滚灯是表演性项目,动作优美,容易让人产生兴趣,这个是推广中最重要的——趣味性;第二滚灯对器材场地的要求非常简单,特别是经过创新后的滚灯,可以是多人的表演,也可以是三人、双人、单人的练习,器材简单易做,在田间的空地就可以练习表演,很适合在农村推广,特别是在农村体育场地不足的情况下,滚灯的推广更有其优越性;第三是适用面广,以海盐县为例,有少儿滚灯队、老年滚灯队、女子滚灯队,滚灯作为一项文体活动,已经遍及所有人群;第四是滚灯特别适合广场文艺表演,也适合各种节庆活动表演,从发展旅游角度来说,滚灯的推广也有其独到的价值。
一个好的体育项目,不仅要能健身,还应该能健心。比如球类运动能培养团体协作的能力,培养集体主义观。滚灯也有同样的功能,滚灯一般都是多人同时表演,需要队员间的默契配合。在表演中培养人的集体主义观念,而且滚灯的音乐欢快热烈,气氛喜庆祥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人处其中,会忘掉烦恼,对于消除疲劳,改善心情很有帮助。通过各种优美动作的表演,赢得观众的掌声和喝彩,表演者会有种自我表现欲和成就感,对完善人格,丰富参与者的精神世界大有帮助。
滚灯还是一种文化活动,无论是表演者还是观赏者,都是一种审美活动。可以让个人的情感得到宣泄和满足,人们从音乐的跌宕起伏中,从表演的节奏气氛中,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喜怒哀乐的情感交流。技艺的惊险性,配合的准确性,舞蹈的节奏性,音响的艺术性,使人们欣赏到一种精彩超群的流动艺术,极大地满足了精神上的需要。同时滚灯的制作还是一项民间工艺美术。要把一个滚灯做好,要经过很多道的工序,从制作滚灯中,可以锻炼动手能力,许多滚灯老艺人一生都痴迷这项运动,就是因为滚灯艺术有着非凡的魅力,值得人们去迷恋,去追求,从而获得心灵上的满足。
滚灯作为体育项目,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非常适合在农村发展,而且在海盐的农村也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但要想继承和发展好这个项目,特别是把它作为体育项目来推广,必须要进行适当地创新,并制定科学的发展策略。
滚灯作为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想不断的传承与发展,必须要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目前,浙江海盐已投入了800多万元资金,组建了一支从事滚灯传统文化的抢救、发掘、研究队伍。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取其精华,推陈出新,并融入现代的内容,将现有成果进行摄影、录像、录音后保存,其研究成果还被收录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和《中国群众文化辞典》中。
3.1.1 整体性传承 我们在保护继承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滚灯艺术的传统。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之所以称为“遗产”,就是因为它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沉淀、传承下来的宝贵财富,这种活的财富正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因此,在继承保护中,要维护其纯正性,防止过度开发,避免在保护的名义下丢掉了完整的传承。因为一旦传统迷失于现代化的浪潮之下,就失去了原本拥有的魅力。没有了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失去了保护的价值。
3.1.2 活态保护 随着人们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现在滚灯已经失去了自然传承的土壤。在这些滚灯队伍中,民间自发组织的很少,大多是政府行为,这种硬性的传承方式就现在来说,非常必要。但非遗的传承最终要靠活态保护,要靠民间的自然传承,如何让这门古老的民间艺术得到自然流传,值得我们思考。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十年,人们失去了对滚灯的记忆,如今要想恢复滚灯辉煌,必须要重建对于滚灯的“集体记忆”。法国社会学家哈布瓦赫在谈到“集体记忆”的概念时曾说过,“集体记忆”可用以重建关于过去的意向。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对于童年的记忆是最深刻的,一个风俗、一段儿歌、一个小吃往往都会成为一个特定地域人们的“集体记忆”,这种集体记忆就是对过去的最深的怀念,民俗的传承其实就是一个集体记忆的过程[7]。所以要在民俗活动中恢复滚灯表演,让滚灯成为孩子们集体记忆的一部分,要培养更多的民间滚灯队伍,让更多的年轻人自愿加入到滚灯队伍中来。
3.2.1 融入基础教育 作为一项艺术与体育合一的项目,要想继承发展好,首先要从孩子抓起,让孩子从小就接受这种传统艺术的熏陶,培养对滚灯的兴趣。那就需要研究创编适合学生表演的规范化的滚灯教案,并写入校本教材,使学生能更加系统地了解和学习。可考虑把民间艺人请进课堂,并成立学校滚灯队,让孩子从精神身体两方面都得到很好的锻炼。这样既可以提高孩子的参与兴趣,也可为滚灯艺术的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
3.2.2 引入竞赛机制 在古代的滚灯中,竞赛是一个与生俱来的元素,过去的滚灯要靠武力去争夺,以显示自己的实力。直到了解放后,滚灯才更多地被用在了表演上,而失去了其竞赛功能。如果作为一项体育项目来发展,就必须要考虑到它的竞赛性,体育的竞争精神对发展滚灯艺术意义非常重大。可以对滚灯的动作程式进行必要的改革,以适应竞赛评分的要求,最关键的是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竞赛规则。这一点可以仿效冰上项目,分为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从动作的优美程度、难度、协调、编排、艺术性等多方面进行评分。通过组织各种规格的比赛,来提高参与者的积极性。
3.2.3 开发体育功能 体育功能的开发是继承和发展滚灯艺术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群众体育日益受到重视,新农村建设日益深入的背景下,开发适合在农村推广的体育项目显得非常迫切,而滚灯作为一项民间艺术形式,如果能充分挖掘其体育功能,既能很好地继承和发展这项民间艺术,又能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项重要成果,发挥其丰富农民精神生活,锻炼群众体魄的功能。而滚灯本身就具有武术的血脉,要开发其体育功能,可以编排出适合不同锻炼人群的各种套路动作,做到覆盖人群广、锻炼效果好、编排艺术强、群众参与度高。
[1]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编委会.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M].北京:中国舞蹈出版社,1990.
[2] 《嘉兴市志》编纂委员会.嘉兴市志(地方志)[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7.
[3] 田祖国.民族传统体育美学价值与广场文化建设[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8(1):25~29.
[4] (清)彭孙贻.轮灯[O].清乾隆刻本《盐邑艺文续编》(甲集·卷七),第38页.
[5] 海盐县志[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
[6] 朱岩.海盐赢政二十五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7] 涂传飞.农村民俗体育文化的变迁:一个村落舞龙活动变迁的启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