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鸿惠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建设的五个面向
■ 陈鸿惠
2005年,胡锦涛会见连战后,开创性地推动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进程。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呈现出60年未有之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局面。这些新形势既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对两岸关系进展提出了更进一步的制度化诉求。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建设,是一个从现实需求到愿景规划到制度协商到政策落实的不断深化过程。在此过程中,应当坚持五个面向:共识化、正常化、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
共识化是就基础而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建设只有建立在坚实的政治基础以及深厚的社会基础之上,才能在历史考验中屹立不倒。200 5年4月,国共两党提出了“三项共同体认”和“五项共同愿景”,但是,为什么没有把二者归并为“八项共同愿景”呢?这是因为,“三项共同体认”揭示的是两岸之间业已存在的客观事实,这是需要两岸共同认知并持续巩固的;“五项共同愿景”描绘的则是两岸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这是需要两岸共同规划并持续落实的。
两岸关系历经60年风风雨雨,已经形成了不可否认的系列“共识群”。上述“三项共同体认”就包括:一是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谋求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两岸同胞利益。二是促进两岸同胞的交流与往来,共同发扬中华文化,有助于消弭隔阂,增进互信,累积共识。三是和平与发展是21世纪的潮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也符合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利益。其中,第一项“九二共识”是两岸核心、关键的政治共识,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及其制度建设的政治基础;第二项“交流共识”、第三项“和平发展共识”则是两岸广泛、普遍的社会共识,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及其制度建设的社会基础。
今年1月,台湾大选的激烈攻防,充分展示了岛内赞同“九二共识”、“交流共识”、“和平发展共识”的主流民意,特别是深化了台湾社会对“九二共识”的认识和认同,更加彰显了“九二共识”作为两岸关系核心政治基础的现实作用和历史意义。
正常化是就内容而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制度建设是要将两岸关系正常发展的成果巩固下来。两岸关系正常化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过程中从签订经济协议、文教协议到达成和平协议以及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之间的过渡与衔接。
两岸关系“不正常”的原因在于台湾问题的基本性质,即“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两岸在政治、军事上存在的矛盾与分歧,如果不解决或处理得不好,就会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瓶颈和桎梏,也就无法实现两岸关系的全面正常化。但是,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
衡量两岸关系正常化的标准是什么呢?应当坚持“四个有利于”,即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以此来看,当前两岸关系中不正常的情形还有许多。比如在台湾,外籍配偶入籍4年后可以申请身份证,但祖国大陆籍配偶却需要6年;外籍媒体可以在台湾设立办公室,但祖国大陆媒体却不行;外籍企业及金融机构可以在台湾有较好的投资条件,但祖国大陆企业及金融机构赴台湾投资与资金汇入却限制重重。
两岸关系正常化的内容应包括共识的建立、交流的互惠、规范的对接、机构的互设、敌意的消除、政治的融合等;也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国框架、两岸制度化协商机制、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两岸文教合作机制、两岸社会互动机制、两岸涉外事务沟通机制、两岸危机处理机制、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两岸和平协议机制等。这些内容在国共两党的共同愿景及政策论述中日趋成型,虽有“意见”上的“小别”却不无“趋势”上的“大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了“维护一个中国框架”;“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在涉外事务上通过两岸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等战略性、建设性意见,这些意见对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民族化是就形式而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制度建设必须植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及心理结构,并且嵌入中华民族的当代社会结构与生活方式之中,这样才能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提高制度执行绩效,拓展制度模式的极限与张力。中华民族的古老辩证智慧,如名实、阴阳、奇正、道器、体用、古今、理势、两一、变化、和合等范畴,为两岸关系的趋利避害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中华民族的现代化群体结构与生活方式,如“大杂居小聚居”、“一日生活圈”、“两岸族”等,为两岸公共生活以及集体记忆的重新建构提供了取用不竭的交往资源。
1840年以来的中国近现代历史,既是中华民族备受欺凌、几陷绝境的屈辱史,又是中华民族同舟共济、自强不息的奋斗史,更是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模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复兴史。
台湾问题的根本解决,关键在于排除外力干扰、共同振兴中华。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大陆和台湾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当今时代,两岸中国人面临着共同繁荣发展、共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应该成为两岸同胞共同努力的目标。”即使是在台湾问题上横插一杠的美国,也不得不在1972年2月28日《上海公报》中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科学化是就过程而言,新时期两岸关系的最鲜明特点是和平发展,最显著成就是聚同化异,最突出标志是稳中求进。面对这三种历史性变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建设要准确把握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以及矛盾主要方面,根据不同的矛盾特点进行对症下药、正本清源地破题、定调、立论、实践,型塑出具有两岸特色的永久和平、永续发展、终极统一之路。
胡锦涛总书记科学地把两岸关系的纷争与对抗区别为两种性质:一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其性质“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解决方式是建立互信、平等协商;二是“台独”分裂活动,对其必须坚决反对、分化瓦解。
两岸关系的发展进程,是一个不断巩固互信、积累共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深化合作、开创新局面的过程。在此进程中,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开创利好新局,避免两岸关系停滞不前或严重倒退。二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基本思路,通过个案研究、共同研究、二轨交流、一轨协商的方式逐渐破解两岸关系的政治难题以及结构性矛盾。三是要稳步拓展“先易后难、先经后政、把握节奏、循序渐进”的基本途径;通过平等协商、政经互动、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方式逐渐化解两岸关系的不确定性。
大众化是就动力而言,两岸关系发展的主体是两岸同胞,动力来自两岸同胞,生命力也来自两岸同胞。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建设只有深入并契合两岸人民群众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等,才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从而具备雄厚的时代基础。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指出,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即生产关系)的产物。因此,“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迁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时代的想象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
今后要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建设的重心向下沉、向南移、向前看(向青少年倾斜),建立起一系列普惠、深耕、共赢的经济合作、利益分配与民意疏导机制,使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足以代表两岸最广大同胞的根本利益,从而把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强大动力。唯有两岸民众的利益联结日趋紧密、道义取向日趋一致、政治认同日趋坚定之时,才能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制度建设,即使面对两岸政治风波或“台独”兴风作浪,也仍然能够焕发出无比坚强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时所指出的,面对台湾同胞,“我们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且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我们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情感、当家作主的愿望,十分同情台湾同胞在历史上经历的不幸、蒙受的冤屈。对台湾同胞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心态和感情,对他们由于各种原因对大陆产生的误解和隔阂,我们不仅会基于同胞之爱予以充分理解和体谅,而且会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去疏导和化解”,“‘台独’分裂势力越是想把台湾同胞同我们分隔开来,我们就越是要更紧密地团结台湾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