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志斌,肖芳军
近年来,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之后,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红色旅游热潮,湖南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拥有丰富的红色历史文化遗产,拥有“领袖故里、将帅之乡”——韶山、花明楼、乌石寨、桑植等;浩气长存的革命胜迹——岳麓风景区;秋收起义的会师地——文家市等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8个, “百年师范”——湖南第一师范等也成为一批新的红色旅游热点景区。如何更好地挖掘和利用湖南的红色历史文化遗产,推动湖南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实现文化强省战略目标,已经成为我们急需考虑、研究的重要问题。
湖南红色文化遗产主要指在湖南省内与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著名革命领导人、英雄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史料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一些遗产,包括重要名人旧居、会议旧址、烈士陵园、纪念碑、红军遗物、文献资料等文物实体的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其所承载的精神财富和革命文艺、革命歌曲、革命故事、革命手工艺、革命口号、革命礼仪和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众多方面的内容。红色文化遗产概念最初正式出现在发展红色旅游的五年规划即“121”工程中,规划指出要尽快建立“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
红色旅游是指以革命纪念地、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为吸引物,组织接待旅游者进行参观游览,实现学习革命历史知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振奋精神、放松身心、增加阅历的旅游活动,[1]是“革命精神”与现代“旅游经济”的时代结晶。
湖南红色文化遗产分为红色物质文化遗产与红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这两类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现状如下:
所谓红色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长期的革命实践过程中,我党革命人士故居以及与革命活动、革命事件相关的建筑物,革命人士使用过或相关的实物、文献、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目前在湖南由于政府资金投入,社会知名度等各种原因,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的红色物质文化遗产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红色物质文化遗产
表1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湖南红色物质文化遗产
注:资料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官网
红色旅游是目前红色物质文化遗产比较成熟的开发利用方式,湖南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红色遗产也主要是通过红色旅游来进行开发的,并呈现出三个梯次:以毛泽东同志故居为核心的韶山旅游风景区,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和一定经济效益,且成为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代表性名胜景点;二是刘少奇同志故居、彭德怀同志故居等一批景点虽具有一定知名度,但在规模和效益上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三是邵阳塘田战时讲学院旧址,长沙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等资源的开发,尚未发挥其固有的旅游经济效益,而只是作为近现代文物遗址进行了初步保护,拓展空间相当大。其中塘田战时讲学院原为清末湘军将领、太子少保席宝田的庄园,为砖木结构的四合院前后八进,占地面积9576平方米。1938年夏,中共湖南省委在湘西南地区开辟抗日民主根据地,特委托湖南省文化界抗敌后援会研究部主任吕振羽在塘田市创办的“塘田战时学院”,培养抗日军政干部,被国民党视为中共的西南抗大。现存原院房16栋,大小房间60余间,整体保存完好,目前正处于大规模修缮当中,但由于地理原因,还没有形成旅游的规模效益。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原为毛泽东和杨开慧旧居;1921年秋至1923年4月,毛泽东、何叔衡等租用此地作为中共湘区委员会机关秘密办公地,为长沙市经历文夕大火唯一幸存的中共革命历史建筑物。
2.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红色历史文化遗产
截至2011年,湖南省公布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9批。第一批(1956年公布)、第二批(1959年)、第三批(1972年)、第四批(1981年)、第五批(1983年)、第六批(1996年)、第七批(2002年)、第八批(2006年)、第九批(2011年),主要包括:
红色名人故居:何叔衡故居、杨开慧故居、徐特立故居、胡耀邦故居、谢觉哉故居、李达故居、李立三故居、黄公略故居、林伯渠故居、罗盛教故居、贺绿汀故居、罗荣桓故居、夏明翰故居、邓中夏故居、黄克诚故居、滕代远故居、邓华将军故居、萧克故居、李富春故居,缪伯英(中共第一位女党员)故居、田汉故居、许光达故居、李维汉故居、雷锋故居、王震故居、王首道故居,杨勇故居,肖劲光故居、何孟雄故居、杨得志故居、谭震林故居、陈赓故居、李卓然故居、周小舟故居、李六如故居、向钧故居、王如痴故居、朱少连故居、谢维俊故居、贺国中故居、蔡和森、蔡畅故居、李聚奎故居、谢冰莹(中国第一个女兵作家)故居、曹里怀故居、廖汉生故居、帅孟奇故居、翦伯赞故居、袁也烈故居、袁国平故居、谢嵩故居、唐克故居、陶铸故居、蒋先云(黄埔三杰之首)故居、李启汉故居、唐天际故居等。
红色工农运动旧址:毛泽东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旧址(包括康王庙,伏波庙,关王庙、先龙坛等地),水口山工人俱乐部成立会旧址,岳北农工会旧址,桂东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湖南自修大学旧址、常宁县农民协会旧址、贺龙刀劈巴茅溪盐税局旧址、中共攸县地方执行委员会旧址、秋收起义部队第三团驻地旧址—刘家祠堂、上坪会议旧址、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锦绶堂、苏维埃东冲兵工厂旧址、茶陵县苏维埃政府旧址、茶陵县立列宁高级小学校旧址、湘鄂川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湘鄂赣省苏维埃旧址、中共平江县委旧址——毛简青烈士故居、中共桑植县委会旧址、苏维埃溪口区政府旧址、北社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永保县革命委员会旧址、郭亮县革命委员会旧址、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陈列馆、桐梓山工农游击队根据地旧址、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六县联合政府旧址、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醴陵南四区苏维埃革命活动旧址等等。
红军光辉史迹:毛泽东主持连队建党旧址—叶家祠、毛泽东迎还红军大队旧址—唐家大屋,工农革命军活动旧址-万寿宫,工农革命军第一师师部旧址-周家祠、工农革命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部旧址-洣泉书院,红二六军团长征出发地旧址,十万坪大战指挥部旧址,红二六军团指挥部及红军医院旧址、红二六军团司令部旧址—金氏宗祠、红二军团鸭田战斗指挥所、鸡公坡战役贺龙指挥部旧址及纪念设施群、小源会议旧址(含红六军团指挥部旧址)、红七军十九师政治部旧址、中央红军长征突破第三道封锁线指挥部旧址——邝氏宗祠清白堂、湘粤赣红军游击支队桂东活动旧址—西边山桃寮村、红四军普乐活动旧址群(含军部旧址、朱德居住旧址、兵工厂旧址、医院旧址)、红军长征先遣队寨前誓师西征旧址—寨前圩(含朱氏宗祠、扶氏宗祠)、红二军团长征司令部旧址(新化县奉家镇)、红一方面军成立会旧址—李家大屋、红一方面军成立会旧址—李家大屋、红一方面军后方医院旧址-范家祠堂、红七军和湘东南独立师会师旧址—万家大屋、接龙桥战斗旧址等。
目前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基本上还是处于初级和粗放型的阶段,地区发展不均衡,红色旅游产品以单一的观光旅游产品为主。一部分红色名人故居类资源的开发,尚未发挥其固有的旅游经济效益,而只是作为近现代文物遗址进行了初步保护。休闲度假旅游、会议旅游、农家乐旅游、参与性的旅游项目基本上没有开发。红色旅游项目建设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产品结构不合理;“老三样”(故居、纪念馆、铜像广场)等静态展示性项目仍是各红色旅游景区的主体;展示陈列方式较为单一,目前虽然借助了一些现代科技手段,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项目的表现形式;红色文化和地域文化内涵挖掘不深,参与性的活动偏少。
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不够得当。一些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红色旅景点打造上,一味的模仿发达旅游发达地区而忽视了原单位所特有的原生态的历史感和沧桑感。有些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甚至被一些的现代化的设施及设备毫无规划的建筑物包围,使其外围的“红色历史”环境氛围遭受到严重的破坏,破坏了它的整体视觉效果。
红色工农运动旧址这类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在株洲下属各县已有了一定社会效应,湘南的一些遗产虽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但是目前还未形成旅游经济效益。
所谓非物质红色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类:
1.红色文学作品。红色文学主要是革命时期相关个人或单位创作的以革命精神题材或反映当时时代背景的诗歌、口号、散文、通讯报道、漫画和重要论著。例如湘西州谢家祠堂、炎陵县等地的红军标语,汝城县濠头乡红军标语楼。
2.红色故事。流传至今的表现革命优秀传统精神的革命故事、革命事迹等。目前在全省各地方志、民间传说里都能找到相关的红色故事。
3.红色歌谣。红色歌曲是指那些革命时期创作的反映革命时期艰苦奋斗、艰难进取、不屈不挠、鼓舞革命士气、反映革命斗争精神而创作的歌曲。对红色歌谣的开发还须加强搜集和整理。
4.红色制度。红色制度是为保证革命顺利进行、争取绝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与理解而制定的规范革命队伍行为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比如毛泽东在桂东县沙田镇颁布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红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历史财富,是活态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其民间的、口传的、质朴的、动态的存在形式弥补了官方典籍的不足,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重视湖南红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应尽快采取措施,收集、整理、推广传承这些珍贵的红色非物质遗产,以充实丰富湖南省红色品牌。目前湖南的非物质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主要还是以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
湖南是极富革命传统的省份,红色文化遗产特别丰厚,近年来,湖南省通过“部门动起来、宣传热起来、群众游起来”,使红色旅游成为了我省宣扬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培育壮大旅游产业的重要举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湖南既是红色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也是红色旅游率先发展的排头兵。针对湖南省红色文化遗产的类型、特色、价值、区位条件、发展阶段以及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现状和问题, 依据国内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理论、实践和经验教训提出如下思考。
目前对物质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最成熟的途径主要是发展红色旅游。发展我省红色旅游。本文认为:
1.突出开发的梯度和层次
湖南红色文化遗产遍及湘东、湘南、湘西、湘北、湘中各个区域, 因此明确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层次和重点是相当必要的。因此必须加强对湖南红色文化遗产的调查力度,对各种红色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及其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行客观的评价, 从整体上把握湖南红色文化遗产的开发层次和重点,然后根据湖南省红色文化遗产的特性、知名度和影响力, 旅游资源的等级进行梯度开发。
重点突出以毛泽东故居、刘少奇故居、彭德怀故居、任弼时故居等“伟人将帅故里”为主题红色旅游;以平江起义旧址、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等 “工农运动热土”为主题红色旅游主题;以及株洲、湘西自治州、张家界、怀化、岳阳等地以“红军光辉史迹”为主题红色旅游。[2]抓住高铁机遇,实施“红色湘鄂粤、高铁一线牵”战略,整体发挥湘鄂粤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和高速交通的同城效应,,促进区域红色旅游合作。
对一些暂时未形成旅游规模的红色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大其保护力度,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其保护宣传力度,使其形成一定的社会效应。对一些已经初具旅游规模的红色文化遗产,要利用红色文化遗产自身的特殊性,即其社会效益和政治文化教育功能,使其成为当地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如2005年,茶陵县投资30万元对立列宁高级小学校旧址进行了扩建,将列宁学校建成为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示范基地。衡阳的夏明翰故居被建成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注意文化遗产的调查
在湖南省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中,一方面,要调查研究红色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做好文保单位的档案记录工作。加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按照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构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体系杜绝盲目开发、破坏性建设的行为;同时借鉴其它地区开发的经验教训, 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 实现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双赢的目标。
3.在开发中注入地域文化特色
红色旅游资源不仅仅是湖南省的优势资源,同样也是江西、四川等省的强势旅游品牌。湖南省在诸强林立的格局中突出自身优势,凝聚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就是结合自身特色,营造独特的红色旅游体验氛围。在开发过程中,重视地方传统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整理,并使之与“红色文化”有机结合。具体说就是湖南省的红色旅游应当融合到湖南省独特的地域文化中去,与‘经世致用,心忧天下’的湖湘精神有机结合,[3]彰显湖南红色旅游的独特地域特色魅力。
4.利用现代技术,开拓虚拟旅游产品
目前湖南红色旅游市场发展迅速,许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红色文化遗产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以及交通的因素,其开发现状很不乐观。开展虚拟旅游,走多样化,综合化的发展方式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通过虚拟旅游可以打破了传统旅游的旅游地与居住地之间异地性的限制,同时可以缓解一些热门景区经济效益与遗产保护的矛盾,做到宅游天下。[4]
1.尽力搜集整理红色历史文献和资料
在以党史研究为主线的红色历史文化遗产挖掘中,对湖南省革命历史时期的历史进行比较全面和细致的调查,我们现在对非物质红色文化遗产最基本的利用方式还是记录,将口头记录变为现在可能的各种方式,如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数字化记录等。可以借鉴崔永元的《我的抗战》的模式,做好口述历史的记录,给后人留下一个和先人内心对话的机会。
2.加强与文化湘军的多元合作提升湖南红色文化遗产的知名度
湖南红色非物质遗产的有些革命故事、革命英雄和革命先烈的事迹等非物质红色文化遗产是靠口头流传的,这是最原始也是最基本的流传方式。传播形式比较单一,现在的传播手段很多,如图书、报刊、广播、电视、互连网等,每一种传播方式都有其独到之处,对这些非物质的红色文化遗产,在保证史实准确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艺术加工,以适应新的不断发展的传播手段。如可以进行全国红色微博大赛等。
加强与文化湘军的合作,可以通过出版红色文学作品、红色影视作品创作来扩大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毛泽东的一首词《沁园春·长沙》不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写青年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红色青春剧《恰同学少年》热播,对红色精神的传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 刘建平, 韩燕平.红色文化遗产相关概念辨析[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4):64-66.
[2] 赵慧, 徐颂军, 蔡炫.湖南省红色旅游品牌建设探析[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3):121-126.
[3] 伍慧玲.湖湘文化:湖南红色旅游之魂[J].湘潮(下半月),2008(1):31-33.
[4] 姚婷.宅游天下—3D虚拟旅游发展探析[J] .科技广场, 2011(7):207-211
[5] 杨洪, 邹家红, 朱湖英.湖南省红色旅游优化升级研究[J].经济地理, 2010(12):2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