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秀
(大理市环境监测站,云南 大理 671000)
水功能区划是指对水功能区进行分类和划分的过程,也就是按照指导、约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实践活动,保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最佳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水功能区划是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类水功能区的指标和标准,将某一水域具体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水功能区单元的工作。所划分的不同类型的水功能区,既可用于基础性工作,又是进行水资源管理的依据。
大理市现行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已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一些水环境功能区的范围和功能类别需要调整,部分河流的监控断面需要改变,原有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亟待作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1)原《大理州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包含的水域;
(2)新增了鸡舌箐和弥苴河 (大理市与洱源县交界处 -入洱海口)两个水域,详见表1。
表1 大理市水环境功能区河流区划范围
表2 大理市水环境功能区湖 (库)区划范围
(1)汇集水域使用功能、确定水质控制断面;
(2)调查相关污染源;
(3)水质评价与输入响应分析;
(4)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5)协调水环境功能区保护目标。
(1)本次区划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水体功能区划及类别进行。
(2)区划基准年为2009年。
(3)区划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1)可持续发展原则;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原则;
(3)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原则;
(4)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原则;
(5)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原则;
(6)对专业用水区及跨界管理水域统筹考虑原则;
(7)与调整产业布局、陆上污染源管理紧密结合原则;
(8)实用可行、便于管理原则;
(9)不得低于原有功能区类别原则。
结合大理市实际情况,按照各地表水水域的现状使用功能、规划使用功能,对辖区内澜沧江水系的1个湖泊、3条河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共划分6个水环境功能区,详见表3、表4。
表3 大理市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 (湖泊)
表4 大理市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 (河流)
6个水环境功能区的总长度为55.5km,覆盖了整个大理市的辖区范围;5个河流功能区占大理市主要河流的比率为17.2%;1个湖泊功能区占大理市主要湖泊的比率为100%;Ⅱ类功能区的比率为66.7%,Ⅲ类功能区的比率为16.65%,Ⅳ类功能区的比率为16.65%;Ⅱ级目标水质功能区的比率为66.7%,Ⅲ级目标水质功能区的比率为16.65%,Ⅳ级目标水质功能区的比率为16.65%;有控制断面的功能区有5个,即洱海、西洱河上段、西洱河下段、波罗江和弥苴河,占区划功能区的比率为83.3%。
洱海、鸡舌箐及波罗江3个功能区是大理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评价,大理市此次区划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详见表5。
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状况
表6 河流水质达标状况
由表5可以看出,大理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 源地的水质除鸡舌箐达标外,洱海 (除2008年外)及波罗江均未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影响了城市用水水质。
由表6可以看出,西洱河上段水质除2008年、2009年达到了水环境功能类别外,其余三年均未达标;下段水质除2008年达标外,其余年份均未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弥苴河水质近五年来处于Ⅲ~Ⅳ类。
大理市的主要问题水域是波罗江。波罗江是洱海的主要入湖河流,而凤仪水厂取水口距离波罗江河口只有500m。由于受城镇、村落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水土流失等影响,波罗江的水质已经严重污染,近五年均处于V类及劣Ⅴ类,其中溶解氧、氨氮、生化需氧量、总磷连续五年超标。
重点保护水域为洱海。洱海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是大理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又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并具有调节小气候,提供工农业生产用水等多种功能,是整个流域及至大理州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1)为做好区划的组织实施,应成立大理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部门根据区划要求编制年度计划,监督和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协调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判断和论证区划的后续调整方案。
(2)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加强对水环境功能区的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加大向功能区非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保护和治理。根据区划及保护治理工作的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保护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以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为基本手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绿色消费模式;多方面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尤其是促进节水工作的广泛持续开展,减轻水源供给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