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鲁超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德州 253034
校企合作是办好职业教育、促进企业活力,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它能有效地解决四个问题,实现“三个零距离”。校企合作能有效解决四个问题,即能有效解决企业对技术人才招用要求的问题;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尽快成长的问题;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直接对话,避免人才培养盲目性的问题;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存在实训设备老化和资金不足的问题。校企合作可以实现“三个零距离”,即专业设置与用工需求零距离,课程设置与职业活动零距离,教育内容与培养目标零距离,使培养与就业达到统一。校企合作搭建了校企合作“互利双赢”的平台,使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受益。
研究我国校企合作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正确认识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有助于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
我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先后经历了萌芽、转型、发展3个主要阶段。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2006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国科技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并提出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整体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校企合作被赋予新的历史地位与使命,再一次提到了国家整体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突出位置。
1)法律制度规范保障不健全。由于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由自发发展而来,至今还没形成一定的机制、规范和约束。校企合作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校企合作如果没有体制、机制和制度作保障,这种途径不会畅通。职业院校一方有积极性但没有主动权,而企业有主动权却没有积极性,本应是平等互利的合作双方,在矛盾中很难达到对等和协调一致[3]。
2)职业院校缺乏科研实力。一些职业院校自身实力不强,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开展。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大部分职业院校的硬件条件较弱,教师的科技服务能力不强,这使得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基础不实,从而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
3)有些企业太急功近利,不太关注职业教育。企业需要职业教育,但是事实上有些企业却不太关注职业教育,不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对于校企合作来说,企业不积极主动,因而使校企合作成为许多职业学校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由此在社会上产生一种怪现象:一方面企业不断向政府提出技能型人才短缺已经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冷漠。
4)合作深度仍处于浅层次层面。按照合作的深度,有学者把校企合作分为3个层面,即:浅层次合作、中层次合作、深层次合作。目前,我国多数的校企合作仍属于浅层次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实现办学效益整体提升相距甚远。
加快完善校企合作办学相关制度、拓展校企合作内涵、加大学校与企业培养模式的共建力度是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4]。
积极构建制度化、常态化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形成政府、企业和学校互动的长效发展机制,是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目标。这就要求:1)建立校企合作法律制度;2)加强地方政府建立校企合作激励与监督机制;3)促进学校完善校企合作办学规章制度建设;4)引导企业积极构建校企合作制度的配套机制。
校企合作办学制度的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三方共同努力。政府推动是校企合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建立健全政策、法律法规为校企合作铺平道路,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是实现职业院校与企业无缝对接的重要基础,企业和学校都要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深化校企合作层面与层次,找准合作契合点,巩固校企合作关系,加快合作进程。
在校企合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校企合作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
一是对开展校企合作工作要有新观念、新思路,积极主动、认识到位,不断探索新模式。
二是校企合作应向纵深发展。校企合作不仅应在聘请企业专家上课,举办企业家报告会,送学生去企业参观、实习等层次上合作,校企双方还应互动介入,相互交融,深度合作,形成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体现校企合作的地方特色、专业特色,促进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推进校企合作,学校与企业应做好5个共建工作。
1)“队伍”的共建。通过校企合作,一是积极引进在企业工作的技术专家和技术能手充实教师队伍,扩大“双师型”队伍数量;二是激励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积极投入到企业相关课题的开发与研讨中,加强企业的科研水平。
2)“实训基地”的共建。按照专业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与企业互动,建设一批融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训练与鉴定考核、职业资格认证与职业素质培养、在职员工培训与提升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加大投入,建设高水平的校内实践实训基地和“技能教室”,满足基本的校内实践教学。有效地吸引企业捐赠设备,使实训室车间化、工厂化,使校企双方达到共赢。
3)“人才培养计划”的共建。学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领导和专家参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工作,认真听取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由校企合作委员会商定;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上,有专业指导委员会参与;在专业理论课教学中,聘请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参与指导;在技能训练和实践环节中,制定校企密切合作、企业全过程参与的人才培养计划,为职业院校培养企业需求的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4)“课程”的共建。校企双方按照人才需求设置课程。职业院校应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实际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规格标准,大胆进行课程改革,以各专业校企合作委员会为平台,聘请企业领导、技术骨干参与课程改革。同时对专业进行职业岗位工作分析,按照企业的工作流程、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要求,确定课程结构、选择课程内容、开发专业教材,将企业最需要的知识、最关键的技能、最重要的素质提炼出来,融入课程之中,确保课程建设的质量。
5)“课堂”的共建。职业教育是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而大多数的职业能力只有在真实的环境和实践中才能形成。一方面,由从企业聘请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定期或不定期给学生授课、开设专业讲座,把来自生产管理第一线的最新技术和最新经验传授给学生;另一方面,企业为学校提供校外实习基地,并由企业的业务骨干、管理精英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从而形成校企合作共建课堂、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机制。
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下,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职业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校企合作”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方法,必然对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为开创职业培训的新局面提供持续动力。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必须不断探索推进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为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张亚军,徐亚娜,楚金华.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研究述评[J].职教论坛,2008(12):55.
[2]夏建国. 产学研合作机制初探[J].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4):1-3.
[3]胡永锋,蒋洪平.中小城市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探索[J].教育与职业,2009(23):182-183.
[4]姜立之.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职业时空,2009(11):56-57.
[5]赵鑫.职业院校实行校企合作模式开展职业培训之我见[J].劳动保障世界,2009(10):83-85.
[6]陈秀香.立足学生就业实际 加强职业院校校企文化的深度融合[J].中国成人教育,2009(4):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