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玉菊
2月27日,在安阳市文峰区国土资源局发生了一个拿假土地证办事,被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识破,并当场没收的故事。
事发当天,文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绿茵花园1号楼户主宋某,拿着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到文峰区国土资源局,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的手续。因该居民区房屋为经济适用房,宋某想用房屋作抵押贷款。该局地籍科张科长热情接待了宋某。
张科长拿着宋某的土地证书仔细一看,马上意识到这是张“赝品”,其中有3处破绽:首先,签证章与发证章均系伪造。2008年安阳市实行土地登记属地管理之前,全市土地登记证书统一经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由安阳市人民政府颁发,而该证书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发证章却是“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签证章是“文峰区国土资源局”的印章,从属地管理的日期推算显然错误。其次,土地分摊面积与其房产证面积均一致为131.56平方米,按照6层楼12户分摊面积通常在20多平方米也有误;再次,地号编排混乱。
张科长给宋某耐心指明了土地证书假在哪里,并给其讲解了相关土地登记法律法规,宋某这才省悟过来,原来他托别人办的土地证是假的。鉴于宋某属于不知情,并且认错态度较好,工作人员将其假证予以没收,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