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何先卫 李丽
(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410015)
论高职院校校企“双赢”关系的建立*
张敏 何先卫 李丽
(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410015)
从通信类企业、通信类高职院校的角度对校企合作关系进行分析,提出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应当是一种校企“双赢”关系。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双赢;教学改革
通信类高职院校的主要专业为通信类专业,学院的毕业生主要面向通信类企业就业,因此,我们要探讨的是通信类高职院校与通信类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从通信类企业、通信类高职院校的角度对校企合作关系进行分析,结论是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应当是一种校企“双赢”关系。
通信类企业的发展现状 通信类企业的范围较广,主要包括电信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业务提供商、终端设备制作商、芯片制造商等企业。(1)通信类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随着中国3G(第三代移动通信)牌照的下发,电信企业个个蓄势待发,希望在“3G之战”中分到更多利益。(2)电信业面临重组。电信业重组后,闲杂人员增加不少,三大运营商为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将不得不减少临时性用工,并劝正式员工内退,但却又急需大量有经验的通信类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3G技术人才。(3)资金紧张。为了备战和发展3G技术,各通信类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所以通信类企业不得不紧缩“腰带”、节约开销。
通信类企业实施校企合作的难点 企业最根本的目标是盈利。凡是能够有助于企业合法盈利的行为与合作都会受到企业的欢迎,否则,迟早会被企业拒绝。基于这样的认识,不难发现以下几个问题。(1)参与高职教育的投入较大。在实际操作中,参与高职教育需要负担的成本往往是惊人的,因为与一般的员工培训相比,企业还需要为学生实习指定导师进行指导,并做到与高职课程紧密结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通信类企业无论是在资金、设备,还是在人员的时间安排上都是很紧的,自然无暇顾及对高职教育的投入。(2)经济大环境的波动。面对席卷而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国通信业因为内需市场的扩大,所受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国内通信类企业仍需通过裁员或削减员工工资规避风险。在当前经济状况恶劣的情况下,很少有通信类企业具有招聘员工的想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经济状况良好时,通信类企业便会积极地参与高职教育,因为市场的动态性使得通信类企业难以为高职院校提供长期的实训基地,难以为高职学生提供长久的顶岗工作机会。(3)相关法律规章的制约。法律规章是制约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新《劳动法》体现了对劳动者的保护,但从企业的角度看,需要顾及的问题将更多,如劳动者的年龄、工作的时长、劳动利益、安全问题等等。参与高职教育,为学生提供顶岗工作机会需要慎重斟酌,否则,一旦触及新《劳动法》,将引来不必要的麻烦。(4)顶岗实习生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信类企业的某些工种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如果为高职学生提供顶岗工作或为学院提供实训基地,将面临随之产生的安全问题。企业普遍认为不成熟的、缺乏经验的实习生安全意识淡薄,产生安全问题的概率远高于经验丰富的企业员工,将会对企业的安全系数构成威胁,并增加法律风险。(5)来自企业员工的障碍。企业的正式员工认为接受高职学生实习减少了他们的收入,并剥夺了他们接受培训的机会,使他们的工作岗位受到威胁。另外,企业员工参与高职教育实训项目的兴趣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目前,校企合作尚缺乏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员工没有企业上级管理部门的支持,也无法从中获利,自然会敷衍了事。
通信类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动机 (1)社会公益目的。因为中国的企业参与高职教育还没有相关的立法支持,企业参与高职教育是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对社会公益做贡献、改善公共教育系统和慈善等原因。(2)改善公共关系。参与高职教育项目活动,对改善企业的公关形象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也能够使企业在业界获得良好声誉。(3)降低成本。因为高职学生顶岗实习通常是无偿的或者只需支付很低的工资,所以一些中小型的通信类企业为了填补临时空缺岗位,会安排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4)招募员工。因为通信类高职院校的学生具有成为行业所需要的高质量技能型劳动力的潜在可能性,所以一些大中型的通信类企业为了获得潜在的、长期的高质量劳动力,会通过学生顶岗实习的方式对其自身进行潜在的投资。
下面以某高职院校为例对校企合作关系进行探讨。目前,该学院的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但仍隶属于中国电信湖南公司,与各通信企业间一直保持着较密切的关系。
通信类高职院校的发展现状 (1)通信类企业是高职学生的主要就业方向。高职院校的绝大部分毕业生将在通信类企业就职,这一情况表明通信类高职院校本身所具有的行业特色决定了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所以,纵向加深与通信类企业间的密切合作是通信类高职院校的生存发展之道。(2)通信类企业是高职院校最重要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基本上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的湖南分公司。但目前的状况是,校企合作尚无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校企合作停留于表面,实习实训基地流于形式,学生实践教学难以按计划付诸实施,严重影响了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从横向看,与运营商之外的通信类企业的校企合作局面尚未打开,制约了学院的健康发展。(3)专业建设与企业工作岗位脱节。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且也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未找到对高技能通信人才的准确定位,整个课程体系未彻底突破学科型课程体系的框架,仍沿用本科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人才的区分只是在学历层次上,而不是在岗位能力上,要落实基于工作任务的课程观和行动导向的教学观,还需加大改革力度。(4)师资队伍实践经验不足。高职院校的师资不仅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更要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即应成为“双师型”教师。而从学院目前的现状看,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来到学院任教,没有企业工作经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存在较大的不足。同时,通信技术是高速发展的高科技技术,知识更新的速度较快,所以,为了适应专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还需要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信类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的动机 沿袭历史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与现代电信企业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必将带动学院的全方位发展,在激烈的高职教育市场竞争中牢固确立自己的地位。(1)校企合作有利于推行顶岗实习机制,形成办学特色。密切校企合作关系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动手操作和顶岗实习的机会;能够使学院的专业设置较好地体现企业的生产过程与工作岗位要求,并且紧跟职业岗位需求的变化;能够使学院的办学定位明确,形成特色鲜明的行业办学方向。(2)便于形成良好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高职院校往往找不到对高技能人才的准确定位,仍强调学科型教育,沿用本科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高职院校要构建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要探索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课程模式,面向行业的校企合作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校企合作可以引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在课程体系建设中,学院应以职业标准为导向,对教学内容有删有增、达到“必需,够用”,对知识有减有加、满足能力要求,在程度上有浅有深、符合能力标准。(3)可以培养和充实师资队伍。学院可以安排教师走进通信类企业生产一线,丰富实践经验。同时,学院也可以从通信类企业聘请或调入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担任课程教学,形成一支“双师型”的师资队伍,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4)可以强化产学研结合的力度。校企合作可以使学院易于根据企业有待完善的生产技术和需要提高的技术水平问题,开展应用性科技服务,同时也可以为学院争取到更多的科研经费,以弥补资金缺口。
企业与高职院校都是利益主体,企业的主要目的是盈利,而校企合作的实质却是企业帮助学院培训人才,企业难免缺乏热情。所以,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应该是一种校企“双赢”的关系。
让校企合作计划为企业带来利益 要让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尝到甜头,获得利益,从而强化校企合作的动机与动力。(1)解决通信类企业的临时用工问题。在通信类企业繁忙的季节,学院应根据企业用人需要适时调整实践教学计划,组织毕业班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既可解决企业临时性用工短缺的问题,又可培养学生的业务能力。(2)让顶岗实习的学生为通信类企业创造效益。通信类企业的工作流程有一定的规律,需要一定的适应期。如果学生顶岗操作时间较短,熟练了就走,只能给企业带来麻烦,而不能带来利益,如果学院可以连续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顶岗时间,既能够保证顶岗质量,又能够为企业创造效益。(3)做企业的智囊。高职院校应能够帮助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能够接受企业委托的研究项目与开发方案;能够与企业一起进行通信业务开发和营销策划。(4)提供优秀毕业生。学院应让合作企业优先选择毕业生,进入毕业实习阶段的学生可根据企业需要和毕业生意愿,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建立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 建立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目的在于调动校企双方合作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校企合作的成果。(1)成立由高职院校和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专家委员会。要让企业专家参与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教学计划。(2)调入或聘请企业专家。符合教师任职条件,且企业与本人愿意的,可调入学院任教,也可聘请企业的专家为学院兼职教师或教授,发给聘书并支付报酬。(3)制定奖励制度。对合作企业及兼职人员要定期检查,并给予奖励。
签订协议、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校企合作行为 校企双方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从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这是建立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的法律保障。如兼职教授、教师教学合作协议应明确规定学院聘请某某人担任哪些班级、何种课程的教学,应该在何时支付多少报酬,教师应该遵守学校规章,按时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如果违约将如何赔偿等等。同时,通信企业与学院都要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和学生实习实训行为。
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校企合作双方都要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校企双方的合作过程符合双方的利益要求、制度要求和道德要求。学院要强化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把企业文化理念融入校园文化之中,让顶岗实习的学生按照企业的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履行自身的职责。高职学生到通信类企业后工作马虎、行为随便、不遵守职业道德,不仅会威胁通信类企业的生产安全,也将损害学院的形象,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意愿的丧失。
加强校企合作的情感交流 在没有立法规定也没有政策优惠的条件下,推动校企之间合作的首要动力就是人的情感。学院有很多校友,现在都已经是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和技术主干,与学院具有很好的感情基础。学院要做的是保持和加强这种感情:加强校企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加强与校友的联系,定期召开有校企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经常征求企业人员的意见。
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是高职院校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通信类高职院校与通信类企业建立紧密的“双赢”合作关系,将直接影响学院的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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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727(2012)08-0032-02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省级一般课题《高职课程建设对接职业岗位群和职业生涯发展的研究》(课题编号:XJK011CZJ032)成果
张敏(1974—),女,湖南平江人,工程硕士,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移动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