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健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是我国古代老子提出的一个著名的教育隐喻。“鱼”比喻为知识,渔则指方法。完整的解读是,教给人以知识,不如教给人以方法。这一经典古训的过人之处在于,它以形象比喻的方式,将“授知”与“授法”进行比较,并在比较中作出了自己的价值取舍,给人以启迪和教益。
知识与方法,表面看来,知识是目的,方法是获取知识的手段,目的规范手段,手段服务目的,似乎知识高于方法。但这一古训,没有拘泥于传统定见,将知识凌驾于方法之上,而是大胆反拨解构,彻底颠覆了知识与方法既成的关系和地位。方法之所以高于知识,我的理解:第一,从知识与方法关系看,知识是目的吗?否。知识本身并不是目的,获取知识才是目的。而离开了“致知”的手段——方法,知识无由获取,目的无从实现,这样的目的高于方法吗?第二,从知识与方法的本质看,知识是认知性的,它是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问题。方法是实践性的,它是回答“这样做”或“怎样做得更好”的问题。方法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知识,即将知识转换为“做”的策略和智慧的知识。第三,从知识与方法的效能看“,授鱼”所获取的知识的功能是有限的,仅供一饭之需;相对而言,方法的功能则是无限的,授之以渔,则可受益终身。掌握方法可以超越“被授鱼”的局限,在教不尽、学不完的知识海洋中,有能力主动去摄取自己所需要的、有利于扩展和提升人生边界的知识。第四,从掌握知识与方法的目的看,认识世界的目的全在于改造世界,没有方法、手段中介的联结,知识就只能是静态存储的“惰性知识”,发挥不了改造世界的作用。
但“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句教育古训,也有自身的局限。
一、立足于“授”是单极的教学观。中国传统教育的一个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一个“授”字。在这句教育隐喻中,无论是授鱼(知识),还是授渔(方法),都是立足于一个“授”字。包括韩愈对教师职能的界定,也是“传道、授业、解惑”一边倒的,完全没有关顾到学的一方。这样的教学观一直延传至今,贻害甚烈。在这种以“授”为本的逻辑设定中,学生完全被逼到被动“受”的境地、剥夺了主动求取知识的权力。所以当我们在肯定这一教育隐喻超越“授知”而注重“授法”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其所遮蔽和掩盖的“授”的负面本质。现代教学观认为,教学是教与学教师与学生双边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不能只有教师单边“授”的积极性,而忽略学生“学”的积极性。从哲学的内外因理论考量,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根据,学生的“学”是远比教师的“教”更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在这一意义上,立足于“授”的单极教学观恰恰是本末倒置的。海德格尔认为,教比学更难是因为:教就意味着“让—学习”。即通过各种手段激发和调动学生,让他们自己学习。这样的定位才是以“学”为本的,而不是以“授”为本的,才更符合教育的本真。
二、立足于“授”是“无根”的教学观。“根”是什么?是实践。而立足于“授”的教学观重点在讲授、教授、传授,缺乏与实践的交往与过从,是漂萍无根的。其弊端在于:无论是授之以鱼,还是授之以渔,离开了实践支撑,效果就难以保证。对知识而言,离开了实践躬行,知识难以深刻理解、牢固掌握。对方法来说,离开了实践,方法也会因缺乏感悟、难以习得。因而必须倡导学生参与“捕鱼”的实践,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让—学习”。
实践对知识和方法学习的重要表现在:第一,实践产生知识和方法。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和产生的。同样,任何方法也都是经由实践而后总结提炼而成的。对于学生来说,要想通过学习获“鱼”得“渔”,不亲自参加“捕鱼”的实践与过程,就只能落得“纸上得来终觉浅”的“无根”的知识,更不必说还想获得加工知识的方法。第二,实践深化知识和方法。由于学生亲身参与、真实卷入了捕鱼的在场实践,知识之“鱼”是通过他们自己结成的探索和发现的方法之“网”捕获的。因而对知识和方法“见得真切、悟得透脱”,而这样的实践多次反复,就能够达到深化和纯熟掌握的目的。第三,实践检验知识和方法。单纯授予的知识和方法,对错优劣效果好坏与否,是无从检验的。“捕鱼”式的实践学习,可以弥补这一漏失与缺憾。对知识来说,可以通过与客观实践的符合程度,检验其是否正确。对方法来说,如果应用此法,能捕到更多的知识之“鱼”,就说明这一方法是行之有效的、适用得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