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万宝瑞
(作者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政策顾问团团长)
当前,我国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农业科技对“三农”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突出。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应对新一轮世界科技挑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粮食持续稳定增产的根本途径。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一方面全社会对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农业仅仅依靠水土资源和不断增施化肥实现大幅增产的余地越来越小。2011年我国粮食实现连续8年增产,其中单产提高使粮食增产2127万吨,对增产的贡献率达到85.8%,潜力已经不大。今后仅靠传统的农业科技难以支撑农业持续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出路在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农业科技创新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强大动力。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初步形成,但农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小规模生产和松散型合作经营仍占主体地位,这与现代农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关键要通过科技创新突破资源的瓶颈制约,彻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农业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的。
农业科技创新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我国自然灾害特别是水旱灾害总体呈偏多发生态势,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和农田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必须通过科技创新,为土壤、肥料、水分、光热资源等提供高效利用技术、耕地保护与替代技术、精确施用技术、重大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技术、生态农业与环境工程技术等,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农村技术体系。
农业科技创新是迎头赶上世界农业科技革命的客观需要。当前要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科技创新:一是以生物技术为核心,通过转基因育种技术等先进技术培育新品种,提高产量、品质、抗病虫能力和抗逆性等;二是农业信息技术要有新突破,要促进农业信息资源的处理和获取、农业系统模拟与数字农业、农业生产管理与专家系统、农业遥感与信息实时处理等技术成果迅速向生产、生态和生活各环节渗透;三是要对高产值、高效益的工厂化种植、养殖技术进行研究和创新,发展高效集约型的农业技术,突破一些地区资源紧缺带来的局限性。
农业科技创新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与其他领域的科研创新活动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特征,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特征是我们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前提。
公共性特征。农业科技创新服务的对象和应用者是千家万户的农民,要以廉价的方式让农民广泛应用创新成果,因此科技创新不能只靠市场机制。此外,农业科技创新具有多种社会功能,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具有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体现着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这就决定了仅靠市场机制作用,农业科技创新必然面临投入不足问题。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地域性特征。农业科研的对象是有生命的植物和动物,科研成果的大面积推广和应用,要受地理气候、自然资源、环境条件的制约,因此运用农业生产措施、物质手段、操作程序等都带有显著的地域性特征。
长期性特征。对植物育种、动物繁育新品种的研究,既受动植物自身生命周期、自然环境的影响,又受农业生产诸要素相互作用的影响,通常要经过多代的遗传、筛选、培育,才能育出新品种,因此农业科研周期相对较长。以小麦为例,育出一个新品种需要7年—8年的时间。
风险性特征。农业是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相互交织的产业,农业科研的风险集中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农业科技发明创造难,主要是探索生物内部规律及它与外界因素的关系,发明创造周期较长、难度较大,充满风险;二是农业科技应用难,不仅受到推广组织、推广方式以及推广人员素质的制约,还受到自然地域、市场环节、农民素质等多因素的影响,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农业科研投入总量不足,科研人员花费的精力“创收大于创新”。农业科技作为公益性、基础性产业,其基础性地位没有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得到应有体现。一是投入强度偏低。有关分析表明,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为0.77%,远低于全国科研投资强度1.7%的水平。二是财政基本支出严重不足。以农业部三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为例,财政基本支出对三院人员工资待遇和运转费用保障率仅为30%左右。三是项目稳定性支持比例过低。据估计,国家级农业科研院所项目的稳定支持经费仅为20%—30%,科研拔尖人才疲于争项目、揽活干、应付各类检查等。据调查,近20年来,骨干科研人员直接从事研究的时间比以前要减少23%。
农业科研管理机制不完善,研究经费使用效率不高。国家部委、科研单位、项目实施组织之间分工不明确,造成课题重复,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由于农业科研周期较长,国家科研立项时间主要按照国民经济五年规划为实施周期,不能确保长周期农业科研项目的连续性,常常出现科研项目半途夭折。另外,目前的“节点式”经费管理也不适应农业科研的特点和要求,经费预算和拨付采取年度拨款制度,由于经费拨付不及时,农业科研项目很难按照国家财政经费预算制度执行,而按照规定项目经费当年用不完要上缴财政,所以年末 “突击花钱”的现象屡见不鲜。
农业科技 “小作坊”、 “夫妻店”的组织方式难以产生大成果。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主要实行以课题制为主的管理方式,由于课题组多为 “小团队”、 “小作坊”,不利于产生重大成果。具体表现在:利用公共资源形成的成果,往往掌握在个人手中,甚至有些科研成果被个人倒卖;科研力量分散,科研资源浪费严重,难以形成突破性、实用性、跨专业、综合性成果,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我国每年有7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仅占40%左右,主要原因是缺乏自主创新的突破性成果和关键技术。要逐步改善这一现状,必须从调整组织方式着手。
农业科研队伍流失严重,拔尖人才缺乏。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在于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然而,农业科研单位由于研究条件差、待遇低,人才流失较为严重。中国农科院和辽宁省农科院都反映,近年来,每年科研人员的流出率约为职工总数的3%—5%,以副研究员以上科研骨干和技术后备力量流失为主。随着农业科技发展,学术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高素质人才更显得缺乏,阻碍了农业科技创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了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的定位,这是符合实际的。我们应当以此为基本依据,重点在农业科研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寻求突破。
从农业科研机构的公益性质出发建立财政投入标准体系。一是人员经费要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分类投入,在职人员财政投入要保障其工资等基本待遇,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中央财政予以全额保障,逐步向社会保障过渡。二是全额保障农业科研机构正常运转费用。三是农业科研单位职工收入不低于同地域、同类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
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强度,优化投资结构。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的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产值比重大于2%时,该国农业科技才会出现原始创新,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才可能协调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在此建议,2015年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强度 (农业科研支出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应提高到1%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2%左右;2015年农业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提高到0.6%,2020年提高到0.8%;2015年农业科技稳定投入的经费比例提高到60%以上,竞争性投入下降为30%左右,并安排10%左右的经费开展应急性研究。
打破多部门、多头管理体制,实施科研立项和经费统筹管理。要建立符合农业科研特点的经费预算与使用制度。第一,建立农业科技管理的宏观协调与会商机制,建立由相关部委参与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业科技管理的统筹协调。第二,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质量管理,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将同一化评价转为差异化管理,重在落实责任,激励研发。第三,合理界定各级科研机构的职能与分工,明确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负责基础性和战略性研究,而地方农业科研机构根据区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
着力培养农业科研创新领军人物。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吸引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级农业专家。二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以完善工资分配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公益性科研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收入分配与激励制度。三是建立科学的评价与考核机制,扭转目前重论文数量轻生产应用;注重量化指标、新颖性、前沿性,忽视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倾向。四是通过培养联合攻关团队,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农业科技创新组织方式。
开展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试点。要选择一批基础扎实、条件较好的科研机构,开展综合创新试点,从投入、体制机制、评价体系、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开展创新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