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蓉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北京 100080)
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局部执政中的突出贡献
□李 蓉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北京 10008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前期,毛泽东主要致力于打破国民党对中央苏区的三次军事“围剿”,没有直接参与筹备工作,但是,1931年11月27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后,毛泽东为中央苏区的政权建设、法制建设、经济建设、教育文化建设以至民生建设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都作出了重大贡献。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苏区局部执政时期的创造性工作,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启示。
毛泽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局部执政
毛泽东与1931年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作为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设,为中国共产党的局部执政开展了创造性的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启示。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毛泽东代表中共苏区中央局向大会作报告,并致闭幕词。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选出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63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宪法原则要点,大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等法令。《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会的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1]P360
11月27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主席,项英、张国焘当选为副主席。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行政机关,毛泽东被选为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告正式组成,即日开始工作。毛泽东被称为毛主席,也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中央革命根据地正式成立后,以工农兵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实行的是工农兵为主体组成的全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即工农兵代表大会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体。工农兵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凡是苏维埃政权领城内的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民族、宗教信仰,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凡年满16岁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他们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讨论和决定国家的、地方的一切大事。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是各级最高政权机关。工农兵代表既参加议事,又直接参加政府工作,他们按民主集中原则工作。他们来自人民群众,代表人民利益,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国家和地方的大事,然后严格分工,分别执行,定期向上级、向人民汇报,接受人民的监督检查。这种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工作方法,是和工农民主政权的政体和国体相适应的。
1931年12月1日,毛泽东同项英等发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通电》,宣告中华领土内已经有绝对不同的国家:“一个是所谓中华民国,它是军阀官僚地主资产阶级的政权,以压迫工农兵劳苦群众的国家”;“一个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它是广大被剥削被压迫的工农兵士劳苦群众的国家”。[1]P36112月11日,毛泽东等发表《为国民党反动派政府出卖中华民族利益告全国劳动群众书》,揭露日本及国际帝国主义进一步侵略中国和国民党反动政府进一步出卖民族利益,号召全国劳苦群众,团结起来,组织起来,武装起来,在苏维埃的旗帜下,以工农苏维埃革命来消灭国民党反动统治,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的半殖民统治制度,获得中华民族及中国劳苦群众的自由和解放。12月19日,毛泽东又发表《苏维埃政府布告》,号召“各地工农群众,赶快参加革命”。“建立工农政府,快把地主田分。工人组织工会,快同厂主斗争。大家一致努力,完成中国革命”。[1]P362
毛泽东努力建设工农民主专政的民众政权,并对政权的性质和作用作了深刻的分析。他认为: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是民众自己的政权。它在政治上有两方面的作用或职能。第一,它“是打击反革命的武器。”第二,工农民主政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工具。[2]
人民民主制度要保障人民民主的权利,就必须对敌人专政,即用国家机器的暴力去对付内外一切反革命。毛泽东指出,“因为必须战胜了这些反革命,阶级才能成为统治的阶级,政权才能成为统治的政权。”人民要当家作主,就必须把以前的剥削阶级打翻在地,并时刻警惕他们的破坏活动。因为他们是过去的统治者,他们对于广大民众和工农民主政权怀有深刻的仇恨。所以,工农民主政权在给予广大人民以最宽泛民主权利的同时,必须对敌人“设置各种法律管理他们,半点政治自由都不给”,这就是专政。[2]
毛泽东非常重视工农民主专政担负的专政职能。他认为,工农民主政府必须从各方面对过去的反动统治者、剥削压迫工农民众的地主资产阶级“施行严厉的制裁与镇压”。首先是拒绝他们于政权之外,即剥夺他们参加政权的权利,完全取消他们的选举权、参军权等。其次,剥夺他们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第三是“利用革命武力与革命法庭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决不姑息养奸。与此同时,工农民主政府对犯人“禁止一切不人道的待遇”,明令宣布废止肉刑,并对罪犯实行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使其成为新人。1931年12月16日,毛泽东在同项英等公布《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的训令中,指出:“在过去的肃反工作中不是没有错误。临时中央政府严重地告诉各地各级苏维埃政府,各地的肃反工作,有许多地方是做得不对的。例如听到某个或几个反革命分子的口供,没有充分的证据,未经过侦查的工作,就进行捉人,审问的时候,偏用肉刑,苦打成招的事,时常发现。”训令规定,必须坚决地废除肉刑,而采用搜集确实证据的各种有效方法。总的来说,工农民主政权在对人民实行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专政,组织了革命战争,组织了苏维埃法庭,向着阶级敌人开展各方面的激烈的进攻,”[4]P311-312维护了工农民主政权的巩固和人民的民主。毛泽东当时对工农民主专政对内对外作用、意义的论述,实际上是他以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最初形态。
与此同时,工农民主政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工具。1934年1月,毛泽东提出:工农民主专政对工农实行“最宽泛的民主主义”。[4]P312它使一切以往受到剥削受压迫的民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男女平等,没有财产、宗教、民族的限制;它保证人民享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与罢工的自由,以及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工具”。在工农民主政府的领导下,“农民有了土地,工人有了劳动法保护,我们自己的政权给了我们以自由,我们在自己政权下进行各种必需建设。我们自己的生活完全由自己管理着。”[2]换句话说,工农民主政权的作用,就是表现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对敌人专政,对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政权必定要发挥的两方面作用。
毛泽东非常重视革命政权的建设。1932年4月下旬,毛泽东在指导成立新的漳州中心县委的同时,指导闽南地方党组织通过召开工农和各界代表会议,在漳州城成立临时政权机关闽南工农革命委员会。与此相适应,毛泽东把扩大红军,加强革命武装力量,作为苏维埃政权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任务。1932年9月20日,毛泽东同项英等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扩大红军问题的训令。训令指出:“猛烈地扩大红军,在目前是我们彻底消灭敌人的武装,完成一切任务,争取苏维埃在中国胜利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5]P385扩大红军应列在苏维埃政府工作日程的第一位。当时的民主政治建设是同军事斗争紧密相连的,没有红军的支持,就没有红色政权的存在。只有建立起保证工农民主政权和红军队伍,才能充分发挥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重大作用。
毛泽东重视苏维埃政府的健全和完善。中国是一个农业国。1933年4月4日,毛泽东出席在瑞金召开的中国农业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临时中央政府作报告,要求工会帮助政府做五件大事:猛烈扩大红军,要富农捐款,检查土地,加紧春耕夏耕,改造各级不健全的苏维埃政府。改造不健全的苏维埃政府,也是为着工农群众更好地参加政治生活,实现在政治上的翻身。
毛泽东还重视发挥群众组织帮助政府的作用。1933年春,曾任《红色中华》总编辑兼瑞金县云集区区委委员、时任中央土地部秘书的王观澜,在瑞金叶坪乡调查时了解到:农民粮食不够吃,分田不公平;过去收租、放债、摆架子不干活的人,又钻进农会,摇身一变成了“贫苦工农”。真正的贫苦农民分得的田又少又差,给逃亡的地主却还留着田,因而农民生产积极性低落。他向毛泽东汇报后,受到毛泽东的高度重视。他支持王观澜进行仔细的调查研究,想办法解决田地分配不均、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低落的问题。王观澜按照毛泽东的指示,把叶坪查田的试点工作推向深入。基本步骤是:贫农团组织起来后,成立查田委员会,经过发动群众查阶级、评议阶级,将群众提供的各种材料综合分析,确定地主、富农的成分,报上级审批,最后按政策规定处理他们的财产。经过查田运动,叶坪乡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农民们兴修水利、大搞生产,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王观澜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总结了叶坪乡查田运动的经验,起草了怎样划分农村阶级的意见。1933年10月10日,由苏维埃中央政府通过并公布执行,成为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重要政策依据。同日颁布的还有王观澜在毛泽东的直接指导下,和谢觉哉共同起草的《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6]P148-1507 月15 日,毛泽东同项英等发布《贫农团组织与工作大纲》,指出:贫农团不是纯粹一个阶级的组织,而是广大的贫农群众的组织。它的作用是帮助政府,而不是代替政府的工作。贫农团只有在共产党与苏维埃领导之下,才不致受一切落后的农民意识如绝对平均观念和地方观念等所支配。贫农团应当实行很宽泛的革命民主制度。
搞好政权的民主选举,保证选举出来的代表都由最有觉悟最先进最积极的分子组成,才能使政府更有力地领导革命战争,领导各方面的工作,领导经济工作。1933年8月9日,毛泽东同项英等发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选举运动的训令,指出:这次选举是从乡苏、市苏一直到中央执行委员会完全实行改选,这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参加政权、巩固政权的伟大运动。要使这次选举密切地与当前中心政治任务联系起来,要从选举中来健全各级苏维埃的组织与工作。苏维埃政府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政府,这是目前阶段上革命政权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表现在选举上,一方面剥夺一切剥削分子的选举权,另一方面吸引尽可能多数的工人农民积极地参加选举。进行选举时,要使选民尽量发表意见,使革命的民主精神充分表现出来,绝对禁止用强迫命令的方式通过代表名单。除政治表现为选举的最主要标准外,工作能力亦应相当注意。只看成分,不看能力,把能力过于弱的分子选入政府,是不妥当的。
“一定、一定,魏书记的指示我切实执行,部里布置的任务也要完成。陵矿从破产到现在,在您的领导下变化是巨大的,特别是民生方面,繁荣兴旺,魏书记,喂,喂喂…..”那边电话挂了。
毛泽东对革命政权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对政权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干部选举也高度关注。1933年8月9日,毛泽东在瑞金召开的中央苏区南部十八县选举运动大会上作《今年的选举》的报告,指出:“世界上一切革命斗争都是为着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而反革命的拚死同革命势力斗争,也完全是为着维持他们的政权。苏区的工农群众已夺取了政权,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护这个政权,发展这个政权,使之能尽打击内外反革命势力、增进工农生活福利的重大作用。要使之能尽这种作用,就要用选举的方法,把大批最觉悟最先进最积极的分子选进苏维埃去,而把旧人员中那些不中用的分子淘出来,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2]毛泽东还对选举运动中的宣传、组织、选举单位、工作报告、候选名单、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等事项,作了具体的说明。
毛泽东还注意到,实行苏维埃的民主制度,离不开广大民众的监督和批评。他在1934年1月下旬,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向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所作的长篇报告,总结了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以来苏维埃运动的经验,阐述了苏维埃各方面的方针政策,提出了当前的具体战斗任务。其中特别强调,“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4]P309这也是苏维埃民主制度的应有之义。
毛泽东重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法制建设。除成立时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等法令外,毛泽东上任后,又先后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苏维埃暂行选举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关于建立报告制度问题的通令》等法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会的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5]P360
1931年11月28日,毛泽东和项英等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规定:“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田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统一累进税征收的原则,“除去将纳税的重担放在剥削阶级身上外,依阶级的原则来解决,对于被剥削的阶级与最苦的下层群众免除纳税的义务”。[5]P360-361
在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男女不平等是十分突出的社会现象。为了把妇女群众从野蛮的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为了实行真正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1931年11月28日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原则,废除了一切封建、包办、买卖的婚姻制度等。《条例》指出:“目前在苏区男女婚姻,已取得自由的基础,应确定婚姻以自由为原则,而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与买卖的婚姻制度”。“这种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打碎了数千年束缚人类尤其是束缚女子的封建锁链,建立了适合人性的新规律,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胜利之一。”[4]P331-332这项制度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妇女解放观和始终如一的男女平等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也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彻底的实行妇女解放为目的,承认婚姻自由,实行各种保护妇女的办法,使妇女能够从事实上逐渐得到脱离家务束缚的物质基础,而参加全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活。
1931年12月15日,毛泽东和项英等发布《关于建立报告制度问题的通令》,指出,为建立坚强而有工作能力的苏维埃政权,各级苏维埃政府在工作方法上首先要建立下级向上级经常报告工作的制度,上级对下级实行工作检查的制度。
1933年8月9日,毛泽东同项英等署名颁布了《苏维埃暂行选举法》。对保证苏维埃的民主选举,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证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都是由最有觉悟最先进最积极的分子组成,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毛泽东还注意检查有关法律的执行情况和客观效果。他率中央政府检查团到兴国县长冈乡进行调查,发现:“将乡的全境划分为若干村,依靠于民众自己的乡苏代表及村的委员会与民众团体在村的坚强的领导,使全村民众像网一样组织于苏维埃之下,去执行苏维埃的一切工作任务,这是苏维埃制度优胜于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显的一个地方。”[7]P325
尽管革命根据地处于经常性的战争时期,毛泽东对工农民主政权组织领导经济建设工作的职能仍然相当重视。要发挥职能,就要有一定的组织保障。因此,设立和完善有关组织领导经济工作的部门和机构,也是毛泽东在经济建设中非常重视的一件事。
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中央政府先后设立粮食调剂局、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及各级国民经济部,还规定了国民经济部的职能和任务,整顿财政部,等等。粮食调剂局设立后,努力进行调剂粮食余缺工作。除办米之外,还要办盐,以抵制富农奸商的积藏操纵,以防备国民党的严厉封锁,以调节各地的民食,以接济前方的军粮。设立国民经济部也是意义重大。1933年3月23日,毛泽东等指出:在激烈开展着的国内战争环境内,国民经济的发展是改善群众生活、增强战争实力的极重要条件。过去苏区对于国民济问题异常忽视,应该迅速转变。“为着从经济建设去巩固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去巩固工农民主专政,去加强无产阶级的领导。为着这一切,就需要进行经济方面的建设工作。这是每个革命工作人员必须认识清楚的。”[8]P119只有如此,才能满足革命战争的需要,改善人民的生活。4月28日,毛泽东等又强调:“拿经济建设上的胜利,去改善工农群众的生活,激发群众更高的革命热忱,同时保障红军的需要以配合整个的战争动员,这对胜利的战争是有决定意义的。”[5]P400
当时中央革命根据地乃至其他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在国民党的封锁下,不能不带有经济斗争和深厚的战时经济的特点。无论是建立县、区国民经济部,还是整顿财政部,都是为着加强对经济建设的领导。1933年7月10日,毛泽东等发布训令,要求限1个月内建立国民济部,“不得片刻延缓”。而且必须是在政治上工作上最强的干部。“必须这样,才能担负立刻到来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责任”。[5]P406经济建设的开展,发展了国民经济,打破了敌人封锁,节制了商人剥削,也增加了苏维埃政府的财政收入,改善了人民的生活。但毕竟条件有限。因此,毛泽东等又号召成立粮食、消费等合作社,以调剂市价,使苏区内粮食价格在常年内不致过高或过低,同时可以保障农民不受粮食缺乏的困扰,免去奸商、富农的残酷剥削。
1933年7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决定8月份在中央苏区召开两个经济建设大会。中央苏区南部17县与北部11县部分工作人员在瑞金、博生两处开经济建设大会。一次是1933年8月12日在瑞金召开的中央苏区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毛泽东出席会议并作题为《粉碎五次“围剿”与苏维埃经济建设任务》的报告。毛泽东从根据地的实际出发,着重说明经济建设对支持革命战争、发展红色区域的重大作用,指出经济建设的目的是为着粉碎敌人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以保障红军的物质供给,争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并且也是为着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激发其参加革命战争的积极性,以巩固工农联盟和工农民主专政。毛泽东还批评了将经济建设与革命战争对立起来的两种错误观点:“那种认为在革命战争环境中没有进行经济建设的可能,要等战争最后胜利了,有了和平的安静的环境,才能进行经济建设”的观点是不对的。“那种认为经济建设已是当前一切任务的中心,而忽视革命战争,离开革命战争去进行经济建设,同样是错误的观点。只有在国内战争完结之后,才说得上也才应该说以经济建设为一切任务的中心”。[8]P1238月20日至23日,中央苏区北部11县在博生县召开经济建设大会,对于经济建设问题,进行了4天的详细讨论,特别指出各县应该坚决反对并打击经济建设工作中的强迫命令摊派的官僚主义方式,应该广泛地发动群众,以经济建设的力量来帮助革命战争,粉碎敌人的第五次“围剿”。
1933年冬,毛泽东同项英等署名发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为号召群众努力冬耕、准备春耕给各级苏维埃人员的信,指出:“经济建设计划之完成成为争取战争胜利最主要条件之一,而今冬与明春农业生产之有计划的与具体之进行则又占着经济建设之极重要位置”;强调“为了战争与群众迫切需要,我们必须具体的来准备明年春耕,这里最基本的工作就是今年的冬耕运动”。[5]P417-418此后,中央政府又就组织春耕、夏耕生产发出指示,提出要求,为发展生产,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发展国民经济、便利群众交易,中央革命根据地还实行了正确的货币政策。1933年8月28日,毛泽东在《红色中华》上以“东”署名发表《开展拥护国币的群众运动》一文,说明政府对于国币流通数量及其信用,是有一定计划与充分保证的。他呼吁各地政府,向群众作广大的宣传解释,鼓励群众普遍使用国币,严办故意破坏纸票的分子。同时召集商人小贩开会,说明苏维埃纸票是有全部国家收入做抵押的。要求各机关各部队必须一律使用纸票、银毫。
在财政政策方面,毛泽东领导的苏维埃政府也作了极大努力。1934年1月,毛泽东指出:“从发展国民经济来增加苏维埃财政的收入。”财政的使用,应该根据节约的方针。“应该使一切苏维埃人员明白,贪污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我们经济政策的原则,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巩固工农在经济方面的联合,保证无产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争取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导,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8]P325毛泽东还指出,现在苏区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这三方面组成的。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是加以提倡和奖励的。尽可能地发展国营经济和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经济,应该与奖励私人经济发展同时并进。
对中央苏区时期的财政经济工作,毛泽东在延安时期还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过去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他指出:我党过去的财政经济工作是有成绩的,特别是中央苏区,没有财政经济工作所造成的物质基础,要战胜敌人是不可能的。[1]P161财政经济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政府去组织和领导。
同时,用文化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政治和文化的水平,对于根据地的发展和巩固,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同样有极大的作用。毛泽东十分重视工农民主政权下的教育事业。1931年3月14日,毛泽东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发布关于在红色区域普遍地举办《时事简报》的通令,指出:办简报“是苏维埃区域中提高群众斗争情绪、打破群众保守观念的重要武器,在新争取的区域对于推动群众斗争更有伟大的作用”。[7]P260因此,要红军和当地政府普遍地举办起简报来。1933年3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召开常会,责成教育部即日颁发各级教育部的组织纲要,健全教育行政系统。8月1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召开常会。为着造就大批新的苏维埃工作干部,决定开办苏维埃大学,成立以毛泽东为校长的大学委员会。8月21日,毛泽东主持召开苏维埃大学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招收1500余名学生。暂分普通班与特别工作班(土地、国民经济、财政、工农检察、教育、内务、劳动、司法等八班),在临时中央政府附近建筑新校舍,并定于九月初举行开学典礼。9月,苏维埃大学在瑞金沙洲坝开学后,毛泽东常到学校给学员讲课。《乡苏维埃怎样进行工作》一文,便是毛泽东向学员授课的讲稿。
毛泽东在担任中华苏维埃政府主席期间的一个突出特点,便是关心群众生活,倡导民主作风。1934年1月27日,毛泽东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及人民委员会向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作结论。其中强调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对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革命战争和赢得革命战争胜利的重要性。毛泽东指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
毛泽东还指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一切工作,如果仅仅提出任务而不注意实行时候的工作方法,什么任务也是不能实现的。针对国民党在第五次“围剿”中实行的堡垒政策,毛泽东指出:他们大筑其乌龟壳,以为这是他们的铜墙铁壁。这果然是铜墙铁壁吗?一点也不是。“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都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反革命打不破我们,我们却要打破反革命。”
在《长冈乡调查》中,毛泽东总结了长冈乡的经验:第一,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经验。第二,关于切实关心群众生活,把群众生活和革命战争紧密联系起来的经验。第三,关于把革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任务同时解决的经验。这些经验,在今天重温起来还十分亲切。
毛泽东之所以有这样的工作作风,最根本的是他深刻地认识到:工农民主政权直接依靠于民众。[4]P306因而必须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同人民保持着密切联系。在这个政权中,人民是真正的主人,政权不过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离开了人民,这个政权就改变了性质。毛泽东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其原因也同样如此。
关心群众生活,倡导民主作风。这是回顾毛泽东与苏维埃政府关系时给我们留下的一个深刻的历史启示。同时也是我们在继承发扬苏区精神时需要特别重视和强调的。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中[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2]毛泽东:今年的选举[N].红色中华,1933年9月6日(第108期).
[3]中国国民党政治讲习班旬刊,1926年3月31日(第2期).
[4]江西省档案馆,江西省委党校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Z].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6]徐明清.明清岁月[M].自版,2001.
[7]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8]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The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Made by Mao Zedong in the Partial Rule of Chinese Soviet Republic
LI Rong
(First Research Division of Party History Research Center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Beijing 100080,China)
In the early days of Chinese Soviet Republic,Mao Zedong was mainly devoted into breaking through the three military encirclements launched by Kuomintang against the Central Soviet Area,and he did not participated in the preparatory work for founding the Soviet Republic directly.However,Mao Zedong was elected chairman on November 27,1931 in the First Session of the Central Executive Committee of Chinese Soviet Republic.After assuming Chairman of the Provisional Central Government of Chinese Soviet Republic,Mao Zedong made great contributions to the regime construction,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economic construction,educational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people’s livelihood construction and official ethics construction.His creative work in the period of the Party’s partial rule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left us valuable historical enlightenment.
Mao Zedong;Chinese Soviet Republic;partial rule
D23
A
1674-0599(2012)04-0039-08
2012-06-18
李蓉(1954—),女,四川成都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
(责任编辑:贺文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