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孙晓庆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经济的高速发展形成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阶段向大众化阶段迈进,但其进程却受到经费投入这一“瓶颈”的制约。为解决这一难题,向社会募款成为许多高校争取经费的重要手段之一。如何做好社会捐赠经费管理,亦成为高校的一个课题。
高校社会捐赠,是指高校获得社会各方包括法人实体、自然人等给予的捐赠,属于公益捐赠,对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近十几年来,我国许多高校开始重视社会捐赠,相继成立了接受、管理和监督社会捐赠的机构,吸引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高校社会捐赠的主要来源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建造、修缮、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扶持重点课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资助贫困学生,支持、投入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其它项目。
我国大学社会捐赠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捐赠环境逐步改善。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为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捐赠提供了充分的社会条件。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二是捐赠种类多,规模逐步扩大。我国高校捐赠的种类有现金、支票、图书、资料、房产及其他有价证券和物品等,且捐赠的数额逐步扩大。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大学社会捐赠还存在一些问题:规模偏小,捐赠方式不规范;政策法规不配套;大部分高校对募捐还不够重视;社会监督工作不到位。如何对社会捐赠进行有效管理和运作,笔者就此作初步探讨。
——设立统一的教育基金会,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管好、用好、经营好高校捐赠基金须有一个规范的管理模式,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要求职权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基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大会,其执行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下设主要办事机构,分别负责基金的募集设立、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具体业务工作。为了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在基金会之外应设立一个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可以由校外教育界资深人士、学校监察部门、财务部门、捐赠代表等组成,以此保证捐赠基金的顺利运作。
——选择合理的基金投资方式。目前高校捐赠基金的投资管理基本有三种方式:直接管理型。即在理事会下设投资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从事投资活动。其优点是直接进行投资决策,把握投资动态,节省投资管理费用;缺点是风险独自承担,自设投资机构及管理人员的长期固定成本较大。委托管理型。由理事会委托金融机构从事投资活动,其优点是无需直接介入投资活动,节省与投资有关的长期固定成本,按合同取得稳定收益;缺点是需支付管理费用,存在受托人经营不善的风险。公司管理型。即由大学或高校捐赠基金会设立高校捐赠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投资活动。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可以是一所大学或产学研合作公司,可以在接受校内基金委托的同时,接受若干家基金会的委托。它的优点是专家理财,收益稳定,风险分散,应该作为高校捐赠基金投资管理的理想模式。
——完善监督机制。要建立自律监督机制,制定《教育基金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募捐工作程序》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监事会要对捐赠基金的运作、日常工作机构及分支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捐赠资产的依法运作及财务管理的规范进行,监事会每年要作出书面监督检查报告,并对外公布。要建立一套他律机制,主动争取行政监督。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威和控制能力,是对教育发展基金会实行外部监督的重要渠道,基金会通过年鉴、提供年度报告、经常沟通汇报等形式自觉接受民政和教育部门的监督管理。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自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捐赠工作,认真配合审计、评估监督,并对外发布评估报告,提高基金会的素质,增强自身的社会公信度。要自觉接受捐款人的监督,遵照捐赠者的意思,设立多种专项基金,每个基金都要制订管理办法,成立由捐赠者参与的管理小组,明确捐赠项目等。要欢迎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