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回归的导向和路径

2012-01-28 07:22魏李鹏
浙江经济 2012年8期
关键词:浙商商会总部

□ 文/魏李鹏

(作者为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级经济师)

浙江省从2006年开始实施“省外浙商回归工程”,鼓励在外做大做强的浙商回归投资。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省外浙商共回浙江投资创办企业2630多家、投资总额达990多亿元,在浙江引进的内资中占较高比例。目前浙商在省外和海外约有750万人,仅2010年“省外浙江”加上“海外浙江”就已经创造出一个相当于浙江的GDP。在全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好省外浙商的作用,意义十分重大。应立足现有基础,进一步明确浙商回归的导向和路径,加速发展浙商回归经济。

明确四大导向,引导浙商加快回归

发展浙商回归经济,前提在于明确回归导向,确立重点领域,引导省外浙商投向省内实体经济发展,推动资本、信息、技术、人才的加速回流。

推进国家战略实施,实现加法中做乘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作为浙江省的三大国家战略,今后五年乃至长远时期将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空间、新领域。应突出确立“加法中做乘法”的理念,合理引导浙商回归,深度参与浙江国家战略实施。既要做好加法,利用新空间、新平台、新资源,创造新的经济增量;也要做好乘法,利用在外浙商的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优质要素,以更高的要求和门槛,突出浙商回归项目的关联性和延伸性,放大乘数效应,带动现有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产业的联动发展。

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实现乘法中做除法。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核电关联产业作为浙江省重点扶持培育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时期将成长为全省新的支柱产业。应突出把握“乘法中做除法”的理念,加快引导在外浙商回归投资新兴产业领域。既要做好乘法,立足新兴产业的技术高、投资大、链条长等特点,充分发挥乘数倍增效应,带动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构建集产业群、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协作企业、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等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也要做好除法,注重集约增长和生态发展,在保证一定投入强度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单位产出最大化、单位能耗最小化和能源总量最优化,创造比现有产业更高的投入产出效应。

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实现除法中做减法。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快发展山区经济,构建“山上浙江”与“海上浙江”联动发展格局,将是浙江今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应着重确立“除法中做减法”的理念,引导浙商回归投资进入山区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既要做好除法,充分发挥山区特色,坚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把握最小用地、最优产出的方针,保护开发生态资源,走集聚型、集约型、生态型发展道路;也要做好减法,注重山上浙江与海上浙江联动、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互补,结合新型城市化推进、中心镇村建设,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村庄整治腾出建设用地等要素资源向城镇集聚。

推进“腾笼换鸟”举措,实现减法中做加法。推进“腾笼换鸟”,加强存量用地调整,是浙江淘汰落后产能、腾出发展空间的重点举措。应突出坚持“减法中做加法”的理念,科学引导浙商回归投资服务全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大局。既要做好减法,在经济发展现占有资源的空间内,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用地整合和集聚,腾出新空间;也要做好加法,在引导现有企业加强“零土地技改”、提高投入产出效应的同时,吸引包括浙商回归投资在内的新资本投向节能环保、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产能。

践行五大路径,推动浙商高效回归

发展浙商回归经济,关键在于探索创新回归路径,着力突破体制机制制约,全面构建促进浙商回归投资的发展平台。

路径一:政府铺路,构建通道。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用地保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浙商回归创业的发展环境。尤其是要结合国家战略推进、山海协作、新兴产业培育、“腾笼换鸟”等举措,主动做好服务,构建回归通道,通过“浙商大会”、“天下浙商家乡行”等活动的开展,牵线铺路,帮助在外浙商回归投资省内重大项目建设。

此路径的成功推进,要着重把握三个关键点:一是充分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发挥好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内外各浙商回归和引进工作联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营造高质量的服务体系,推进环境与创业的对接;二是充分注重重大项目的提前谋划和主动推介,建立面向广大浙商的项目信息平台,推进项目与资本的对接;三是充分重视以政府为主导举办常设性论坛、专项招商活动等,构建长期战略合作通道,推进政府与浙商的对接。

路径二:商会搭桥,抱团回归。目前,国内各省共有29个浙江商会,各省下辖大中城市还有大量浙江城市型商会,如深圳杭州商会。商会作为在外浙商的公共交流组织,在整合各行各业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对于一些影响重大、涉及广泛、业态综合的重大项目,通过商会号召,更易于推动企业抱团、优势集成,积少成多、化小为大,放大浙商回归投资效应。总投资达50亿元的富阳市富春永安休闲综合体项目,正是在深圳杭州商会的发起组织下,由商会主要成员企业共同组成投资集团,整合资本、管理、人才、技术等要素,经过反复考察论证,项目于2011年5月正式启动。

此路径的成功推进,要着重把握三个关键点:一是加强与在外浙江商会的长期联系,针对性的建立海外商会库、省级商会库、城市型商会库,充分了解各商会动态、代表性成员企业信息;二是打好“亲情、乡情、友情”牌,充分发挥浙江商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企业抱团,服务家乡建设;三是完善产权交易体系,为抱团企业提供有形和无形产权的信息、评估、交易、认证、注册等专业化服务。

路径三:总部回迁,以点扩面。在外浙商经过多年拼搏,逐渐发展壮大,很多企业已经进入进一步扩展规模、延伸产业链的发展阶段,面临设立企业总部和加快培育研发、管理、销售、投资等总部功能的发展要求。引导省外、海外浙商总部回归,打造浙江总部型的跨国跨省企业集团,是当前浙商回归工程的推进重点。省内各地从在外浙商的实际需求出发,加快完善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大力引进优品质、强带动的总部项目,并引导企业以总部为核心,整合资源,构建网络,实现研发、制造、管理、投资、销售等功能的全球化、跨行政区的合理布局。

此路径的成功推进,要着重把握三个关键点:一是完善总部经济发展的配套环境,大力发展金融、信息、设计、咨询、交易等专业化服务,推动总部经济与服务经济联动发展;二是提高总部企业入驻的门槛和标准,探索创新相应的税收考核、跨区结算等机制,避免成为单纯的楼宇经济;三是明确省内各地发展总部经济的分类导向,杭州、宁波、义乌、温州等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市,应重点引进管理总部、投资总部、销售总部、研发总部。中小县市应结合当地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在加快培育本地骨干企业总部的同时,兼顾引进相关产业的各类企业总部。

路径四:产业延伸,服务升级。浙江正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无论是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还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都需要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支持。浙商回归,带回来的新理念、新技术、新人才、新项目,将对省内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起到有效助推作用。浙江经济强县诸暨市就将发展诸暨人回归经济与本地传统产业升级相结合,注重从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和产业链延伸中挖掘新发展空间、创造新投资机会,加强与在外诸暨企业的技术、设备、产品等对接。

此路径的成功推进,要着重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高度重视产业间融合、行业间互动,在现有工业、服务业、农业导向目录的基础上,结合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明确工业设计、信息软件、现代物流等中间产业的导向目录;二是大力营造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回归浙商开展与产业升级相关的项目投资。

路径五:企企联盟,内外合作。在外浙商与省内浙商开展资源、技术、信息、人才的全面合作,推动浙商回归投资,有利于实现强强联合、内外整合、“浙浙”合作。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解作用,辅以政策引导,构建内、外浙商的合作通道。

此路径的成功推进,要着重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注重“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鼓励发展回归经济与省外经济融合的大浙江经济,引导企业跨区进行资源整合;二是发挥省内、省外知名浙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借助企业家联谊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平台,促进信息、项目、人才等双向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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