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建忠
地方政府是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方,可以通过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引导和评价,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环境
企业社会责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为实现自身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遵循法律、道德和商业伦理,自愿在运营全过程中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行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的美国,是批判企业单纯追逐最大利润倾向和后工业化社会思潮影响延伸的产物。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进步和企业实力的增强,企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环境、劳工、商业道德、健康和安全以及产品质量的问题层出不穷,诸多因素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要求或期望企业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也成了一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受关注的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中国,并走过了从理念引进、知识介绍、积极探讨到结合中国实际进行实践探索的过程。2008年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08年11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国首份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标准。2009年,商务部颁布了《外资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性意见》。深圳证交所和上海证交所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出台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公司治理、社会和环境绩效。2006年,中国纺织品工业协会发布了《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并于2008年更新。2009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2010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与其他八家工业协会一起,共同发布了《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近年,全国各地方政府也越来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山东、浦东新区、江苏、深圳等地方政府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采取了相关行动,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标准、指导意见和有关办法,以加强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指引和评估,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部分地区已经把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上升到地区发展战略的高度,并把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作为对新一轮国际竞争规则挑战、改善地区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从2008年初以来,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制定出台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2008年2月28日,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个从省级层面推动全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开展,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成立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2008年7月,成立了由20个省级相关单位为组成成员的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协调、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指导守则(试行)》,开展了118家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试点,举办了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培训和论坛。此外,杭州、宁波、温州和义乌等地也十分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纷纷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为形成省市联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模式打下了良好工作基础和环境氛围。
虽然浙江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依然面临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未能及时出台;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覆盖面和力度不够;中小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动力缺失;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能力不强,劳动保护不佳、污染排放失控等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还普遍存在;基于高外贸依存度特征的浙江中小出口企业迫于国际采购商的压力,尚处于被动地、有选择地履行部分社会责任的阶段;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尚未建立有效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严重缺乏;与上海、山东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先进省市差距明显等等。
从国际环境看,我国已经成为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中心,但是当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普遍不足。中国社科院于2009年10月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指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低下,发展指数平均仅为31.7分,整体处于‘起步’阶段”。“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的现象并不少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劳动保障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状况不容忽视。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动力普遍不足的现状,有关专家纷纷对其根源进行了剖析,主要有:企业思想认识的不到位;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社会诚信系统的不健全;国家相关立法的不完备等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原因外,政府监管不到位、引导推进力度不足与企业践履社会责任的动力缺失密不可分。也就是说,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水平低下除了企业自身的原因外,政府部门未能充分发挥其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引导、推动和监管职能,未能创造健全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体系和制度环境。
毫无疑问,地方政府是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方,可以通过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引导和评价,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环境。同时,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也成为地方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成为地方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主动引导和推进力度,上海、深圳、无锡、威海、烟台、常州等地方政府纷纷建立相关机构,并设立专项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ISO26000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意义上推动全球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并促使企业竞争进入包含质量、环境和社会责任在内的全新竞争阶段,即全面责任竞争时代。有鉴于此,现对进一步推进浙江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出如下六点建议,也即建立“六大机制”:
——建立强有力的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协调机制。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和载体强化对所有利益相关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建立强有力的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推广机构,筹备成立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战略,运用有效行政资源,推动公众和企业提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普遍实施。
——建立契合浙江特点的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出台涵盖财政、信贷、补贴、奖励、政府采购、放松管制等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政策,驱动企业增强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并对表现优秀的企业颁奖,鼓励企业持续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绩效。
——建立完善规范有效的浙江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认证机制。研究制定可量化、易操作、符合浙江情况和BSCI(商业社会行为准则)的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和企业社会责任指南,开展具有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基于ISO26000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引导和推动浙江企业开展基于ISO26000或与企业出口国际市场相关的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通用认证(如国际采购商联盟的相关标准),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培训咨询机制。积极引进和培育发展浙江企业社会责任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专业人才。根据浙江中小出口企业众多和纺织、鞋业、皮革、化工等不同行业要求,政府专项扶持适应于浙江企业特色、契合于国际通行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培训咨询项目,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探索和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途径、方法和工具,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能力和绩效。
——建立有效的浙江企业社会责任监管机制。规制企业认真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依法纳税、安全生产、提供合格产品、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劳动保护等法定义务。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推动企业积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年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白皮书。
——建立联动的浙江企业社会责任合作推进机制。强化国内外政府间合作与交流,加强与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合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