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与程序并重
——查办原江苏省国土厅万全服务中心主任奚修广一案的经验做法
【本期主讲】
王福坤牛康进
王福坤,二级检察官,2007年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现担任该反贪局侦查二科副科长。曾获得南京市检察机关“勤政廉政先进个人”、“秦淮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由其主办的奚修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被评为2011年度南京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牛康进,2009年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现为该局侦查二科科员。参加工作后,不仅在办案中勇挑重担,而且善于总结提高,由其撰写的《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认》曾刊登于《人民检察》。
核心提示:和许许多多被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一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原江苏万源大厦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奚修广贪污受贿罪案中,为将该案办成铁案,深挖线索,精心部署;为获取第一手资料,巧用化妆侦查等技巧。除却这些常规的办案技巧,更为突出的是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能够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承规范执法,实体与程序并重之理念。我国司法实践中常偏重于实体正义,今后则要寻求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平衡,同时应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奚修广,男,1960年10月8日生,籍贯山东省鱼台县,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任万源服务中心主任。2004年,经省国土厅同意,厅下属事业单位万源服务中心成立了万源复垦公司。万源复垦公司没有承接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资质,在2005年至2009年间,该公司凭借其国土厅的背景,在万源服务中心主任奚修广、万源复垦公司董事长何某某等人的运作下,先后借用江苏省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黄河东平湖工程局等单位的资质,采取围、串标等手段,从响水县国土局、阜宁县国土局等机关部门承揽土地整理项目,再低价转包以赚取差价。陈某某、郝某某等个体老板为从万源复垦公司转包工程,多次送钱物给奚修广;何某某为了在公司运作及人事安排等方面得到奚修广的关照,也多次送钱物给奚修广。奚修广另外还利用全面负责、管理服务中心及其下属单位万源复垦公司的职务之便,对万源复垦公司的资金存在贪污和挪用行为。本案经我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由我院公诉科提起公诉,经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1年7月6日依法认定奚修广受贿34.8万元、贪污80816.98元,挪用公款70.9万元,并据此做出有罪判决12年。奚修广当庭认罪伏法,没有上诉。
本案因江苏省审计厅的一份审计报告而起。江苏省审计厅在对江苏省国土厅审计过程中,发现省国土厅的事业单位万源服务中心的下属单位万源复垦公司在承包土地复垦项目中存在工程层层转包,大量工程款用途不明、下落不明,烂尾工程比比皆是,但具体涉嫌犯罪的事实几乎没有,经过审计部门的审计,只有一笔7万余元的餐费发票重复报销,万源复垦公司董事长何某某涉嫌个人贪污问题。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受市院反贪局交办的任务后,倍感责任重大、压力重重。这么大的国家土地复垦项目工程,存在这么多问题,仅凭一笔7万余元的餐费发票重复报销的涉案事实,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仅靠这笔钱来定案无疑是失败的。凭借精心部署、精密组织,秦淮区检察院的干警们从纷繁的工程中找准切入口,从审计较为具体的响水县套子口土地整理项目问题着手,理清头绪,使得万源复垦公司董事长何某某的经济问题一个一个的浮出水面。随着案件的进一步深入,万源复垦公司的主管单位万源大厦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奚修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问题一一揭开了迷雾,大白于天下。
在查办奚修广案过程中,我们与江苏省审计厅密切合作,巧妙利用化妆侦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在对奚修广正式立案侦查之前,为在不惊动被调查对象的基础上摸清案件情况,我院反贪局两名干警隐藏身份,化装为审计人员,与审计厅工作人员一道,以审计工作组的名义前往响水县国土局,对套子口土地复垦项目以及云梯关土地复垦项目情况进行例行审计。事实证明,此次对响水县两个项目的化装侦查成效显著,不仅调齐了两个项目的全部招投标资料,而且也暗中摸清了两个工程项目的所有账目往来情况和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情况,为下一个目标行贿人陈某某的顺利突破打下了坚实基础,而陈某某系奚修广案破题的关键角色,奚修广涉嫌的受贿、挪用公款等问题与之均有密切关联。
侦查人员在搜查奚修广办公室时,发现其办公室藏有多幅内容相同的字画复制品。而侦查人员在与另一重要行贿人郝某某谈话过程中,郝某某无意中谈到奚修广曾赠送过假的三幅名人字画给他。侦查人员马上意识到奚修广送字画给郝某某,很可能是为自己留退路的反侦查手段,并且意识到这些字画极可能被冒用成价值不菲真的名人字画。为防止这一情节成为奚逃避打击的借口,我院反贪局果断采取措施,到郝某某家中将奚修广赠送给郝某某的字画扣押下来,以防嫌疑人事后调换或毁灭证据,并将字画送交文化主管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奚修广赠送给郝某某的字画均为价值低廉的赝品。
此后不出侦查人员所料,奚修广在取保候审期间态度出现反复,声称将受贿所得以回赠字画的方式予以退还,并且称其赠送的字画价值不菲。由于早有准备,侦查人员一方面对奚修广耐心说服教育,另一方面将字画为赝品的鉴定报告摆到了奚修广面前。最终,奚修广认清现实,对收受贿赂的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没有再出现反复。
在案件侦查期间,省审计厅派员常驻反贪局办案点,为案件进展随时提供支持。与审计部门的协作在奚修广案的查办过程中体现出了巨大的威力。以查办奚修广涉嫌贪污罪的过程为例,侦查人员在了解到奚修广曾在万源复垦公司账上报销过自己到省外参加拍卖会的私人费用后,审计厅工作人员根据侦查人员提供的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便查找出奚修广可能涉嫌贪污的发票,后经奚修广指认后,奚修广对自己的贪污行为供认不讳。
在查办奚修广一案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观念,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处处体现人性化关怀。案件从询问到最后侦查终结的谈话,始终坚持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始终坚持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案一谈话”制度,公开公正透明;侦查过程保持和辩护律师的沟通与协调,把问题放在明处,把观念摆在桌面。庭审过程中,该辩护律师没有提出任何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辩护意见,只是辩护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建议从轻处理。奚修广的所有法律文书规范完备,无一错漏修改,侦查终结的犯罪数额与起诉犯罪数额一致,判决数额除一笔2万元的金鹰购物卡没认定以外,全部予以确认判决。
奚修广贪污以及挪用的资金均为万源复垦公司资金,万源复垦公司是否为国有企业,涉及到奚修广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以及挪用公款罪,是本案的关键问题。本案在侦查初期,侦查人员就意识到万源复垦公司在能否认定为国有企业上将会存在分歧。从工商登记上看,万源复垦公司仅为几个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但随着侦查的深入,我们发现该公司实为服务中心下属全国资投入的公司,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使犯罪分子罚当其罪,我们从万源复垦公司的注册成立背景、注册经办过程、注册资金来源、经营资金来源、股东构成、管理及工作人员构成、经营管理、财务制度、公司利润分配等多个方面收集证据,使万源复垦公司的国有性质通过以上方面的取证说理,加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省国土厅领导、万源服务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等十几位证人的证言以及翔实的书证充分体现出来,按照我院制定的反贪一体化的要求,商情批捕、公诉、政研室等部门共同研究,最终达成共识,对万源复垦公司国有性质按公司实质运作认定,最终也得到了法院判决的认定。之后两高2010年12月关于正确认定实质要件,准确理解法律的司法解释也证明我们的做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