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务广场”战略下侦查共同体建设

2012-01-28 00:23:34李泽福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湖州市警务公安机关

□李泽福

(湖州市公安局,浙江 湖州 313000)

论“警务广场”战略下侦查共同体建设

□李泽福

(湖州市公安局,浙江 湖州 313000)

在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下,公安警务工作要以群众意愿和需求来定位,通过建立伙伴关系,有效利用和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应对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这种伙伴关系的存在形式,就是警务共同体。刑事侦查作为公安警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不断提高社会合作能力,拓展社会合作领域,并且努力把这种合作关系转化为侦查工作的运行模式,这是“警务广场”战略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也是公安机关贯彻新时期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题中要义。

“警务广场”战略;侦查共同体;群众路线

当下社会信任危机突出。这种信任危机,不仅表现在人与人之间,还表现在个人与组织、社团之间、个人与党政机关之间。在这种大背景下,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也遇到了非传统意义上的信任危机。近年来,在打击犯罪中,公安机关依靠刑事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侦查破案已经占到65%。这一方面说明了刑事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发展的突飞猛进,侦查破案的科技含量有了质的飞跃;另一方面,不少群众不愿意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不愿意提供证据,不愿意参与维护社会治安也是不争的事实。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强调指出:“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践证明,公安工作的最大优势是依靠群众、专群结合,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疏远群众。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坚持群众路线的特殊重要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紧紧依靠群众做好公安工作。因此,创新公安社会管理,大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重构公安机关社会支持系统,努力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倡导参与合作精神,把社会治安人人有责转化为人人行动,是当下一项非常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刑事侦查工作必须适应这一重大社会变化,创新刑事侦查理念和刑事侦查体系。

一、侦查共同体建设的由来

共同体一词,是指社会中存在的、基于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共同特征而组成的各种层次的团体、组织。这种共同体的特质,归纳起来,就是:“在不安全的世界里寻求安全感”。①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机关从2009年开始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提出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推进警务民主化,营造警务共同体。第一次从共同体的视角来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并对警务共同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湖州市公安机关认为:警务共同体,是指公安机关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更重要的是要与人民群众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且把这种合作伙伴关系转化为一种警务运作模式,把群众的需求和对社会安全的愿望转化为维护社会平安的共同行动,最终形成警民合作协商、携手共建、共享平安的工作格局。②

在实施“警务广场”战略过程中,湖州市公安刑侦部门提出了大力建设侦查共同体,即通过搭建群众参与侦查破案的平台,及时动员、发现、收集、利用各类侦查破案有用元素,实现有效防范和精准打击,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③按照现有研究文献,这是我国公安机关首次提出的侦查共同体概念。

二、侦查共同体建设的意义

笔者认为,作为警务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共同体与传统意义上的侦查工作相比,其最大的革新就是在侦查这样一项相对较为专业的工作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将广大群众纳入到侦查工作的主体中来。这种共同体建设对个人、对社会、对公安机关都有着重要作用。

(一)对个人的意义。对于加入侦查共同体的个人而言,首先有利于塑造或深化公民的利他价值观念。通过参与侦查共同体的各类志愿服务,能够巩固和增强个人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健康的心理与坚强的意志。其次,侦查共同体为参与者搭建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重要平台。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参与者有机会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出力,为社会建设出力,从而尽一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回馈社会,贡献社会。再次,加入侦查共同体有利于个人开拓知识视野、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各类侦查共同体的活动项目使参与者接触不同领域的知识与技能,特别是在有规模的侦查共同体建设中,公安机关往往为参与者提供专项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等,这都为参与者提供了了解公安工作的极好机会。

(二)对公安机关的意义。就公安机关来说,侦查共同体建设的意义显得尤其重大。首先,侦查共同体的建立解决了新时期刑事侦查工作群众路线如何深化的问题,有助于公安刑侦部门牢固树立民意导向的理念,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其次,侦查共同体可以有效弥补侦查工作中的空白点,以其独有的方式为侦查破案服务,这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安机关在资金、警力、信息获取等方面的不足,满足了不同案件侦破中的线索需要。再次,侦查共同体可以有效提升侦查工作的效率。有了侦查共同体,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动员社会方方面面为侦查破案提供服务,在第一时间获取线索。

(三)对社会的意义。对于社会,侦查共同体建设也具有其积极意义。首先,侦查共同体有助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对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文化建设的要求,侦查共同体打造了一个公安机关和参与者共同的精神家园,让广大群众在情感共鸣中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让公安民警在感同身受中激发工作热情和动力。毫无疑问,这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现代民主政治要求公民普遍地、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侦查共同体为公众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平台,同时为社会群体提供了自我管理的模式,提升了公民社会的自我认同感,增强了社会活力。再次,侦查共同体建设是弘扬正气、抵制漠视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唤起人们的公民意识,传播公民精神。侦查共同体是以兴趣、责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道德社会。在侦查共同体中,参与者深化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是志愿者个人对社会、生命价值、人类和人生观的一种积极态度。在当前我国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革的关键时期,在人与人关系日益复杂化的今天,这样的“雪中送炭”更具有深刻的道德价值底蕴。

三、浙江湖州市公安机关侦查共同体建设的实践探索

湖州市公安机关从2009年开始探索实践侦查共同体建设,到2011年3月正式形成了具有湖州本土特色的基本框架。湖州市公安侦查共同体分为网上和网下两个部分。网上建立“菰城华生”QQ群,利用社会各界人士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资源服务侦查破案,实现社会借力的目的。网下建立“一呼百应”警用短信发布平台,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阵地控制,把各类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地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相关行业的人员,达到案件信息、线索收集社会化的要求,由此产生了侦查共同体建设实践探索的两个范例。

范例一:“菰城华生”QQ群。④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QQ群,以好友加好友的形式不断扩充该群的成员数量,最终发展成为一个涵盖市局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局民警和社会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网络群体,充分利用社会各界人士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资源服务侦查破案,实现社会借力的目的。例如:德清“2011.2.6”故意杀人焚尸案发生后,专案组利用QQ群平台公布烧焦尸体的照片,以借助社会力量寻找尸源,得到了群内社会人士的积极响应,第一时间查明了尸源,提高了侦查效率。又如,在2011年湖州市发生的一起抛尸案件中,现场勘查人员发现尸体上粘附了一种陌生的植物,侦查员立刻上网在“菰城华生”群内发出相关咨询,群内一位农大植物学专家利用其专长及时响应,告知此植物学名、生长区域和规律,答复系非本地生长植物。根据这位专家提供的知识,侦查员们推断现场系抛尸现场,同时结合尸体身上的苍蝇、蝇卵的生长周期,准确判断了死亡时间,从而为寻找尸源、突破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范例二:“一呼百应”警用短信发布平台。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把对公安工作有帮助的群体逐渐纳入信息收集范围,通过短信发布平台,视案情需要及时发布线索征集或案件预警信息,以形成“一呼百应”的规模效应,扩展线索来源,提高侦破效率。目前已建立三类群体:一是出租车业主及驾驶员和三轮车从业人员;二是环卫部门从业人员及送奶工;三是医院急诊室、外科、私人诊所医生、护士及社区、乡、镇、村级医疗点从业人员。对群体内所有人员,公安机关详细采集其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从事的工种、工作范围及时间、通讯工具号码,以及所属乡、镇、街道、派出所等基本要素。2011年3月27至29日,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连续发生三起抢劫无证营运出租车案件,刑侦部门立即通过“一呼百应”警用短信平台向出租车业主及驾驶员等人通报案件信息和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同年4月1日下午,一名接收预警短信的群众向民警提供线索,称发现疑似案犯并提供了其藏匿住所,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抓捕,在织里镇一出租房内将疑犯吴某某等4人抓获,一举破获持刀抢劫案件3起。2011年7月,长兴县某百货公司附近发生系列抢夺案件,刑侦部门立即通过“一呼百应”向重点人群发布征集线索的信息,第二天下午,一名接收到信息的典当行老板反馈了重要线索,从而迅速明确犯罪嫌疑人身份,第一时间侦破了该案。

湖州市公安机关最初设想,2011年“菰城华生”QQ群的成员人数不少于100人并逐年增加,“一呼百应”短信发布群成员达到千人规模。但实践发现,侦查共同体建设得到了群众极大的拥护,群众的参与热情远远高于公安机关的预期。截止到目前,“菰城华生”QQ群已经发展成员216名,“一呼百应”短信发布群已有8600余人加入,协破案件82起。这如同鲍曼所说,“‘共同体’一词传递的感觉总是很美妙的,它是一个温暖而舒适的场所,一个温馨的家,在这个家中,我们彼此信任,互相依赖”。

四、深化侦查共同体建设构想

黑格尔曾说过:“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就说他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能说是有德的。”⑤随着警务共同体建设的不断深入,侦查共同体也终将趋于完善成熟,并且形成一套固有的机制,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笔者认为,当前形势下,完备的侦查共同体应当具备以下三方面特质。

(一)具备警民高度共识的支撑体系。共同体的核心要素是共同认同,侦查共同体的完备也必须建立在高度共识的基础之上。广东女童被碾18人漠视事件发生后,空前的舆论谴责也充分说明了当前虽然受利益多元化的冲击很大,但是正义和责任始终是不变的主流。这个问题上,最重要的是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在面对违法犯罪时,任何人都是命运与共的,只有携起手来,共同合作投入到打击犯罪中去,才是唯一现实的理性选择和道德回归。就公安机关来说,除了要高度重视打击犯罪以外,还要摆脱固有的思维模式,更加主动地将群众纳入到侦查工作中来,以建构内容更宽泛、层次更多样的侦查共同体。这也是现代刑事侦查工作应对各种非传统犯罪现象发生的必由之路。

(二)具备高效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以网络、短信等为主要载体,建立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这是深化侦查共同体建设的必要步骤和重要内容。首先,要建立侦查共同体的核心数据库,把更多的人纳入到共同体中来,使侦查共同体的信息源不断拓展。其次,公安机关要依托这些载体,向侦查共同体实时发布安全警示、案件信息和线索需求,对共同体成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做到落地查证并及时反馈。第三,要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除涉及泄密或由于共同体成员要求保密的,所有共同体内信息应一律予以公开。第四,要提供完备的咨询服务,公安刑侦部门是侦查共同体的牵头组织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当前刑事犯罪的新动态,听取群众对打击犯罪的意见建议,为共同体成员提供完备的咨询服务,当好共同体的信息员、参谋和坚强后盾;最后,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活动,要建立日常工作小组,结合“警营开放日”、公开处理(退赃)大会、网上论坛等形式,定期性地组织座谈、会晤、表彰等活动,使共同体成员适时参与到侦查工作中来,增强成员对侦查共同体的归属感。

(三)具备较为系统的保障机制。首先,公安机关要出台文件,对侦查共同体的性质、组成、目标任务、活动方式、相关制度予以明确。其次,要建立灵活多样的资金筹措机制。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侦查共同体的投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设立专项基金,以支持共同体的日常运转。第三,加强培养侦查共同体的智力支撑体系。智力支撑的模式,应主要通过与公安类院校、前沿领域的研究中心、优秀研究群体等机构签订协议,共同加强对侦查共同体建设的持续研究。对共同体内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要组织高水平、实质性和持续稳定的合作项目和人才培养计划。

亚里士多德曾指出,“人类在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动物”,本能地要过共同体的生活,通过两性结合组成家庭,由家庭组成村落,再由村落组成城邦。人参加各种层次的共同体,才能实现自己对生活的追求⑥。正是因为如此,侦查共同体作为一种推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无疑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袤的作用空间。当然,在当前形势下,它还只是一种新生事物,湖州市公安机关的探索和实践也还只是初步的。要建立系统、完善的侦查共同体,最终推动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还需要作出相当长时间和不间断的艰苦努力。

注释:

①[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Commumity:Seeking Safety in an InsecureWorld),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②金伯中:《警务广场——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群众出版社,2011年3月第1版;金伯中:《民意导向警务与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出版社,2011年10月第1版。

③湖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关于在全市刑侦系统建立“侦查共同体”工作方案》。

④“华生”系著名小说侦探人物福尔摩斯的助手。

⑤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第428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⑥[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颜一、秦典华译:《亚里士多德选集·政治学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

D631

A

1674-3040(2012)02-0058-04

2012-02-16

李泽福,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编辑:庄 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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