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非正常死亡与干预策略研究

2012-01-27 19:51马喜亭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宿舍楼教学楼危机

马喜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心理咨询研究中心,北京,100191)

近年来,大学生群体中发生非正常死亡的现象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自杀的比例占第一位[1]。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2008年期间,全国各地高校共发生近五百例大学生自杀事件,已造成四百多人死亡,自杀死亡率已超过80%[2]。死亡问题已成为医学、哲学、伦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诸多学科探索的问题。一般来讲,死亡有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之分,正常死亡是指基于衰老或疾病等生理原因导致的生命终结,非正常死亡则指由于自然灾害、车祸、自杀或他杀等非生理因素导致的生命结束。对于大学生的非正常死亡,有人将其界定为大学生因心理压力或矛盾纠纷而引起的自杀[3],另有学者对非正常死亡成为自杀的代名词持有异议[4]。在大学生危机管理的实际处理中,警方对高校发生的大学生因心理危机引起的死亡,一般给出的鉴定是“排除他杀可能,高坠死亡,系自主行为”或“排查他杀,系自缢身亡”等结论。本研究将这类死亡界定为除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性质明确的死亡以外的排除他杀可能而死因又不明的包括自杀等人为原因所造成的死亡,称为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当前,对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尝试采用心理解剖的办法进行分析。这种办法不仅有可能清晰和准确地了解非正常死亡者生前的生活环境、个性特征、心理状况以及自杀前接受过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等信息,最大限度地明确死亡者的死亡方式,而且可以更好地了解死亡原因和其他相关危险因素以及自杀死亡事件对其周围人员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同时为研究者提供进行自杀预防最有价值的数据和相关信息。基于此,本文将2003~2010年12月期间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200例大学生心理危机死亡案例视为非正常死亡。

一、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特征分析

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的基本情况为:男生105例,占52.5%;女生95例,占47.5%。重点大学135例,占67.5%;非重点大学65例,占32.5%。大学本科生137例,占68.5%;硕士研究生43例,占21.5%。博士研究生20例,占10%。这些案例具有以下明显特征。

1.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时间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一是季节性明显。2~6月间发生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比率较高,达到108例,占非正常死亡总数的54.0%;8~12月发生非正常死亡85例,占非死亡总数的42.5%。说明春季是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的重点;二是白天居多。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在白天的111例,占55.5%;晚上74例,占42.5%,不详4例,占2.0%。这些数据表明,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多发生在白天,意味着当事人是在向周围人释放“求救信号”,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呼救、抗议,也是一种无意识的表露[5]。

2.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具有随年级升高的趋势

在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中,本科生中一年级有18人,二年级有34人,三年级有41人,四年级有41人,另有3人本科年级不详;硕士研究生中一年级有12人,二年级有17人,三年级有13人;博士研究生有20人。数据表明,大学生非正常死亡随年级而上升的趋势较为明显。

3.大学生非正常死亡者选择的方式致死率高

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的方式分别为:跳楼156例,自缢15例,服毒7例,其他22例。其中,跳楼或坠楼者占非正常死亡总数的78%。调查数据与有关调查的结论较为一致,即目前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方式中,采用跳楼或坠楼、自缢等激烈手段的比例有增多趋势,尤其是从高层建筑跳楼自杀者增加较快(超过自杀总数的1/3以上)[6]。

4.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地点较为集中

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的地点分别在:宿舍楼97例,占48.5%;教学楼36例,占18%;家属楼15例,占7.5%;在家11例,占5.5%;科研楼9例,占4.5%;校外高楼8例,占4%;其他24例,占12%。即宿舍楼和教学楼是发生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最多的地方。调查也发现,有些高校的宿舍楼或教学楼频繁发生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甚至是在同一地点发生。

二、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包括生活事件、人际冲突、经济窘迫、学习成绩差等。此外也与个人人格特点有关,如处理问题不灵活、耐受力差等[7]。但从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调查分析来看,精神疾病、学业压力、情感问题和家庭因素居前四位。

1.精神疾病

国内外研究表明:年轻人自杀的最主要原因是未被治疗的精神疾病(例如抑郁、双向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由于精神疾病原因所致的自杀约占全部自杀的30% ~50%[8]。在各种精神障碍疾病中,抑郁症的自杀率最高。最新研究发现,重性抑郁症的终身自杀致死率为10%~15%[9]。除抑郁症之外,精神分裂症所引起的自杀危险度也相对较高,他们主要是受幻觉、妄想等症状的支配而自杀。在200例非正常死亡案例中,有41例是抑郁症引发的,占总数的22.5%。

2.学业压力

学习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有的学生不能忍受学业暂时失败或连续失败,导致信心丧失,感觉无法面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在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中,有31例是因学业压力所致,占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15.5%。学生学业压力增加,一是来自除高校对大学生课程学习的要求之外,对研究生的硕士和博士论文等也有着严格规定,如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等,使个别学生对毕业论文产生严重的焦虑和恐惧;二是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学生在学习中累积的挂科门数可能会增加等,这可能成为学生新的学业压力源;三是有相当部分的大学生虽考进大学,但因学习基础较差、方法不妥、努力不够等,怕补考,更怕受退学处分,终日忐忑不安,抑郁心理由此产生,最终导致学生非正常死亡。

3.情感挫折

大学生正处在情感变化不定的年龄段,对于爱情的追求和情绪的控制能力不能较好地把握,致使有些学生因恋爱失败或困扰而自杀。在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中,有30例是因情感挫折或处理不当引起死亡,占非正常死亡总数的15%。

4.家庭教育与家庭矛盾

家庭是大学生经济和心理信赖与休息的港湾。家庭教育和家庭结构的完善程度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对大学生的生活具有重大的影响。家庭关系不和谐,个人内心缺乏安全感,家庭对孩子提出过分的期望等是导致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中,有13例是因家庭矛盾所致,占非正常死亡数的6.5%,自杀大学生与家庭状况有着比较紧密的关系。

此外,在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中,有7例是因就业压力所致,占非正常死亡总数的3.5%。200例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例中,有5例是因学生患有严重的躯体疾病所致,占非正常死亡总数的2.5%。

三、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干预策略

国外研究自杀的学者近年来从自杀心理学的角度,提出了自杀致病理论、自杀评估理论、自杀治疗理论。国外这些自杀心理学的研究与理论,对高校预防和干预大学生的非正常死亡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一些国内学者也提出预防和干预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相关措施。研究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现象,其根本目的在于寻找预防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积极对策,制定科学合理并具有操作性的干预办法,最大限度地降低非正常死亡率。

1.判断大学生非正常死亡信号,评估危机程度与潜在对象

研判和预测高危人群,重点做好防范工作。一般认为,发现高危个体最有效的途径是重视自杀的危机信号,全面收集相关信息,根据个体情况做出综合判断。在学生管理和心理咨询工作中,准确地对学生的自杀行为进行评估和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杀预防措施,可以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一是分辨并捕捉危机和自杀信号。一些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在白天,说明学生当事人是在向周围的人释放求救信号,这就需要学校和危机学生周围的人能识别危机信号并采取必要措施;二是做好春秋季节危机干预工作。春秋是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高发季节,特别是春季。因此,春季开学后,学校要及时布置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将心理危机预防规范化和常态化,时时抓预防,人人抓预防和干预;三是评定大学生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一方面要评定危机学生当事人是否存在生命危险,即自杀、他杀、自伤、冲动攻击行为等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评定危机学生当事人是否已丧失原有的社会角色功能,是否与周围环境疏远或隔绝等。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严重程度评估,必须在短时间内迅速作出判断,以便及时采取干预和抢救措施;四是发现可能的潜在危机对象。学校应加强对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员的心理危机知识和意识培训,提高他们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率,及时发现和识别大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心理、情绪、认知与行为表现,特别关注那些可能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近期遭遇重大负性生活事件或遭受过重大打击、出现自我伤害或自杀未遂的学生。

2.加强对学生宿舍楼和教学楼等高层场所的严密防控

调查发现,宿舍楼和教学楼是发生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最多的地方。因此,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宿舍楼和教学楼安全环境的监控。一是加强宿舍楼、教学楼内可能发生非正常死亡地方的安全防护,如在窗户上安装有限度打开的装置,使学生不能轻易完全打开;二是在宿舍楼、教学楼等公共空间内安装摄像头,监控危机事件的发生;三是提高宿舍楼和教学楼管理人员的危机防范意识,及时将发现的异常学生情况上报。

3.培养大学生的自助和互助能力

调研发现,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主动寻求帮助和心理咨询的不多。因此,学校应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必修课和选修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使大学生认识自我,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的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有效消除心理困惑;二是通过日常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增强学生的心理体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和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三是提高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水平,使大学生求助的心理困惑或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培育大学生朋辈互助的能力,形成人人相互帮助的良好局面。

4.关注不同年级学生心理健康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协调统一

学校要关注不同年级学生所遇到的心理和实际问题。从学校层面为学生减压,帮助大学生缓解来自经济、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压力,提高学生应对困难的技巧和能力。实践表明,大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得到了有效解决,其心理问题也可能随之减轻或消失。例如对大学生的学业困难,必须从管理的初始阶段严格要求,保证学生的上课率,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大学生学习压力的累积。

5.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解决大学生非正常死亡问题,必须综合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力量。一是建立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常规信息沟通机制。一方面家长应经常主动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在校表现,并针对孩子出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并寻求帮助。同时家长对孩子成长中的心理特点和身体状况等,应如实告诉学校,以使学校更好地因材施教。另一方面学校辅导员或班主任也要主动通过家访、书信、通讯联系、家长会等形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在校表现。家长和学校双方应在教育理念上加强沟通,达成共识。二是建立学校内部以及与校外精神专科医院之间的转介“绿色通道”,保证学生疑似精神疾病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10]。

[1]胡传顺:《浅析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现象及其对策》,载《青年探索》,2007年第1期。

[2]鲍 冰:《大学生自杀行为分析与预防策略研究》,载《教育与职业》,2009年第2期。

[3]赵祥禄:《大学生非正常死亡若干问题的研究》,载《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3年第3期。

[4]何兆雄:《论非正常死亡》,载《医学与哲学》,2003年第10期。

[5]戴小力:《青年自杀行为的心理分析及防治》,载《青年研究》,1990年第5期。

[6]马剑侠:《大学生自杀问题与干预策略》,载《中国学校卫生》,2002年第6期。

[7]黄 文:《正视大学生自杀 珍爱每一个生命》,载《中国教育报》,2007年10月8日。

[8]翟书涛:《选择死亡——自杀现象及自杀心理透视》,北京: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

[9]Blair-WestGW,Mellsop GW,Eye-sonAnnanML·Dow-rating life-time suicide risk in major depression,ActPsychiatrScand,1997,(95).

[10]马喜亭:《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中的转介策略研究》,载《教育文化论丛》,2010年第3期。

猜你喜欢
宿舍楼教学楼危机
山楂树
基于昆明高校教学楼采光质量的窗墙比优化研究
公共建筑调研报告
教学楼重建工程项目中的施工技术分析
教学楼重建工程项目中的施工技术分析
基于pathfinder的宿舍楼紧急疏散优化
高等教育的学习危机
教学楼,作文本里的方格 组诗
基于遗传算法的教学楼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计
一种宿舍楼用电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