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顺荣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 710077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现状及对策
郭顺荣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 710077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是对垃圾进行前处置的重要环节,本文阐明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现状,阐述了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措施;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在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它主要包括厨房垃圾,普通垃圾,庭院垃圾,清扫垃圾,商业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据统计,我国城市居民每人每日平均产生垃圾1.2kg左右,自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平均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达2.45亿吨,预计到2011年将达到3.58亿吨。城市生活垃圾构成有以下变化趋势:(1)有机物增加;(2)可燃物增多;(3)可回收利用物增多;(4)可利用价值增大。
由于中国垃圾产量巨大,将面临着围城的困境,混合处理的危害让我们不得不思考新的解决方案,现在发达国家普遍采取垃圾分类收集的方法,垃圾分类回收已经成为中国必然要选择的道路。
我国目前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填埋、焚烧、堆肥、露天堆放等。这些生活垃圾释放各种有害物质,污染土壤、水质、大气等,已使垃圾污染已成为严峻的世界环境问题之一。垃圾不分类回收必然难以使它资源化、无害化。
从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的角度来看,垃圾就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只有在混在一起的时候才是垃圾,一旦分类回收就都是宝贝,就连那种被成为微型杀手的废电池也是可以被化害为利的。
21 世纪是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的时代,循环经济要求将传统的“资源——产品——污染物”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模式逐步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的循环经济模式。21世纪中后期,再生资源将成为我们资源需求的主要来源。如果产品在成为垃圾后能够作为再生资源回到新的产品生产过程中,垃圾分类就是最好最快的途径。
居民认知程度不够,缺乏垃圾分类意识
在中国,据调查有近七成的居民平日扔垃圾时没有分类扔放的意识和想法,居民对于垃圾桶分类标识关注度较低,往分类垃圾桶内扔垃圾很少注意扔得对不对,仅仅是为了方便,甚至部分人认为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就就已经可以了。
在外国,对垃圾分类回收的教育是“从娃娃抓起”的。而且,不同的垃圾箱收集不同垃圾,垃圾箱上详细说明了垃圾如何分类,小学课程也有资源循环等相关课程。不仅对于学生,对于居民也有相应的环境教育措施。政府的环境管理部门定期给居民授课,内容就是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知识。
国内垃圾分类回收起步较晚,立法缺乏可操作性
在美国和日本,垃圾分类已成为一种产业,各色各样的分类垃圾桶随处可见,垃圾分类观念意识早已深入人心。同时政府在垃圾处理问题上进行长期性的监管,并提供各类垃圾分类回收的基础设施,使垃圾分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垃圾分类回收在很多发展中国家也都形成了必然的趋势。
日本在1970年开始就相继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再生资源使用促进法》、《关于促进容器包装分类收集及再商品化法律》及《推动建设资源再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等。日本以环境立国发展经济的理念,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而在中国,目前的立法相对简单,而且皆为原则性的描述,缺乏可操作性,根本无法用于规范指导国内城市垃圾分类回收。
垃圾分类体系不完善,分类标准不统一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是城市实现垃圾资源化的前提。为了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国家应该制定统一的垃圾分类国家标准,并逐步逐条细化。而目前,垃圾分类标准各地不尽相同,单就目前各种垃圾桶的颜色标识很多城市都不一样,如石家庄市的可回收垃圾箱、餐厨垃圾箱、其他垃圾箱、有害垃圾箱的颜色标识分别为:蓝色、绿色、黄色、红色;在苏州市的可回收垃圾箱、有害垃圾箱、其他垃圾箱的颜色标识分别为绿色、黄色、蓝色;而在太原市,曾同时出现“可回收物”(红色)和“其他垃圾”(蓝色)组合、“可回收垃圾”(绿色)和“不可回收垃圾”(红色)组合、“可回收物”(灰色)和“其他垃圾”(灰色)的三种组合。
我国曾于2003年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把可回收类垃圾容器为蓝色,把有害类垃圾容器为红色,把其他类垃圾容器为灰色,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志。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垃圾的种类越来越多,这就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市生活垃圾的种类统一进行分类细化,统一颜色标识;以便将来从全局的立场对全民进行垃圾分类方面的普及宣传,为垃圾分类回收处置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国内各大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各级学校教育资源大力进行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让所有人都能认识到生活垃圾不能正确分类回收所带来的危害,使居民真正意识到垃圾分类回收的迫切性,并鼓励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另外,应建立环境博物馆、环境保护体验馆等等之类的环保教育性设施,从多方面普及环保知识,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甚至渗透到每个民众的血液中,让它成为一种民族素质和道德标准;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奠定基础。
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科学的分类,是垃圾回收的前提条件。只有科学分类,才能真正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才能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处置的无害化。如通过科学分类后,可以对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发酵处理,把有机垃圾制成农田用肥和绿化用肥,对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无机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热值较高的可燃垃圾进行焚烧处置。这样既能使它变废为宝,又能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从资源再利用的角度看,科学分类,就能变废为宝:中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40亿个,方便面碗5—7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4—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的柴油。回收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4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
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方面应该起到主管的作用,甚至应该为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来买单,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并以自身的行为带动企业,以鼓励和惩罚并举的方式,使企业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中来。
作为一个生产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本来就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主动投资用于开发研究创新技术,回收处理自己生产的经使用后的产品,使垃圾能被无害地焚烧或被有效地转化成资源。对此,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技术研发资金以支持垃圾循环利用及环境保护。
国家应加大企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力度,鼓励企业从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进行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自身产品从有用变为废品后的即时回收工作,一方面可以收回原料,拆解利用,节约成本,促进企业资源循环生产能力,另一方就可以大大减少因为被不合理利用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只有建立完善的垃圾回收法律体系,才有有效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行为,保证城市生活垃圾按照要求合理分类、合理回收、有效处置,以法律法规作为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为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铺平了道路。
只要宣传到位、政府主导、立法规范、全员参与,就能真正唤起国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迫切性,积极开发研究科学高效的垃圾分类回收新方法、新工艺,并用立法的程序来限制甚至惩处那些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就一定能达到垃圾分类回收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国的城市处处青山碧水,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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