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之初,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方案中对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设定了明确的目标。为了推动这一计划的顺利进行,国家在财政上给予了不小的补贴力度,但这对于我们来说还远远不够。据统计,我国既有建筑为400亿平方米,按照住建部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制定的2012年节能改造1.9亿平方米的高速度(“十二五”总体改造目标为5.7亿平方米)计算,全部既有建筑改造就需要200多年的时间。所以,相对既有建筑庞大的基数,如果仅靠国家由上而下的扶持推广,此项工作的路还相当遥远。
对此,笔者认为,解决方案有三:第一,将原先统一的补贴改为弹性补贴制度,补贴系数可以按照家庭收入状况适当调整,采取阶梯状的补贴系数,这样可以节省出更多的补贴资金投入到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环保补贴;第二,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纳入到国内“碳交易”的体系中来,尤其是高耗能企业,可以用“碳交易”的方式冲减其碳排放额度;第三,开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由下而上”的通道,对于有改造意愿但没有被纳入政府节能改造范围的住户,可以自己先行进行节能改造,而后按年度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对于此类自发的改造,国家可以适当加大补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