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住居文化

2012-01-26 02:46龙吉泽
时代农机 2012年6期
关键词:民居

■ 龙吉泽

中国住居文化形成与发展

中国宫室和民居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文化的特点。传统宫室和民居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距今约5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初期,原始人利用天然崖洞作为居住处所,黄河中游的氏族部落利用土穴、木架和草泥建起简单的穴居和浅穴居,后又逐步发展为地面上的房屋;而长江流域地区则出现了架离地面的干阑式建筑。夏朝时期,出现了建于高大夯土台上的宫室,其中体现了人与人的关系和等级制度。从春秋到秦汉,形成了质朴开放的早期风格。魏晋至南北朝时代佛教广泛传播。由于佛教文化的影响,寺院、塔、石窟等佛教建筑大量出现,来自印度及西域的佛教艺术与中国传统艺术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室地风格。到了唐代,这种文化的交融在范围上进一步扩大,在宫室民居方面,形成了雍容华贵的盛唐风格。宋以后城市经济得到发展宫室民居在功能上更注重与文化生活相适宜,在形象上趋向柔和绚丽。到了元、明、清时期,各民族、各地域文化的进一步融合,以及日益增加的外来文化的影响,逐步产生了以清代宫室民居为代表的晚期风格。

居室的构成与名称

(1)堂屋。中国古代的宫室以及民居大致一般向南,主体建筑物的内部空间分为堂、室、房。前面正中一间为堂,堂后为室,室的两侧为房,分东房和西房。堂通常是行吉凶大礼、办红白喜事的地方,一般不住人,江南一带的农村称之为“香火房”;城镇称之为厅。厅本是官署听事之所,而官署的厅原来也称堂,故古时官员审案时称之为“升堂”,因此厅堂时常相连称。此外堂有时还作为讲学之处,别称“讲堂”,民间俗称学校为学堂。先秦时候堂前有阶,堂上东西有两根楹柱,堂东西两壁的墙叫序,堂内靠近序的地方叫东序西序,堂后有墙与室房隔开,室与房各有户(即门)和堂相通。古书上所说的户,一般是指室的户,室户偏东、户西相应的位置有一窗口叫“牖”;室还有一个朝北的窗口叫“向”。东房后部有侧阶,通往后庭。古人席地而坐,故堂上的座位以朝南的方向为尊,室内的座位则以朝东的方向为尊。

(2)楼。楼也就是重屋。《说文解字》里讲:楼,重屋也。先秦习俗里面重屋是不能住人的,此俗至今在一些农村还盛行。楼下住人,楼上堆放粮食杂物,因此先秦典籍中很少有“楼”字。楼房的出现较晚,大约在战国后期,到了汉代才盛行起来。中国古代的楼房一般多为二层,形成传统的固定形式,南方有些地方有竹楼,也是二层。

(3)阁。阁原为阁板之意,为厨房贮藏食物的地方,汉代又指堂屋外的两个夹室,即东夹西夹。随着楼房的兴起,阁遂演变成供游息、远眺、供佛或藏书之用的建筑物。阁的平面为方形、长方形或多边形,一般四周设槅扇。至今仍著名的有北京颐和园的佛香阁、大同善化寺的普贤阁等佛阁;宁波天一阁、故宫文渊阁等藏书阁。此外古代俗称女子的卧房为“阁”,出嫁则为“出阁”。

(4)厢。在汉代厢本指房屋东夹西夹前面的空间,阁与厢之间有门相通,后来泛指正房两边的房子叫厢房,如东厢西厢。《西厢记》中秀才张生住的地方就是西厢房。

(5)轩。轩是有窗槛的长廊或小室。陶潜《饮酒》诗:“啸傲东轩下。”杜甫《夏夜叹》诗:“开轩纳微凉。”殿堂前檐下的平台亦称轩,古时皇帝不坐正殿而在殿前平台上接见臣属,称“临轩”。

(6)舍、室、房、斋。舍:即房屋,古人谦称自己的家为“寒舍”、“敝舍”、“舍间”。室:中国古人把房屋的后半部分以及人员满聚的空间叫做室,《左传》里又叫做“窟室”。房:《释名》里讲,房有“防”的意思,房可以间隔里外,可以做卧室用。斋:一般指书房和学舍。古人喜在厅堂之旁,另辟一小室,作读书养心之居,故书房俗称“书斋”,此种习俗汉代还不多见,到晋代以后逐渐兴起。

(7)寝。古代总称堂室为寝。《广雅》里讲:“寝,堂室也。”周代又有大寝、小寝之分。大寝即堂,又称“正寝”;小寝为室又称“内寝”。古俗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故古人称妻为“内人”,即源于此。与此相应的丧家讣文中,称男为寿终正寝,女为寿终内寝。现代寝一般指卧室。

(8)卷。古人称厅堂前面被拓展的空间为“卷”,在南方的农村又称禾堂或禾坪,收割的水稻等粮食在此晒干后收藏。

居住的文化与礼仪

中国古代房屋的基本结构是一明两暗的一堂三间,这是一般平民住房规模。中堂位置最显,中央供奉祖先、神佛,壁悬中堂对联,下设长几方桌,两旁设大座。这个房间是家庭或家族公共事务(祭祖、议事、待客、举行各种仪式等)场所。如果是中等家庭,便在正房两侧和对面加盖厢房,中间的院子为广庭,成为典型的三合院或四合院,一个院落“合”成一个家庭。在南方一些地区,中庭则为“天井”所取代。以纵向连接最为常见,于是便有了二进三进的院落。二进三进之内称“室”,多居女眷,故女眷多被称为“内人”、“室人”。妇女一般生活在二进院落以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样的建筑布局可伸可缩,适合于我国传统的家庭社会结构。由此扩展规模可以达到最大,如朝廷的宫殿实际就是一个纵向横向多层连接的大四合院,是封建社会家天下的象征。

汉族地区的四合院布局之所以成为我国最普遍的居住结构,其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布局方式使尊卑长幼男女主仆之间体现出明显的区别,最适合传统社会的宗法礼教制度。家长一般居于堂屋右侧位置最尊,子女多住东西厢房,仆人则居下屋。湘西土家族正相反,父母居左边子女居右边;兄长居左边兄弟居右边。即使是北方普通人家,一家人睡在一个土炕上,也有次序的规定,男性家长睡炕头,其次是女性家长,以下依次排列,最末者在炕梢。炕头近炉灶,这是原始社会按火塘区分次序的遗风。

从家庭结构的次序规定扩展到社会,社会地位的高下在房屋建造上也有标志。唐代《营令缮规》规定:三品以上的官舍可造五间九架(梁),三品以下的官舍只许造五间七架(梁)。在传统的上栋下宇大屋顶房屋和木架构中,有一种斗拱的形式,即把若干方形小斗与若干方形的拱重叠装配,用于承托梁头、枋头,还用于外檐支撑出檐的重量。这本来是一种实用的工程形式,却被加以社会化的利用。他们以斗拱的层数表示建筑的等级,甚至只许宫殿寺庙和其它高级建筑才允许使用斗拱。另外除了建筑的布局规模、形式、用料等规定,建筑物颜色还可反映等级。最明显的是黄色琉璃屋顶只许皇宫、庙宇使用;绿色琉璃屋顶供王侯使用,其他身份的人家只许用灰色瓦顶。

正因为住居和社会有如此密切的关联,住居建造本身也就成了一种社会活动。在传统社会中,每逢一家建房,全村或附近的亲友都来相助做义工,主人以酒肉饭菜款待。这种习俗农村现仍普遍保留,即使不来助工,在奠基、上梁(封顶)和贺新房等活动时,本村人和亲属定会赶来参加。一家建房是全村及亲属的大事,往往成为一次综合性社会活动。房屋建成后,主人会择日举办“进伙”(入新居)仪式盛情宴请宾客,还可能配有娱乐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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