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场流行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戴入眼内以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由于它不具有矫正视力的功能,不具有对疾病、损伤或者残疾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和补偿的作用,因而不属于医疗器械,未被纳入医疗器械的监管范围,而是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随着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使用者越来越多,产品质量问题将导致使用者受到伤害。为了保障公众使用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报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发布有关公告,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该产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对该产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全面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有可能造成对眼睛的伤害,请慎重选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