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

2012-01-26 15:09:25吉鹏程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2年5期
关键词:责任人员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该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其政务网站主页的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其查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在“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予以公布。公布事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隐去部分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公布期限届满,“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的信息转入“药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吉鹏程摘自新华网)

猜你喜欢
责任人员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防晒黑名单?第2款就翻车了!
好日子(2022年6期)2022-08-17 07:16:00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备案的通告
对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
受惩黑名单
中国信用(2017年5期)2017-05-25 11:20:08
受惩黑名单
中国信用(2017年4期)2017-05-23 11:40:56
黑名单
我国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
福建轻纺(2016年11期)2016-12-18 03:11:36
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机制的构建研究
单位自首主体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