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林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寄生虫病在我国流行时间久远,危害严重。已发现人体感染的寄生虫多达239种,其中蠕虫总感染率达21.74%,这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适应。寄生虫感染状况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其公众福祉及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经过几代寄生虫病防治与研究人员的艰苦奋斗和流行区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国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卓著的成就:在全球第一个实现消除丝虫病;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等重大寄生虫病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大范围控制乃至消除常见寄生虫病方面,已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防治策略与措施;过去无力顾及或曾被忽视的少见、罕见寄生虫病得到了重视,积累了防治与监测的新经验。但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最终消除血吸虫病、疟疾等重要寄生虫病,有效控制与逐步消除土源性、食源性寄生虫感染,任务仍很艰巨。此外,防治输入和新发的寄生虫病日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制定寄生虫病卫生标准是卫生法制的要求,标准是法律武器,是行动指南,是科学防治和科学决策的前提。寄生虫病卫生标准工作既是卫生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控制与消除寄生虫病的重要保障。为了健全卫生标准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和寄生虫病防治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006年卫生部决定撤销全国地方病寄生虫病标准委员会,在拆分增补的基础上,新组建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国寄生虫病 “十二五”规划和寄生虫病防治发展的要求,负责寄生虫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与控制、寄生虫病原生物实验安全、寄生虫病原检测等相关内容的卫生标准的修定、制定、应用指导、质量评价和宣贯。专业范围包括:(1)寄生虫病诊断标准;(2)寄生虫病防治及处理原则;(3) 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标准;(4) 寄生虫病病原检测技术规范等内容。
秉承先进性、科学性、广泛性和实用性原则,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寄生虫病卫生标准起草;落实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开展标准审查、标准宣贯。2008年~2012年,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组织完成标准项目共包括《旋毛虫病诊断标准》、《钩虫病诊断标准》、《裂头蚴病诊断标准》、《包虫病控制规范》、《土源性线虫病控制规范》、《蛲虫病的诊断》、《血吸虫病控制与消除标准》、《旋毛虫病暴发处理原则》和《寄生虫病诊断名词术语》。正在修、制定的有《疟疾的诊断》和《抗疟药使用指南》。上述标准的制定与发布,直接服务于寄生虫病防治进程规范化的迫切需要,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相关寄生虫病开展诊断和鉴别诊断,预防控制与疫情处置,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防治阶段,有力地保障和护航了寄生虫病的防治进程。
控制与消除寄生虫病对加快制定卫生标准提出新的需求。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寄生虫病的卫生标准制定还有空白,需要不断制定新的卫生标准;另一方面我国寄生虫病防治与消除进程很快,要对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卫生标准修订或废除。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将加快修、制标的工作。
我国政府确定了到2015年大部分地区消除疟疾,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由本标准专业委员会组织制定的《疟疾控制与消除标准》,已于2011年底获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布,对当前我国实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州管圆线虫病诊断标准》 的发布,对易暴发的罕见寄生虫病的诊治提供了重要保障。已发布的寄生虫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对于规范寄生虫病诊断,减少漏诊或误诊,有效控制和阻断寄生虫病的流行都具有重要意义。一些标准没有国际和其他国家标准可供参考,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如《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标准》为国际制定标准提供了依据。
在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秘书处和各位标准制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寄生虫病标准获得批准、颁布实施,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开展了相应的宣贯工作。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为寄生虫病标准出一期专题,介绍新近颁布寄生虫病标准,包括囊尾蚴病、带绦虫病、并殖吸虫病的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并对这些标准解读,宣传寄生虫病标准和相关标准知识,增加专业人员对它们的了解。作为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我认为此举对推动全国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大有裨益。希望籍此机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和关注,加大对相应卫生标准的宣传与贯彻,让标准为全国寄生虫病控制与消除进程护航。
汤林华简介: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期从事寄生虫病防治研究,尤其是疟疾流病学、病原与媒介生物学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项,获部、省级成果奖四项,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获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