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成虎(甘肃省兰州市畜牧兽医研究所)
密集型养殖小区分为三种模式:一是集约化、品种单一的规模养殖场,如管理规范的种猪场、种鸡场、种养场以及可独立管理经营的规模商品养殖场;二是由多个业主(饲养户)集聚在一起,形成一定饲养规模的养殖小区,一般多以单一的养殖品种为主,典型是由政府或行业协会指导、引导建设的养殖小区;三是在农村划定区域或某一村镇自然形成的,有多个养殖户的饲养数量形成规模的养殖小区,特点是较为松散,且养殖品种多有混杂饲养。就疫病防控而言,第一种模式的养殖场(小区)一般具有科学的布局、建筑、设备等符合养殖、防疫的硬件和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实施防疫管理,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养殖安全。现就第二种和第三种模式(以下简称密集型养殖小区)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下。
1.密集型养殖小区实质是一种集合型的养殖模式,并非真正意义的集约化养殖。在饲养上不能做到“全进全出”的要求,防疫硬件先天不足。养殖户只管自己的畜禽圈舍的管理和防疫,不顾及其他养殖户和整体小区的管理、防疫。没有统一的防疫观念和防疫措施。
2.粪便、垃圾处理不当,各行其是,环境脏乱差,这是畜禽疫病病原长期存在的温床。
3.畜(禽)苗、饲料、疫苗、兽药、饲养设备的各自采购,容易导致疫病的复杂化和交叉感染。
4.防疫时机错乱无章,极易发生免疫失败和疫病二次、多次感染和复发,一旦发生疫情后,疫病在小区内长期潜存,很难根除。
5.养殖户各自引种,容易导致畜禽间多种疫病的相互感染,形成疫病隐患。
6.因为利益关系,养殖户往往简略或偷减防疫、管理措施,如不定期消毒,粪便垃圾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不按规定处理等等,造成防疫和管理制度、措施的不落实,最终导致疫病的发生。
1.严格防疫制度。政府规划建设的养殖小区要实行严格的防疫制度,硬件条件尽可能全面,比如四周封闭,门禁管理、消毒管理等等,应该把防疫管理作为密集型养殖小区的头等制度,抓好落实。此项措施确定为强制措施。
2.加强养殖户的培训,一是树立和根植牢固的防疫观念和“养防结合、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防疫意识,自觉克服“自扫门前雪”的狭隘思想,深刻认识小区养殖因疫病而一损俱损的巨大危害;二是提高集体化管理和生产技术,尤其在管理上尽可能低做到统一和一致。此措施确定为强制和引导措施。
3.实行管理者对小区公共区按时消毒与养殖户对自家生产区定期消毒相结合的消毒制度。建立统一的粪便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此项措施确定为强制措施。
4.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由于小区养殖户的生产差异和不统一性,免疫程序在时间、方式和疫苗的选择上都有所不同。小区防疫技术人员应该掌握规律,科学地实施免疫,逐步实行统一的免疫制度、时间和程序。此项措施确定为半强制向强制过渡措施。
5.帮助养殖户对饲料、畜禽苗、设备等来源进行严格的考察,确保小区养殖安全和防疫安全。
6.提高小区管理者和防疫、兽医技术人员的自身水平,有效地为养殖户提供可靠、信任的各项管理和技术服务,从而服从小区管理,做到统一管理。此项措施确定为服务措施。
7.政府和行业协会引导建立养殖小区,应该进行科学论证,对环境、场址、布局、饲养规模、养殖户数量、防疫条件等进行全面的考虑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