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浙江杭州 310020)
目前,猪肉已成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肉蛋奶已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如何保障畜牧业的平稳发展和肉蛋奶的安全供给,既要让生产者有利可图,又要使消费者得到实惠,浙江立足实际,以调整生产关系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并开展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代设施装备广泛应用,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成为主要发展方式,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型成为现代化畜牧业生产力的主要特征。传统的以小规模分散养殖和与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等各环节利益分割、产业链分离为特征的生产关系已明显不适应生产力的变化,以土地、规模扩张为特点的外延发展方式已基本不能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力提升的要求,通过合作调适生产关系、建设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应运而生。
1.1外部拉动 浙江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2010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27 227亿元,人均GDP达到52 059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7 690美元)。
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畜牧业提供了强大支撑,生猪持续保持80%以上的省内自给率,畜牧业产值达到448.6亿元,年增速平均超过1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牧业收入442元,比2005年的268元增长64.9%。
由此带来对包括畜产品在内的农产品供给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部分有远见、有胆识的农民企业家,在基本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的基础上,吸收传统股份制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精华,通过组织再造和要素集聚,开始探索并实践新型畜牧产业体系新构架。
1.2内在冲动 “十一五”时期,该省畜牧业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到目前,全省已新(改、扩)建生态规模养殖场(小区)1 200多个,涌现了2 205个畜牧专业合作社,社员5.31万户,带动农户18万户,还出现了一批像义乌华统、海盐青莲和建德国贸等加工龙头企业以及像诸暨茂阳、萧山新东湾等一批以自动化设施装备、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智能型畜禽养殖示范场,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化组织体系。
但是,由于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规模偏小、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功能欠强,产业链利益连接不够紧密,畜禽养殖与屠宰、加工和现代营销与服务,尤其是品牌经营之间由于产业链条断裂,无法形成较强竞争力,更难以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
因此,强烈的市场化冲击和利益冲动,使得畜禽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饲料及畜产品加工企业等不得不审时度势,自愿联合、重组、整合,组建以法人农户和企业之间的联合为核心的集团型合作社,推进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
1.3社会推动 该省规模化、生态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到2010年,全省年出栏生猪规模化水平达到82.31%。
但是,一方面由于现有的规模化标准偏低,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占总养殖场户的比重仍高达99.2%,出栏量占51.8%;另一方面,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对生态环境形成倒逼机制,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带来严峻的挑战。
因此,一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业合作社、饲料与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资源、资金和人才的集聚,组建超规模的集团型畜禽专业合作社,提升产业档次,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空间;通过利用大型饲料加工企业的饲料配送制度,严格控制饲料源头,实现投入品供应的安全保障;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完善合作社内部利益分配结构等,形成质量安全监管的内部约束机制,从而使政府的质量安全监管要求与生产者的内部监管任务达到了高度的统一,成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浙江已经开展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试点,是以行业合作为主要特征,将同类畜产品生产、经营、饲料、屠宰、加工、其他社会化服务等相关环节的企业或小规模合作社等主体,通过股份合作,自愿联合成民主管理、自我服务、集产加销于一体的畜牧产业化组织,并初步形成四种模式。
2.1养殖场同类集聚型 围绕利益核心,较大规模的同类养殖场通过联合、重组和整合等,组建利益联结更为紧密的集团型合作社,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自我盈利能力。
如成立于2006年4月的杭州农法生猪合作社,由杭州萧山法庆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东江(梅林)养殖有限公司、杭州新欣种猪有限公司、杭州全信种猪有限公司、萧山杜洛克种猪场等37家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组成,现拥有注册资金1 000万元,登记社员126户,涉及养殖、屠宰、销售和有机肥加工等领域,生猪养殖量超过55万头,占全区饲养量220万头的25%左右,实现了规模养殖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提升了规模化水平。
2.2小规模合作社重组型 一般合作社在主体形成上,主要以散养农户为基础,规模小、实力弱、主体分散;在生产经营上,主要运用传统的业务模式,实现简单的“四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销售。集团型合作社在克服上述不足的基础上,通过组建超大规模的养殖场主体,再联结饲料加工、种业生产、现代营销与后续服务等相关企业,逐步形成品牌效应和较强竞争力。
如成立于2008年12月的浙江和丰禽业合作社,就是在原金华市永丰禽业合作社等7家小规模合作社的基础上,再与1家饲料加工厂、300多户养殖户和贩销户联合重组,脱胎换骨形成一个全新的禽业合作社,注册资金415万元,社员主要分布在金华市的金东、婺城、浦江、义乌、武义等县(市、区),年出栏肉鸡800多万羽,占整个金华市白羽肉鸡的一半以上,年销售额达1.6亿元。
2.3饲料企业与合作社的合作型 重点把原料采购、饲料加工从养殖环节中剥离出来,由饲料企业与养殖企业合作,实行散装配送。一方面,养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饲料企业的科技优势,使用生产科学、配方合理的优质饲料,提高生产水平,并从源头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大宗原料集中采购成本低,散装饲料配送可减少饲料包装、人工搬运、销售代理等环节的费用,并转移为利润后由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共享。
如龙游龙珠生猪合作社自2010年11月份开始,与浙江科盛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1年猪饲料的供求合同。到目前,合作社已安装散装饲料塔123座,有26家养猪场全部使用配送饲料,共配送饲料7289 t,配送兽药274余万元,半年多来,每头商品猪可降低饲料成本0.8元/kg,药物成本25%,同时饲料、用药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2.4加工企业与养殖场的合作型 由屠宰加工企业牵头,联合各养殖场户构建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畜牧产业内部不同主体间利益共享的集团型合作组织体系。
如成立于2009年12月的浙江义乌丰和生猪专业合作社,以浙江义乌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为龙头,注册资金1 000万元,联合27家规模生猪养殖企业,依托华统公司生猪收购、加工、出口的产销链,组织4家成员单位向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递交了出口肉类备案饲养场的申请,其中1家通过出口备案审核,并取得了证书;3家已通过初步审核。同时,持续推动其他成员规模养殖场加入出口备案饲养场的行列,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为华统公司提供合格的原料,实现从源头到产品“一条龙”的产业链模式,从而带动了合作社成员乃至整个义乌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
这种以合作为纽带的多主体、多层次、多功能和利益紧密联接的畜牧产业组织形式,其本质特征是通过生产关系的组织重构,形成以畜牧业为基础的大畜牧、大农业及大产业这个“整体”,从而为打破行业分隔、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益和政府监管效率奠定了产业基础,体现了畜牧业发展的一种全新理念,已经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
一是经营主体新。突出以法人企业、中大规模养殖场为主体的强强联合,10个试点单位初期注册资本从200万元~1 200万元不等,净资产高的超亿元。
二是利益联结新。既不同产加销一体化的单个主体,也不同于公司+农户或上下游产业间松散的纯买卖关系,具有生产资料与资本的紧密挂钩、生产与决策高度统一和社员权利义务的相互一致性。
三是经营机制新。采取合作、股份制,实行公司化运作,既体现合作社具有的公平性特质,又充分发挥公司或股份制公司的效率特性。
四是服务内容新。发挥社会资源的优势,将服务功能延伸至原来单个养殖场或小合作社没有条件或不能企及的品牌服务、加工增值、保险、集团采购等领域,实现产业链的迅速延伸和拓展,在统一服务中实现了专业化生产。
现代农业是高产、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产业,是产业精致、产品精品、技术精准、装备精良、环境精美、主体精兵的行业。建设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就是要以产业化经营为核心,以畜牧业上下游产业及其关联产业链的紧密结合为基础,以主体合作为主要特征,构建畜牧产业组织、畜产品生产、饲料兽药配送服务、畜牧业科技装备、生态循环和动物卫生监管等“六个体系”。
3.1以专业化合作为重点,构建畜牧产业组织体系 以专业化合作提升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这是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根本。
一要引导合作社的联合与重组。据调查,全省目前每个畜禽养殖合作社拥有的社员平均不到38户,社均净资产仅56万元,发展形态弱、小、散问题凸显,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以产业为依托、市场为导向、品牌为纽带、产权联合为手段,多领域的联合与重组,做大做强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治理结构健全、分配制度规范、与社员利益联结紧密的大型畜禽专业合作社或区域性合作联社。
二要创新专业合作社经营机制。目前,该省畜禽专业合作社经营方式单调、管理效率低下问题明显,破解“成长的烦恼”,要以要素集聚、服务提升、功能拓展、运行规范入手,以创新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机制。
三要鼓励关联产业间的投资共建。产业链细而短、服务链短而小、价值链离散,是畜牧业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要以拉长产业链、拓展服务链、完善价值链为导向,引导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和饲料兽药、屠宰加工企业间的相互投资、合作建设,通过产权合作,实现多元化主体之间的紧密结合,形成“公司+合作社+规模养殖场”的紧密联合体。
3.2以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构建畜产品生产体系 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产业化经营是核心。要将畜牧业投入品、畜禽种业、养殖、后续屠宰加工和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形成 “龙型经济”发展新格局。
一要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是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要紧紧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平台,以国家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示范创建为契机,重点从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等5个方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力争每一个新型畜牧产业组织内的规模养殖场,都成为标准化示范场。
二要努力提高产后处理能力。畜产品的生产具有与种植业产品不同的特质性,只有经过后续处理才能成为商品,必须提高产后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将生产的畜产品以最优质的形态和最好的价格提供给市场。引导合作社联合屠宰、加工企业兴办规模型屠宰场,开展区域性集中屠宰;引导加工企业联合养殖合作社兴办加工型龙头企业,发展畜产品加工业,支持产业合作组织开展农超对接,推行电子商务、连锁直销、特许加盟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努力提升产业经营化水平,最大限度实现增值增效。
三要切实加强品牌化经营。品牌是市场的通行证,品牌就是竞争力。该省畜产品至今还没有真正形成在国内外叫得响的大品牌。改变这种局面,既要重视保护传统品牌,并进行充分提炼和挖掘,又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机制,创制一批名牌,并通过整合提升,形成浙江名牌、中国名牌乃至世界名牌,全面拓展品牌经营的市场空间。同时,要弘扬畜牧文化和品牌文化,推进农业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3.3以配送化服务为重点,构建饲料供应体系 饲料生产、供应和服务,是该省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的短腿。目前,全省年需消耗饲料850万t,而商品配合饲料产量仅为452万t,年产能在万t以下占饲料企业总数的78.2%,80%以上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都存在自配料情况。改变这种局面,必须推进专业化生产、集团化发展和配送化服务,从而实现在源头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要推进集团化发展。充分发挥该省海洋经济优势,建设饲料原料海运、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培育50万t以上的饲料生产核心企业,引导饲料企业或吸收畜禽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的股本,对企业进行股份化改造,加强饲料企业间的联合、兼并与重组,推进饲料企业的专业化生产和集团化经营。同时,积极拓展饲料原料,将饼粕、槽渣等粮油食品加工副产品,以及薯类等饲料原料优质化处理和规范化使用,丰富能量蛋白饲料来源。
二要推进高端化研发。充分运用浙江饲料科研优势,通过股份合作和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吸收科研院所与饲料加工企业的紧密合作,建立并壮大企业自身的研发机构与力量,提升研发水平。在稳定微生物类饲料添加剂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加强氨基酸类产品、酶制剂、微生物制剂和植物提取物等新型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逐步减少抗生素饲料添加剂在养殖业中的使用。运用营养平衡技术和新型饲料添加剂产品,研究低氮、低磷、低重金属、低微量元素排放的饲料配方,开发推广环保型饲料新产品。
三要推进配送化服务。运用现代物流业理论,推进饲料、兽药等投入品配送化,是保证从源头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快配送服务组织的培育和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殖企业自动喂料系统、料塔等机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散装饲料运输、储存、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参与、多种模式的配送服务机制,规范配送行为,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信息电子化水平,努力提高饲料配送的覆盖面,实现养殖企业与饲料加工企业的“双赢”。
3.4以改造提升为重点,构建科技装备体系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科技与装备是关键。
一要加快培育优势畜禽种业。充分发挥该省地方品种资源优势,推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分级保护和协议保种制度,加强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逐步形成多级保种、多种保护方式并重的良性机制,不断加大地方畜禽品种资源和特色品种的开发利用力度。运用政策杠杆和项目支持,引导畜禽种业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加快培育优势畜禽种业核心企业,着力将生猪、浙系长毛兔打造成现代种业集团和示范性骨干种业龙头企业,打响浙江畜禽种业品牌。探索畜禽原种场、扩繁场与商品场之间的合理布局结构,支持畜禽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从种畜禽企业引入优良种畜禽用于商品生产,逐步减少自繁自育比重,努力提升产业档次。
二要切实加强生猪供精体系建设。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创新机制、突出成效”要求,构建覆盖全省的以区域供精服务中心为依托、多个设施化供精站点为基础和一大批供精技术力量为支撑的新型供精服务网络体系,不断创新供精机制、供精模式和供精效能,努力提高生猪人工授精覆盖面,力争使全省生猪人工授精率保持在85%以上。
三要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运用政策导向、项目扶持等措施,引导畜禽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以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型为方向,改造设施,加强装备,以提高畜禽生产性能、降低土地使用率和劳动用工量、实现节本增效。支持和鼓励各类科研机构和工业企业研发与生产现代畜牧机械,逐步拓展畜牧业设施装备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的比重,并带动和推进中小规模场的设施化水平提升。
3.5以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构建生态循环体系 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是影响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子,关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一要深入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按照土地承载量核定畜禽养殖规模,合理布局畜牧业与种植业,严格落实禁养区及补偿政策,着力探索和实践园(林)地养禽等发展模式,推进全省畜牧业区域布局与畜禽结构的不断优化。通过“两区”建设大平台,不断创新“农林牧渔结合、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提升农牧结合生态化建设水平,实现种养业循环共生共赢。
二要创新资源化利用机制。尝试排泄物交易权试点改革,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牧小区把周边土地流转集中,建设好沼液和种植业对接管网设施,实现畜禽排泄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鼓励专业有机肥加工、沼液沼气生产企业通过合作经营方式,联合畜牧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构建利益紧密的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把有机肥加工、沼液处理等从规模养殖场分离出来,实行集中处理、 统一配送, 构建生态循环体系。
三要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按照“政府监管、企业主体、保险联动”的原则,构建以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封闭式处置为基础、区域性设施化公共处置相配套、农业保险相联动的多层次、多模式的无害化处理网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必须加强对公共性无害化处理先进设施设备和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提升处置能力和处置效果。
3.6以长效化监管为重点,构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的有效保障,必须构建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真正实现科学防控。
一要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以企业生产和政府监管两大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为基础,对现行责任体系进行查漏补缺,敲定责任区域、责任目标和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与责任人,并从县级逐步延伸到乡(镇)、村和场(户),补齐“责任网”。同时,要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明察暗访,实现权责一致,做到依法行政。
二要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贯彻落实《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加强并规范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队伍建设,落实动物卫生条件审核监督措施,严格动物检疫和畜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增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能力。
三要建立健全兽医卫生监督支撑体系。强化省市级重大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对重大疫情的鉴别和鉴定能力,提高县市级对重大动物疫情的预测预警能力,重点加强乡村一线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鼓励支持职业兽医、乡村兽医依法组建诊疗服务中心,全面完善以县级及其区域派出机构动物卫生监督与监测力量为主体、乡村公共服务力量为基础、兽医社会化服务为补充的新型动物防疫监管服务网络,努力提升科学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