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辑:据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011年3月1日报道,农业部决定继续深入开展6个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蔬菜水果茶叶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继续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农药质量监督抽查。 “瘦肉精”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促养殖场 (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督促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建立证明材料;严格检查屠宰企业 “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加大屠宰环节 “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监测覆盖所有生鲜乳收购站,检测指标覆盖卫生部公布的5项违禁添加物;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严把许可准入关。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兽用抗菌药生产企业执行兽药GMP情况,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组方、非法添加未经批准使用抗菌药物成分、生产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坚决捣毁无证生产的 “黑窝点”;结合兽药GSP清理和规范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行为;督促畜禽、水产养殖场 (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休药期制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和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加强育苗环节监管,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行为;引导生产单位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重点水产品监督抽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重点农资抽检力度,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机制,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面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本刊辑:据中国肉禽网2011年3月1日报道,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好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日前农业部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进一步强化五项监管措施。
一是实施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抓好种植、畜牧、渔业、农资四个领域的6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行动。种植业以蔬菜为重点,严厉打击高毒农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畜牧业继续加大 “瘦肉精”专项整治力度,深化奶站治理。渔业以非法添加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农资打假重点在春耕、 “三夏”、秋冬种等关键农时季节,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案件。
二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启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监管能力的提升。强化检验监测,进一步明确部、省两级例行监测的重点范围,依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为。实施 “检打联动”,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查。
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农兽药残留等安全标准制修订进程。强化标准化生产实施示范,不断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规模,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加强 “三品一标”监管,提高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加大认证后的抽检力度,建立退出机制。
四是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问题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威信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加强科学研究,集中对重点产品和重大风险隐患进行跟踪研判,提出切实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消除系统性风险。
五是加快完善监管体系和制度机制。健全地县两级监管机构,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实现2012年底前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加快质检体系建设,全面启动质检体系建设二期规划。构建 “分兵把守、协调配合、全国一盘棋”的监管机制。
本刊辑:据山东畜牧网2011年2月27日报道,农业部办公厅2月10日下发了 《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兽药GSP)的要求。为确保兽药GSP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具体行动如下:
一、自2012年3月1日起,凡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并未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二、2012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对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实施清理,进一步规范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尽快制定本辖区行动方案,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清理和规范行动周期,但截止时间不得超过7月30日。
三、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行动要求,及时组织力量,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和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农业部令 [2010]3号)有关规定,责令辖区内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向本辖区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
四、清理和规范工作应与对兽药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对辖区内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经营企业,各地兽医部门要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重点对制售假劣兽药、超范围经营兽药及未按规定实施兽药GSP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兽药经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五、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兽药GSP实施成效。
本刊辑:据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011年3月2日报道,农业部召开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分析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对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高鸿宾指出,从当前国内外疫情态势看,境外疫情防范的不利因素持续增加,国内继续散发疫情的风险持续存在,全国防控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全年疫情平稳,是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仅关系到 “两个努力确保”目标的实现,而且对于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管理通胀预期意义重大。
高鸿宾强调,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把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一是扎实做好春季集中免疫。自3月2日起,全面启动集中免疫工作,力争5月上旬全部完成。二是狠抓疫苗生产供应和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疫苗质量监管,规范疫苗供应和使用管理。三是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要重点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病原学监测工作。四是全力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对突发动物疫情,要坚持 “早、快、严、小”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五是全面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格执行 “六条禁令”,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六是不断完善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机制。在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同时,重视仔猪腹泻和牛羊梭菌病等常见动物疫病的防治。加快制定种用动物健康标准,指导种畜禽场开展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净化工作。七是统筹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八是切实加强境外疫情防范。加强对边境地区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监视,沿边境线构筑有效的免疫屏障。
本刊辑:据新华网2011年2月27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月24日发布 《肉类工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中国大中型肉类工业企业全面建立ISO9000、ISO22000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肉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30%以上,冷藏运输率提高到50%左右,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降至8%以下;肉类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国肉类加工的产业集中度和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具备必要的产品检测能力、能够采用现代技术装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数量较少,亟待在 “十二五”时期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生产方式,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规划提出,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实施肉类加工品牌化战略。根据中国不同区域的消费需求和对外出口的需要,按照 “变大为小、变粗为精、变生为熟、变裸品为包装品、变废为宝、变害为利”的原则,大力发展肉类精深加工,优化产品结构,创建知名品牌。通过实施品牌化战略,加快推进肉类产品分类分级和优质优价。
同时,实施肉类工业品牌化工程。积极开发市场需求大、科技含量高的优质新产品,提高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和扶持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创建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重点培育冷鲜肉、优质牛羊肉、禽肉和肉制品品牌,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知名度。加强对中国优良传统肉类食品资源的挖掘,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民族特色或区域特色品牌,推动传统肉类食品的工业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提升中国传统肉类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本刊辑:据新京报2011年2月21日报道,财政部、商务部于2月20日联合通知,2012年将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近年来,食品安全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如何对肉类、蔬菜的来源进行查询,确保是放心肉放心菜,一直是大家关心的话题。2月20日财政部等发布通知提出,以肉类、蔬菜“一荤一素”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城市建立覆盖全部大型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机械化定点屠宰厂和标准化菜市场,以及部分团体消费单位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财政部表示,要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主要承担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同时在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团体消费等主要流通环节建设追溯子系统。鼓励城市根据当地肉类蔬菜的不同包装程度、流通模式及经营者信息化管理水平,采用无线射频识别 (RFID)、条码、CPU卡等不同信息传递载体和技术模式,提高追溯精度。
本刊辑:据法制日报2011年3月5日报道,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 《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务部于3月5日再次发文强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限期整改不超过2个月。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直接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商务部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采取书面审核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抽查比例不低于全省申请审核换证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的10%,且不少于10家 (个别地区除外)。现场抽查发现地 (市)级上报材料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要及时纠正,并要求该地 (市)重新开展审核清理工作。
本刊辑:据中国农产品加工网2011年3月8日报道,江苏省商务厅等九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九部门相关精神,对进一步推动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门槛,在2011年基础上再度大幅缩减生猪屠宰企业。
目前,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产能超出市场需求,总体上多、小、散、乱现象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2012年6月30日前,江苏省将全面完成审核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定点屠宰许可资格。坚决制止将不达标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改为小型屠宰场 (点)的行为。严格控制新建生猪屠宰企业,杜绝“先建后批”现象。针对生猪屠宰企业普遍利润较低、融资能力弱、抗风险能力不强等特点,江苏省商务厅正联合省财政厅安排部分资金,奖励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网点,补贴联合、重组、并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鼓励肉品经营企业建设乡(镇)冷链配送,鼓励肉品经营企业和大中型连锁超市在乡(镇)和农村居民集中区设立冷鲜肉销售网点。
本刊辑:据国际畜牧网2011年3月12日报道,中粮集团与吉林省2010年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已成为吉林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力量。近日,中粮集团与吉林松原签署 《松原市人民政府与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发展健康生猪产业化项目投资协议》,根据协议,中粮集团拟投资36亿元,自2012~2014年在长岭县建设20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饲料厂、屠宰厂及5万吨肉食加工厂。双方将共同努力积极推动生猪产业发展,坚持走专业化、科学化、规模化的路子。
本刊辑: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网站2011年2月14日报道,由中共中央、国务院组织的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于2月1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张宏福研究员主持的仔猪健康养殖营养饲料调控技术及应用成果获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张宏福研究员带领由南京农业大学、北京大北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针对我国养猪业由传统向现代养殖快速发展对乳仔猪饲料配制技术国产化的重大技术需求,在国家及地方科技攻关、自然基金等项目的支持下,历时18年,从系统研究饲养体制和饲喂模式、生理应激及其成因、原料营养与抗营养特性、养分需求、肠道健康及微生态着手,采用多学科集成攻关,首次系统研究了不同断奶日龄仔猪饲养模式的生理效应,提出针对中国资源特点,规模及适度规模养猪业仔猪适宜断奶日龄为21~32天;系统研究了能量、蛋白质、氨基酸等重要参数,填补了仔猪日粮适宜dEB(日粮电解质平衡)值和系酸力参数空白,创建了日粮系酸力模型和系酸力与dEB值耦合调控新方法,在乳仔猪营养生理研究的系统性、日粮系酸力模型及调控等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保障乳仔猪健康养殖和高效生产的新饲料添加剂2个,预混合饲料产品3个 (系列),浓缩饲料产品2个 (系列),配合饲料产品2个(系列)。具有原料国产化、无同源性动物蛋白、适口性好、应激反应小、仔猪食源性和继发性腹泻少,适应不同用户需求的特点。猪场仔猪育成数提高1.2~1.5头/窝。
该成果在全国62家企业 (集团)的253家饲料厂累计推广生产乳仔猪配合饲料931.2万吨,预混料68万吨,添加剂3.5万吨,销售收入达435亿,利税达60多亿元,养猪户产生间接经济效益205.1亿元,推动了内资饲料企业在乳仔猪饲料生产中主体地位的确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该成果已发表研究论文80余篇,出版著作2部;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项、授权专利5项、制订国家标准1项;获新饲料添加剂证书2个、国家及省级重点科技新产品5个。
本刊辑:据中国畜牧网2011年3月9日报道,芝加哥商品交易所3月5日的猪肉股价有所下跌。股价下跌是由于对未来猪肉需求不乐观,猪肉价格在市场上大幅波动,屠宰后的整猪价格已经下降了1.5%。
猪肉的出口支撑了美国2011年的猪肉市场,近期利润率和猪肉需求的不确定性,导致美国的猪价下跌。根据HedgersEdge网站的数据,按平均63.74美元每英担的购买价格,平均利润率为-5.90美元/头。
本刊辑:据国际猪网2011年3月7日报道,法国养猪生产者协会呼吁将财务支持增加一倍,以帮助他们将母猪限位栏转换为符合欧盟法规的生产系统。
根据BPEX(英国养猪协会)的最新一期 《出口公告》,FNP(法国全国养猪生产者联盟)最终确定,截至2013年1月1日,法国所有猪舍都必须符合欧盟标准,其中有10%~12%的生产者将无力承担所需的成本。
先前的估算已经显示,种猪群将会缩减,并且养猪生产者在生产系统升级方面需要的财务支持将为1500万欧元。这个数字将在3月22日召开的下一次FranceAgriMer(法国粮食信息部门)委员会会议上确认。
Serres提出,希望将这一数字翻番。2011年,法国对欧盟国家的贸易赤字达1.39亿欧元,而法国的猪肉消费量减少了1.9%。
在同一篇BPEX报导中, 《BoerderijVandaag》被引述说明法国50%的母猪舍现在已转为符合欧盟立法的群养系统。相比之下,丹麦为80%,意大利和荷兰为70%,西班牙为50%。
本刊辑:据国际畜牧网2011年2月28日报道,从4月开始,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生猪生产者将强制使用新型生猪运输电子追踪系统、生猪记录与识别系统,并遵守2011年制订的生猪运输法规。
为了遵守法律并适应新的系统,生猪养殖者必须通过eAML2系统报告生猪的所有活动。生产者可以自己在线建立活动记录,或和eAML2服务中心保持联系。截止至4月1日,将现行的生猪活动记录表格,即AML2纸质复写版本将不再有效。
英国养猪委员会的DorotheaSchiemann称: “生猪养殖者不必担心他们没有电脑或上网渠道,他们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信件的方式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会以养殖者的名义建立在线生猪活动记录,而英国生猪协会或市场团体这样的第三方也会帮助他们建立活动记录。没有电脑的养殖者需要将他们的记录打印出来,没有网络的屠宰场可以通过英国食品标准局的官方兽医提供猪的活动认证”。
服务中心的数据将不断更新,这对预防疾病的发生都是非常有价值的。
本刊辑:据荷斯坦网2011年3月8日报道,据BODC(英国海洋数据中心)报道,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的一个私人牧场发生了口蹄疫,发生口蹄疫的村庄距离中国仅45公里。
根据俄罗斯兽医部门报告,共有6头奶牛和1只羊感染,而被怀疑感染的有240头牛、35只绵羊、12只山羊和10只猪。目前感染源还没有确定。俄罗斯当局已经采取措施遏制病毒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