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构建“瘦肉精”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和经验

2012-01-24 02:09
浙江畜牧兽医 2012年3期
关键词:尿样兽医局瘦肉精

(衢州市柯城区畜牧兽医局,浙江衢州 324000)

衢州市柯城区下辖七个乡、两个镇、四个街道,是浙江省生猪主产区之一。现有存栏生猪17.5万头,年出栏生猪30万头,主要以散养户为主,生猪饲养户2400余户,主要集中在九华、万田、石梁等几个重点乡镇,养猪收入已占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据调查,自2008年以来,全区检测大猪尿样1.4万多份,收缴含“瘦肉精”添加剂1 kg,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案件18起,无害化处理生猪620头,销毁瘦肉精生猪63头,追究刑事责任2人。

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该区使用违禁药物的情况有了根本性好转,到2011年12月止,已累计检测大猪尿样8000余份,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全为阴性,连续三年保持“瘦肉精”类违禁药物检出率为零。

1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项整治活动

柯城区对打击使用瘦肉精的不法行为一直高度重视,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农业、公安、药监、卫生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于2006年和2010年两次以区政府名义发布了《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通告》。

《通告》规定:凡向公安机关或农业执法部门举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经营、销售者,并协助取证查实确认为犯罪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现金5~10万元;凡向公安机关或农业执法部门举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使用者,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从此,违禁药物经营使用举报制度化、规范化。同年起草出台了《衢州市柯城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乡镇、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管领导,确保违禁药物经营使用有据查、有人管、有人抓,部门协作,环环相扣,整体推进,织密防控大网,让违法分子无空可钻。

2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深入开展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活动,该区畜牧兽医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农口会议、培训、张贴标语、公告、横幅等各种宣传媒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一是大力宣传悬赏通告,印制《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通告》,张贴到每一个村,发放到每一个养殖户、饲料加工户、生猪经纪人及相关农户手中,拉横幅、张贴标语全方位动员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

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

三是签订瘦肉精承诺告知书。召开饲料加工户及生猪经纪人会议,签订瘦肉精承诺告知书。发动乡村干部与饲养生猪5头以上的养殖户全部签订承诺告知书。

3 多措并举,严查“瘦肉精”案件

针对少数生产企业、养殖户、经营者为获取不法利润,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滥用或非法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该区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切实加大对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是深化“三检”措施,严查瘦肉精案件,切实提高瘦肉精检出率。

一是加强出境环节的瘦肉精检测。对所有出境生猪实行瘦肉精每车必检制度。凡外运出境生猪每车必须随机抽样检测2头,检测结果阴性者给予开证放行,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扣留,进一步抽样送检,确定为阳性者,定点隔离饲养半个月,并对生猪经纪人及养殖户进行立案查处。2008年至今,出境检测生猪4450车次,检出瘦肉精生猪4车,无害化处理瘦肉精阳性猪85头,立案查处生猪经纪人4人,养殖户4户。

二是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生猪饲养户众多,但大猪最终去向是屠宰场。扎紧屠宰检测关,对打击瘦肉精生猪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该区先是从治理私屠乱宰开始,按区域划分,成立1个定点屠宰场、6个定点屠宰点,取缔非法屠宰点,凡进入定点屠宰场(点)的生猪,每天按5%比例开展宰前瘦肉精快速检测,对检出的阳性生猪进行隔离饲养,并开展追踪溯源。2008年至今,共检测大猪尿样6000余份,未检出含瘦肉精生猪。

三是加强对饲养环节瘦肉精的检测。为形成对违法使用瘦肉精的威慑,该区畜牧兽医局加大了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户、规模养殖户、散养户瘦肉精的抽检力度。每隔3至4个月就在九华、万田两个重点养殖乡镇开展一次瘦肉精集中专项治理行动。每次行动通过地毯式抽查2至4个村的所有养猪户,对查到瘦肉精阳性者,全部立案查处。如2008年9月,由农业、公安、乡镇等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分四组对万田乡的万田村、九华乡的范村进行了瘦肉精突击大检查,检查重点养殖户21户,采集大猪尿样46份,猪饲料12份。查到违规使用瘦肉精养殖户1户,当即扣押13头涉嫌瘦肉精阳性猪,经浙江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复检确认后,对该13头“瘦肉精”阳性猪全部予以扑杀销毁处理。经衢州市电视台现场采访报导后,极大地震慑了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通过到户检查及村民举报,2008年至今,在饲养环节共检测大猪尿样2000余份,查处使用瘦肉精养殖户10户,查处使用沙丁胺醇养殖户2户,无害化处理生猪335头,到户检查成了打击违规使用瘦肉精的重要环节。

4 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实施“生猪户标管理办法”,建立畜产品可追溯制度。在二维耳标没有使用前,为了能区分一车猪中不同的养殖户生猪,利于追溯,2006年4月起,该区就出台了《生猪户标管理办法》,凡出境、上市的生猪除必须悬挂防疫耳标外还必须悬挂户标,登记户标明细表。开出境检疫证时,生猪经纪人必须在检疫证上签字,并在检疫证上填写养殖户姓名与相应生猪的户标号,一旦出境后查出含有瘦肉精,可以直接追踪处罚生猪经纪人,并通过生猪经纪人查到养殖户。使违法收购瘦肉精生猪的经纪人及使用瘦肉精的养殖户无处藏身,得到有效打击,保障出境生猪的安全。

二是成立出境检疫报检中心。对出境生猪采取集中检疫、集中检测。以往出境生猪由各乡镇检疫员检疫开证,检疫员为了经济利益,容易开出人情证,对瘦肉精检测形同虚设。针对此种情况,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该区畜牧兽医局专门成立了出境检疫报检中心,对出境生猪采取集中检疫、检测、消毒,保证每车生猪的检疫、检测必须有两名以上检疫员参与。每车出境生猪必须随机抽取1~2份尿样,检测合格后,才能开证放行。真正做到每车必检,公正执法,严把生猪出境关。

三是建立生猪经纪人登记制度。凡在柯城区范围内从事生猪贩销的经纪人必须在该区畜牧兽医局登记备案,签订自觉抵制“瘦肉精”、保证不收购“瘦肉精”阳性猪的承诺书。一旦查出瘦肉精阳性,必须配合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由经纪人自行承担,并接受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凡没有签订承诺书,不服从该区畜牧兽医局管理的,一律不得从事生猪贩运业务。

四是产销合作封杀瘦肉精。主动出击,走访销区管理部门,向全省销区发送敬请协查通知书,建立信息互通、产销联防协作工作机制,严查、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事件。2006年下半年,该区畜牧兽医局分别与生猪主要销区的杭州、金华、义乌等市县签订了产销联防协议,加强了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力度。

五是建立调入生猪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外调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对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备案及报检制度。督促经营户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及经营台帐,落实检疫员对调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到场检疫,确保调入生猪无瘦肉精、无重大动物疫病。

5 强化执法,树立法律威慑力

自2006年以来,该区畜牧兽医部门共检测大猪尿样1.4万多份,查处瘦肉精案件14例,查处使用沙丁胺醇案件3例,行政处罚14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其中两人拒交罚款,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后追回罚款及滞纳金。对查出的63头瘦肉精含量较高的生猪全部销毁处理。

通过以上案件的办理,极大地震慑了违法添加剂的经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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