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光李 晴
《医方类聚》系朝鲜金礼蒙等收辑我国明代以前医籍150余种加以分类汇编而成。由于书内有些资料在我国早已散佚,因此本书对于整理研究中医学很有参考价值〔1〕出版说明。其中《儒门事亲》、《十形三疗》等载有针刺医案四则。针刺治疗眼病虽肇始于《内经》,且历代医籍多有记述,但针刺治疗眼疾的实例病案十分罕见,因此本书所载更显弥足珍贵,现介绍如下。
“余尝病目赤,或肿或翳,作止无时。偶至亲息帅府间,病目百余日,羞明隐涩,肿痛不已。忽眼科姜仲安云:宜上星至百会,速以排针刺四五十,刺攒竹穴、丝竹穴、上兼眉际一十刺,及鼻两孔内以草茎弹之出血,三处出血如泉,约二升许。来日愈大半,三日平复如故。余自叹曰:百日之苦,一朝而解。学医半世,尚阙此法,不学可乎? ”〔1〕16
按:本案中所称“上星至百会”,在病案前文中指出为:神廷(今作“神庭”)、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又称“铜人中五穴”。作者认为此五穴为刺血祛邪之要穴。《内经》曰:“血实者,宜决之。”又经曰:虚者补之,实者泻之。……至于暴赤肿痛,皆宜以排针(注:原文为“ 针”,按文意,当为排针)刺前五针,出血而已。”并且认为此五穴疗效神奇:“血之翳者可使立退,痛者可使立已,昧者可使立明,肿者可使立消。 ”〔1〕15“丝竹”即丝竹空。“上兼眉际”应是鱼腰,或沿眉上缘排刺。
以今临床习惯来看,上述诸穴确为眼科常用要穴,特别是百会、上星、神庭、攒竹、丝竹空更为内外障所常用,但今已不限于治疗实证热证。至于“出血如泉,约二升许”似乎有些夸张,今若用以上诸穴刺血,恐怕出血一二毫升已是上限了。
“戴人女僮,至西华,目忽暴盲,不见物。戴人曰:此相火也,太阳阳明气血俱盛,乃刺其鼻中攒竹穴,与顶前五穴,大出血,目立明。 ”〔1〕15
按:此案为相火所致之暴盲,属内障,可能系当今视神经炎之类疾病。治法亦为刺攒竹、顶前五穴出血,与前案类似。唯在前案中令鼻孔出血,而本案言“鼻中攒竹穴”,而非鼻孔,是否为“鼻中、攒竹穴”待考。前案三日方愈,而本案“目立明”,疗效惊人。“戴人”即张子和之号,《中国医籍考》引朱撝语:“张子和,……戴人是也。 ”〔2〕657
“李氏范,目常赤,至戊子年,火运,君火司天,其年病目者往往暴盲,运火炎烈故也。民范是年目大发,遂遇戴人,以瓜蒂散涌之,赤立消。不数日,又大发。……再涌之,又退。凡五次,皆涌,又刺其手中出血,及头上鼻中皆出血,上下中外皆夺,方能战退,然不敢观书及见日。张云:当侯秋凉,再攻则愈。 ”〔1〕16
按:本案病为目赤,从其后有畏光症状看当为黑睛或黄仁病变,以针药结合法治疗。初,病似不重,先以瓜蒂散涌吐之,虽有效而又复发,遂以刺血疗法“方能战退”,但仍不彻底,尚有视疲劳(不敢观书)及畏光(见日)现象,说明体内仍有余热。要待秋后,借天之阳热渐减,再求根治。所用穴位与前二案又不完全相同,“手中”可能为合谷、指尖各井穴等,刺血皆可泄热。“鼻中”,若按前二案,既可指攒竹,亦可指鼻孔内,待考。头上,当指“顶前五穴”。
“清州王之一子,年十余岁,目赤多泪,众工无效。戴人见之曰:此儿病目睘,当得之母腹中被惊。其父曰:妊娠时,在临清被围。戴人令服瓜蒂散加郁金,上涌而下泄,各去涎沫数升。人皆笑之,其母亦曰:儿腹中无病,何吐泻如此。至明日,其目耀然爽明,李仲安见而惊曰:奇哉!此法戴人。其日又与头上出血及眉上鼻中皆出血,吐时次用通经散二钱,舟车丸七十粒,自吐却少半,又以通经散一钱投之,明日又以舟车丸三十粒投之,下一入行,病更不作矣。 ”〔1〕16-17
按:“目睘”,为罕见病名,《中国医学大辞典》〔3〕未载。 睘,音穷,“目惊视”意〔4〕。 可见“目睘”为受惊吓而致的眼病,从“目赤多泪”看,当为外障眼病,治疗与前案类似。“头上”诸穴当为“前顶五穴”;“眉上”当为阳白或鱼腰;“鼻中”待考。瓜蒂散为涌吐祛邪方,舟车丸为泻下水湿之剂,皆常用。通经散见于《儒门事亲》卷十二“下剂”中,组成:陈皮、当归、甘遂〔5〕,亦为泻下之剂,但较舟车丸缓和。本案为儿童,但仍吐、下数次,加之刺血方愈,可知目睘之病邪热甚重。
以上四案的共同点为:(1)其病不论内障外障皆为实热证;(2)治法体现了《儒门事亲》作者张子和的学术思想,即以攻邪为务。案例中虽未尽用汗吐下三法,但大量放血祛邪,反复使用涌吐、泻下之剂,毫不犹豫;(3)针刺选穴类同,顶前五穴、攒竹、丝竹空等均为今之治疗眼病常用穴,但今已较少用其放血;而手上诸穴今仍为放血常用穴位。(4)放血量较大,甚至“二升许”。今之放血法少则数滴,多亦数毫升而已;(5)疗效颇好。可以看出,作者或案中施术的张子和,“攻下”特色明显,诸案皆以实例诠释了“攻下”理论的神奇疗效。特别是作为针刺疗法中祛邪之有效方法的刺血法,今人多已忽略。学习以上诸案,如今仍对我们治疗眼科实证、热证具有指导作用。
又按,据《儒门事亲》单行本〔5〕“内容提要”,该书前三卷为张子和所做,其后则为友人弟子就所闻于子和的记述。该书卷六至卷九,论各种病因致病之病案,其分类题目为:风形、暑形、火形、热形、湿形、燥形、寒形、内伤形、外伤行、内积形、外积形,共计十一“形”。本文所引《十形三疗》诸案,载于其卷六,内容基本相同。“十形”是否从“十一形”而来,尚待考证。又据 《中国医籍考》载,《十形三疗》三卷条目下引刘纯曰:“……盖本诸张子和”、“三法疗十形,又何必知药性”〔2〕659。 又,同书引朱撝曰:“张子和……,有《儒门事亲》书三十卷、《十形三疗》一帙 、《治病百法》一帙、《三復指迷》一帙……。 ”〔2〕658可知《十形三疗》与《儒门事亲》渊源颇深,可能原为一书,也可能从《儒门事亲》中辑出另为一书,在流传中出现混乱。以上诸案在《医方类聚》卷六十四〔1〕202中视《十形三疗》、《治病百法》等为独立书籍,且卷七十“眼门针灸”中重复记载“目盲”案,亦视《十形三疗》为一独立书籍,故本文从之。至于二者究竟关系如何,有待今后专门考证了。
[1] 浙江省中医研究所,湖州中医院.医方类聚:第四分册[M].点校本.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
[2] 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3.
[3] 谢观.中国医学大辞典[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1.
[4] 字典编写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391.
[5] 张子和.儒门事亲:卷十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