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4号文件形式印发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布的首部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在“三化同步”中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标志着发展现代农业从理念要求变成了实际举措;标志着现代农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顶层设计上有了总体部署安排;标志着今后5~10年现代农业发展有了纲领性文件。“十二五”将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
巩固农业基础、实现农业现代化,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提出了现代农业发展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五个支撑;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农,坚持政府支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推进。
《规划》确定,到2015年,我国现代农业建设要取得明显进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和大型垦区等条件较好区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0年,现代农业建设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组织方式优化、产业体系完善、供给保障有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新格局,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规划》明确提出了现代农业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三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四是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五是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六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七是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八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思路,《规划》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类区域,分别就每个区域的范围、特点、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概述;针对现代农业发展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提出了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棉油糖生产基地建设、新一轮“菜篮子”建设、现代种业和渔政渔港建设、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乡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村沼气、草原保护与建设和新型农村人才培养等14项重大工程;提出了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强化农业法制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强化多双边和区域农业磋商谈判和贸易促进,做好涉农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贸易促进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运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相关措施,灵活有效调控农产品进出口,积极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支持行业协会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规划,水果作为我国菜蓝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推进《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的实施,以建设区域优势水果产业带为重点,推动水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加工转化率,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制约,提高现代化生产水平;将进一步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规模,推动苹果、柑桔等优势园艺产品生产,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和区域性产地批发市场,引导建设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在稳定城市副食品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农业的生态涵养、观光休闲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